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雲南省鄉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第(三)條的決定附:第三次修正本》是1989年10月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雲南省鄉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第(三)條的決定 附:第三次修正本
- 頒布時間:1989年10月21日
- 實施時間:1984年01月17日
- 頒布單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雲南省鄉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第(三)條的決定附:第三次修正本》是1989年10月發布的通知。
雲南省鄉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第三次修訂) (1984年1月17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6年10月29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第十條、...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雲南省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實施細則》的決定 (2021年3月31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對《雲南...
第六條 代表在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和閉會期間,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鄉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屬於本級國家機關和組織辦理的,按照《雲南省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
1988年9月22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6月1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辦法(修正)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對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決定如下:...
臨時舉行的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常務委員會應當及時通知代表。第八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按照自治州、設區的市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雲南部隊組成代表團。各代表團分別推選代表團團長、副團長。代表團根據需要可以分設若干小組,並確定分組會議...
第五條 常務委員會主持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召集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指導縣(市)、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直接選舉工作。常務委員會設立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的審查事宜。第六條 在省人民代表大會...
關於調整雲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 (2023年1月4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2次主任會議通過)根據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的授權,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2次主任...
第三條 村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統一部署,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民政部門負責日常工作。檔案內容 (1999年12月28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
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定”。根據這一規定,我省在 1995年7月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4次會議上通過的《雲南省縣 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實施細則》中,對縣鄉兩級人民代表 大會因故出缺代表的補選作了規定。隨後,省人大...
2001年2月16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07年9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會議表決通過了《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名單(草案)》、《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外事與華僑委員會主任委員名單(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後,提交第一次全體會議表決。2022年1月20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
4、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向省人民代表大會或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的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事機構交由有關機關、組織研究處理並負責答覆。二、關於質詢1、省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一個...
1995年1月13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並根據2002年11月29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雲南省實施辦法》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雲南省...
(2014年7月27日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14年7月27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
《雲南省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是1990年3月7日在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上通過的建議。(1990年3月7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95年5月31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
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對《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組織條例》如下修改:一、第一條修改為:“為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推動依法治區的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雲南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工作條例》是1993年12月3日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實施的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工作條例。條例全文 (1993年12月3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93年12月3日公布施行)...
(2012年3月31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25件涉及行政強制的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12年3月31日審議通過,現...
1999年9月24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6年9月28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行使提出議案的權利,充分發揮代表參與管理...
(2010年7月30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昆明、文山等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問題的決定》已由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10年7月30...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在1983年3月5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為了便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
1990年8月25日省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9月22日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
雲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公告(第二號)《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的決定》已由雲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24年1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會議表決通過了《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候選人名單(草案)》、《雲南省人民政府省長候選人名單(草案)》、《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候選人名單(草案)》、《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第一條 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簡稱自治州)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五節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州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自治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組成部分,是在中國共產黨領...
第一條 為規範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行使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
受主任會議的委託,我對《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 (草案)》(以下簡稱《規定草案》)作如下說明。―、制定省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的必要性首先,制定省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是貫徹執行...
勤政廉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雲南省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作...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8年3月28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制度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憲法、法律和《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