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110國道兩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

《石嘴山市110國道兩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經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3月31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嘴山市110國道兩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31日
  • 發布單位: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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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時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自治區關於推進新型城鎮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等相關部署要求,大力推進110國道兩側生態及交通環境綜合整治,切實提升城鄉功能品質。現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範圍及任務
大武口區世紀大道五湖四海紀念碑沿110國道至惠農區寧蒙交接處,全長約60公里(大武口區段11.5公里,惠農區段48.5公里)。本次整治聚焦影響110國道沿線環境質量的突出問題,凝聚攻堅合力,重點開展拆除亂搭亂建、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沿線環境綠化、建築立面美化、沿線工業企業整治等工作,實現110國道沿線生態、工業、田園有機融合的環境整治目標。
(一)沿線生態綠化。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110國道兩側、企業周邊及進廠道路區域綠化設計方案,轄區政府因地制宜推進110國道兩側節點綠化和空地補植增綠,實施賀蘭山東麓110國道(世紀大道段)生態提升項目和賀蘭山東麓主幹道路生態林網提升項目(G110惠農段)項目;
(二)沿線道路改造提升。市交通局組織實施國道110線石嘴山段改造提升工程,修補破損路面,補劃交通標誌標識,增設路面防護欄和沿線平交道口交通安全設施;協調寧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依法加大車輛遺撒和道路揚塵治理,常態化開展沿線路基、邊坡、護面牆循環灑水抑塵。
(三)沿線建(構)築物整治。轄區政府對110國道沿線的殘垣斷壁、破舊棚屋、危舊房屋等建築物依法進行拆除整治,對110國道占道堆放物品及影響交通安全和道路環境的問題進行集中整頓。
(四)沿線建築立面美化。市住建局組織編制沿線建築物立面改造規劃指引;轄區政府按照規劃指引,圍繞體現村莊自然風貌特色,組織對沿線兩側牆體、保留的建(構)築物立面進行修整和美化。市商務局負責對沿線加油站按照規劃指引進行整治提升。
(五)沿線環境淨化。市水務局組織開展沿線泄洪溝兩側環境綜合整治和節點綠化;轄區政府組織對沿線經營商戶和農戶房前屋後亂堆亂放、占道經營等問題依法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和規範引導,有序取締沿線洗車加水攤點,堅決制止占道經營、車輛亂停亂靠、阻塞交通等違章行為和污水、廢油污染環境問題;組織對可視範圍內的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廢品廢料及農業生產廢棄物進行徹底清理,強化環境管理措施,完善垃圾收運設施,加強日常保潔,定期收集清運。
(六)沿線企業環境整治。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會同轄區政府,組織對沿線“散亂污”、殭屍企業依法進行清理整治,統一規範廠房外立面設計,最佳化改造提升工業企業生產工藝,著力解決結構性污染;對企業廠區及外圍周邊環境進行綠化美化。
(七)沿線農村環境整治。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對110國道沿線農田林網和農業生產、作物種植、村莊特色產業發展狀況進行摸底,會同市水務局、轄區政府整合項目資金,結合鄉村振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美麗鄉村建設,以中心村建設為抓手,統籌地上地下建設,開展農田面源污染治理,建設集中連片高標準農田和兩側農田林網,實施危舊溫棚改造提升,扶持村莊特色優勢產業發展。要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著重質量和實效,鼓勵社會資本共同參與,提升農村人居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改善農村人居環境面貌。
(八)沿線架空線路整理。市工信局組織國網石嘴山供電公司、移動、聯通、電信等單位開展沿線架空線纜整理入地,對附著在建(構)築物上的凌亂、垂落線纜進行扣盒,集中定點設定道路兩側破損、有礙觀瞻的線纜交接箱,整治蘭山工業園、農指、簡泉等區域沿線電纜橫穿國道現象,展現沿線道路清爽天際線。
(九)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組織對貨運車輛超載超限依法進行整治,重點對煤炭、砂石等散裝貨物裝載車輛“密封裝載”“密封運輸”情況進行整治,加大清理路面拋灑物,定時灑水降塵,嚴控道路揚塵。
二、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22年3月30日前)。市住建局編制完成建築物立面改造規劃指引;市自然資源局完成110國道沿線重點區域綠化設計;市農業農村局制定完成農田危舊溫棚改造提升方案;市水務局制定完成沿線泄洪溝溝道兩側環境綜合整治和節點綠化方案。轄區政府對轄區有關情況進行摸底,會同自然資源、住建、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進行核實認定,形成工作清單,明確整治範圍、整治內容和整治時限。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2年5月30日前)。轄區政府根據整治清單,組織拆除危舊建築,完成道路兩側、廠內和集中區空地春季綠化,組織實施110國道道路路面整修項目,完成道路沿線工業企業對標提升改造、建築物立面改造和沿線架空線纜整治,消除沿線衛生死角。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6月30日前)。建立健全沿線環境治理管理體系,對各整治項目進行檢查、考核和驗收,檢查情況納入大武口區、惠農區和各單位的年度考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110國道兩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市政府辦公室、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綜合執法監督局、大武口區、惠農區政府等部門(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立面改造工作組、補植綠化工作組、道路環境工作組、農業農村工作組、環境秩序工作組、園區企業工作組等6個專項工作組,具體負責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大武口人民政府、惠農區人民政府為110國道兩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實施主體,實行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負責制定本轄區範圍內110國道兩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110國道兩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召開專題會和調度會,督促指導工作落實。
    (二)強化協調聯動。各責任單位要充分認識110國道沿線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調度,對照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各項整治任務落實到位。各責任單位要及時互通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形成整治工作合力,推動110國道沿線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大爭取力度。市直各相關部門和大武口區、惠農區要加大向上對接力度,多渠道爭取資金和項目支持,聚力用於房屋徵收拆遷、綠化、道路修補及硬化、環保設施和環衛設備購置、交通秩序整治。
    (四)加強督查落實。市政府督查室要會同市110國道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綜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時進行督查,並定期通報。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所通報的情況及時進行整改,必須保證時間、內容、效果三落實。轄區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每半月要向市110國道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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