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舉報工作的指導意見》是應急管理部出台的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舉報工作的指導意見
- 發布單位:應急管理部
《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舉報工作的指導意見》是應急管理部出台的指導意見。
《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舉報工作的指導意見》是應急管理部出台的指導意見。發布信息2023年10月,應急管理部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舉報工作的指導意見》。1內容解讀《意見》提出,要推進建立健全高效暢通的安全生產舉報渠...
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民眾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12年頒布的意見,文號為安監總政法〔2012〕8號。檔案內容 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民眾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政法〔201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
(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各級黨委政府要深刻領會、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紅線意識,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對安全生產負總責。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終把安全生產放在首要...
強化企業安全教育培訓,規範安全培訓, 做到全員培訓,並實行安全培訓記錄存檔制。推進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積極開展安全文化示範企業創建工作。進一步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按照省安委會《關於在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安全總監製度的...
《進一步加強冶金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是安全生產監督總局2005年11月16日印發的一份檔案。檔案發布 各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為加強冶金行業的安全監管工作,促進冶金企業提高安全...
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檢查、督查、暗查暗訪等監管執法機制。積極推行聯合執法、派駐執法和委託執法,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加強和規範基層特別是鄉鎮(街道)和各類經濟開發區安全監管執法工作。落實全省安全生產巡查制度,定期開展巡查。推行安全...
《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領域的社會監督,鼓勵民眾主動參與安全生產工作而實施的一條規定。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安全生產領域的社會監督,鼓勵廣大職工民眾主動參與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發現並排除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止...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發布信息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 發布日期 2008年09月14日 安委辦[2008]26號...
第一條 為了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鼓勵和支持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舉報和監督,嚴格保護其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
《關於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2月26日印發。 意見要求:完善和推動落實化工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嚴格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時修訂公布淘汰落後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2012年4月25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以安監總培訓〔2012〕57號印發...
《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2012年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是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2年2月27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中文名 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2012年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 發布文號...
主要依據了《國務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號)、《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精神,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以下簡稱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提出如下意見。
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吸取“4·28”特別重大鐵路安全事故教訓,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更加堅決有力的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為此,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有關事項...
關於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 (甬政發〔2009〕51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為切實加強我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管理,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國辦發〔2013〕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煤炭是我國的主體能源,煤礦安全生產關係煤炭工業持續發展和國家能源安全,關係數百萬礦工生命財產安全。近年...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是國務院於2004年1月9日發布的檔案。分為提高認識明確指導思想和奮鬥目標、完善政策大力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強化管理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強領導形成...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99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1] 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
煤礦安全生產事關我省煤炭工業持續發展,事關保障國家能源供應安全,事關百萬礦工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的紅線,始終把礦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大力推進煤礦安全治本攻堅,建立健全煤礦安全...
二、進一步推進農機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落實 (一)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各地要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以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提高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
本《通知》是繼2004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之後,國務院在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又一重大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重視。《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現階段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提出...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意見》(冀政辦字〔2015〕144號)精神,進一步強化全市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推進依法治安,經市政府同意...
2004年5月28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4〕22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該《決定》分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奮鬥目標;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安全生產保障制度;強化安全監管,加大行政執法力度;落實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生產...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儘快實現全省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作如下決定:一、提高認識,明確指導思想和奮鬥目標 1.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
為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魯政發〔2004〕13號,以下簡稱《決定》),結合我市實際,特作如下決定: 一、指導思想和奮鬥目標 (一)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
《關於進一步加強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是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精神,深刻吸取近年來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教訓,全面加強隧道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風險,提出的意見。2023年2月17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
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加強地下礦山企業內部管理;加大小礦山關閉力度,推進礦山企業兼併重組;加強地下開採礦山的屬地監管和行業管理;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監督檢查5部分。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
2012年6月15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安監總管三〔2012〕79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進一步加強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管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總體要求;嚴格源頭準入,進一步加強非...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省特種設備數量大幅度增加,套用範圍迅速擴大,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但在局部區域,特別是安全管理工作比較薄弱的鄉鎮、街道,因非法生產、非法使用特種設備或管理缺位而導致的事故時有發生。為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