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是六盤水市人民政府2015年9月30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六盤水府發〔2015〕14號
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央、省屬駐市行政企事業單位:
為促進我市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滿足廣大老年人不斷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根據國家和省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政策措施,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要求。
1.堅持“政府主導、屬地負責、社會參與、因地制宜、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適度普惠、建管並重、加大投入”的原則,緊緊圍繞全面深化改革,將我市打造成“大健康旅遊目的地城市”的目標,按照“產業更加最佳化、環境更加優美、人民更加富裕、社會更加和諧”的要求,以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努力使養老服務業成為我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
2.統籌推進大健康產業、現代山地高效農業、旅遊服務業和養老服務業,大力推進公辦為主、民營為輔、公建民營為基礎的經營模式,不斷嘗試將養老服務業延伸到社會的每個角落;將醫養融合的養老模式作為全力推進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的新手段,把“候鳥式養老、護理式養老、休假式養老、旅遊式養老”不斷融入到新型養老體制中,努力實現“足不出戶養老、上門服務養老”的新目標。
(二)發展目標。到2020年,養老服務覆蓋所有居家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各個方面,全市100%的鄉鎮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立包括養老服務在內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站點,養老床位達到每千名老人40張,全市總床位數達到2萬張以上(在2015年基礎上新增床位0.9萬張)。依託六盤水獨特的地理、氣候資源,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將貴州屋脊·中國涼都打造成輻射周邊、影響全省的養老服務業基地。
二、主要任務
(一)堅持規劃引領,加強城市養老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1.加強城市養老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保障。將養老服務、相關設施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相關城鄉規劃。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定養老服務設施,2020年底前基本達到配建指標要求。根據規劃和建設指標要求,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要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並列入土地出讓契約,與居住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大型住宅開發項目的居家和社區養老設施可以適當分散布局,小型住宅開發項目可適當集中配置;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達不到規劃和建設指標要求的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已納入“棚戶區”改造範圍的按建設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未納入“棚戶區”改造範圍的應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完善養老服務設施,不得挪作他用。
2.綜合發揮各類基礎設施作用。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支持和引導各類社會主體參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運營和管理。各類具有為老年人服務功能的設施都要向老年人開放。
3.實施社區無障礙環境改造。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和規範實施社區無障礙環境改造,加快推進坡道、電梯、公廁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改造,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
(二)大力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
1.加強社區養老服務站點建設。各縣、特區、區要按照資源整合、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實用的要求,根據社區居委會數,新、改、擴建具有住養、精神慰藉、入戶服務、助殘助醫、文化活動等多種功能的社區服務站或日間照料中心,到2017年日間照料服務覆蓋全市100%城市社區。鼓勵民間資本在城鎮社區舉辦或運營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為有需求的老年人,特別是高齡、空巢、獨居、生活困難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養、助浴、健康、休閒和上門照護等服務,並協助做好老年人信息登記、身體狀況評估等工作。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條件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可以依法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其他機構依法登記為企業。
2.創新養老服務模式,建立和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多形式鼓勵和引導企業、機構和社會組織參與居家養老服務。支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點引入社會組織和家政、教育、物業服務等企業,興辦或運營形式多樣的養老服務項目。鼓勵專業居家養老機構對社區養老服務組織進行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建立居家養老呼叫服務系統和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平台,興辦或運營形式多樣的養老便捷服務項目,為老年人提供包括“緊急救援、日常照顧、家政服務、法律諮詢、休閒娛樂、精神慰藉”等在內的綜合便捷服務,構建“安全、便捷、周到”的養老服務網路系統。
(三)加快養老機構建設。
1.加強公辦養老機構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托底作用,重點為“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困難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養老服務,做到實用適用,避免鋪張豪華。最佳化公辦養老機構資源,實現其示範引領、專業培訓等作用。
2.加快市縣福利機構建設步伐。完成市社會福利中心遷建、市老年養護樓建設並投入使用。各縣、特區、區要加快推進本級福利中心(院)的建設工作,六枝特區、盤縣、水城縣完成本級福利中心(院)的建設並投入使用;鐘山區、鐘山經濟開發區改造提升一批敬老院為養老服務中心,在市中心城區形成以市社會福利中心為基礎,以附近鄉鎮養老服務中心為輻射的格局。
3.大力推進鄉鎮農村養老服務中心建設。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盤水市進一步加強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六盤水府辦發〔2014〕17號),加大資金投入,每年改造一批鄉鎮敬老院為農村養老服務中心;每年爭創一批星級農村養老服務中心(敬老院),2018年達到81所以上;努力提高五保對象集中供養率和床位利用率,2018年集中供養率達70%;在滿足五保對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農村養老服務機構可以向社會開放運營;對管理服務人員不足的農村養老服務中心(敬老院),要採取整合公益性崗位、購買服務等措施補充服務人員,確保管理服務人員與供養對象配備比例不低於1:10。
4.大力推進農村幸福院建設。結合“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工作,整合基礎設施資源,逐年推進農村幸福院等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站點建設,到2020年前實現全市60%以上的農村社區覆蓋有包括養老服務在內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站點。
5.精心打造中高端養老機構,提升城市形象。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採取銀行貸款、社會融資等方式,建設一批市場運作、規模較大、設施齊備、功能完善,具有一定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中高端養老機構。充分依託旅遊資源,在風景名勝區、旅遊度假區及其他適合發展養老事業的地區,重點統籌規劃集休閒旅遊、度假養生、康體養老於一體的綜合養老項目。在市中心城區規劃建設高標準的生態養老養生項目。六枝特區、盤縣、水城縣分別建1—2所市場化運作的老年公寓。鐘山區要吸引社會資金,重點將月照、大河敬老院改造成集多功能於一體的養老服務中心(老年公寓)。
(四)積極推進公辦民營和民辦公助。
1.探索養老機構公辦民營新舉措。支持採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間資本合作)等模式建設或發展養老機構。有條件或新建的公辦養老機構,可在明晰產權的基礎上實施公建民營,探索以承包、委託運營、合資合作等方式,交由社會力量管理運營。對縣(特區、區、開發區)、鄉(鎮、街道、社區服務中心)的福利院、敬老院、幸福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開展經營主體改革試點,實現“管辦分離”。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利用符合條件的閒置房屋建設養老機構,支持民間資本對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和改造,用於養老服務。各地可採取養老機構房屋產權和使用性質不變,實行經營主體轉制,由社會組織或個人負責經營;也可以採取由社會組織或個人租賃、承包經營等形式,實行市場化運作。
2.建立“民辦公助”機制,鼓勵引導社會投入。鼓勵和支持個人舉辦家庭化、小型化的養老機構,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醫養融合型的養老機構。降低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的門檻,簡化手續、規範程式,行政許可和登記機關要核定其經營和活動範圍,為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提供便捷服務。各級要將社會力量申辦養老機構行政審批事項納入政務服務中心統一辦理,對符合申辦條件的養老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設立許可。符合《貴州省資助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暫行辦法》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和民辦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除上級分別給予的每床3000元、2000元一次性建設補貼外,由市縣兩級財政按照2:8的比例分別再給予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補貼分別在3年內、2年內分批到位;已建成運營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按照入住老年人實際占用床位數,由市縣兩級財政按照2:8的比例給予每床每年200元運營補貼,運營補貼標準要逐步提高。對社會力量投資5000萬以上興辦的養老機構,由市、縣兩級政府結合實際依法給予一次性獎勵。社會力量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接收農村五保、城鎮“三無”老人等政府服務對象入住的,老年人原享受的養老服務補貼及相關補助經費應予轉入。
(五)切實加強農村養老服務。
1.進一步完善農村五保供養制度。提高五保供養標準,加強農村五保供養機構建設管理,確保農村五保老人老有所養。
2.豐富農村養老服務內容。利用農村黨建活動室、衛生室、農家書屋、學校等公共設施資源,配備必需的辦公及文化娛樂和健身設施,組織開展與老年人相關的活動。充分發揮村民自治組織功能和基層老年協會作用,督促家庭成員承擔贍養責任,組織開展鄰里互助、志願服務,解決周圍老年人實際生活困難。
3.完善長效運行機制。市縣兩級用於養老服務的財政性資金應重點向農村傾斜,培養各種為老服務人才。社區要大力支持和幫扶養老服務工作。建立城市公辦養老機構與農村五保供養機構、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的合作機制,探索跨地區養老服務協作機制。
(六)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
1.推動醫養融合。醫療機構要積極支持和發展養老服務,為老年人就醫提供優先優惠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或與醫療衛生機構簽訂協定,為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醫療衛生服務。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對養老機構設立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機構給予大力支持,積極提供便利,依法按規定進行設定審批和執業登記。要將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及其醫護人員納入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統一指導,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定、技術準入和推薦評優等方面,與其他醫療機構同等對待。鼓勵醫師和執業護士到養老機構、醫療機構中提供服務。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應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鄉(鎮、街道)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開設養老護理床位。支持具有康復資質的醫院加強與區域內養老機構的合作。加快推進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試點。制定醫養融合試點工作方案,啟動醫養融合試點工作。
2.支持養老機構開展特色服務。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社區和居民家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與老年人家庭建立醫療契約服務關係,開展上門診視、健康查體、保健諮詢等服務。積極探索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滿足老年人的其他特需醫療服務。
3.健全醫療保險機制。對於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符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條件的,可申請納入定點範圍。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康復項目費用,可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社保經辦部門要簡化手續,縮短審批時限,完善醫保報銷制度,切實解決老年人異地就醫結算問題。鼓勵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險、長期護理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保險產品,鼓勵和引導商業保險公司開展相關業務。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成立由各級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發展養老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各級民政部門,明確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相互協作,切實將養老機構的數量、布局、規模、用地等納入《六盤水市養老體系布局規劃》。各縣、特區、區要將發展養老服務業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分析養老服務業發展情況和存在問題,研究推進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督促落實相關任務要求。
各有關部門要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行業規範、業務指導職責,推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發展;進一步完善養老服務業的監管制度,健全行業標準、規範,推進養老服務評估工作,指導養老機構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務質量水平,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培育和發展養老服務行業協會,發揮其在行業自律、監督評估和溝通協調等方面的作用,推動形成政府、社會組織、養老服務實體三者相結合的管理機制。發展改革、規劃部門要將養老服務業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和區域規劃,將養老機構設施建設納入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基本建設投資計畫並予以資助。財政部門要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財力保障力度。老齡工作機構要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加強督促指導工作。發展改革、民政、統計、工商等部門要建立和完善養老服務業統計制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應與各級小康社會建設同步,養老服務指標監測應與小康監測指標結合協調發展。衛生計生、民政部門要儘快制定出台醫養融合的方案和措施。發展改革、規劃、國土、住建、環保、公安消防等項目審批部門對養老服務業項目審批要簡化辦事程式,最佳化辦事流程,縮短項目審批時間,推動項目儘快落地。商務、金融、質檢、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二)加大政府投入。各級政府要加大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投入,重點向農村和中心城鎮傾斜,將推進養老服務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部門預算並逐年遞增。市、縣每年要安排不低於50%的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用於發展養老服務業,其中支持民辦養老服務發展的資金不得低於30%,不足部分由本級財政補貼,補貼範圍和標準可根據本級經濟發展狀況和養老機構發展情況適當調整。加快建立養老服務評估機制,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享受養老服務的,給予適當補貼。
(三)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制定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土地政策,每年制定完善我市養老服務設施用地供應計畫,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畫,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可將閒置的公益性用地調整為養老服務用地。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按照國家對經營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優先給予保障供應。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村級建設留用地興辦養老服務設施,將搬遷、關閉不適應城市功能定位的工業企業退出的土地優先用於養老服務業。養老服務設施因城市建設需要依法拆遷時,要優先安排同等面積的回遷或異地建設用地。嚴禁將養老設施建設用地通過改變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搞房地產開發。對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服務項目,按床位數100張、300張的標準,分別列入市縣兩級服務業重點項目,優先給予用地保障。
(四)落實投融資政策和稅費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支持養老服務業的信貸需求。利用好《養老產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等政策,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申請養老產業專項債券的發行,拓寬融資渠道。積極爭取國家開發銀行養老服務業專項信貸政策支持,興辦各類養老機構和社區日間照料場所。利用財政貼息等方式,積極支持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及無障礙設施改造。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產品,參與社會養老服務。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社會力量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辦發〔2015〕5號)規定,對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落實好國家現行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五)加大人才培養力度,提供養老服務人力資源保障。引導和支持職業技術院校和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增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快培養老年服務專門人才。鼓勵和支持法定勞動年齡內的農村勞動力加入養老服務業,並納入農村勞動力培訓及轉移就業工作補助範圍。加強養老護理人員專業培訓,對參加養老護理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的從業人員按規定給予補貼。建立養老護理員持證上崗制度。對在養老機構就業的醫生、護士、康復醫師、康復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專業技術人員,落實國家關於技術等級評定製度的相關規定,執行與醫療機構、福利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註冊考核政策。定期發布養老護理員工資指導價位。社會力量舉辦的養老機構在技術職稱評定、繼續教育、職業技能培訓等方面與公辦養老機構享受同等待遇。積極扶持發展各類養老服務志願組織,倡導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大中國小學生開展志願服務活動。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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