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提案的規定》在1993.01.20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提案的規定
- 頒布時間:1993年01月20日
- 實施時間:1993年02月01日
- 頒布單位:昆明市人民政府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提案的規定》在1993.01.20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頒布。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提案的規定》在1993.01.20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提案的規定 頒布單位 昆明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3.01.20 實施...
規定全文 第一條 為了做好昆明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的處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等法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十條 市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法規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立法許可權和程式,適時向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地方性法規草案的議案,制定、修改或者廢止政府規章,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提請市人民政府審議的市人民政府規章草案由市司法局...
《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是昆明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健全行政決策機制,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
代表提出的議案經大會主席團決定不列入會議議程,改作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按照《雲南省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的規定》處理。第十四條 我省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的處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第...
安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由安寧市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中文名 安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 發布單位 安寧市人民政府 ...
為進一步增強地方立法的科學性、民主性,提高地方立法質量,保障和推動昆明經濟社會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昆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地方性法規是指由昆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雲南省地方性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程式制定,報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施行的規範性檔案。
第一條 為規範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活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地方性法規是指由昆明市人民...
同時,還應適當公開本單位辦理建議和提案總體情況、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意見建議吸收採納情況、有關工作動態等內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規定,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涉及國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開。
(二)政府部門或者下一級人民政府提出,經政府辦公廳(室)研究並報政府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建議的,由提出部門或者下一級人民政府作為決策事項承辦單位;(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通過議案、建議、提案方式提出,經政府辦公廳(室)...
進一步提高建議、提案的辦理質量和效率,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辦法》和全國政協辦公廳關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大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以下簡稱建議),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代表的一項重要權利;政協委員提出提案,是人民政協發揮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一個重要形式。人大代表、政協...
《關於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規定》在1988.03.01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第一條 為使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規範化,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人大代表建議,是指全國、省人大代表在全國、省人民代表大會開會...
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根據建議、提案內容和有關單位的職責分工,確定承辦單位,交承辦單位辦理;對重大、疑難、複雜的建議、提案,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提出交辦意見,報請市人民政府決定後,交承辦單位辦理。
簡稱人大)代表的建議、批評、意見(以下簡稱建議)和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以下簡稱政協)委員的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
質詢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權利,做好辦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
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權利,做好辦理工作,發揮代表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探索逐步向社會公開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以下簡稱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的要求,為促進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規範、有序開展,更好地回應社會...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以下簡稱立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
2005年2月1日烏魯木齊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05年5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烏魯木齊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辦理規定 頒布單位 烏魯木齊市人大...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辦理人大 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暫行規定(1990年4月27日)第一條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以下簡稱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使這項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根據《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法》以及有關規定精神,制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細則》。該《細則》於2012年3月1日由廣州市人民政府...
建議、提案的交辦 第五條 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根據建議、提案內容和有關單位的職責分工,提出交辦意見,並報請市人民政府決定後,交承辦單位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好代表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的辦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和《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道真自治縣五屆人大三次會議和政協五屆三次會議期間,與會人大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以下簡稱建議)應由政府承辦的共77件,政協委員提出應由政府承辦的提案共51件,現分別轉送有關部門具體辦理。為認真做好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經自治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