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第五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總體方案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第五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總體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3年3月1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第五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總體方案
  • 制定時間:2013年3月13日
舉辦青海省第五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是我省各族人民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為切實辦好本屆民族運動會,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紮實推進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建設,遵循“發展民族體育、增強民族體質、促進民族團結、振奮民族精神”的宗旨,大力弘揚和發展我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為建設新青海、創造新生活,凝聚力量,提供保證。
二、名稱
全稱:青海省第五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簡稱:第五屆民族運動會
三、主題
團結、和諧、文明、奮進
四、主辦單位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青海省體育
五、承辦單位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六、時間和地點
本屆民族運動會於2013年8月26日至30日,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舉行,為期5天。
七、參賽單位
西寧市、海東地區,6個自治州,7個自治縣,青海省軍區、武警青海總隊,青海大學、青海民族大學、青海師範大學。
八、項目設定
(一)競賽項目
本屆民族運動會設籃球、武術、押加、拔河、舉沙袋、民族式射箭、民族式摔跤(絆跤、北嘎、搏克)、馬術(速度賽馬、走馬、馬上射箭、馬上射擊、馬上拾哈達)、賽氂牛9個項目。
(二)表演項目
各代表團必須組織一個具有觀賞性、競技性的民族體育表演項目(舞蹈類除外)參加表演,人數不超過20人。
九、參賽資格
(一)戶籍在青海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少數民族公民,大學生運動員必須是青海高校註冊的在校少數民族學生。(青海省軍區、武警青海省總隊代表團除外)。解放軍、武警代表團中少數民族運動員比例不得低於50%。
(二)2012年12月31日前退役運動員、各級各類業餘體校運動員可持身份證、戶口本原件,代表原輸送單位報名參加比賽。省、州(地、市)體工隊現役、試訓、集訓隊員均不得參加。
(一)在省籌委會的領導下,各州(地、市)及有關縣、省直各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組織,省民宗委、省體育局等部門要給予工作指導,支持海西州做好有關工作,確保第五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圓滿成功。
(二)根據本總體方案,海西州抓緊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認真做好民運會籌備工作、運動員資格審查及運動會期間的會務、接待、後勤保障、體育競賽、宣傳報導、安全保衛等工作,為民運會的順利進行提供優質服務,創造良好的賽事環境。
(三)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厲行節約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籌備工作和賽事等相關活動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勤儉辦事,注重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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