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於做好2022年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安排部署全區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工作,進一步強化礦產資源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22年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 印發時間:2022年3月
2022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於做好2022年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安排部署全區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工作,進一步強化礦產資源監督管理。
2022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於做好2022年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安排部署全區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工作,進一步強化礦產資源監督管理。內容解讀《通知》明確,在日常監...
均在部、廳入口網站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專欄進行公示。 5.做好財政信息公開工作 廳機關及所屬預算單位的預算、決算及相關報表全部公開。我廳根據《江蘇省財政廳關於印發2022年省級預決算公開工作方案的通知》(蘇財預〔2022〕13號)要求,按時在江蘇省預決算公開平台和廳入口網站預決算專欄上公開了廳機關及所屬...
第三十二條 各級財政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稅務部門應當切實加強礦業權出讓收益徵收監督管理,按照職能分工,將相關信息納入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系統,適時檢查礦業權出讓收益徵收情況。第三十三條 礦業權人未按時足額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的,依據《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徵收辦法〉的通知》...
違法開採特別是越界開採、擅自改變開採方式的;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或環境事件的,發生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污染的;未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等相關制度要求,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未按要求定期開展尾礦庫污染隱患排查的或尾礦庫污染防治設施未按要求建設運行的;被列入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異常名錄的;礦產...
礦產資源管理部門,要將礦業權人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法定義務履行等情況,通過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加強聯合懲戒、提高社會公眾的監督力度。在國土資源專項資金審批、國土資源領域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礦業權申請審批、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結果作為重要考量因素,...
二、確保將礦業權出讓轉讓信息公示公開制度落實到位 (一)嚴格執行礦業權出讓轉讓公示公開制度。嚴格落實《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礦業權有形市場出讓轉讓信息公示公開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1〕19號,以下簡稱19號文)的規定,根據礦業權審批許可權,按照“誰發證、誰發布”的原則,運行操作礦業權出讓轉讓...
組織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工作。負責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的登記、統計,實施全旗礦產儲量動態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礦泉水、地質遺蹟資源、礦山地質環境等地質環境保護管理法規和政策。編制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地質遺蹟保護規劃。承擔自然資源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承擔全旗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工作。人員編制 旗自然資源局機關...
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組織開展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工作。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統計和信息發布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的管理。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實施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依法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以及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等廣義地質的調查、評價工作。組織實施...
調查數據採用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數據。第二,管理層面。為體現程式的完整性和嚴肅性,《辦法》明確分級調查評估。綜合考慮評估工作組織協調機制和效率,調查評估工作分部、省、縣級三個基本層級,自下而上分級進行,確保每個層級評估對象數量適度,有利於劃定獎懲檔次,實施推進較為容易。同時,充分考慮礦業權審批、...
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組織開展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工作。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和信息發布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核的管理、礦產地戰略儲備工作。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建立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承擔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工作。直屬行政機構 閩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轄閩侯縣自然資源綜...
(七)通海縣國土資源局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依法進行採礦權的受理審核上報工作;配合省、市國土資源廳、局做好礦產儲量審批、認定、登記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對國土資源有關社會中介組織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八)...
抽查工作可結合礦業權人勘查開採公示核查或專項核查開展。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加強綠色礦山動態監管,定期組織開展本級實地抽查核查,實現滾動全覆蓋;及時通報有關信息,督促綠色礦山企業持續鞏固建設成果,持續提升建設水平。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定期對下一級推動綠色礦山建設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將創建、遴選和實...
依法嚴格限制或禁止列入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嚴重違法名單且未完成整改或近三年內有違法違規行為、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列入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異常名錄的採礦權人參與出讓轉讓交易活動。外資企業應遵循《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2年版)》和《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從事相應的采...
推行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企業自律、政府抽查、社會監督的礦產資源監管體系。依法在“雙超雙有高耗能”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全面推行清潔生產,使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效率顯著提高,廢棄物排放明顯減少,環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實現專業集成、投資集中、資源集約、效益集聚的礦產資源開發模式。深化礦產...
承擔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工作,落實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相關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八)承擔規範全市國土資源市場秩序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管...
負責全市建設用地政策實施的調研、業務指導和歸口管理;負責全市各類建設項目節約集約用地控制指標的落實及考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建設用地年度供應計畫並監督檢查;負責建設用地供應情況的統計和上報備案工作。(九)地質礦產管理處 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負責礦產權、採礦權管理;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
全面推行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功能,依法強化對礦業權人主體責任的社會監督和執法監管。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依職責加強礦山民用爆炸物品和安全生產監管,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安全發展。五、加強綠色礦山建設和礦區生態保護 (一)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牢固樹立綠色發展新理念,積極構建...
(八)負責全市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管理礦業權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負責全市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礦區的管理,參與保護性開採的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九)負責管理全市地質勘查和礦產資源儲量。參與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的組織實施工作,監管市級地質勘查項目,參與...
1.監督指導全市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實施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統計,組織指導全市採礦權人開採信息公示工作,指導開展採礦權人異常名錄管理。 2.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礦產資源規劃,組織審核本級礦產資源規劃。 3.組織開展本級發證礦業權出讓有關工作。 4.調處採礦權...
(十二)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業權管理,監督管理礦業權有形市場建設。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核。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十三)負責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
(七)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實施國土資源招標、拍賣、掛牌和協定出讓工作,加強對土地二級市場的管理;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及其行為。(八)承擔依法保護國土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
主要職責:組織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參與編制自治州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區域地質礦產勘查活動、成果登記及礦產地發現權的保護;依法進行地質勘查審批登記發證和探礦權轉讓的審核;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和管理工作;管理砂石、粘土儲量評審工作並負責認定;組織開展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八博爾塔拉蒙古自治...
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參與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參與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和污染。(十一)依法徵收國土資源收益,規範、監督資金使用。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全市土地整理復墾...
根據不同資源稟賦、環境承載力、市場需求、運輸半徑等條件,合理確定各地區砂石土類採礦權總量、最低開採規模,有序投入砂石土類採礦權。積極引導有條件地區劃定集中開採區,促進砂石資源規模開發。繼續開展砂石土類採礦權“淨礦”出讓,推動礦地綜合利用試點等工作。嚴格執行礦業權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制度,完善異常名錄管理...
(九)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管理礦業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初審。負責縣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的管理,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實施礦業權設定方案。(十)負責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管理。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管理礦產資源評審...
(十二)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市級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監測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十三)負責全市礦產資源開發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以及壓覆礦產資源的查詢的相關工作。依法進行礦業權管理。監督指導礦產資源...
承擔市級礦業權審批登記發證的管理工作;組織編制重要礦區礦業權設定方案,並負責監督實施;管理礦業權市場;調處重大礦業權權屬糾紛;監管礦產資源勘查、開採活動;編制全市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全市地質勘查項目,協助省國土資源廳和襄樊市國土資源局管理省、襄樊市在我市的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全市重大...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測繪地理信息工作方針、政策;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
(十)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十一)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制定並組織實施重大...
深化“放管服”改革,積極推進礦業權競爭性出讓和淨礦出讓,健全公開招標、拍賣、掛牌等礦業權交易市場,逐步完善礦業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儲量管理、礦產資源勘查開採審批管理等制度。紮實開展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規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嚴格礦產衛片執法檢查,落實動態巡查工作機制,切實履行礦業行業監督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