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於加快醫養融合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市政府關於加快醫養融合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是2014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政府關於加快醫養融合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 發布日期:2014年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近年來,我市大力發展養老事業,初步建成了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取得了顯著成效。但與此同時,老年人對生活照料和醫療服務的需求高度疊加,造成養老需求與服務供給不匹配、市場發育不健全等問題日益突出。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是順應養老服務需求的必然要求,是完善養老服務體系的核心環節,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重要舉措。為加快推進醫養融合發展,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統籌整合醫療服務和養老服務資源,促進醫療資源走進居民家庭、城鄉社區和養老機構,將醫養融合納入全市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逐步構建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市場化運作的醫養融合服務體系,為健康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等公共衛生服務,為失能、半失能以及慢性病、易復發病、殘障等老年人提供醫療、護理和康復服務,實現基本公共服務與健康服務業、養老服務業互動發展。
(二)基本原則
1.保障社會基本。強化政府托底、適度普惠,發揮公共服務的基礎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和組織引導力度,促進醫療與養老領域的互動發展。
2.激發市場活力。堅持市場主體、有償服務,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激發社會力量參與,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醫養融合服務業的主體,著力保障老年人的醫養服務需求。
3.深化體制改革。注重統籌兼顧、整合資源,重點促進現有醫療衛生資源和養老資源的高效融合和良性互動。
4.最佳化布局引導。堅持融合發展、適度增量,引導新建醫養融合服務綜合體,積極推進醫養融合型服務項目的建設。
二、發展目標和工作內涵
(一)發展目標
通過不懈努力,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居民家庭、城鄉社區、養老機構,實現醫療服務與養老服務有機融合,建成功能完善、覆蓋城鄉的醫養融合服務體系。
到201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政策到位、服務專業、運行高效的醫養融合服務體系。
——全市具有醫養融合功能的養老機構占總數的30%以上;
——護理型床位占養老機構床位總數的40%以上;
——社會力量舉辦的醫養融合服務機構占總數的50%以上;
——具備遠程醫療功能的“虛擬養老院”服務終端占全市“虛擬養老院”服務終端總數的30%以上;
——50%的社區能配套醫養融合服務設施;
——建成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評價體系,養老護理員崗前培訓率達到90%以上,持證上崗率達到85%以上;
——探索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到2020年,建成全面覆蓋居民家庭、城鄉社區、養老機構的醫養融合服務體系。
——全市具有醫養融合功能的養老機構占總數的60%以上;
——護理型床位占養老機構床位總數的60%以上;
——社會力量舉辦的醫養融合服務機構占總數的60%以上;
——具備遠程醫療功能的“虛擬養老院”服務終端占全市“虛擬養老院”服務終端總數的50%以上;
——100%的社區能配套醫養融合服務設施;
——完善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評價體系,養老護理員崗前培訓率達到100%,持證上崗率達到95%以上;
——建立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二)工作內涵
1.推進居家醫養融合
居家養老是處於主導地位的養老模式,為散居的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是醫養融合的重中之重。大力推廣智慧社區建設,推廣“虛擬養老院”模式,通過可穿戴設備、視頻診斷等手段,藉助網際網路技術、雲技術和物聯網技術,以信息化、智慧型化服務為支撐,為老年人提供及時周到的遠程健康服務。在便民服務進萬家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家庭醫生制度,實現生活護理、康復護理進家庭,定期巡診與應需施診相結合的診療、護理服務,為居家養老提供醫療保障。
2.加強社區醫養融合
社區養老是居家養老的功能提升,加強社區養老的醫療服務是醫養融合的關鍵環節。結合城鄉發展規劃,統籌布局建設城鄉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農村養老互助幸福院等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有條件的要配備醫務室、康復室等功能;條件不具備的老居民區,按照就近原則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建立契約合作機制;鼓勵新開發住宅配套建設醫養融合服務設施,為社區老人提供完備的醫養融合服務。
3.提升機構醫養融合
機構養老是專業化的養老服務,也是醫養融合的最佳載體。支持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推進養老機構普遍配備全科醫師和專業護理人員,支持有條件的自辦醫療服務機構,讓入住老人享受“醫院式”專業、周到的醫療保健服務。鼓勵有條件的綜合醫院開設老年病房,開展老年康復業務,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探索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新模式,支持鼓勵醫療機構與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城鄉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養老院等建立醫療服務協作關係。通過主動服務、上門服務、預約服務等方式,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為老年人就醫提供便利和保障。鼓勵部分一、二級醫院和專科醫院轉型為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引導建設醫養融合型服務機構,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集中護理、穩定期居家照料的一體化醫養融合服務。
三、融合機制
(一)統籌規劃
統籌居家與機構、城市和農村、醫療與養老領域的互動發展,將醫養融合服務納入經濟社會和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做好醫養融合服務體系的整體布局,充分整合現有資源,合理配置新增資源,形成規模適宜、功能互補、安全便捷的醫養融合服務網路。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生局
(二)機構共布
在規劃建設養老服務機構時,應在醫療衛生機構服務半徑內選址,充分共享現有醫療衛生資源;在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建設中,統籌考慮老年人醫療衛生服務需求,輻射延伸到所轄區域的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等養老服務機構。
牽頭單位:市規劃局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三)信息對接
對60周歲以上老年人全部建立健康檔案,逐步完善養老基本信息和醫療健康信息,並與預約診療系統、雙向轉診系統、遠程會診系統、電子病歷系統、120急救系統等對接,組建醫養融合服務信息庫。
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物價局
(四)救助聯動
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療期,啟動醫養融合服務信息庫,進入“住院狀態”,可以第一時間到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及時接受專業、便捷的醫療服務;在康復期轉為“休養狀態”,醫養融合服務機構的床位可以充任醫院的康復病房,作為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老年人急性期診療的後療通道,納入基層衛生服務機構內部病床,統一調配使用,接受疾病恢復期的老年人,為其提供服務,解決出院老人在回歸家庭、社區過渡期的臨床護理康復需求;在病情穩定期回歸原“頤養狀態”,實現無縫轉接。
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物價局
(五)醫護分級
積極發揮社區責任醫師、家庭醫生以及基層衛生服務機構在健康體檢、慢性病管理、保健、養生等健康管理方面的作用,通過定期查房巡診、配藥和健康諮詢等有償服務,積極開展健康教育、健康體檢、慢性病管理等公共衛生服務,以及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延伸性醫療服務,實現醫養融合服務全覆蓋;由專業的醫療機構提供老年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治療護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預等服務,並根據老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評估和分級,提供相對應的服務。
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六)優惠共享
鼓勵和引導具備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對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的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符合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準入條件的,可申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範圍,享受醫保政策;鼓勵和引導基層醫療機構開設老年病床,對符合條件的,頒發證書並按規定享受養老補貼。
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物價局
(七)醫療互助
醫療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建立和完善具有可持續性的長效互助機制,使優質醫療資源為養老服務機構提供醫療支持。通過定期巡診、義診,轉診、接診優先等方式,逐步提高養老服務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
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物價局
(八)監管聯動
醫養融合服務機構內的醫護人員應納入衛生部門統一管理,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定、技術準入和推薦評優等方面,與醫療機構同等對待。鼓勵二級以上綜合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到社區養老服務中心、養老機構等醫養融合服務機構掛職或開展多點執業;支持醫養融合服務機構的醫務人員到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進修培訓,提升服務能力與水平。
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九)學科共建
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增設醫養融合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快培養專業人才;引導院校師資與醫養融合機構的一線服務人員聯合開展學術研究,提高老年人慢性病、多發病以及絕症晚期的治療、康復、照料等方面的理論研究和護理水平。
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民政局
(十)志願幫扶
大力發展各類為老年人提供醫養融合服務的志願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成立服務老人的“時間銀行”,倡導“服務今天,享受明天”的理念,採取“時間儲蓄”的方式,發動志願者為老年人提供醫養融合服務。服務時間由相關部門記錄下來,當志願者自己年老需要服務的時候,可提取自己累計的服務時間以獲得其他志願者的醫養融合服務。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市老齡辦
(十一)護理險探索
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規定凡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及退休人員、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城鎮非從業人員,均可同時參加長期護理保險。通過個人繳納、企業支付、政府補貼(福彩公益金)的形式,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基金,減輕老年人醫療護理負擔。
牽頭單位:市金融辦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十二)養老信息化
依託“12349”便民服務平台,完善“虛擬養老院”模式,為居家老人提供服務。引入社會組織和企業,在提供家政、維修、物業、老年人供餐、社區日間照料等便民服務的基礎上,增設醫療服務功能。公布具有醫療服務資質的機構,供居民、社區、養老機構自由選擇,通過市場化的運作讓老年人足不出戶就可享受醫療保健、精神慰藉、緊急援助等醫療服務。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衛生局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成立由發改、民政、人社、建設、衛生、規劃等相關部門組成的協調推進機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分工協作機制。科學界定部門職責,制定發展規劃和實施細則,形成整體布局、分工負責、階段實施的醫養融合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策支持。全面落實與養老服務相關的各級各類政策,加大對醫養融合在投融資、土地供應、稅費優惠、財政補貼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促進公辦醫養融合服務設施有效整合,扶持社會力量開辦的醫養融合服務機構健康發展。
(三)加強市場監管。制定醫養融合服務機構準入條件和評價細則,明晰醫養融合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建立健全二、三級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醫療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掛鈎合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家庭醫生、家庭病床、醫生多點執業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激發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醫養融合服務體系健康有序發展。
(四)開展融合試點。積極爭取國家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在財政、金融、用地、稅費、人才、技術及服務模式等方面進行探索創新,先行先試,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為醫養融合發展創造更好條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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