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是2004年5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屬於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 發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 批准文號:皖政〔2004〕37號
  • 頒布時間:2004年5月9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皖政〔2004〕37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儘快實現全省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作如下決定:
一、提高認識,明確指導思想和奮鬥目標
1.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關係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客觀要求。各地、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責任重於泰山”的觀念,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兼顧,科學安排,齊抓共管,務求實效。
2.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為目標,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堅持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領導,大力推進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安全生產法制和執法隊伍“三項建設”,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實施科技興安戰略,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實現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
3.奮鬥目標。到2007年,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普遍得到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和技能明顯提高,全省安全生產秩序穩定好轉。到2010年,重大、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及死亡人數有較大幅度的下降,全省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到2020年,力爭全省安全生產狀況實現根本好轉,億元安徽生產總值死亡率、十萬人死亡率等指標達到全國平均水平或接近全國先進水平。
二、加強基礎管理,認真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
4.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全面加強生產安全管理。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或個人經營的投資者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要依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組織落實本單位各項安全生產保障措施。要負責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為主要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層層落實到車間、班組、崗位和每一位員工;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排查、報告、整治、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進行模擬演練,提高單位和職工搶險自救能力;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並及時組織事故搶救;積極採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重視、尊重和保障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充分調動職工參與和監督安全生產的積極性。
5.確保資金投入。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通過提取安全措施費用予以保證,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發生事故,承擔責任。
6.依法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各類企業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人員。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從業人員超過100的,必須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100以下的按照不低於從業人員2%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員,並明確負責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300人以下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7.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其他重要工種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生產經營單位要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和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8.全面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各類企業要按照國家頒布的重點行業、領域安全技術規範和安全質量工作標準,積極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建立各生產環節、各崗位的安全質量責任制和完整詳細的安全生產台賬。加快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和行為,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的要求,做到規範化、標準化和制度化。
三、健全制度,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管
9.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市、縣(市、區)安全生產工作機構及所需人員編制,按照充實加強的原則加以解決,具體按照有關程式審定辦理;鄉(鎮)要根據安全生產工作要求,明確專人負責,確保正常開展安全監管工作。
10.嚴格執行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制度。對生產安全事故,要依照有關規定,嚴格調查程式,準確定性,從嚴處理,切實嚴格執行行政處分、行政處罰等責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1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煤礦、非煤礦山、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以及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的經營許可等證照的頒發,要切實加強管理。凡達不到規定條件的,一律不得頒發許可證照。對非法生產經營者,發證部門和公安部門要依法予以查處;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堅持“誰發證、誰管理,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對違反規定頒發證照的或發證後疏於管理造成不良後果的單位和有關人員,要依法追究責任。
認真執行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礦山和涉及危險物品等高危領域的建設工程項目,必須依法進行安全生產條件論證和評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組織審查和驗收。未通過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建設項目,有關部門不得辦理行政許可手續,企業不準開工投產。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和建設項目主管單位要按季度將項目清單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12.建立企業提取安全費用制度。淮南礦業(集團)公司、淮北礦業(集團)公司、皖北煤電集團公司、國投新集公司按照當年銷售收入的4%,其他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生產企業按當年銷售收入的2%,危險化學品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電力、冶金企業按不低於當年銷售收入的1%,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由企業自行提取,計入生產成本,專戶儲存,專項用於安全生產。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也要根據實際需要,確保全全生產投入。
13.全面實施工傷保險制度。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為本單位全部職工繳納保險費,參加工傷保險。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改正。同時,事故單位要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向受到生產安全事故傷害的員工或家屬支付賠償金。
14.建立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對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運輸、建築施工、人員密集場所等領域或行業的企業,收取一定數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儲存,分級管理,專款專用,主要用於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的搶險救災、善後處理等。具體徵收和使用辦法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研究制定。
15.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力度。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認真履行執法職責,依法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開展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人員密集場所、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建築施工、城市燃氣、特種設備等重點領域或行業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強化對非國有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安全生產監管,督促企業經常排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責令限期整改;達不到整改要求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整頓後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堅決予以關閉。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負責人或者業主,要依法實施經濟處罰。
四、完善政策,積極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16.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加快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法》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地方性配套檔案。各地、各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完善安全生產措施,積極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設。
17.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逐步建立政府、企業和社會各方面支持的多元化安全生產投資體制。對企業的安全技術改造,財政、稅務和金融部門要積極支持。從2004年起,省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作為安全事故隱患整治的專項資金,專門用於安全生產。市、縣政府要根據實際安排一定的資金,專門用於安全生產工作。
18.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和預警機制。礦山、建築施工企業,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和大量使用單位,旅遊景區及人員密集場所等,要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預案,並報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不具備條件單獨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要就近與有關單位簽訂應急救援協定或者聯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加強區域性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充分利用現有的應急救援資源,構建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專業化救援隊伍。要加強省、市、縣三級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搞好重大危險源和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普查登記,建立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19.實施科技興安戰略。把安全生產科技攻關項目納入科學技術發展計畫。針對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建築施工等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關鍵性安全技術難題,各級政府和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大安全科技投入,組織科研攻關。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會團體等科研資源,加強安全生產科研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加快安全生產科技和管理人才培養,提高科技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全省安全生產信息管理系統。
五、加強領導,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0.認真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政府及其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業務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各級政府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由政府主要負責人主持或者委託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主持,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分析、部署、督促和檢查本地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縣(市、區)、鄉(鎮)政府要建立對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監督管理和打擊取締的責任體系。發現縣(市、區)有2處、鄉(鎮)有1處非法礦山或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爆破器材生產場所,將對縣(市、區)、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21.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檢查和指導協調。各部門、各單位都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省政府的規定,具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依法承擔行政監管責任。各行業管理部門要設立或明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相應人員,明確監管職責。工會、共青團組織以及各類中介機構、社團組織要發揮各自優勢,廣泛組織開展民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努力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民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
2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體系。各級政府要組織制定安全生產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本地區的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建立本級政府分行業和分區域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對安全生產情況實行定量控制和考核。從2004年起,省政府對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情況,每季度通過適當形式公布1次,年終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各地要把安全生產狀況作為考核幹部領導水平和政績的一項重要內容,認真落實。對在安全生產工作和事故搶救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獎勵。
23.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工作。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納入宣傳思想工作計畫。各新聞單位要大力宣傳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各級黨委、政府加強安全生產的重大舉措,宣傳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對忽視安全生產,發生重大、特大事故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在大專院校和中國小校普遍開展安全知識教育,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氣等方面的識災和防災能力。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全社會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認真研究新情況、新問題,把握安全生產規律,嚴格落實各項措施,積極推進手段創新,加快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努力開創我省安全生產工作的新局面,為加快發展、富民強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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