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24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6年9月28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處理辦法(修訂)
- 頒布時間:2006年09月28日
- 實施時間:2006年09月28日
- 頒布單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1999年9月24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6年9月28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
1999年9月24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6年9月28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行使提出議案的權利,充分發...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處理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結合雲南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大會秘書處負責接收代表提出的...
1994年1月21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06年9月28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中文名 雲南省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的規定(修訂) 頒布單位 ...
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詳細內容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以下簡稱代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
臨時舉行的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常務委員會應當及時通知代表。第八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按照自治州、設區的市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雲南部隊組成代表團。各代表團分別推選代表團團長、副團長。代表團根據需要可以分設若干小組,並確定分組會議...
第一條 為了認真做好我省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下簡稱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工作,保證代表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
2001年2月16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07年9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雲南省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是1990年3月7日在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上通過的建議。(1990年3月7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95年5月31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
1988年9月22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6月1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辦法(修正) ...
1995年4月4日昆明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95年9月27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1999年2月2日昆明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修正;1999年5月27日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發布修訂 雲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公告(第二號)《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的決定》已由雲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24年1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
1992年5月21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5年7月21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正 2006年9月28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結合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實踐經驗,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常務委員會審議議案、決定問題,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以下簡稱“建議”)和政協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國務院、雲南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
自治條例、單行條例的法規立項工作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民族與外事華僑委員會負責,地方性法規的法規立項工作由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五年立法規劃草案和年度立法計畫草案在通過前,應當報送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關委員會...
2015年7月30日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修訂)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
1989年7月6日昆明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9年10月21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2年3月23日昆明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並經2002年3月29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
(1984年1月17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6年10月29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第十條、第十四條和第三條的決議》修訂 根據1987年11月20日雲南省...
1986年8月30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1988年9月22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
第三章 代表名額的確定和分配 第十三條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按照下列規定確定,並分別報上一級...
第六條 重大事項應當以議案或者報告的形式提出,其提出和審議的程式按照《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規定的程式辦理。第七條 重大事項議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基本情況以及擬解決的主要問題;(二)有關法律...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2023年2月7日昆明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23年5月31日雲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會依照法定的、民主的程式行使...
法規草案說明應當包括制定法規的必要性、可行性、法律依據和主要內容、需要說明的主要問題以及起草、論證過程中對重大分歧意見的協調處理等情況。第三章 立法程式 第一節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立法程式 第十七條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
(1986年8月30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1988年9月22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正)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有關規定的精神,對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組織和工作程式的若干問題,作如下暫行規定:一、關於議案1、省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主席...
(五)督促有關承辦單位辦理代表提出的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六)了解代表活動情況,總結交流代表小組和代表開展活動的經驗;(七)接待處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八)辦理主席團交付的其他事項。第九條 鄉、民族...
雲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59.11.27 實施時間 1959.11.27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以下簡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