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一、指導思想
二、工作目標
三、政策措施
(一)弘揚就業創業精神。
(二)放寬市場準入。
(三)激活就業創業主體。
7.鼓勵其他人員投身創業。鼓勵失業人員自立自強自主創業,對已辦理就業登記,且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本人可憑營業執照、場地經營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申請領取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鼓勵殘疾人、被征地農民、扶貧生態移民、刑釋解教人員等群體勇於創業;鼓勵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進行二次創業,為六盤水實現“轉型跨越”發展和“全面小康”目標做出積極貢獻。(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等)
(四)拓展就業創業空間。
1.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產業。按照“一產轉型、二產升級、三產最佳化”的思路,重點培育以大數據為重點的電子信息產業、新醫藥大健康產業、以文化旅遊為重點的現代服務業、山地現代高效農業、新型建築和建材產業五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服務業發展模式和業態,支持發展商業特許經營、連鎖經營,大力發展金融租賃、節能環保、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和旅遊休閒、健康養老、家庭服務、社會工作、文化體育等生活性服務業,打造新的經濟成長點,提高服務業就業比重。持續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創新成果轉化為新產品、新項目、新產業,創造更多高質量的就業崗位。以“5個100工程”、農業產業“3155工程”為平台,以“三變”為抓手,引導和促進資源加工型、勞動密集型產業加快發展,提高就業吸納能力。(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
2.大力拓寬創業領域。引導各類創業主體通過創辦家庭農場、發展設施農業、畜牧業規模養殖、發展林果產業、創建各類合作社、開展農機服務、興建農產品加工企業、從事農資流通等,在農業領域開展創業創新活動;支持各類創業人士通過參與礦產資源開發、冶金、化工、建材、裝備製造、新能源和建築業等產業,特別是創辦智慧財產權轉化、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新興產業等項目,在第二產業施展作為;鼓勵各類創業人才通過創辦網際網路產業、服務外包產業、現代物流業、文化旅遊業、體育健身業、各類培訓業、健康養老業、商貿餐飲業、中介諮詢業等,在第三產業大顯身手。(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委、市扶貧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生態旅遊委等)
3.鼓勵大眾利用“網際網路+”創業。將“網際網路+”作為在新常態下經濟成長的新引擎,積極鼓勵廣大民眾利用“網際網路+”對零售、金融、教育、文化、旅遊、醫療、農業、餐飲、化工、環保、能源、交通運輸、家政服務、社會工作等行業的連結,並以此為平台,充分利用六盤水師範學院、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和市內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科研機構的教育資源和技術優勢,發揮政策集成和協同效應,實現創新與創業相結合、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積極為廣大創業創新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間、眾創空間、網路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運用現代網際網路通信技術進行創業創新。(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糧食局、市農委、市扶貧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生態旅遊委、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環境保護局等)
4.加快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建設。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產業園區建設、招商引資與“雙百工程”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園)建設和農民工創業園建設,按照《中共六盤水市委辦公室六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盤水市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六盤水黨辦發〔2014〕72號)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工商局關於印發〈六盤水市推進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園)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六盤水經信通〔2015〕2號)要求,大力鼓勵各院校、企業和社會力量新建或利用各種場地資源改造建設創業孵化基地,實施項目挖掘、入駐孵化、服務跟蹤、到期評估等服務。經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加快孵化基地培育和考評認定工作進度。同時,要將孵化園和創業園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先孵化放飛、後進園做大。各產業園區要把建設創業孵化基地作為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內容,作為改善園區投資環境的重要條件,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於園區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市中心城區和縣城所在地要採取政府與社會力量共同投資的方式建設創業孵化園(樓)等示範基地。對各地和市內高校創辦且具有代表性的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創業孵化基地等創業孵化新模式,從同級創業基金中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鼓勵企業建立一批專業化、市場化的技術轉移平台。引導和支持有條件的領軍企業創建特色服務平台,面向企業內部和外部創業者提供資金、技術和服務支撐。鼓勵依託三維(3d)列印、網路製造等先進技術和發展模式,開展面向創業者的社會化服務。對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初創企業,可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創業者提供創業信息、創業諮詢、創業培訓、創業策劃、開業指導、小額貸款、稅費減免、政策諮詢等一條龍服務,從創業基金中給予創業孵化基地(園)一定的寬頻接入、創業服務等補助。(牽頭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農委、市扶貧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等)
(五)強化政策扶持。
1.加大資金投入力度。
按照“就業最大化、創業最大化、民生最大化”的要求,切實加大促進就業創業的投入力度。一是市縣兩級財政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大就業資金投入開發公益性崗位促進困難人員就業的通知》(黔府辦發〔2011〕107號)要求,市級財政每年安排就業專項資金不低於500萬元,經濟強縣財政每年安排就業專項資金不低於100萬元,非經濟強縣財政每年安排就業專項資金不低於50萬元。同時,市級財政要按照有關規定從當年征繳的失業保險基金中及時提取就業資金。通過以上渠道籌集的資金屬於地方籌集的就業資金,可以用於促進就業政策宣傳、職業供求信息發布、返鄉農民工和高校畢業生創業典型事跡采編、就業困難人員調查及其就業援助、外出就業技能勞動者和創業者調查、組織開展招聘活動、購置就業工作相關證件、促進就業政策培訓、就業創業軟體服務、就業服務機構電話通信、水電運行維護等扶持公共就業服務方面的支出。二是市、縣兩級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或從地方籌集的就業資金中列支建立創業基金。2016年至2020年全市創業基金規模要達到5.25億元。其中,從2016年起,每年籌集創業基金,市本級不少於4000萬元,每個縣(特區、區)不少於1000萬元,每個經濟開發區不少於500萬元。市縣兩級財政和經濟開發區財政要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基本支出和項目經費、各年就業專項資金和創業基金納入年度預算。創業基金主要用於創業孵化基地(園)建設、創業型示範社區(村)建設、創業實習(實訓)基地和創業品牌基地建設、二次創業獎勵、創業項目庫和創業師資庫建設、創業貸款擔保基金和貸款貼息、創業貸款擔保獎勵和風險補償、自主創業扶持補貼、創業模擬實訓補貼、改善你的企業培訓補貼、網路創業培訓補貼、創業實習(實訓)補貼、創業導師(專家)補貼、就業見習補貼、創業調查統計、就業創業服務平台建設及創業跟蹤服務、創業典型收集和表彰、創業服務組織建設、就業創業宣傳、就業創業業務培訓、創業訓練營、創業大賽、創業項目展示推介、政府購買就業創業服務、眾創空間建設等方面。對就業創業工作積極主動、亮點突出、成效明顯的縣(特區、區)和經濟開發區,市級可採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一定的創業基金支持。同時,市級財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以公共就業服務工作量和服務成效為依據,對開展公共就業服務所需經費確有困難的縣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縣級以下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台,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工作經費補助。(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
2.全力落實扶持政策。
(1)全面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按照《中共六盤水市委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農業特色產業發展“3155工程”的實施意見》(六盤水黨發〔2014〕2號)、《中共六盤水市委辦公室六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盤水市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六盤水黨辦發〔2014〕72號)、《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扶持微型企業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六盤水府發〔2014〕14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促進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六盤水府辦發電〔2014〕78號)、《市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農民工工作的實施意見》(六盤水府發〔2015〕4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引導和扶持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就業的實施意見》(六盤水府辦發〔2015〕5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盤水市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六盤水府辦發〔2015〕7號)和市政府相關部門關於完善創業扶持補貼政策、實施“千名大學生創業計畫”、創建創業型示範社區(村)、建設高校畢業生和返鄉農民工創業品牌基地等檔案要求,創造條件兌現微企扶持“3個15萬元”和“五項創業扶持補貼”等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牽頭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農委,市科技局等)
(2)給予企業穩崗支持。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政策實施範圍由兼併重組企業、化解產能過剩企業、淘汰落後產能企業等三類企業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對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或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按不超過50%的比例從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中給予穩崗補貼。對確實要裁員的,應制定人員安置方案,實施專項就業幫扶行動,妥善處理勞動關係和社會保險接續,促進失業人員儘快再就業。對淘汰落後產能獎勵資金、依據兼併重組政策規定支付給企業的土地補償費,要優先用於職工安置。完善失業監測預警機制,建立應對失業風險的就業應急預案。(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等)
(3)強化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對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一定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以國家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為準,按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實現就業並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享受就業援助。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控制在3年以內,對初次核定享受補貼政策時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財政局等)
(4)支持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就業創業。健全社會救助與就業聯動機制,對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時,可以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
(5)加大減稅降費力度。用足用活國家和省現行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現行稅收規定免除的,必須免除;稅率可高可低的,就低不就高;稅收起征點可高可低的,就高不就低。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範圍由失業一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對從事個體經營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可持《就業創業證》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1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5200元;全面落實國家、省已明確的有關電子商務稅收支持政策;支持電子商務及相關服務企業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軟體生產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如符合條件並通過認定的,可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從事擔保業務的營業收入,按國家有關規定在3年內免徵營業稅。認真貫徹落實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自主就業復員退伍軍人、軍轉幹部及隨軍家屬創業就業,扶持小微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國家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落實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和創業負擔舉報反饋機制。稅務、工商、人社、教育、民政、殘聯等部門每半年向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創業就業證和企業吸納失業人員認定證明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繳費、稅費減免等工作情況,對政策落實效應進行分析評估,聯合下發相關業務規程,促進稅費優惠政策的貫徹落實。(牽頭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
(6)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允許將符合條件的自有住房、租賃房和其他用房作為登記註冊住所。對從事網上商品交易服務、無實體店鋪的企業,允許其利用已取得合法產權或使用權的住宅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允許農民以宅基地房屋自營或出租給他人作為從事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經營活動場所。(牽頭單位:市工商局;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總工會等)
(7)開展優秀項目資助行動。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結合當地產業發展規劃,每年在現代材料、裝備製造、綠色食品、旅遊文化、高科技“五大產業”以及現代服務業、電子商務、網際網路、物聯網、現代農業、家庭服務業等領域中,遴選一批優秀創業項目並給予重點扶持。適時組織各類創業大賽,對獲得市級以上創業大賽前三名並在我市登記註冊的創業項目,從市縣創業基金中給予每個項目一定的創業獎勵。(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扶貧局、市科技局、市商務糧食局、市農委、市生態旅遊委、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團市委等)
(六)最佳化就業創業服務。
1.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加強公共就業創業工作機構建設,強化編制管理和人員配備,提升公共就業服務均等化、專業化、標準化水平,實現市、縣、鄉、村(社區)四級就業服務全覆蓋。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對各級財政安排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要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能力建設,向社會力量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擴大服務供給。(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編委辦等)
2.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建設統一、規範、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進一步整合資源、拓展範圍、完善功能,最佳化準入環境,強化市場監管,規範經營秩序,加強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市場誠信體系及其標準化建設,提高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服務的信息化程度,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與經營性服務產業化的分類協調發展。認真貫徹國家和省有關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定期開展“誠信服務機構”評選活動,著力培育人力資源服務品牌。(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編委辦等)
3.提供“一站式”就業創業服務。各縣(特區、區)和經濟開發區要充分發揮創業中介服務機構的作用,依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各類社會創業服務組織,為創業者提供政策諮詢、創業輔導、籌資融資、市場開拓、技術支持、認證許可、項目推介、開業指導、管理諮詢、信息服務、人才培訓、補貼發放等“一站式”就業創業服務,及時發布創業扶持政策、辦事流程、創業信息、服務資源等公共信息。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縣(特區、區)、經濟開發區要結合實際,制定政府購買社會就業創業服務項目清單,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購買企業和社會創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創業服務,形成多層次、廣覆蓋、專業化的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財政局等)
4.做好創業跟蹤指導服務。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能人按照市場規則創辦一批創業促進或創業諮詢服務組織,組建由企業家、專家學者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等組成的創業導師志願團隊,建立創業導師(專家)庫,對創業者分類、分階段進行指導。建立創業項目日常採集機制,對提供創業金點子、項目的單位和個人,經評審可從同級創業基金中給予相應獎勵。建立創業導師績效評估和激勵機制,從創業基金中給予創業導師一定的交通一伙食費補貼。(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
5.強化金融支持服務。
(1)兌現創業貸款貼息政策。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對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城鄉婦女及復員退伍軍人等群體和困難人員提供創業貸款扶持,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0萬元(其中,對符合條件的合夥經營創業實體,可申請最高不超過50萬元創業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可給予一次不超過1年期限的展期,展期不貼息。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評估,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對當年新招用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達15%)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勞動密集型企業貸款。對不以盈利為目的,承擔創業貸款擔保工作的政策性、公益性擔保機構,放寬許可。完善擔保基金呆壞賬核銷辦法,健全擔保基金補充機制。(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六盤水銀監分局、市工商局、市婦聯等)
(2)加大融資擔保力度。積極發展政府支持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進一步創新擔保方式,通過建立創業擔保基金、創業投資公司、撬動社會資本等,鼓勵各類擔保機構為創業主體提供貸款擔保。對為創業者提供貸款擔保的各類機構,從創業基金中按其擔保業務實際發生額的萬分之五比例給予獎勵。(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六盤水銀監分局等)
(3)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鼓勵銀行提高針對創業企業的金融服務專業化水平,不斷創新組織架構、管理方式和金融產品。推動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加強合作,對創業活動給予有針對性的股權和債權融資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創業企業提供結算、融資、理財、諮詢等一站式系統化的金融服務。探索適合我市初創企業特點的融資產品和服務方式,通過提供動產、股權、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智慧財產權、提單倉單抵押質押等方式融資貸款,積極發展商圈融資、供應鏈融資、助保貸、“易貸通”、“定單貸”、聯保貸款、商網按揭貸款、抵(質)押循環貸款等特色信貸產品。(牽頭單位: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六盤水銀監分局等)
(4)大力拓寬融資渠道。扶持中小企業到各地股權交易中心、股權託管中心、新三板、創業板、中小板等多層次資本市場進行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依法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方式進行融資。鼓勵創業主體通過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眾籌融資和典當融資等方式進行融資。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資本市場。充分利用國家和省婦女創業貼息貸款的政策支持廣大婦女創業。(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六盤水銀監分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婦聯等)
(七)推進網上辦事和資源共享。各級各相關單位要充分依託市縣信息化綜合服務平台,進一步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信息網和業務管理系統,加強信息資源共享,整合各職能部門扶持創業的相關信息,形成順暢的聯動機制。力爭通過網上辦事大廳辦理補貼申請、核發等業務。(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農委、市扶貧局、市電子政務辦、市婦聯、團市委、市殘聯等)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將市、縣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更名為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不定期通報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問題。(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二)成立領導小組。市級成立促進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相關單位的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主要負責規劃編制、協調指導、督查落實等工作。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和省級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鄉(鎮、街道、社區服務中心)也要對應成立促進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縣區,經濟開發區,鄉(鎮、街道、社區服務中心)要於12月前出台配套貫徹意見、實施方案或操作指南,結合實際完善促進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三)形成工作合力。鄉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就業創業工作的領導,把促進就業創業擺上重要議程,確保各項就業目標完成和就業局勢穩定。各地各部門要增強全局意識,密切配合,盡職履責。進一步發揮各人民團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各方促進就業創業的積極性。(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
(四)落實目標責任。市、縣、鄉要將就業創業工作納入目標責任考核,細化任務、政策、服務、投入、滿意度等指標,提高權重,並層層分解,督促落實。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對就業創業工作推進中效率低下,故意刁難、推諉扯皮的單位和人員嚴格問責。(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
(五)加強統計監測。健全就業創業統計指標,完善統計口徑和統計調查方法。加大就業統計調查人員、經費和軟硬體等保障力度,推進就業創業統計調查信息化建設。依託行業組織建立健全行業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制度。探索建立有社會機構參與的就業創業政策落實效果調查評估制度。(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市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成員單位,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六)強化工作督查。市縣兩級政府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將促進就業創業工作列入年度目標考核和重點工作督查內容。有關部門要細化考核標準,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檢查並通報有關情況。(牽頭單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直目標辦;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
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本意見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同時要切實轉變職能,簡化辦事流程,提高服務效率,確保各項就業創業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以穩就業、促創業、惠民生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