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城鄉發展不平衡、相關政策不銜接、工作機制不健全、資金渠道不通暢、管理服務不規範等問題,切實保障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現就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
- 發文字號:國發〔2016〕14號
為解決城鄉發展不平衡、相關政策不銜接、工作機制不健全、資金渠道不通暢、管理服務不規範等問題,切實保障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現就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提出以下意見。
《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是貴州省人民政府下發的旨在整合城市“三無”人員救助制度和農村五保供養制度,建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檔案,檔案明確了救助供養範圍和救助供養主內容。意見簡介 2017年2月15日,從貴州省...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進一步健全我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切實保障特困人員基本生活,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
西安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切實保障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特困人員認定辦法》(民發〔2016〕...
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民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民發〔2016〕178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閩政〔2016〕42號)及《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社會救助工作的...
特困人員認定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通知》及國家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特困人員認定工作應當遵循...
《北京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實施辦法》是北京市民政局為進一步健全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切實保障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制定的辦法。檔案發布 關於印發《北京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實施辦法》的通知(京民社救發〔2017〕24號)各區民政局、發展...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統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根據《山東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濟南市貫徹〈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若干措施》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
第一條 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民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民發〔2016〕178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
為進一步做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保障城鄉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建立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 649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民政部關於貫徹...
為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切實保障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權益,現就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
《吉林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規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特困人員認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做好我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切實保障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
2014年2月,國務院公布施行《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將城鄉“三無”人員供養制度統一為特困人員供養制度。2016年2月,國務院下發《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明確了特困人員救助...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措施,並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情況納入對下一級人民政府、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績效評價內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
第一條 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民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相關...
第一條為健全和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維護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權益,做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和《民政部關於...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辦公廳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通知》(藏黨辦發〔2021〕31號)精神、《民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民發〔2021〕43號...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保障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我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廣東省社會救助條例》《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及其他有...
(國務院令第456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民政部關於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發〔2016〕178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贛府...
2016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部署進一步做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意見》指出,保障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是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編密織牢民生安全網的重要舉措,是堅持共享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
《甘肅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辦法》結合本省實際,從而制定的法律法規。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做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保障城鄉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甘肅省社會...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提升特困救助供養工作水平,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皖政〔2016〕102號)、《安徽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
2015年2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5〕13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意見》。該《意見》分明確目標要求、合理確定對象、科學制定標準、規範管理程式、落實保障措施5部分。
《武漢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實施辦法》是為切實做好我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根據《民政部關於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發〔2021〕43號)、《省人民政府關於統籌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6〕58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 國辦發〔2021〕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是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
河南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的通知》《民政部關於印發〈...
2022年12月27日,北京市民政局以京民社救發〔2022〕366號印發《北京市特困人員認定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民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北京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實事求是確定困難民眾醫療保障待遇標準,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以下簡稱三重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