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推進全市生態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重大戰略部署,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進一步推進全省生態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發〔2018〕43號)精神,深入推進全市生態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全面提升生態環境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進一步推進全市生態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黃岡市人民政府
一、工作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考察長江以及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立足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和長江大保護十大標誌性戰役,緊盯目標任務,聚焦突出問題,舉一反三,全面排查,系統發力,從嚴從快,集中開展八大專項整治攻堅行動,點對點、實打實、硬碰硬,加快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在短期內取得實效。在此基礎上,建立和完善黃岡市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強化山水林田湖生態系統治理,壓緊壓實主體責任,確保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切實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自然保護區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切實加強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濕地類自然保護區保護,全面排查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堅決制止和懲處破壞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牽頭單位:市林業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感湖管理區、黃岡高新區管委會)
  (二)開展水資源管護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全面清理排查填湖占湖和湖泊低矮圍問題,依法嚴厲打擊填湖占湖行為;嚴格實施河道采砂許可與現場監管,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嚴厲清理整治涉砂船舶;加強入河排污口整治與監管,依法取締非法排污口。(牽頭單位:市水利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感湖管理區、黃岡高新區管委會)
  (三)開展非法養殖和非法捕撈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對江河湖泊及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等重要水域存在的圍欄(網)養殖、投肥(糞)養殖、珍珠養殖等非法養殖行為進行查處整治,嚴防非法養殖問題反彈;依法嚴厲打擊“電、毒、炸”和“拖(吸)螺螄”等嚴重破壞漁業水域生態環境行為。(牽頭單位:市水產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感湖管理區、黃岡高新區管委會)
  (四)開展非法碼頭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在鞏固長江幹線非法碼頭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結合長江港口岸線清理整頓工作,對全市其餘通航河流、湖泊上納入港口規劃範圍的港口碼頭,按照“取締一批、規範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集中治理。(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感湖管理區、黃岡高新區管委會)
  (五)開展非法用地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嚴格對接國土空間規劃、生態保護紅線、基本農田邊界、城市開發利用邊界、河道湖泊水域岸線等相關規劃,對不符合規定用地的占地、批地、征地、用地行為進行專項整治。(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感湖管理區、黃岡高新區管委會)
  (六)開展水質提升專項整治攻堅行動。根據“水十條”考核目標要求,對達標不穩定的斷面和未達到水質良好的斷面,強化污染源管控、治理和生態基流保障,實施水環境綜合整治和水質提升行動。(牽頭單位: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感湖管理區、黃岡高新區管委會)
  (七)開展退耕還林和打擊毀林毀濕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嚴格實施退耕還林工作,嚴厲打擊毀林毀濕行為。(牽頭單位:市林業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感湖管理區、黃岡高新區管委會)
  (八)開展生態環境領域涉黑涉惡專項整治攻堅行動。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問題背後的利益輸送及“保護傘”問題。(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感湖管理區、黃岡高新區管委會)
  三、組織實施
  (一)清理排查(2019年1月5日前)。緊扣目標任務要求,全面清理排查本系統、本行政區域內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建立問題台賬。
  (二)集中整治(2019年1月15日前)。堅持立查立改、邊查邊改,制定問題詳細整治方案,明確整治目標、責任、措施、時限“四個清單”,依法依規嚴厲查處和整治非法碼頭、非法采砂、非法捕撈、非法養殖、非法用地、非法排污口、低矮圍侵占湖泊等問題,加快推進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提升生態環境質量。集中整治和查處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
  (三)建立長效(2019年1月20日前)。結合具體問題整治情況,針對區域性、流域性以及具有共同特徵的重點、難點問題,全面查找薄弱環節,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綜合管控和生態保護治理長效機制,堵塞漏洞和盲區。同時,對需要持續推進的整治事項,明確分階段推進目標和措施,堅持標本兼治、點面結合、系統發力、長抓不懈。
  (四)總結完善(2019年1月25日前)。系統總結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對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認真總結提煉,固化為工作制度,抓好執行和落實;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反思,採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各牽頭單位於2019年1月20日前匯總並向黃岡市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攻堅指揮部報送整治工作情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黃岡市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攻堅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整合各方資源和力量,推動市直部門以及各縣(市、區)齊抓共管,形成“一盤棋”工作格局。各牽頭單位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具體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時間節點,壓緊壓實河湖庫長制以及生態環保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倒逼責任落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感湖管理區、黃岡高新區管委會要切實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推動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實施。
  (二)強化整體推進。堅持把專項整治工作與深入貫徹國家和省、市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結合起來,與貫徹落實省、市關於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和長江大保護十大標誌性戰役等工作結合起來,堅持目標導向、責任導向和問題導向,加強部門與地方、部門與部門、地方與地方的協調聯動和協作配合,加大資金整合投入,加快工程項目實施和問題整改落實,統籌推進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執法監管。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法定職責必須為”的要求,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要求,加強生態環境監管和突出問題整治,加大打擊、查處和處罰力度,堅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特別是對破壞生態環境的突出問題,要實行“一案三查”(嚴查違法的相關人和事,嚴查背後的“利益鏈”和“保護傘”,嚴查失職瀆職行為)。
  (四)嚴格追責問責。強化突出問題的責任追究,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涉及地方和部門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一律移交紀委監委追責問責。強化問題整治的責任追究,對專項整治工作措施不力、避重就輕、敷衍塞責,問題整治不到位,甚至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弄虛作假的,一律移交紀委監委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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