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細則》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細則》已經2015年4月7日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15-00073
  • 文號::青政辦[2015]88號
  • 主題分類::綜合政務
  • 服務對象::機關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5/4/28
一、機構設定
第一條 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是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直接受領導小組領導,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第二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主任負責制。辦公室主任主持辦公室全面工作,按要求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主要職責
第三條 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的總體規劃、年度工作要點及有關政策檔案,由領導小組審定後組織實施。
第四條 負責領導小組決定、決議事項和工作部署要求貫徹落實的檢查督促、情況綜合和信息反饋。
第五條 負責組織開展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的調查研究,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建議,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
第六條 負責統籌、協調、籌備有關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的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
第七條 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的信息收集、情況分析和工作交流,編髮工作簡報、專報。
第八條 負責根據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要求和工作實際需要,提交領導小組全體會議議題。
第九條 負責起草領導小組會議紀要,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後,報領導小組組長(或由其委託副組長)簽發。
第十條 負責辦理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規劃、計畫、方案的備案工作。
三、工作機制
第十一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可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主任會議,主要研究討論領導小組決定和領導小組領導批示事項的貫徹落實。會議由辦公室主任召集並主持,副主任和工作人員參加。根據需要,可邀請有關地區、部門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第十二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可採取督促檢查、明察暗訪、書面報告進度等形式,推動各地區、各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的落實和實際問題的解決。
第十三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主持召開聯絡員會議,聯絡員由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確定。聯絡員會議主要任務是協調工作、溝通情況、查找問題、制定措施。
第十四條 各地區、各部門報送領導小組的重要檔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擬辦意見,報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審核後,根據辦公室主任意見報領導小組組長(或由其委託副組長)審定。
第十五條 以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制發的檔案,一般由辦公室主任簽發。其中涉及重大事項的,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後,報領導小組組長(或由其委託副組長)簽發。
四、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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