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第五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總體方案
- 制定時間:2013年3月13日
舉辦青海省第五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是我省各族人民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為切實辦好本屆民族運動會,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紮實推進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建設,遵循“發展民族體育、增強民族體質、促進民族團結、振奮民族精神”的宗旨,大力弘揚和發展我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為建設新青海、創造新生活,凝聚力量,提供保證。
二、名稱
全稱:青海省第五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簡稱:第五屆民族運動會
三、主題
團結、和諧、文明、奮進
四、主辦單位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青海省體育局
五、承辦單位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六、時間和地點
本屆民族運動會於2013年8月26日至30日,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舉行,為期5天。
七、參賽單位
西寧市、海東地區,6個自治州,7個自治縣,青海省軍區、武警青海總隊,青海大學、青海民族大學、青海師範大學。
八、項目設定
(一)競賽項目
本屆民族運動會設籃球、武術、押加、拔河、舉沙袋、民族式射箭、民族式摔跤(絆跤、北嘎、搏克)、馬術(速度賽馬、走馬、馬上射箭、馬上射擊、馬上拾哈達)、賽氂牛9個項目。
(二)表演項目
各代表團必須組織一個具有觀賞性、競技性的民族體育表演項目(舞蹈類除外)參加表演,人數不超過20人。
九、參賽資格
(一)戶籍在青海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少數民族公民,大學生運動員必須是青海高校註冊的在校少數民族學生。(青海省軍區、武警青海省總隊代表團除外)。解放軍、武警代表團中少數民族運動員比例不得低於50%。
(二)2012年12月31日前退役運動員、各級各類業餘體校運動員可持身份證、戶口本原件,代表原輸送單位報名參加比賽。省、州(地、市)體工隊現役、試訓、集訓隊員均不得參加。
(一)在省籌委會的領導下,各州(地、市)及有關縣、省直各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組織,省民宗委、省體育局等部門要給予工作指導,支持海西州做好有關工作,確保第五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圓滿成功。
(二)根據本總體方案,海西州抓緊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認真做好民運會籌備工作、運動員資格審查及運動會期間的會務、接待、後勤保障、體育競賽、宣傳報導、安全保衛等工作,為民運會的順利進行提供優質服務,創造良好的賽事環境。
(三)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厲行節約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籌備工作和賽事等相關活動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勤儉辦事,注重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