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全省政府系統廉政建設主要任務分工意見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全省政府系統廉政建設主要任務分工意見的通知》是2015年2月13日年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全省政府系統廉政建設主要任務分工意見的通知
  • 頒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頒布日期:2015年2月13日
  • 檔案類型:政策法規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明確責任和工作要求,確保今年(2015年)政府系統反腐倡廉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現將2015年全省政府系統廉政建設主要任務分工如下:
一、嚴守政治紀律
(一)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各級政府和部門要把守紀律講規矩作為剛性約束,嚴格按照黨章辦事,嚴格遵紀守法,嚴格遵循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高度自覺踐行“5個必須”,旗幟鮮明與“7個有之”行為作鬥爭,堅決做到政治上講忠誠、組織上講服從、行動上講規矩。
牽頭單位:各級政府和部門
(二)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對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堅決貫徹落實,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府工作中全面落到實處,真正把嚴守黨的紀律體現到廣大幹部的思想和行動之中。
牽頭單位:各級政府和部門
(三)在履職盡責中確保政令暢通。各級政府和部門要主動作為、勤政有為、善作善為,把幹事創業謀發展、坐言起行抓落實作為最大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要層層傳導抓落實的壓力,對重大任務明確分工,拉清單、建台賬,限期落實、對賬消號,切實做到事有專管之人、人有明確之責,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牽頭單位:各級政府和部門
二、大力簡政放權
(一)繼續清理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取消調整下放審批事項,抓緊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相關規定,最大限度縮小投資項目核准範圍,擴大企業投資自主權。今年(2015年)上半年完成省級政府權力清單公布工作,年底前公布市縣級清單。全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加快清理各類不合理不規範的年檢、證照等事項,切實解決上放下不放、明放暗不放、放“權”不放“限”等問題,提高取消下放事項的“含金量”。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各部門
(二)完善政府服務體系建設。大幅削減企業登記和項目投資前置審批,深入推進“先照後證”改革,推行“三證合一”。發揮好省級行政服務中心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作用,完善各級政府行政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強化“視窗”服務功能,最佳化審批流程,推進並聯審批,提高審批效率,切實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級政府
(三)加強對行政審批權運行的監管。健全事中事後監管制度,防止變相審批,嚴控新增審批。對明確下放的許可權,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不能以備案之名行變相審批之實,不能把權力轉交給行業協會和事業單位承擔,堅決消除“灰色地帶”。大力整治“紅頂中介”,破除壟斷,加強監管,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政府徹底脫鉤。加快建設全省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切實維護正常市場秩序。推動監管重心下移,同步建立地方政府責任清單,強化市、州、縣政府監管責任,實現責任和權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監管同步到位,改變簡政放權“上熱下冷”的狀況。
牽頭單位:省編辦,各級政府和部門
(四)全面正稅清費。推進建築、房地產、金融保險、生活性服務業等“營改增”擴圍改革,實施好煤炭資源稅費改革,全面規範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清理行政性收費,減少和規範涉企收費項目,清理規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嚴格規範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收費,嚴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行為,為推動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創造良好的市場和社會環境。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各級政府
三、全面依法行政
(一)依法科學決策。通過健全專家諮詢制度、風險評估機制等措施,提高政府立法質量,增強政府立法地方特色。堅持規範性檔案異議處理機制和兩年定期清理制度,形成“能進能出”的常態化管理機制。堅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推行重大民生工程決策聽證制度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深化政務公開,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建設陽光政府。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省政府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級政府和部門
(二)規範權力運行。
1進一步強化財政資金監管。深化預算體制改革,建立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管理制度,加大專項資金統籌力度,激活財政存量,完善結餘資金清理機制,強化績效管理,嚴格會計制度,加強審計監督,確保資金安全。完善省對下財政體制,推動財權事權統一和財權重心下移,讓積極財政政策更加高效、更加精準發力。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審計廳
2進一步強化國有資產監管。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規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加強企業經營重點環節的制約監督,強化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責任追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3進一步強化公共資源監管。落實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和加強經營性建設用地管理的制度規定,嚴格規範礦產資源和土地市場秩序。
牽頭單位:省國土資源廳
(三)公正文明執法。大力推進執法重心和執法力量下移,推進行政綜合執法改革,嚴格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解決多頭執法、重複執法、交叉執法問題。通過不斷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解決依法行政的難點問題、民眾反映的熱點問題。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省政府相關部門
四、持續改進作風
(一)自覺踐行“三嚴三實”。高度自覺地把“三嚴三實”內化於心、外化於行,把“三嚴三實”作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為官用權的警世箴言和幹事創業的行為準則,強化黨性修養,嚴格遵規守章,重德律己修身,做到“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
牽頭單位:各級政府和部門
(二)大力解決突出問題。全面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國務院“約法三章”和省委省政府21條措施,對在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查找出的問題,持之以恆抓好整改。緊盯作風領域出現的新趨勢、新變化,注重研究深層次問題,以更高標準、更高要求加強作風建設。堅決糾正公務人員“胡作為”、“亂作為”問題,大力整治“慢作為”、“不作為”現象。
牽頭單位:各級政府和部門
(三)更加注重標本兼治。抓好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消除“制度真空”,防止“破窗效應”。創新行政理念,改進行政方式,從根本上改進文風會風。繼續強化問題易發多發領域的正風肅紀,加強對“三公”經費管理、節約政府開支、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加大執紀監督、公開曝光力度,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牽頭單位:各級政府,省財政廳
五、堅決反腐倡廉
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遵章守紀、懲防並舉,有腐必反、有案必查。重點查處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權權交易等違法違紀行為。從快查辦、嚴肅處理頂風違紀搞“四風”
的問題。堅決查處民計民生、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領域失職瀆職、監管缺失和違法違紀問題,以及在工作中出現的故意刁難、吃拿卡要、虛報冒領、優親厚友等不正之風,貪污侵占、私分濫發、小官巨貪等民眾痛恨的問題。
牽頭單位:省監察廳,各級政府和部門
六、嚴格落實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全省各級政府和部門要認真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細化任務,強化措施,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紮實有效推進。強化責任落實。各級政府和部門領導要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重大政治責任,履行“一崗雙責”,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要全力配合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的工作,自覺接受監督檢查,支持執法部門依法履職。強化示範帶頭。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當好表率,帶頭守紀律講規矩,帶頭執行廉政建設各項規定,帶頭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強化隊伍管理。對廣大公務員堅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從嚴問責,有針對性地加強思想教育,築牢思想上拒腐防變的堤壩,不斷強化“不想腐”的思想自覺。切實加強對幹部的日常監督,防微杜漸,管住“小節”,解決好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防止小問題釀成大錯誤。
牽頭單位:各級政府和部門
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工作職責,抓緊制定落實分工任務實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實。省政府督查室要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分工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確保分工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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