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2011年10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切實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決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皖政〔2011〕93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
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發展理念,有效遏制事故發生,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要求,現就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建築施工、煤礦、非煤礦山、消防、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冶金、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工作作出如下決定:
一、深刻認識安全生產形勢,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發展理念
當前,我省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但在道路交通、建築施工、煤礦和非煤礦山、消防等部分行業和領域,還存在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防範措施不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不到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嚴重等突出問題,導致事故頻發,給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安全生產事關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黨和政府的形象、聲譽。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題中之義,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進程的重要保障。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從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訓,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發展理念,切實把安全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堅持速度、質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機統一,堅守安全這一發展前提。
二、突出預防為主,深入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始終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把深入推進隱患排查治理作為落實預防為主的必要手段,進一步加大對重點行業和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和執法監督力度。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自查自糾自控機制,加大現場隱患排查力度,徹查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嚴防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切實把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分管負責人要認真組織實施,通過明查暗訪,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單位立即責令整改,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做到該停產整頓的絕不放過、該取締關閉的絕不手軟、該搬遷的絕不拖延、該停用的堅決停用。省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對主管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重點行業領域企業、事故易發多發地區和單位、重點路段和場所、重要設備設施等進行深入檢查,對隱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責令整改,依法處罰。
三、強化執法監管,嚴厲懲治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一)全面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
嚴厲懲治汽車超速、貨車超載和超限、客車超員、違法超車、酒後駕駛、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生較大道路交通事故並負主要及以上責任的車輛所屬客運企業,1年內不得新增客運班線,旅遊企業1年內不得新增旅遊車輛;對1年內發生2次負主要及以上責任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1次負主要及以上責任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客運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客運班線,旅遊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旅遊車輛。同時將上述企業作為重點監控對象,通過省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對1年內被查獲3次及以上非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一律吊銷其車輛營運證。
明確和落實各級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加大對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管和路面管控力度。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對全省客運企業的經營資質、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安裝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徹底排查,督促檢查道路客運企業認真落實長途客車“雙班駕駛員”、凌晨2-5時停車休息制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道路巡查,值班巡查記錄必須完全。對客貨運重點車輛及其駕駛人的違法行駛和記分記錄進行逐一查詢,對未接受處理或達到(超過)12分的,一律責令接受處理。對外省(市、自治區)籍客運車輛途經我省境內因交通違法行為被處理的,書面告知車籍所在地的公安交通和安全監管部門。
加快客運企業公司化改造、貨運企業規模化經營步伐,提高行業集約度。以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畫”為載體,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宣傳。
(二)著力抓好礦山安全監管監察。
把煤礦安全作為安全生產的重中之重。認真落實煤礦瓦斯防治的各項政策措施,建設“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對通風系統不完善、瓦斯抽采不達標、兩個“四位一體”防突措施不落實的煤礦,一律停產整頓;對不具備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礦,一律有序退出;對年產30萬噸以下的高瓦斯礦井和年產45萬噸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新建項目,一律停止核准;對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由此造成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嚴肅追究礦長安全責任,直至法律責任。加快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和安全標準化建設,對未按規定期限完成“六大系統”建設的一律停產整頓,未按規定期限達標的一律不予延期安全生產許可證。
加強煤礦、非煤礦山基建和技改項目的安全管理。項目建設單位必須按規定履行核准或備案、設計審查批准和竣工驗收程式。對未經項目審批、核准擅自開工建設的,一律停產整頓。項目建設單位必須落實對項目施工、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嚴格執行“一井一制”管理制度,加強施工單位的技術管理和現場安全管理,強化施工的過程控制,嚴禁私自變更設計,堅決禁止趕工期、搶進度組織建設施工。項目施工單位必須取得國家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並嚴格按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承建相應規模的煤礦建設項目,嚴禁施工單位超資質承包施工項目,嚴禁掛靠施工資質、違法分包或轉包建設項目。項目監理單位必須切實履行施工監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問題。對違法分包或轉包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要依法降低或者吊銷其資質證書。對發生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施工單位,3年內禁止其在省內承接礦山建設項目;對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監理工作不到位的監理單位,視情採取3年內禁止其在省內承接礦山建設監理工程,降低或取消資質,追究法人代表責任,直至法律責任等措施;對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企業和地區要暫停新建項目審批;對已建成的項目,要進行全面安全排查和風險評估。
(三)嚴格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
全面落實項目建設單位、設計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對發生死亡事故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一律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直至依法降低、吊銷其相關資質。督促房屋及市政建設、鐵路建設、公路(水上)建設、水利建設、電力建設等施工企業嚴格按標準施工和建設,對在規定時間內未達標的企業和施工現場,一律進行停業停工整頓,並不予其承接新的建設工程;對獲得市級及以上安全質量標準化示範工地的企業,在工程招投標環節中予以政策加分。大力開發研製和推廣套用新型、高效、實用的施工安全監控、監測、預警設備,對在規定時間內未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平台的企業,不得申領或延期安全生產許可證。對項目建設中存在違法分包、轉包行為的,要立即依法實施停工停產整頓,同時追究項目業主、承包方等的責任。施工、監理單位要加強對工程建設中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撐體系、腳手架、起重機械、高邊坡、溝槽開挖等重點施工部位和環節的安全管理,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實行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農民自建房應由經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合格並取得工匠資格的人員負責施工,禁止任何沒有相關資質的施工隊伍或未取得工匠資格的人員從事此項建築活動。落實縣、鄉政府打擊非法違法建設行為工作責任制,強化行業主管部門監督檢查和執法監管責任。
(四)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工作。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大練兵”活動,深入開展“清剿火患”戰役,落實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單位主體責任,採取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全面排查整治社會單位、社區、鄉鎮火災隱患。對單位、“三合一”場所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依法採取臨時查封措施;對未通過消防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公眾聚集場所,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強制清除;對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的,對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和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對建築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無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依法從重處罰;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書面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
四、加強工作領導,落實屬地監管責任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轉變發展觀念和方式,樹立正確的
政績觀,把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健全完善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定期研究部署本地區、本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政府和部門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負責抓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以及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具體部署安排本地區、本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政府和部門分管其他工作的負責人負責抓好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將安全生產與分管工作同時部署安排、同時組織實施和檢查總結。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工作原則,明確落實政府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
加大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懲力度。加強對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把安全生產考核控制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把考核結果作為評價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政績的重要標準。
積極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各地、各部門要及時解決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力量薄弱、裝備落後、經費不足的問題,為切實有效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創造條件。
五、嚴肅事故查處,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從嚴從快查處事故,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尤其是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嚴肅處理。對非法違法、違章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導致事故發生的責任人,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監管不力的,嚴肅追究失職、瀆職責任。發生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要對縣級以上政府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調查。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造成的死亡事故、其他各類較大及以上事故的查處進行掛牌督辦,限期調查處理結案,並將調查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告。對較大事故起數同比上升、事故死亡人數超控制指標進度的市、縣予以警示和約談。對安全生產檢查走過場,隱患排查整治不得力,安全生產準入把關不嚴,不按規定實施行政處罰,事故處理決定落實不到位等行為,依照規定實施責任追究。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