關於加快推進醫養結合工作的實施意見

《關於加快推進醫養結合工作的實施意見》是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6年12月19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快推進醫養結合工作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頒布時間 :2016年12月19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於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4號)精神,進一步推進醫養結合工作,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到2017年,全面落實《醫療養老結合基本服務規範》(山東省地方標準DB37),促進醫養結合服務制度化、規範化。二級以上醫院為入住養老機構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開通就醫綠色通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養老機構和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務,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可及性明顯提升。探索發展面向基層及偏遠地區的線上遠程診療系統,形成規模適宜、功能互補、安全便捷的健康養老服務網路。
到2020年,隨著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全面建成,醫養結合政策法規體系基本建立,服務網路基本形成。各地醫養結合機構建設基本滿足本地失能老年人入住需求。所有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就醫開闢綠色通道,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護理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穩步提升,面向居家養老老年人廣泛開展醫療護理服務。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建立醫養融合發展的運行機制和服務模式。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的原則,推進二級以上醫院與養老機構建立合作機制,簽訂長期合作協定,明確雙方責任,建立完善可持續的運行機制和服務模式。醫院可通過整合內部資源,為老年人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以及臨終關懷一體化的健康養老服務。醫院可通過協定合作等形式為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提供醫療、護理、保健等服務,建立康復病床、雙向轉診、急診急救等醫療救治綠色通道,確保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救治;承擔養老機構醫務人員培訓任務,提高養老機構醫務人員診療康復服務能力。
(二)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衛生機構。大力推動養老機構提高醫療護理服務能力。養老機構可根據服務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關規定申請開辦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機構內設醫療衛生機構為門診部、診所、醫務室、護理站的,養老機構應當向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設定和執業登記,衛生計生部門應當在受理設定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給予是否同意設定的批覆,符合條件的優先辦理。對無力設定醫療衛生機構的養老機構,醫院可採取主辦、協辦、託管等形式參與養老機構內設醫療衛生機構的經營管理。
(三)鼓勵各級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養老服務。醫療衛生機構面向老年人開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應當按照《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規定,申請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民政部門予以優先受理。符合設立條件的,自受理設立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頒發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對於無內設養老機構,但具有養老服務需求的醫療衛生機構,民政部門應當指導其與養老機構建立協作機制,開展一體化的健康和養老服務。鼓勵二級及以下醫院等醫療衛生機構轉型為針對高齡、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康復護理服務需求的醫養結合機構。按照“非禁即入”原則,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並按規定享受國家、省有關優惠政策。鼓勵有資質的個人依託醫療衛生機構在養老機構執業。公立醫院資源豐富的區域可積極穩妥地將部分公立醫院轉為康復、老年護理等接續性醫療衛生機構。支持發展康復護理、老年護理、家庭護理等適應不同人群需要的護理服務,提高規範化服務水平。
(四)加強基層醫療衛生養老服務能力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依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轄區老年人建立健全健康管理服務制度,做好老年人免費體檢、保健諮詢、健康指標監測和健康信息管理等服務。推行簽約服務,與有意願的老年人建立契約服務關係,提供連續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對65歲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費提供一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檢、健康指導等健康管理服務。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醫療康復功能建設,發展老年康復護理、臨終關懷等特色科室,方便老年人就近獲得康復療養等服務,滿足老年人基本健康養老需求。
(五)進一步發揮中醫藥在健康養老中的作用。鼓勵中醫院與養老機構建立合作關係,把中醫診療、中醫治未病、中醫藥養生保健、中醫藥康復醫療融入健康養老全過程,全面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質量。加強中醫醫院老年病診療能力建設,鼓勵二級以上中醫醫院設立老年病科,逐步增加老年病床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開展社區和居家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鼓勵社會資本新建以中醫藥健康養老為主的護理院、療養院。支持養老機構開展融合中醫藥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醫療、護理、養生、康復服務。加快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產業。針對老年人慢病防治、養生保健、飲食起居、臨床診療、康復護理、心理干預等需求,加快研發中醫產品。
(六)推進“網際網路+”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大力發展以網際網路為載體的信息技術在健康養老服務中的套用。加強醫養結合服務體系智慧型化建設,為居家養老、機構養老的老年人提供移動醫療服務。依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簽約的家庭醫生實時線上系統,每日更新老年人健康管理檔案信息,隨時監控居家老年人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高血壓、糖尿病、心臟功能監測,對突發心腦血管疾病實施緊急救援和轉診服務。整合資源,實現老年人生活信息和醫療信息共享利用,為老年人提供遠程健康管理、健康指導等服務,做到急症早發現、早救治。組織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視頻診療服務,探索可持續運營的業務模式和商業模式,促進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
(七)推進旅遊養老和醫療保健養生服務相結合。推動生態避暑、休閒度假、養生旅遊等精品旅遊線路的集中居住點與二級以上醫院建立緊密合作機制,為旅居老年人提供急診急救、特色康復保健、中醫養生體驗、中醫藥健康服務等健康旅遊養生服務。利用我省各地溫泉等獨特優勢,結合區位醫療資源,推出中醫針灸、按摩、理療相結合的特色旅遊線路和服務項目,打造特色醫療、慢性病防治、療養康復、美容保健、中醫藥養生、中醫藥療養康復等健康旅遊居住品牌產品。加強旅遊市場宣傳推廣,將我省健康旅遊特色產品納入旅遊項目推廣計畫。到2020年,全省建設50家省級康養旅遊示範基地。創新服務模式,推進醫療保健、中醫藥健康服務等多種方法綜合干預,提高休閒旅遊居住對老年人的吸引力。鼓勵旅行社積極發展特色醫療康復保健、中醫藥健康旅遊項目,推出中醫藥健康旅遊主題線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對取得養老機構許可證的醫養結合機構,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扶持。要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的內設醫療衛生機構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和多元化的保險籌資模式,保障老年人長期護理服務需求。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通過貼息貸款、小額貸款、上市融資,以及推進應收賬款質押、預期收益權質押、動產抵押等貸款業務,拓展融資渠道,推動醫養結合機構建設和工作發展。引導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開發適合老年人的理財、信貸、保險等產品。支持發展醫養結合機構責任保險、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長期護理保險、養老保險等,提升個人養老能力,降低機構經營風險。充分發揮社區物業作用,引導、鼓勵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積極拓寬物業服務領域,開展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服務,滿足老年人個性化服務需求。
(二)切實保障醫養結合機構用地需求。各市在編制各類規劃時要統籌考慮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發展需求,做好用地規劃布局。對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採取劃撥方式,優先保障用地。對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租賃、出讓等有償方式保障用地。養老機構設定醫療衛生機構,可將在項目中配套建設醫療服務設施相關要求作為土地出讓條件,並明確不得分割轉讓;在土地成交後,由醫養結合機構業務主管部門要求土地使用權取得人提交項目用地產業發展承諾書,作為國土資源部門簽訂土地供應契約的前提條件。醫養結合機構業務主管部門應對承諾書的履行進行監督,並適時通報國土資源部門。項目竣工達不到約定要求的,各相關部門應按職能分工依法依約進行處置。對於醫衛慈善用地,嚴禁擅自改變建設用地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嚴禁變相搞房地產開發。民間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享受同等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和農村集體所有土地。
(三)完善人才培養機制,為推進醫養結合提供人才保障。全面加強醫養結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崗前教育、崗中培養、繼續教育的培養體系,加大對各類養老機構專業醫生、執業護士、管理人員和養老護理員的培訓力度,打造一支素質高、專業強的養老服務隊伍。支持高、中等職業衛生類學校和技工院校增設相關專業課程,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等方面專業人才。鼓勵大中專院校護理及相關專業畢業生到養老服務機構和社區從事養老服務工作。鼓勵引導各級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和醫養結合機構,按照政府購買職業培訓成果新機制,建立養老護理人員培訓基地。將老年醫學、康復、護理人才作為急需人才納入衛生技術人員培訓規劃和臨床骨幹醫師培訓項目。對符合條件的參加養老護理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的人員,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鑑定補貼。
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在養老機構從事醫護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職稱時,與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同等對待,統一執行我省相關標準,其在養老機構從事的衛生專業技術工作可計算入總工作量中,對所取得的與本專業相關的業績成果予以認可,並執行所聘專業技術崗位相應的工資待遇。醫療衛生機構在分配績效工資時,對到養老機構中輪崗服務的職業醫師和職業護士給予適當傾斜。建立醫療衛生機構與醫養結合機構人員進修、輪訓、輪崗服務機制,促進人才有序流動。
(四)加強信息化建設,為醫養結合提供有力支撐。推進醫養結合信息平台數據標準化和信息共享,建立統一的數據交換共享指標體系,實現跨部門、跨區域的業務協同和信息資源共享。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檔案、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推動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平台與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對接。積極推廣使用居民健康卡,促進居民電子健康信息動態實時更新,強化個人健康與疾病監測管理。探索以社會保障卡作為醫養結合金融信息服務的有機載體,推進高齡津貼、失能補貼、特困老年人生活補貼(不含向低保、五保對象中老年人發放的低保金、五保金)、撫恤優待金等社會保障性資金領取“一卡通”。鼓勵引導我省三級甲等綜合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養結合機構通過組成醫療服務聯合體等方式,建立遠程醫療會診合作關係。積極與國家遠程醫療平台進行互聯,全面加強域外名醫名院合作,共享國內優質醫療資源;擴大省內遠程醫療服務平台覆蓋範圍,向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下移,向各類養老機構和社區縱深擴展更多套用。推動遠程醫學影像、遠程監護、遠程會診等醫療服務。
(五)積極推進試點工作。衛生計生、民政等部門要密切協作,在推動青島、煙臺、威海等市開展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根據國辦發〔2015〕84號檔案要求,開展省級醫養結合試點工作,加強政策扶持和資金補助,力爭建成一批特色鮮明、示範性強的醫養結合試點項目。要加強對各市試點工作的督促指導,幫助解決工作中的難點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各市要聯繫實際積極開展試點工作,並適時推廣成功經驗,走出適合本市實際的醫養結合發展之路。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各市、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醫養結合在深化醫改、發展養老服務業以及應對人口老齡化等工作中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推進醫養結合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精準分解目標任務,全面落實工作責任。
(二)明確部門職責。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作,形成推進醫養結合工作發展的合力。衛生計生部門要積極引導社會力量開辦老年康復醫院、護理院和臨終關懷醫院等醫療衛生機構;積極推動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推進醫養結合服務社區化、家庭化,做好養老機構內設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活動的日常監管和醫務人員培訓工作,提高醫務人員診療能力。民政部門要把醫養結合納入到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做好醫療衛生機構內設養老機構的準入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完善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的建設和服務標準,探索建立相應的政策體系,督導相關扶持政策的落實。發展改革部門要將推動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衛生計生、民政和發展改革部門要做好養老機構、社區服務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的規劃銜接,加強在規劃和審批等環節的合作,制定完善醫養結合機構及為居家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的標準規範並加強監管。財政部門要落實相關投入政策,積極支持醫養結合發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建立支持醫養結合長期發展的保險制度,加強監督管理,及時查處違規行為,支持養老服務人才的教育培訓。國土資源部門要切實保障醫養結合機構的土地供應。城鄉規劃部門要統籌規劃醫養結合機構的用地布局。旅遊發展部門要將健康旅遊特色產品納入旅遊項目推廣計畫。老齡工作部門要做好入住醫養結合機構和接受居家醫養服務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工作。中醫藥管理部門要研究制定中醫藥相關服務標準規範並加強監管,加強中醫藥適宜技術和服務產品推廣,加強中醫藥健康養老人才培養,做好中醫藥健康養老工作。
(三)強化督導考核。各市、各有關部門要將醫養結合工作納入重要事項督查範圍,建立以落實醫養結合政策情況、醫養結合服務覆蓋率、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無縫對接程度、老年人護理服務質量、老年人滿意度等為主要指標的工作評估體系。衛生計生、民政等有關部門要依據本實施意見,結合部門職責,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納入本部門年度重點工作進行考核。要加強對醫養結合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適時開展工作督查,定期通報進展情況,針對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不斷完善相關政策,促進醫養結合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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