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為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加強資源節約工作有關要求,促進礦產資源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自然資源部近日下發《關於印發〈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辦法(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出台《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這標誌著我國初步建立起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
《通知》強調,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是中央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明確要求。開展常態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有利於及時摸清資源利用家底,更好地統籌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關係,準確把握管理薄弱環節,採取差別化政策措施,提升企業科技創新內生動力,助力推進找礦增儲,是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一項重點工作,是嚴守資源安全底線、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舉措,事關國家安全和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意義。
《辦法》明確,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是指通過對礦產資源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共伴生礦產綜合利用率(以下簡稱“三率”)、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套用推廣以及低品位難選冶礦產資源利用等有關情況的綜合調查,以礦山“三率”提高值作為評估基礎數據,對礦山企業和特定地區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進行排序劃檔。調查評估堅持行政組織和技術支撐相結合,遵循分級負責、分類評估、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的工作原則。自然資源部負責全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的組織實施工作,制定調查評估配套政策和標準規範,建立全國調查評估信息系統,組織對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進行調查評估。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實施方案及本省(區、市)特徵指標加分規則,組織轄區縣(市、區)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進行調查評估。地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協助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開展縣(市、區)調查評估,並予以指導監督、進行質量把控。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基礎數據採集、實地核查質量管控,組織對轄區內礦山企業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進行調查評估。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委託相關事業單位或採取政府購買服務開展調查評估工作。調查評估每年開展一次。
《通知》要求,加強調查數據質量管理,調查評估以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管理系統的公開信息為數據基礎,不額外增加企業負擔,要充分結合勘查開採信息管理抽查核查工作開展調查評估數據質量核查。加強評估成果套用,採取激勵約束措施。建立責任追究機制,礦山企業對調查評估基礎數據質量負主體責任,參與調查評估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支撐單位或第三方委託機構及相關工作人員,應依法履職、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廉潔高效。加強組織保障,做好宣傳培訓,保障工作經費,確保調查評估工作的常態化開展。
內容解讀
自然資源部印發《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標誌著我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初步建立。就《辦法》出台的背景及意義、主要內容等,自然資源部礦產資源保護監督司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辦法》出台的背景和意義
部礦產資源保護監督司負責人強調,礦產資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礦產品作為重要初級產品,是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的主要支撐。資源安全是“國之大者”,在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戰略性地位。為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黨中央、國務院確立了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早在2015年,黨中央、國務院印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在“完善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方面,明確提出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並由原國土資源部牽頭制定。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全面加強資源節約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強調“建立常態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調查評估制度”的要求。2023年,自然資源部黨組明確了“嚴守資源安全底線、最佳化國土空間格局、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維護資源資產權益”的新定位,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建設作為“嚴守資源安全底線、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一項重點工作。當前,開展常態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調查評估,也是加強資源開發利用、助推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的重要舉措。
為了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2017~2018年黑龍江、浙江、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寧夏7省(區)開展了煤、鐵、銅、金、鋁土礦、稀土、石墨、螢石、水泥用灰岩9個礦種的試點工作。
針對試點反映出的問題,2023年自然資源部選擇河北、山東、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四川、甘肅、新疆10個省(區),開展煤、鐵、銅、鎢、鉬、金、螢石、石灰岩、鉀鹽、磷10個礦種擴大試點工作,各試點地區紮實推進,為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奠定了一定基礎。
部礦產資源保護監督司負責人強調,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是中央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明確要求,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意義。
一是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開展常態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調查評估,有利於摸清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家底。由於歷史原因,我國在國民經濟發展統計體系中缺乏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基礎數據的統計,缺乏有效調查評估手段,統計數據不完整、方法不統一,基礎數據匱乏,信息交流不暢,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家底不清。當前,我國礦產資源安全形勢不容樂觀,石油、鐵、錳、銅、鋁等戰略性礦產對外依存度居高不下,未來新能源和新材料產業發展所需鋰、鈷、鎳等礦產需求還將快速增長,國際礦業形勢變化也將深刻影響我國經濟安全。新形勢新要求迫切需要對我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進行系統調查和客觀評價,全面摸清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家底,將有利於資源形勢判斷與決策,是確保國家資源安全和經濟安全的重要前提之一。
二是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開展常態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調查評估,有利於更好地統籌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關係,是從源頭上加強礦業領域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節約集約、高效利用資源,是保護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治本之策。相對於其他自然資源而言,礦產資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和耗竭性,用一點少一點,所以必須十分珍惜、高效利用。礦產資源的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共伴生礦產綜合利用率指標是評價利用礦產資源效果的核心指標。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旨在通過礦產資源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共伴生礦產綜合利用率“三率”等相關情況的綜合調查、評估,開展開發利用水平比較分析,激勵先進,督促後進。這一制度設計就是在礦產資源開發的源頭階段或者說在生態文明建設的源頭階段劃出“底線”,是從源頭上監管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護生態環境,構建系統完備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內在要求。
三是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開展常態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調查評估,制定差別化的激勵約束政策措施,有利於提升企業科技創新內生動力。圍繞採礦、選礦和綜合利用的重點環節,建立完善調查評估常態化制度,研究制定差別化的激勵約束政策措施,有利於增強礦山企業的主體地位,提升礦山企業科技創新內生動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礦山企業淘汰落後產能,整體提高礦產資源的利用效率,也有利於強化國內礦產資源保供能力,助力找礦增儲。
四是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開展常態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調查評估,是加強礦產資源科學管理的重要基礎工作。我國憲法確定“國家保障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原則精神。節約集約利用礦產資源,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水平和效率,是礦產資源所有者、礦業權人共同的目標追求,加強這方面的制度建設是踐行憲法精神的體現。開展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摸清基於技術進步基礎之上的礦產開發效率、先進適用技術推廣以及礦產開發綠色發展等情況,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礦產開發高質量發展的方向,是礦政管理需要加強的重要工作。
《辦法》制定出台的過程
部礦產資源保護監督司負責人指出,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是一項全新的管理工作,國內外均沒有相似的先例,在制度建設過程中面臨諸多挑戰,較為突出的問題有:一是由於礦產資源種類多且主要賦存於地下、資源稟賦條件千差萬別、資源開發技術工藝繁多且技術更新疊代不斷加快,面臨著究竟要調查什麼、評估什麼、怎么建設評價指標體系的難題;二是面臨如何解決調查數據質量把控難的問題;三是如何採取激勵約束措施解決評估結果套用的問題。
部礦產資源保護監督司負責人介紹,在開展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建設工作期間,先後進行了兩次試點工作和兩次大規模調查評估。自2023年以來,在梳理總結原有工作基礎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建設工作加大力度推進:一是深化總結原試點成果,形成擴大試點工作方案。二是組織擴大試點,積極探索實踐。2023年3月自然資源部發文部署擴大試點工作,全面落實試點工作任務。三是深入開展基層調研,聽取管理部門和礦山企業訴求。四是加強研討論證,對評估指標、評估方法、成果套用等關鍵問題開展專題論證,修改完善《辦法》形成徵求意見稿,廣泛徵求意見。
針對評價指標體系難建立、評價方法認識不統一的問題,此次出台的《辦法》最終明確採用極差標準化法對礦山“三率”提高的相對值開展評估。通過極差處理,將不同礦山“三率”提高值轉換成可對比的標準數據。同時考慮到全國範圍內的礦山一起進行評估比對,可能會因礦山數量太多而難以拉開差距,《辦法》確定採取以縣為基礎單元開展礦山評估。
針對數據質量把控難的問題,《辦法》明確,調查數據採用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數據。目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工作已連續開展多年,公示率超過99.7%,已成為社會共識度較高的礦業公開數據。礦山“三率”數據為信息公示的核心數據,不需要礦業權人重複填報,不增加企業負擔。按照國家對信用管理“雙隨機、一公開”核查檢查要求,目前信息公示工作對系統自動判別出有異常的礦山進行全部實地核查,形成了良好的數據質量控制體系。
調查評估制度的主要內容
部礦產資源保護監督司負責人說,此次出台的《辦法》明確,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是指通過對礦山“三率”、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套用推廣以及低品位難選冶礦產資源利用等有關情況的綜合調查,對礦山企業和特定地區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進行排序劃檔。調查評估堅持行政組織和技術支撐相結合,遵循分級負責、分類評估、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的工作原則等。
部礦產資源保護監督司負責人指出,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指標分為核心指標和特徵指標。“三率”標準一般指標反映了我國60%以上的礦山能達到的採選綜合利用指標情況。在擴大試點過程中,各試點地區對“三率”提高值作為核心指標取得廣泛共識,認為“三率”是礦山企業生產管理中產生並經常使用的數據,是技術工藝裝備進步的直接體現,以“三率”提高值作為評估基礎數據指標、採用極差標準化法進行評估,技術可行,過程可控。同時,《辦法》明確的特徵指標綜合考慮了先進適用技術研發推廣、綠色礦山創建和低品位難選冶礦產綜合利用情況,充分體現了礦產開發技術進步的方向。同時對各類指標賦以適當權重,避免評價失度。
調查評估工作如何組織開展?部礦產資源保護監督司負責人介紹,《辦法》明確,調查評估堅持行政組織和技術支撐相結合,調查評估每年開展一次。第一,技術層面。調查數據採用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數據。第二,管理層面。為體現程式的完整性和嚴肅性,《辦法》明確分級調查評估。綜合考慮評估工作組織協調機制和效率,調查評估工作分部、省、縣級三個基本層級,自下而上分級進行,確保每個層級評估對象數量適度,有利於劃定獎懲檔次,實施推進較為容易。同時,充分考慮礦業權審批、綠色礦山創建、節約集約示範縣創建在實踐中的管理層級。中石油等公司由其總公司組織調查評估。調查成果要求每年12月1日前縣報省,12月10日省報部。《辦法》還明確,評估結果應以適當方式告知被評估對象等。
《辦法》中的“特殊情況”及處理
部礦產資源保護監督司負責人說,《辦法》提出,評估過程中,有些特殊情況可以將單項指標值按照“三率”一般標準值計算,如因政策原因,無法進行選礦或共伴生資源回收作業的,以及“三率”實際值無法達到一般標準的。還有另一種情況即因資源類型特殊,導致某項指標無法適用“三率”一般標準的。對這些無法克服且存在一定合理性的情況,《辦法》規定礦山企業應提供相應的政策依據或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論證意見。
如何推進實施這項制度
部礦產資源保護監督司負責人強調,《辦法》已出台,重在落實。要更好地實現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預期成效,下一步,一是要加強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數據管理。數據基礎是關鍵的關鍵,高質量的數據支持是保障調查評估結果客觀公平的最重要條件。要全面、嚴格落實《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管理辦法》,提高公示信息質量。
二是抓緊制定特徵指標加分規則。《辦法》已出台,各省(區、市)除加強宣傳貫徹、編制實施方案外,最直接的任務是要結合最新版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先進技術名錄、國家級和省級綠色礦山名錄,通過地方稅務部門收集享受低品位難選冶資源相關優惠政策的礦山情況,對本地礦山企業先進適用技術研發推廣、綠色礦山創建和低品位難選冶礦產綜合利用情況了解摸底,研究制定這些特徵指標加分規則。
三是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激勵約束政策措施,把激勵約束政策落實落地,保障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具有生命力,發揮出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