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8月30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1988年9月22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修正)
- 頒布時間:1988年09月22日
- 實施時間:1988年09月22日
- 頒布單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1986年8月30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1988年9月22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正。
1986年8月30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1988年9月22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正。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
1990年8月25日省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9月22日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
2001年2月16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07年9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是為了規範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條 為保障雲南省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雲南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1988年9月22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6月1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辦法(修正) ...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經濟工作監督條例》已由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12年3月31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經濟工作監督條例》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內容...
1994年1月21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06年9月28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中文名 雲南省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的規定(修訂) 頒布單位 ...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結合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實踐經驗,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常務委員會審議議案、決定問題,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實行...
1995年1月13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並根據2002年11月29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雲南省實施辦法》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雲南省...
1992年1月28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3年9月28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訂。中文名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雲南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訂十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9月24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雲南省人才市場條例〉涉及行政許可內容的修改決定》第二次修正...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8年3月28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制度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憲法、法律和《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
雲南省鄉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第三次修訂) (1984年1月17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6年10月29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第十條、...
第一條 為保障雲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以下簡稱監督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有關規定的精神,對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組織和工作程式的若干問題,作如下暫行規定:一、關於議案1、省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主席...
條例全文 編輯 語音 (1990年3月7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95年5月31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修正 1995年5月31日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9號公告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了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提出的《關於提請審議廢止〈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組織條例〉的議案》,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廢止《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
1995年5月31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4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詳細內容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結合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實踐經驗,制定本規則。第二條常務委員會審議議案、決定問題,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實行民主...
1997年12月3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關於修訂地方性法規的規定,決定對《雲南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15件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改:...
1989年10月21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3年9月28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訂。中文名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雲南省公民信訪條例》的決定...
1989年3月9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05年1月16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正 2006年9月28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
省人民政府的廳、局、委員會等工作部門的設立、調整和縣級行政區劃變更、區域名稱調整應當報省人大常委會備案。第六條 重大事項應當以議案或者報告的形式提出,其提出和審議的程式按照《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規定的程式辦理...
在起草過程中,一種意見認為,把《規定(草案)》的適用範圍界定為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對州(市)、縣(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作統一規定。另一種意見則認為,應該把《規定(草案)》的適用範圍...
2002年9月27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2005年9月26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正。中文名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雲南省涉案財物價格鑑證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
省人民政府的廳、局、委員會等工作部門的設立、調整和縣級行政區劃變更、區域名稱調整應當報省人大常委會備案。第六條 重大事項應當以議案或者報告的形式提出,其提出和審議的程式按照《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規定的程式辦理...
2011年1月25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廢止《雲南省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1.01.2...
2022年11月18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17次主任會議在昆明召開,會議討論了《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雲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草案)》、《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稿...
1999年9月24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6年9月28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行使提出議案的權利,充分發揮代表參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