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全省政府系統廉政建設主要任務分工意見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2014年全省政府系統廉政建設主要任務分工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全省政府系統廉政建設主要任務分工意見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明確責任和工作要求,確保今年政府系統反腐倡廉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現將2014年全省政府系統廉政建設主要任務分工如下:
一、毫不鬆懈地抓好作風建設
(一)紮實推進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各地區、各單位要準確把握總體要求、基層特點、科學方法和重點任務,緊緊抓住反對“四風”這一核心任務,認真查找並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牽頭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政府
(二)以反對“四風”的新成效深化政風建設。全面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國務院“約法三章”、《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委、省政府21條措施,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待遇、公車管理、辦公用房、公務接待、職務消費等方面的制度。加強調查研究,把蹲點調研作為硬要求,真正沉下去、接地氣,切實為民眾排憂解難。
牽頭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政府
(三)從嚴控制“三公經費”。保持“三公”經費零增長。將“三公經費”公開工作納入財政管理綜合績效考評範圍,建立健全“三公經費”管理長效機制,推動縣級以上財政和預算部門“三公經費”公開工作常態化和規範化。修訂、出台全省黨政機關會議經費、公務接待經費、省外差旅費、培訓費管理辦法,建立公務開支標準,推行厲行節約長效機制。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政府
(四)加強行政效能建設。把治理“庸、懶、散、奢”等問題作為政風建設的重點,堅決查處和糾正作風漂浮、不負責任、自由散漫、效率低下等行為。繼續完善行政效能投訴受理機制和工作制度,嚴肅查處越權辦事、以權謀私等違規違法行為。
牽頭單位:省監察廳、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政府
二、加大力度推進簡政放權
(一)繼續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全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確需保留的,嚴格程式調整為行政許可,用兩年時間再取消和下放1/3的行政審批權,各部門一季度要抓緊提出一批取消和下放的事項。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各部門
(二)加強對行政審批權運行的監管。積極推進審批事項管理模式從正面清單向負面清單轉變,清單之外一律不得設立新的審批事項。對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環境保護等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和公共安全事項,要完善監管制度,建立健全抽查制度、責任追溯制度。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三)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各部門要結合編制“三定”工作方案,按照批准的行政職能,抓緊梳理公布相應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一季度要全面完成機構改革任務。在市(州、縣)政府機構改革中,要加大部門整合和職能歸併力度,規範行政行為,最佳化行政資源配置,提升行政服務功能。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政府
三、全面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
(一)大力推行招拍掛。凡是進入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項目都要納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配置,凡是政府出資的項目都要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進行操作,凡是能夠進行市場化配置的公共資源都要採取招拍掛等公平競爭方案。
牽頭單位: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二)規範市場運行規則。要建立健全資源配置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方法,統一進場標準、交易規則,做到制度建設進程與市場化進程相適應。
牽頭單位: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三)加快資源配置市場化平台建設。充分發揮省級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作用,把分散在相關部門的工程建設、政府採購、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產權交易、藥品集中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全部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作。各市、州和有條件的縣要儘快建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牽頭單位: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政府
(四)強化市場化監管。強化廉政監察、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下半年組織力量對各級公共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促進公共資源配置科學合理、公正高效。
牽頭單位:省監察廳,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四、深入實施政務公開
(一)創新政務公開的內容和方式。積極推行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建立政府數據資源開放機制,建設省級網上政務大廳,加大行政審批等政務事項網上辦理比重。圍繞政府重點工作和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推行網路問政、微博問政,統一歸口辦理網上信訪訴求。
牽頭單位: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二)擴展政務公開的廣度和深度。各級政府預算和決算要全部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各個部門預算和決算要公開到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專項轉移支付公開到具體項目,“三公”經費要詳細公開。
牽頭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政府
(三)加強政務公開的監督和考核。對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各級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適時組織開展社會評議,考核結果和社會評議結果要納入行政機關績效考核的內容,並向社會公布。
牽頭單位:省監察廳
五、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一)強化財經紀律教育。把加強公職人員財經紀律教育擺到突出位置,作為業務培訓和任前的必修課,以及領導幹部任前廉政談話的主要內容,讓所有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知道財經紀律是一根帶電的高壓線,不能碰、不敢碰。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政府
(二)強化預算管理。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嚴禁各級政府和預算單位變更財政資金用途,嚴防公共資金跑冒滴漏。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和民生領域資金管理。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
(三)強化財政預算審計。深化財政預算執行、重點民生資金、經濟責任、政府投資等專項審計,實現審計全覆蓋和常態化。密切跟蹤預算編制、執行、調整、決算等環節,著重審查大額資金及專項資金法人使用效益。積極開展省直機關會議費、“三公經費”管理使用、辦公用房清理情況、土地出讓、保障性住房建設、礦產權出讓等專項審計。
牽頭單位:省審計廳
(四)強化公共資金監督。嚴格會計制度和審計制度,規範會計工作秩序,完善預算部門內控制,嚴格財務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加強財政專戶和銀行賬戶動態管理。建立健全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聯合檢查執法機制,對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等問題進行專項整治。
牽頭單位:省審計廳,省財政廳,省監察廳
(五)強化資金績效管理。財政、審計等部門儘快摸清我省財政資金沉澱結轉和資金缺口底數,分清原因,拿出針對性解決措施。改革轉移支付管理制度,清理整合現有轉移支付項目,推動財權統一和財權重心下移,儘快建立財政結轉、結餘資金定期清理機制,為最佳化資金使用效率提供制度保證。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審計廳
六、強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設
(一)完善“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建立健全決策後評價、反饋糾偏和決策責任追究等制度,強化行政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腐敗預警機制、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和廉政信息共享機制。
牽頭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政府
(二)建立行政紀律督查問責制度。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制定具體督查計畫,強化跟蹤問責,著力解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問題,堅決糾正對自己有利就執行、不利就搞變通的行為,確保令行禁止、政令暢通。
牽頭單位:省監察廳
(三)完善行政執法管理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法定許可權和程式,科學限定自由裁量權。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七、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各級政府、各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把廉政建設納入總體工作之中,統一部署、統一實施、統一落實,帶頭執行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管好班子、帶好隊伍。要健全責任體系、細化責任分工、嚴格責任追究。一把手對重要工作要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確保反腐倡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班子成員要自覺把反腐倡廉的要求體現到具體業務工作中。不管是一把手,還是班子成員,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中都要帶頭示範、親力親為,落實“一崗雙責”,對重大違紀事件和違法案件,要實行“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也要追究領導責任。
牽頭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政府
八、嚴肅查辦各類違規違法案件
(一)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持續保持反腐敗的高壓態勢,嚴肅處理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索賄受賄、巧立名目收費、貪污私分等行為;突出抓好和民眾利益息息相關的社保、教育、醫療、住房、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領域的專項治理。
牽頭單位:省監察廳
(二)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教育。注重警示教育和提醒談話教育,及時解決好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避免小問題釀成大錯誤、小錯誤“養”成大案件。
牽頭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政府
《分工意見》下發後,各地區、各部門要強化工作職責,抓緊制定落實分工任務實施方案,集中精力抓好分工任務的落實。省政府督查室要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分工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確保分工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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