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貫徹落實〈少數民族事業“十一五”規劃〉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青海省貫徹落實《少數民族事業“十一五”規劃》實施意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少數民族事業“十一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07〕14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快我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現就貫徹落實《少數民族事業“十一五”規劃》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我省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和形勢
我省是一個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全省有6個民族自治州、7個民族自治縣,少數民族人口253.7萬人,占全省總人口的463%,民族自治地方面積占全省總面積的98%。
建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省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實現了不同地區、不同民族從不同社會發展階段共同進入社會主義社會的歷史性跨越。“十五”期間,全省各族幹部民眾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西部大開發的歷史機遇,團結奮鬥,開拓創新,以改革促發展,以開放促開發,民族地區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社會各項事業全面進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2005年,全省民族地區生產總值達到319.15億元,年均增長12.9%;五年累計完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640.64億元,年均增長24.5%;全省民族地區財政一般預算收入達到57.11億元,年均增長34.8%,其中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12.23億元,年均增長23.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6元,農牧民人均純收入2109元,扣除價格因素,年均分別增長7.03%和6.4%。所有這些,為“十一五”時期我省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當前,我省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是:
——自然條件差,生態環境脆弱。我省民族地區大多位於青藏高原腹地,自然條件極其嚴酷。近半個世紀以來,受自然因素和亂采濫挖、超載放牧等人類不合理活動的影響,生態環境日趨惡化。目前,90%的草地不同程度的出現退化,其中中度以上退化、沙化草地面積達2.45億畝,占民族地區可利用草場面積的51%,單位面積產草量下降了30—50%,水源涵養功能日益下降,生物多樣性急劇萎縮,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的任務繁重而艱巨。
——經濟總量小、財政收入少,自我發展能力弱。2005年,全省民族地區人均生產總值僅9731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96.8%,為全國平均水平的69.6%。六個民族自治州中除海西州外,其餘5個州財政自給率均在20%以下,財政支出主要依靠中央財政補助,自我發展能力極弱。
——基礎設施條件差,公共服務保障水平低。我省民族地區公路總量不足,技術等級低,尚有11個縣靠地方小水電供電,可靠性差,有些邊遠村莊至今未通電。民族教育發展滯後,全省尚有16個民族縣未實現“兩基”目標。民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比較突出,因病致貧、返貧占貧困人口的50%以上。
——貧困面大、貧困程度深,脫貧難度大。全省35個民族縣中,有12個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9個省扶貧開發重點縣。2005年,全省民族地區有貧困人口88.5萬,占民族地區總人口的25.4%。由於經濟發展滯後,農牧民素質低,實現產業轉移和外出務工的困難很大,嚴重製約農牧民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今後一個時期,我省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既面臨難得的機遇,也面臨嚴峻的挑戰。要全面認識我省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現狀和形勢,抓住機遇,迎接挑戰,樹立自信、開放、創新意識,以新的思路、新的舉措解決前進中的矛盾和問題,努力開創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局面。
二、我省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十一五”期間我省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民族工作主題,以建設富裕文明和諧的民族自治州、自治縣為目標,以提高民族地區民眾生活水平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解決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和民生問題為切入點,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加強基礎設施、社會設施建設,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大力發展特色經濟,加快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進程,推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十一五”期間,全省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是:
——經濟發展目標。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效益提高,綜合實力增強。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0%以上,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年均增長13%以上。
——社會發展目標。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項社會事業快速發展,基本公共服務水平顯著提高。全面實現“兩基”目標,青壯年非文盲率達到95%以上;基本實現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目標,人均期望壽命達到73歲;基本建成覆蓋全省民族地區的設備比較齊全的公共文化設施,廣播人口綜合覆蓋率達到90%以上,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達到95%以上。
——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目標。按照三江源和青海湖流域等生態保護和建設規劃,完成相關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工程,使民族地區草原退化、土地沙化、水土流失面積逐年擴大的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局部地區的生態功能得到恢復。
——人民生活目標。民族地區民眾收入有較多增加,生活條件有較大改善。到2010年,民族地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1760元,年均增長8%;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到2960元,年均增長7%。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實現村村通公路、通電、通電話、喝上清潔水,最低生活保障實現應保盡保,基本解決貧困人口溫飽問題。
三、著力解決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問題
(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為民族地區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繼續貫徹“基礎優先”戰略,使民族地區基礎設施落後的狀況得到明顯改善,瓶頸制約得到緩解。堅持把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作為一項長期戰略任務,加快調蓄水工程、灌區改造工程建設。重點建設“引大濟湟”調水總乾渠、湟水北乾渠一期、蓄積峽水庫和黃河谷地、湟水流域、柴達木綠洲、海南台地灌區配套與節水改造和沿黃谷地水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工程,為民族地區基本農田灌溉提供補充水源。繼續把交通建設放在突出地位,加強幹線公路、出省通道、重要資源開發和農牧區公路建設。到2010年,全省民族地區建成橫貫東西、縱貫南北、連線周邊、出省通暢的三橫四縱主骨架網(一橫:馬場垣至唐古拉山;二橫:大力加山至茫崖;三橫:下紅科至老茫崖。一縱:扁都口至多普瑪;二縱:當金山至安巴拉山口;三縱:二指哈拉山至賽爾龍;四縱:門源小沙河至久治公路)。加快鐵路建設,重點抓好蘭青線、青藏線西格段增建第二線工程和哈爾蓋至木里地方鐵路。加快青海玉樹民用機場建設,爭取開工建設花土溝機場,做好大武機場的各項前期工作。加快民族地區電源電網建設,建成康揚、蘇只、黃豐水電,大通華電發電廠,格爾木燃氣電站。開工建設積石峽、班多、羊曲等水電站,新增發電裝機675萬千瓦,形成黃河上游的水電基地。加快區域主力網架和輸送電工程建設,擴大重點資源開發區和青南地區電網覆蓋面,提高供電的安全性、可靠性。加大煤炭資源勘查力度,增加探明儲量,開工建設江倉、聚乎更、默勒、魚卡煤礦,主要礦井實現機械化開採,新增煤炭產能900萬噸。加大柴達木盆地油氣勘探開發步伐,力爭到2010年累計探明石油地質儲量4億噸,天然氣6000億立方米;年產原油300萬噸,天然氣70億立方米,原油加工150萬噸。按照“統籌規劃、整合資源、完善網路、重在套用”的原則,加快民族地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信息技術在經濟社會領域的廣泛套用。堅持搞好基本農田、人工草地、草場圍欄、暖棚等農牧業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改善農牧業生產條件。加快人畜飲水工程建設,提高安全飲用水普及率。搞好送電進村入戶工程,因地制宜地發展小水電、太陽能、沼氣等替代能源。加快農村牧區公路建設,提高通達深度和技術等級。抓好廣播電視、電話進村入戶工程建設,提高普遍服務水平。加強村莊規劃和人居環境治理,引導農牧民合理建設住宅,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加強民族地區城鎮公用設施建設,擴大城鎮規模,增強城鎮聚集經濟、聚集人口的功能,促進農牧區富餘勞動力和生態功能區人口向城鎮轉移,推動城鄉協調發展。
(二)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堅持“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和“全面規劃、分步實施、點上治理、面上保護”的方針,加強對重點地區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治理。組織實施三江源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與建設總體規劃,重點實施以退牧還草、退耕還林、沙化退化草場治理、草地鼠蟲害防治、水土保持等為主要內容的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項目,以生態移民、小城鎮建設、建設養畜工程和人畜飲水工程等為主要內容的農牧民生產生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以人工增雨、生態監測、科研與科技培訓為主要內容的生態保護支撐項目,有效遏制三江源地區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逐步恢復天然林草植被、水源涵養功能和生物多樣性,實現天然草場、牲畜、人口的生態平衡,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經濟與生態和諧發展,為實施生態保護與建設二期工程,將三江源區建成全國重要的生態功能區,農牧民生活達到小康水平奠定基礎。
加快推進青海湖流域、祁連山山地的生態保護與治理,逐步恢復良性循環的草地和濕地生態系統。抓好柴達木盆地、共和盆地生態環境建設,以城鎮、綠洲農業區為重點,造林種草,建設防沙治沙工程,使荒漠化面積不再擴大。加強東部民族地區生態保護與治理,控制水土流失,減少流入黃河泥沙量,增強水源涵養功能。積極發展與保護生態環境緊密關聯的後續產業和替代產業,逐步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同時,使農牧民民眾的生產、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得到改善。
(三)依託優勢資源,大力發展特色經濟
依託民族地區的資源優勢,立足產業基礎,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推進民族地區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促進民族地區特色經濟協調發展。
大力發展特色農牧業。充分利用民族地區高原農牧業資源和獨特的生態環境,按照優質化、規模化、品牌化的要求,促進生產要素向特色產業和優勢區域集中,推進傳統型農牧業向特色型轉變,數量型向優質高效型轉變,種養型向種養加產供銷型轉變。加快優勢特色經濟作物生產基地建設,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農牧業。重點抓好優質油菜生產及制種基地,優質馬鈴薯生產及制種基地,優質蠶豆出口基地,優質青稞生產基地,反季節蔬菜生產基地,中藏藥材生產基地,優勢雜果、菊芋生產基地,百萬羔羊生產基地,優質肉羊生產基地,優質奶牛良種繁育基地等生產基地建設,打造一批高原無公害綠色產品品牌。加快農牧業產業化進程,重點扶持市場前景好、經濟效益明顯、帶動能力強的牛羊肉、乳品、馬鈴薯、油菜、藏毯、中藏藥等農畜產品加工行銷龍頭企業,搞好生產基地建設,擴大生產規模,提升產業化經營水平。“十一五”期間,全省民族地區農牧業增加值年均增長3.5%以上。
大力發展特色工業。加大民族地區能源、礦產資源勘探開發力度,做大做強鹽湖化工、油氣化工、有色金屬、煤化工、農畜產品加工等特色優勢產業,加速新型工業化進程。以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為載體,構建資源精深加工與產業橫向擴展相結合的油氣—鹽化工、煤—焦—鹽化工、煤化工—鹽化工—建材、有色金屬—天然氣—鹽化工、鐵礦—焦炭—鋼鐵循環工業鏈,推進資源的綜合開發、循環利用、節約利用。重點抓好格爾木百萬噸鉀肥綜合利用、東西台吉乃爾湖鋰鉀硼資源開發,純鹼二、三期工程,氯鹼工程、鎂鹽開發利用、天青石採選二期、格爾木甲醇、烏蘭焦化、格爾木鐵礦開發等重點項目建設,形成一批新的增長點。加強工業園區建設,引導企業向工業園區集中,逐步形成優勢互補、互相協作、各具特色的產業集群,逐步建成國家的鉀肥及鋰、鎂、碳酸鍶生產加工基地,建成青藏高原現代石化基地。“十一五”期間,全省民族地區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5%以上。
大力發展特色旅遊業。按照“加強領導、理順機制、整體規劃、形成品牌”的要求,堅持高起點規劃、高層次招商、高品位建設、高水平經營,充分利用民族地區獨特的高原自然風光、歷史文化和民族風情,突出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發展觀光旅遊、健康旅遊、文化溯源旅遊、探險旅遊,實現旅遊產業跨越式發展。西寧周邊民族州、縣,圍繞打造環西寧“中國夏都”旅遊圈、建設高原生態旅遊名省的要求,加強青海湖,黃河水上明珠旅遊帶,原子城,循化孟達天池,尖扎坎布拉、大通察汗河、互助北山國家森林公園,同仁熱貢藝術,循化撒拉族風情園,互助土族風情園等旅遊景區、景點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配套功能,提高服務水平。加強協調配合,辦好環青海湖國際公路腳踏車賽、國際搶渡黃河極限挑戰賽、青海湖國際詩歌節等活動,推動旅遊產業與體育、文化產業融合發展,豐富旅遊內容,提升環西寧“中國夏都”旅遊圈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國內外遊客來我省旅遊。青南地區州、縣,重點發展黃河、長江、瀾滄江源頭觀光游,年保玉則、隆寶自然保護區、麥秀森林公園等高原生態風景游,文成公主廟、加納嘛尼、格薩爾王遺蹟及土風歌舞等民族宗教文化游,並積極與周邊地區聯手,打造香格里拉—九寨溝—三江源高原生態旅遊帶。海西州要充分利用青藏鐵路建成通車的有利條件,積極發展鹽湖觀光考察游,可可西里野生動物觀賞游,崑崙文化尋祖游以及登山探險游,與西藏聯手,打造青藏鐵路黃金旅遊線。海北州要在抓好青海湖、原子城等景區、景點建設的同時,積極開發門源、祁連的油菜花海、祁連山風光、仙米森林公園、黑河大峽谷等旅遊資源,把門源—祁連旅遊線打造成為一條黃金旅遊線路。大力發展旅遊交通、餐飲住宿、文化娛樂、運動休閒和旅遊購物等相關行業,提高服務水平,豐富旅遊產品供給,使旅遊業成為第三產業的龍頭。“十一五”期間,全省民族地區旅遊收入年均增長20%以上。
進一步拓展服務業領域,擴大服務業規模,提升服務業水平。大力發展交通運輸、地質勘查、現代物流、金融保險和信息、科技、商務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促進產業融合、互動發展,降低社會交易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加快發展面向民生的商貿流通、房地產、市政公用事業和社區服務業,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多樣化的消費需求,推進民族地區服務業全面發展。
構築民族地區特色經濟發展的新格局。“三江源”地區,要把生態保護和建設作為首要任務,促進傳統畜牧業向生態畜牧業轉變,積極發展特色旅遊和民族手工業,實現保護生態與提高農牧民生活水平的雙贏。環湖地區,要在確保青海湖濕地生態安全的前提下,有選擇、有重點地開發優勢資源,建設生態旅遊和現代畜牧業示範區。柴達木地區,要依託優勢資源和現有基礎,以循環經濟試驗區為載體,建設新型工業基地,創建高原地區循環經濟模式,加速工業化進程。東部民族地區要以增加農牧民收入為核心,以增強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為目標,大力發展特色農牧業,推動傳統農牧業向現代農牧業轉變。加強黃河沿岸水土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積極發展鄉村旅遊業。
(四)加大扶貧開發工作力度,著力解決少數民族民眾貧困問題
堅持“以縣為單位,綜合治理,工作到村,扶貧到戶”的扶貧工作責任制和“連片開發、綜合治理、整體推進”的扶貧模式,以提高貧困人口素質和技能、提高貧困人口收入、提高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為總目標,把扶貧開發與統籌城鄉發展,與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與實施新農村建設綜合開發規劃,與加快發展教育、文化、衛生、計生等社會事業,與生態保護和建設,與對口幫扶、定點扶貧、社會各界參與等社會扶貧結合起來,以貧困地區為重點,貧困村為基本單元,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類資源,加大綜合投入力度,全面提高扶貧開發成效。大力推進補償式、轉移式扶貧,積極落實整村推進、扶持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勞動力轉移培訓等扶貧措施,年均實現300個貧困村連片實施整村推進項目,並結合整村推進項目,每年對5萬名以上貧困地區勞動力進行實用技術培訓,年均培訓轉移貧困勞動力1萬名以上。加大產業化扶貧力度,每年培育扶持大、中、小龍頭企業20個,年均帶動輻射貧困戶5萬戶、20萬人以上,戶均增收1500元以上。堅持生態保護與合理開發並重,年均搬遷安置1000戶、5000人以上。努力實現對口定點扶貧工作由幫扶貧困縣、鄉向幫扶貧困村、戶轉變,由救濟式扶貧向開發式扶貧轉變,由單一幫扶向綜合幫扶轉變。在深入推進遼青對口扶貧協作、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定點扶貧的同時,動員和鼓勵省內外國有、民營企業參與扶貧開發。通過全方位、多層次、多渠道推進扶貧開發工作,力爭年均減少貧困人口15萬以上,年均純收入增長10%以上。
(五)把發展科技教育和人才隊伍建設放在優先地位,為民族地區的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加快民族教育事業。加大對民族義務教育的資金投入,重點抓好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和農村國中校舍工程,到2010年,改造完成民族地區寄宿制中國小面積128萬平方米,農村國中校舍186所。繼續落實好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各項補助政策,“十一五”末,全省民族地區“兩基”人口覆蓋率達到95%以上,國中生入學率達到98%以上。加強民族職業教育和民族地區高中階段教育,辦好自治州、縣民族高中。加大異地辦學力度,創造條件使更多的少數民族學生赴內地學習,提高少數民族學生的高中入學率。“十一五”期間,投資在西寧或海東地區建設1—2所面向六州招生的3000人規模達到國家標準的普通高中以及3000名規模的民族職業高中,擴建六州現有9所職業學校,使在校生達13500人,形成各類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協調發展的格局,到2010年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70%,在校生達到18萬人以上。加大民族教育的對口支援,借鑑西藏、新疆內地辦班的成功經驗,協調有關省市建立發達地區一個省市對口支援我省一個州教育的新機制,擴大省外異地辦班規模,到“十一五”末異地辦班的學生達到3000人左右。積極發展民族高等教育,辦好青海民族學院、適當擴大普通高等院校和高等職業學校民族班、民族預科班的招生規模,增加外地院校的招生名額,努力提高少數民族學生的高中升學率。繼續實施“教育素質提升工程”。加強省、州(地、市)“教師教育基地建設,”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民族地區中國小骨幹教師培養和培訓,到2010年培訓教師2500人(次)。
加強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實施少數民族人才培養工程,重點培養少數民族黨政幹部、專業技術人才和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擴大少數民族人才隊伍數量、改善少數民族人才隊伍結構、提高少數民族人才隊伍素質。制定更加優惠的政策,採取靈活多樣的措施,創造良好的用人機制和環境,鼓勵、支持、吸引各級各類人才到民族地區創業發展,為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積極發展民族地區的科技事業。加強民族自治地方的科技基礎設施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加快科技人才培養,提高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創新能力。加大民族地區科技成果推廣力度,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創新少數民族科普工作機制,開展科技下鄉活動,提高廣大少數民族民眾科學素質。
(六)加快發展醫療衛生事業,提高少數民族民眾健康水平
加快發展民族醫療衛生事業。全面加強民族地區綜合醫院、中藏蒙醫院、婦幼保健院(站)及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建設,健全疾病預防和衛生監督機構,改善民族地區衛生服務設施,加快醫療衛生人才培養,穩定衛生人員隊伍,不斷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和質量,基本解決民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到2010年,民族地區傳染病發病率明顯下降,嬰兒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100/10萬以下,因病致貧、返貧率控制在20%以內。加強民族地區食品、醫藥市場監管,堅決打擊制假、售假和價格欺詐行為。
加強民族地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嚴格執行計畫生育政策,控制人口增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進一步完善“少生快富、獎勵扶助”等計畫生育政策,積極爭取國家支持,提高民族地區主動放棄生育指標家庭的獎勵標準,調動少數民族民眾實行計畫生育的積極性。加強民族地區計畫生育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合理配置醫療設備和專業人才,構建適合民族地區特點的計畫生育管理服務網路,做好生殖保健和優生優育服務,提高少數民族育齡民眾的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水平。
(七)大力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改善民族地區州、縣圖書館、文化館設施條件,加強鄉鎮文化站和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積極扶持發展“農(牧)家書屋”、“文化中心戶”,開展“送電影下鄉”、“送文藝演出下鄉”、“送書下鄉”等活動。辦好土族“納頓節”、藏族“六月歌會”、蒙古族“那達幕”等各類民族民間節慶活動,推動節慶文化、廣場文化、社會文化的發展。
加強少數民族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搞好民族、民間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利用,開展少數民族歌舞、戲劇等特色藝術劇種的搶救、發掘、整理、提高工作,力爭創作出一批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優秀舞台劇目。加強民族地區文物的保護與利用,重視少數民族古籍的搶救整理。
積極發展少數民族地區廣播電視事業。加大對民族地區廣播電視基礎設施投入,進一步提高廣播電視覆蓋能力。繼續實施“西新工程”和“村村通”工程。加強少數民族語言廣播電視節目的譯製、製作能力,提高少數民族語言廣播電視覆蓋率。按照“政府領導、廣電實施、社會參與、民眾認可、整體轉換、市場運作”的原則,推進廣播電視數位化的升級換代,保障少數民族民眾收聽收看好廣播電視節目。
努力發展民族新聞出版業。積極組織少數民族文字圖書、刊物、音像製品的出版發行,為廣大少數民族民眾提供廉價、易懂、實用的圖書和音像製品。認真抓好《藏學文庫》、《藏族十明文化傳世經典叢書》、《藏醫學經典薈萃》和《十世班禪佛學文集》等藏文典籍的出版發行。進一步提高藏文報刊質量,擴大在全國藏區的覆蓋面和社會影響力。
加快發展民族地區的文化產業。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培育和重塑文化市場主體,調整最佳化文化產業結構。大力發展民族工藝美術業,提高產品檔次和質量,打造一批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品牌產品。積極發展民族藝術演出業,推出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優秀電影、電視劇、卡通片、廣播劇和文藝作品。
加快發展民族體育事業。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體育人才,推廣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積極參加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辦好全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和少數民族重大傳統節日集會。
(八)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著力解決少數民族民眾的民生問題
加快民族地區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努力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提高社會保障服務的社會化程度。加強民族地區社會保險工作,切實落實各項社會保險政策。加快完善民族地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現農牧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覆蓋,探索農牧民養老保險制度,逐步解決生態移民、被征地農牧民、進城務工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高受益水平。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率達到80%以上。完善城鄉特困人口醫療救助制度,覆蓋率達到100%。認真落實災民救助、特困人口生活救助、五保戶供養、優撫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住房救助等社會救助制度,切實解決民族地區特困民眾的生活困難。積極發展民族地區社會福利和社會慈善事業,鼓勵支持社會慈善、社會捐贈向民族地區傾斜。
四、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確保規劃目標、任務的實現
(一)加強領導,健全體制,為規劃順利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少數民族事業發展,把加快發展少數民族事業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把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規劃的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統籌少數民族事業與各項事業的協調發展。要建立健全實施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規劃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充分調動各地區、各部門和各族幹部民眾的積極性,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各方面通力協作的規劃組織實施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實施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規劃的協調監督機制和目標責任制,省、州、縣各有關部門要把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規劃的相關內容納入本部門工作計畫,認真抓好落實。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民委委員制,充分發揮委員單位和兼職委員在實施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規劃中的重要作用。
(二)多渠道籌集資金,為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資金支撐
積極爭取國家在經濟政策、資金投入、項目安排等方面對我省民族地區給予更多支持,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按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原則,逐步加大省級財政對民族自治地方的轉移支付,優先安排重大建設項目。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民族地區的信貸投入,擴大貸款規模。進一步健全區域合作、互助機制,積極爭取發達省區對我省民族地區的對口支援。改進招商方式,創新招商理念,有選擇、有針對性地到東中部地區開展招商引資,真正引進一批能夠促進我省民族地區優勢資源、特色產業與東部地區資本、技術、人才等要素對接的建設項目,實現我省民族地區與東中部地區的優勢互補、合作雙贏。最佳化外商投資環境,多方式、多渠道吸引境外資金,擴大民族地區利用境外直接投資、國際金融組織及外國政府中長期貸款規模,全面提升利用外資水平。積極支持民族地區實施“走出去”戰略,到境外承包工程、輸出勞務,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三)深化改革,健全法制,為民族地區的發展創造良好的體制、法制環境
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改革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要一手抓發展,一手抓改革,針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深層次問題,加大改革力度,力爭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農村牧區改革、國有企業改革、財政體制改革、投融資體制改革和科技、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領域的改革方面取得重大進展,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到民族地區投資興業,為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奠定體制基礎。
健全民族法制體系。修訂完善自治州、縣自治條例,制定和完善有關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清真食品管理、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管理以及少數民族喪葬管理等方面的法規規章。加強民族法律法規執行的監督檢查,推進依法行政。
加強民族法制宣傳教育。認真實施民族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五五”規劃,把民族基本知識、民族理論政策以及民族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納入全省公民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全過程,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全過程,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中華民族精神。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活動,建立一批民族團結教育基地,配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模範村(社區)建設活動。全面實施《宗教事務條例》,深入開展“平安寺院”建設活動,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打擊民族分裂活動,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
(四)加強民族事務管理和監督檢查能力建設,提高民族事務管理水平
加強民族事務管理部門自身建設,創新管理方式,改進工作手段,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加強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推進少數民族事業公共服務網路系統和民族事務管理網路系統建設,提高民族事務管理水平。各級政府民族工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和溝通,監督檢查少數民族事業規劃的執行情況,定期向本級政府報告。建立科學規範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制定完善處置涉及民族因素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對關係少數民族事業的重大決策,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事前要聽取民族工作部門和有關專家的意見。堅持客觀公正、公開透明、社會監督的原則,實行公開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少數民族事業進展情況,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的有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