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5〕13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意見》。該《意見》分明確目標要求、合理確定對象、科學制定標準、規範管理程式、落實保障措施5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意見
- 印發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
- 文號:川府發〔2015〕13號
- 印發時間:2015年2月16日
2015年2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5〕13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意見》。該《意見》分明確目標要求、合理確定對象、科學制定標準、規範管理程式、落實保障措施5部分。
2015年2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5〕13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意見》。該《意見》分明確目標要求、合理確定對象、科學制定標準、規範管理程式、落實保障措施5部分。中文名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意見 印發機關 四川省人民政府 文號 川府發〔2015〕13號 ...
第一條 為規範完善臨時救助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286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意見》...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城鄉困難民眾臨時生活救助制度的意見》於2011年4月6日以川辦發〔2011〕18號印發。該《意見》分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工作原則,救助範圍和標準,申請、審核和審批程式,救助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工作要求5部分。中文名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城鄉...
仁壽縣臨時生活救助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救助體系,妥善解決困難民眾臨時性生活困難,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286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意見》(川府發〔2015〕13號)精神,結合...
第一條 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30號)、《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286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意見》(川府發〔2015〕13號)...
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286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意見》(川府發〔2015〕13號)和《眉山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實施...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一體化社會救助體系,妥善解決困難民眾臨時性突發性生活困難,根據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建立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民發〔2007〕9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城鄉困難民眾臨時生活救助制度的意見》(川辦發〔2011〕18號)精神,現就建立健...
(四)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情形。第七條 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需要開展緊急轉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屬於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疾病應急救助範圍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本規程中所述“家庭成員”“家庭”,按照《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
開展臨時救助工作是地方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各地民政部門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匯報有關工作,協調財政部門在預算中合理安排臨時救助資金,並不斷加大資金投入。同時,各地要建立健全廣泛的民眾參與機制,通過慈善勸募等方式募集臨時救助資金。將政府財政投入、社會捐助資金及時納入社會救濟專項資金支出項目,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在...
市 人 民 政 府關於全面實施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鄂政發〔2015〕28號)和《湖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
二是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公開。公開了《達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辦法(試行)》、《達州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和《達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等檔案。對社會救助對象等內容在公示欄或公示牆內進行長期公示,接受廣大民眾的監督。同時,將“評審大權”交給民眾,實現救助過程公開化。三是深化醫療...
臨時救助制度指國家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的應急性、過渡性的救助。2014年10月25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部署進一步發揮社會救助托底線、救急難作用,解決城鄉困難...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是2015年3月27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文號是渝府發〔2015〕16號。檔案發布 渝府發〔2015〕16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為全面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精神...
《屏山縣城鄉醫療救助(試行)辦法》是屏山縣人民政府為進一步解決城鄉困難民眾基本醫療問題,簡化城鄉醫療救助程式制定的辦法。為進一步解決城鄉困難民眾基本醫療問題,簡化城鄉醫療救助程式,提高城鄉醫療救助水平,根據民政部、財政部、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民發〔2009〕...
該《意見》分總體要求、重點任務 重點任務是:落實家庭監護主體責任;落實縣、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職責;落實部門聯動責任;發揮群團組織關愛服務優勢;動員和支持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機制。 [1] 中文名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
2007年4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07〕7號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加強基礎建設,完善基層管理體制;建立健全服務體系,實現社區服務全覆蓋;加強組織領導和政策指導,推動...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內容 編輯 語音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中文名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發布部門 四川省人...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2月28日 內容全文 為最佳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各地科學制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推進全省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關於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 2021...
《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56號)、《四川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40號)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四川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經濟狀況核算與評估辦法...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8〕40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台了《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方案》。對全面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進一步改善我市殘疾兒童康復狀況、...
2014年12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4〕74號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決定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準確把握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總體方向;全面推進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切實做好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保障...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簡稱“兩個體系”) 建設, 推動我省殘疾人事業更好更快發展, 依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 發展綱要》、《四川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編制本發展綱要。通知公告 ...
建立城鄉困難民眾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重慶市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號)精神,提高對因臨時性、突發性事件造成基本生活暫時困難民眾的救助能力,進一步保障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權益,經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全面建立城鄉困...
臨時救助制度要以解決城鄉民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問題為目標,通過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落實,鼓勵社會參與,增強救助時效,補“短板”、掃“盲區”,編實織密困難民眾基本生活安全網,切實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權益。臨時救助制度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
2015年4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5〕34號印發《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深入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深入推進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深入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公開四、深入推進公共監管信息公開、深入推進行政決策公開、深入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深入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深入推...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國發〔2005〕第11號)、《城市供水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四川省城市供水條例》《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川府發〔2021〕5號)、《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
完善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切實保障困境兒童合法權益,促進困境兒童健康快樂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6〕36號)、《民政部等10部門關於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意見》(民發〔2019〕34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四川省防震減災條例》《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國家防震減災規劃(2007-2020)》、《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6〕28號)等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國、省防震減災“十三五”相關規劃綱要,在...
(1)思想準備。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強宣傳動員,增強全民防禦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的思想準備。(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組織體系,全面梳理建立領導幹部責任清單、部門職責清單、隱患風險清單和防汛抗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