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貫徹〈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實施意見〉 重要舉措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貫徹〈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實施意見〉重要舉措任務分工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貫徹〈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實施意見〉 重要舉措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共青海省委關於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實施意見》,經省委同意,青海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實施意見》(青政〔2014〕72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該《實施意見》的出台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省,全面深化改革,實現全省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治青理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依法全面履行職能、加快推進“三區”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有力保障;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提升行政效能,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迫切需要。《實施意見》從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三大層面就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進行了全面部署,在主要任務中分10個方面30項內容對任務措施作了具體規定。為貫徹落實省委十二屆七次、八次全會和省政府黨組會議及第35次常務會議精神,把《實施意見》規定的任務措施落到實處,現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重要舉措任務及進度安排
《實施意見》中需要由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州人民政府貫徹實施的重要舉措共108項。具體分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編制權力清單,公開主要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管理流程。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省政府各相關部門2015年上半年完成,各市州、縣人民政府2016年下半年完成,持續實施
2編制責任清單,明確崗位職責,落實責任主體,完善監督制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省政府各相關部門2015年上半年完成,各市州、縣人民政府2016年下半年完成,持續實施
 3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規範、簡化審批流程,嚴格新設行政許可事項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論證,著力清理非行政審批事項,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4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的“接、放、管”,實行目錄管理制度,加快標準化建設,完善告知承諾制度,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牽頭單位:省編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5年完成,持續實施
5創新審批方式,積極推廣並聯審批、聯合審批。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6合理劃分不同層級政府事權,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範化、法律化,強化省政府統籌區域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職責,強化市州、縣政府執行職責。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省財政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二)建立健全依法決策機制
7依法科學界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行政決策權,明確重大行政決策範圍,完善行政決策規則和程式,推進行政決策法治化。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相關部門 
時間進度:2015年下半年出台具體措施,持續實施
8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5年下半年出台具體措施,持續實施
9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的不得提交討論。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5年下半年出台具體措施,持續實施
10辦公廳(室)必須認真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和議事規則,依法辦文辦會辦事。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11普遍建立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建設、推進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省司法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5年西寧市、海東市所屬縣區人民政府,六州州府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全部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2016年其餘縣級人民政府全部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持續實施
12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建設以及簽訂重大契約、實施重大行政執法行為等事項,都應經過政府法律顧問論證審查。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13完善制定機關與執行機關溝通協商機制,通過行政決策實施後評估為現行決策提供依據。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14定期對行政決策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並及時通報。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督查室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15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牽頭單位:省監察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5年完成,持續實施
(三)提高政府立法質量
16嚴格遵守立法法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制定程式,將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有立法權的市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17公開向社會徵集立法項目,擴大立法意見建議徵詢覆蓋面,拓寬社會各方有序參與政府立法的渠道。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有立法權的市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18除依法保密外,立法草案必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必要時可以舉行立法聽證。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有立法權的市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19完善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聯繫、協商制度,廣泛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的立法意見建議。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有立法權的市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20健全政府立法意見建議採納情況反饋機制,廣泛凝聚社會共識,保障人民民眾合理訴求、合法權益得到充分體現。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有立法權的市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5年完成,持續實施
21享有立法權的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凡涉及重大體制或者政策調整問題,必須報同級黨委討論決定。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有立法權的市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22健全政府法制機構提前介入重要立法草案起草機制,重要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由政府法制機構組織起草。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有立法權的市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23完善法制工作者、相關領域工作者、專家學者相結合的立法起草機制和委託第三方起草模式。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有立法權的市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24繼續推進基層立法工作聯繫點建設,完善重大利益協調論證諮詢機制。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有立法權的市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25探索採取行政機關自我評價、第三方評估、公眾意見調查等方式,開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實施情況後評估工作。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有立法權的市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26重點在生態文明制度建設、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發展循環經濟、保障改善民生、完善文化教育、節約能源資源、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創新社會治理等方面加強政府立法。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有立法權的市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27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清理。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有立法權的市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28強化政府規章的解釋答覆工作。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有立法權的市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29貫徹落實《青海省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辦法》,加強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監督工作,確保規範性檔案合法、有效。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30嚴格落實規範性檔案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制度。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31落實規範性檔案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32完善規範性檔案異議處理機制。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5年下半年完成,持續實施
33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審查,禁止規範性檔案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事項,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法規範性檔案。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3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同級人大常委會備案。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35加快推進規範性檔案電子管理系統建設,實現規範性檔案網上編號、網上報備、網上審查、網上監管。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6年完成
(四)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36推進交通運輸、農牧、林業、水利、商務等系統內部綜合執法資源整合,探索食品藥品安全、資源環境、工商質檢、公共衛生、安全生產、文化旅遊、交通運輸等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交通運輸廳、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環境保護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工商局、省安全監管局、省旅遊局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37推行“大部門制”,完善行政執法管理,整合充實基層綜合執法力量,減少市州、縣兩級執法隊伍種類,重點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勞動保障等基層執法力量。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相關部門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38加強市州、縣兩級政府對行政執法的統一領導和協調,健全聯合執法協調、執法爭議協調、案件指定管轄、重大行政執法備案審核等制度,著力整治執法交叉、執法缺位、執法不公等現象。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相關部門
時間進度:2016年下半年完成,持續實施
39加強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建設,在部分城區推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試點並逐步在全省推開。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40規範享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執法機關的執行程式,嚴格落實不享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執法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式。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41執行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式,健全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42完善公眾舉報調查處理和對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監督機制。
牽頭單位:省公安廳、省監察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5年完成
(五)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43依法核准、公告行政執法主體及其執法依據和職權,未經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授權、委託或者“三定”規定未予以明確的,嚴禁從事行政執法活動。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44嚴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制度,未經執法考試合格,不得授予行政執法資格,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45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許可權、執法區域、執法責任等信息向社會公開制度。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46健全和完善行政執法調查取證規則。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47堅持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制度,細化、量化執法裁量基準,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行使。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48完善執法公示、告知、聽證等程式制度,加強行政執法案卷檔案管理,實行執法全過程記錄,確保規範實施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徵用)等執法行為。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49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鈎,嚴禁各種形式的“明禁暗返”行為。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50加大食品藥品、公共衛生、安全生產、勞動保障、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開發、工程建設等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認真組織重大執法案件回訪。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省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環境保護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安全監管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參加單位:省政府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51堅持管理和服務並重、處置和疏導結合,不斷改進執法方式,做到文明執法。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52嚴格執行執法案卷評查、評議考核、滿意度測評制度。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53推行執法案件立案及作出執法決定前部門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政府法制機構備案審核制度。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54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執法標準、執法責任、行為規範。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55建立非案件相關人員違反規定干預案件辦理的報告、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堅決排除對執法活動的非法干預。
牽頭單位:省監察廳、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5年下半年完成,持續實施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56強化內部流程控制,建立內部審批制度,強化行政機關內部層級監督,構建覆蓋行政權力行使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的內部監督體系,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範化,防止權力濫用。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57建立健全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和請示報告制度。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時間進度:2015年下半年完成,持續實施
58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採購、公共資源轉讓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
參加單位:省政府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59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民主監督,認真執行向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自覺接受同級人大的執法檢查和專題詢問、問責,積極配合人大、政協的調研和視察,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60自覺接受司法監督,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關於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的規定,尊重並執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和裁定,及時將司法建議、檢察建議落實整改情況反饋司法機關。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法制辦(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61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探索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實行統一管理,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
牽頭單位:省審計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62建立民眾舉報投訴辦理制度,建立通過媒體積極回應社情民意的機制,提高行政機關與社會公眾、新型傳媒的互動能力。
牽頭單位:省監察廳、省政府辦公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6年上半年完成,持續實施
63全面推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規範問責程式,建立健全問責制度,嚴肅查處執法不作為、亂作為以及以權壓法、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執法腐敗行為。
牽頭單位:省監察廳(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6年完成,持續實施
64加大對土地管理、礦產勘探與開發、項目和工程建設、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等領域的監督監察力度。
牽頭單位:省監察廳、省審計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5年下半年完成,持續實施
(七)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65認真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規定,依法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66推進財政預決算、行政經費特別是“三公”經費、征地拆遷、食品安全、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務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67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規範性檔案,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和程式予以公布。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68嚴格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準確、權威發布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信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牽頭單位:省政府新聞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69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和監督保障措施,規範依申請公開對外答覆和內部辦理機制,為公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70建立健全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加強管理,實施標準化服務。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時間進度:持續實施71加強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整合政務服務資源,實現各級各類政務服務平台的有效對接,構建覆蓋城鄉、上下聯動的政務服務體系。
牽頭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72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提高網際網路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台和便民服務平台效能,實現政務公開信息化。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發展改革委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6年上半年完成,持續實施
73建立完善網上政務大廳,拓展網路服務功能,實現網上審批、繳費、查詢、辦證等事項,不斷提高行政效能。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發展改革委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5年完成,持續實施(八)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
74強化屬地責任,健全依法及時就地解決民眾合理訴求的機制。
牽頭單位:省信訪局
參加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75暢通行政複議渠道,依法受理、公正審理行政複議案件,切實發揮行政複議委員會的作用。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76加大行政複議調解力度,擴大行政複議案件聽證範圍,逐步推行行政複議決定書網上公開。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77加強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依法建立健全行政複議機構,強化行政複議工作激勵和保障機制,切實解決行政複議有案不收、無人辦案等問題。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省編辦、省財政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78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牽頭單位:省司法廳、省政府法制辦(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79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形成信息共享、矛盾聯調、優勢互補的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合力。
牽頭單位:省司法廳、省政府法制辦(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80加強行政調解工作,對調解不成的重大矛盾糾紛,及時告知當事人通過訴訟渠道解決。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81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發揮仲裁機構在解決爭議、化解糾紛中的重要作用。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西寧市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5年完成,持續實施
82逐步建立完善行政裁決機制。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83加強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將公共法律服務事項納入政府採購項目,促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支持、引導法律服務業規範快速健康發展。
牽頭單位: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84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擴大援助範圍,健全司法救助體系。
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5年完成,持續實施
(九)推進法治能力建設
85建立健全政府常務會議、部門辦公會議學法制度。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參加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相關部門
時間進度:2015年完成,持續實施
86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依託黨校、行政學院、高等院校開展法治教育培訓,用3年時間將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領導班子成員輪訓一遍。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省司法廳(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7年完成,持續實施
87強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公務員入職培訓中法律知識培訓不得少於20學時,法制機構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每年不少於40學時。
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政府法制辦(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88增加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法治教育和培訓內容,積極培養基層雙語法治業務骨幹。
牽頭單位:省司法廳、省教育廳(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89健全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試制度。
牽頭單位: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90完善法治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和職業保障體系,加快法治工作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步伐。
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政府法制辦、省財政廳、省司法廳(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91加強政府立法隊伍、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政府法制辦、省編辦(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92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建設一支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
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93普遍設立公職律師。
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94發展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隊伍,推進法律服務志願者隊伍建設,逐步解決基層法律服務資源不足和專業人才匱乏等問題。
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95加強法治理論隊伍建設,加強法學教育,重視法學研究機構和陣地建設,鼓勵高等院校、法學研究機構組織開展事關建設法治政府的重大理論研究。
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政府法制辦(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內各高等院校及相關研究機構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96最佳化行政機關法治專門隊伍結構,建立面向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的優先招錄製度。
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97暢通具備條件的軍隊轉業幹部進入法治專門隊伍的通道。
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98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範便捷機制。
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99拓寬基層法治工作人員遴選上升通道。
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100暢通立法、執法、司法幹部和人才相互之間以及與其他部門幹部和人才交流渠道。
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政府法制辦(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101市州、縣政府法制機構作為本級人民政府的重要部門,在本地行政和事業編制總額內予以調劑加強。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5年完成,持續實施
102政府各部門要明確承擔法制工作職能的內設機構。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2015年上半年完成,持續實施
103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基層單位要整合法治工作資源,明確專職法治工作人員。
牽頭單位:省編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
時間進度:2015年下半年完成,持續實施
(十)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104積極開展國家憲法日活動,大力弘揚憲法精神。
牽頭單位:省司法廳(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105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中國小設立法治知識課程。
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司法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106建立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
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省司法廳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107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開展民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
牽頭單位: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司法廳、省廣電局(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
108加強社會誠信,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構建社會信用體系。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行西寧中心支行(配合省委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參加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時間進度:持續實施二、工作要求
 省政府各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狠抓落實,把貫徹落實任務分工方案同推動當前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對照任務分工,抓緊研究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各項分工任務在規定時限內完成。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參照《實施意見》重要舉措任務分工方案,研究制定本市州任務分工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責任。同時,要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各項任務分工在規定時限內完成,並將任務分工完成情況作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報告的主要內容報省政府。
省政府法制辦負責統籌協調有關分工任務。各牽頭單位負責貫徹落實有關分工任務,參加單位要積極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工作推進實效。貫徹實施過程中,凡涉及重大、敏感問題的要及時報告省政府;涉及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制定修改事宜的,按照規定程式處理。對各項分工任務,省政府辦公廳將對貫徹落實情況適時開展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任務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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