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關於2008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關於2008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是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關於2008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發展改革委關於《2008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省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加快推進經濟體制改革,構建和諧青海,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按照我省“十一五”規劃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結合實際,現就2008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省十一次黨代會精神,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要求,圍繞大力推進經濟結構戰略調整、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健全節能環保機制、提高國民經濟整體素質、推動全面小康社會建設,以更大的力度推進改革,著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為科學發展、社會和諧提供強大動力和體制保障。
(二)基本原則
1、必須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堅持用改革的辦法解決發展中面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加快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步伐,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2、必須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完善改革決策的機制、規則和程式,推進改革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降低改革成本,提高改革效率。
3、必須增強改革措施的協調性。加強對改革的總體指導和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各方面推進改革的積極性,使各項改革有機銜接、協調配套。
4、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把維護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廣大民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5、必須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切實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的可承受度統一起來,確保各項改革措施平穩推進。
二、繼續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舉措,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要充分認識和正確理解這次機構改革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落實。要抓住政府職能轉變這個關鍵,在機構改革中切實加強巨觀調控,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把轉變政府職能作為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抓緊制定我省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的實施意見。按照“轉變職能、權責一致、強化服務、改進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繼續推進政企、政資、政事以及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在切實履行好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大政府公共服務體制改革推進力度,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重點從體制機制上解決制約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問題,積極穩妥地發揮社會組織在公共服務中的作用,形成多元社會主體參與公共服務的格局。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繼續完善行政管理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機制,健全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事項決策協商機制,逐步建立專家諮詢機制,完善發展環境綜合考評制度。積極穩妥地推動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不斷推進政務公開。健全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新聞發布、公示和聽證制度。進一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明確行政執法許可權,完善行政執法程式,規範行政執法行為。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和綜合執法試點,重點解決多頭管理、多層執法、重複管理和執法擾民等問題,推進建立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高度重視和妥善解決行政爭議,加強行政複議能力建設,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政府機構設定,建立健全政府部門協調運轉的機制,理順職能分工,最佳化組織結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繼續深化事業單位改革。繼續調整事業單位的布局結構,最佳化資源配置,逐步建立公益目標明確、投入機制合理、監督制度完善、治理結構規範、微觀運行高效的事業單位運行機制;建立政事職責分開、單位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類管理體制。認真總結事業單位改革的經驗,研究擬定我省事業單位改革的配套政策,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逐步轉為行政機構或進行整合,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逐步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實施分類管理。繼續改革事業單位的用人制度和分配製度。探索建立事業單位的投入機制、社會保障制度和國有資產監管體制。
加快發展行業協會、商會和中介組織等各類社會組織。貫徹落實《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關於加快推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和發展意見的通知》(青政辦〔2007〕178號)精神,堅持培育發展和管理監督並重,研究制定我省行業協會、商會及中介組織發展的管理辦法,鼓勵企業和民間其他力量組建按市場規則運作的各類社會組織。改進和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及中介組織等社會組織的管理,引導其提高自律性和誠信度,並規範行使政府行政機關移交的部分職能。
三、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促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進一步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有序推進企業重組改制和關閉破產工作,爭取年底前基本完成我省國有中小企業改制改組。逐步推動已完成公司制改造的國有企業建立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積極推進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及企業分離辦社會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工作。妥善處理結構調整遺留問題,今年基本完成全省國有資本調整中有關人員安置等遺留問題的處理;積極創造條件,順利完成省屬破產改制企業小區物業屬地化移交工作。
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監管方式。加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力度,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產權轉讓行為,嚴格產權和股權轉讓程式。建立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體系和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責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國有資本的運營效率,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著力從土地、金融、技術、人才、信息等方面研究出台扶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建立健全融資機制,拓寬融資渠道,切實緩解中小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與農業產業、能源化工基地建設、城鎮建設相結合,力爭在農畜產品加工、能源原材料工業轉化升級、第三產業發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四、繼續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
積極推進農村牧區綜合改革。鞏固農村牧區綜合改革擴大試點成果,抓好深化改革試點工作。全面深化鄉鎮機構、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縣鄉財政體制等“三項改革”。鄉鎮機構改革以轉變政府職能為重點,繼續在著力增強基層政府公共服務能力和社會管理水平上狠下功夫。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體制改革以鞏固、完善和落實經費保障機制為重點,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不斷推進農村牧區義務教育改革制度化、法制化。進一步完善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的激勵約束機制,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在堅決制止新債務的基礎上,以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為突破口,加強鄉村債務清理化解工作,認真組織好農村牧區義務教育“普九”化債和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改革的試點工作。
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制度。研究制定促進和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的政策,探索農戶間轉包、轉讓、互換等土地流轉方式,穩步推進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建立和完善失地農民就業和生活保障機制。
加快建設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積極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拓寬適應對象和範圍,靈活確定貸款期限和授信額度,有效增加對農民的信貸投入。加快農村金融創新,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以安全和發展為主線,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促進全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發展意見的通知》(青政辦〔2007〕179號)檔案精神,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積極爭取項目、資金支持,落實相關優惠政策,著力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發展。以推進建設新型糧食市場物流體系工程、糧食質量安全工程、項目合作工程,進一步健全完善糧食信息、儲備與應急工程為切入點,搭建糧食企業發展平台,通過加大對企業政策、資金的引導和扶持力度,推動全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實現健康良性的發展,確保全省糧食安全。
五、繼續深化投資、財政、稅收體制改革
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上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的實施。研究制定省級預算內基建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政府投資項目公示暫行辦法、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等。政府有關部門和重點行業要密切配合,相互協作,共同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投資管理體系。各州、地、市應加快出台和完善投資體制改革的相關措施。
深化財政體制改革。繼續推進省對下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的事權範圍,以提高基層政府財政保障能力為目標,努力規範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改進完善轉移支付辦法,規範轉移支付管理,加大對縣鄉等基層政府的支持力度,努力縮小省內地區間的財力差異,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進一步完善“鄉財縣管”財政管理方式,認真總結“省直管縣”改革試點工作,逐步擴大改革試點範圍。總結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經驗,繼續深化部門預算改革,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強化綜合預算管理,積極推進預算績效評價試點。加快推進“金財工程”建設,努力推進預算執行制度改革。繼續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加強政府採購管理,努力擴大政府採購範圍、規模,規範政府採購行為。同時完善非稅收入管理的相關政策,規範土地出讓和礦產資源轉讓收支管理,逐步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和處置等收入納入政府非稅收入的範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深化稅收體制改革。嚴格執行國家現行稅收和稅制改革政策,以貫徹落實國家新出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條例和新的企業所得稅法、耕地占用稅、資源稅條例為契機,不斷強化對車輛、房地產、規模以上餐飲業、房屋租賃、二手房轉讓、高收入者等的稅收管理。積極探索尋找新的稅收增長點,運用稅收政策促進全省經濟發展。
六、繼續深化商務體制改革
繼續深化外貿體制改革,通過政策引導與扶持進一步壯大外貿出口骨幹企業群體,抓好出口品牌建設,走以質取勝之路。轉變外貿增長方式,大力培育新興出口行業和特色出口產品,形成外貿新的增長點。繼續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不斷拓展新興市場。加快重要設備、關鍵技術和國內短缺資源的進口,促進我省企業的技術改造和產品轉型升級,研究發展服務貿易,推進對外貿易全面發展。
全面推進吸引外資工作。繼續做好外資審批工作和新政策的宣傳引導。鼓勵和引導外資投向節能環保、清潔能源、高新技術和現代服務業。鼓勵外商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造。繼續把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作為全省吸收外資的重點,加強指導,做好協調服務。
積極推進現代流通方式,加快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繼續推進發展連鎖經營,引導有實力的企業,將經營網點向州縣和人口較集中的地區延伸。大力發展商貿流通、餐飲服務等直營連鎖店。繼續抓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雙百市場工程”建設,逐步構建符合我省農牧區實際的流通模式,形成城鄉之間工業消費品和農牧產品雙向流通、高效順暢的流通網路。
七、加大就業、社會保障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力度
推進就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積極的就業體系和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完善就業技術培訓和服務體系。積極支持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幫助“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全面推行勞動契約制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推進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完善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加快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房保障制度。
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不斷擴大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覆蓋面。積極探索建立適應各類人群,特別是適應城鎮低收入群體、進城農民工的城鎮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工傷保險制度。完善農村“五保戶”供養、特困戶生活救助、災民補助等社會救助體系。
八、深化社會事業和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按照省文化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全面推行省直文化事業單位的改革工作。繼續深化文化企業改革工作,進一步規範分類管理,不斷增強企業活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文化企業的服務水平。
深化教育體制改革。進一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經費保障機制的落實工作。加大投入力度,保證農村中國小的正常運轉和學生的生活補助。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穩步發展高中教育,重點推進新課程改革。大力發展職業教育,著力培養技能型人才和實用型人才。以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為核心,深化高校內部改革。積極推進高校產學研結合,尤其是要加強與企業合作平台的構建工作,切實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科技支持。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根據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有關檔案,研究制定我省的實施方案,選擇一到兩個地區積極穩妥地開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落實提高參合農牧民補助標準政策,擴大受益面,增強保障能力。最佳化城市衛生資源配置,健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城市醫院分級醫療、雙向轉診機制,促進社區衛生服務可持續發展。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農牧區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健全縣、鄉、村三級衛生服務網路,促進衛生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積極推進科技進步體制機制創新。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技術創新體系,積極推動套用技術院所與生產企業聯合重組,實現研發與生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逐步探索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的有效模式和措施,全面推進技術創新引導工程,為建設創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持。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改善技術創新的市場環境,加快發展創業風險投資,加強技術諮詢、技術轉讓等中介服務。大力推進科研成果轉化和產業技術套用,加快創新技術的市場化、產業化。實現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完善人才市場體系建設。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維護創新主體的合法權益。
九、加強改革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一定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加強領導。切實把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著力研究和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
切實落實責任。要將改革任務列入各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範圍,同年度工作一起進行考核。要緊密結合實際,抓緊制定改革方案,明確改革任務、措施、目標和責任,確保各項改革有效有序推進。
積極協調配合。各牽頭部門對改革措施要做到周密部署,細緻安排,並積極主動進行溝通交流,及時報送改革工作進展情況。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通力合作,全力支持。要加大對改革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切實推動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發展改革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改革工作的指導、協調,掌握改革動態,總結改革經驗,對改革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及時提出完善的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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