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定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定

2005年3月25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5年03月25日
  • 實施時間:2005年03月25日
  • 頒布單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了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提出的《關於提請審議廢止〈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組織條例〉的議案》,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廢止《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組織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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