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2008年5月1日實施以來,我局認真貫徹執行,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暫行辦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加強領導,建立機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實,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以順利進行。
(一)規劃及政府投資項目公開情況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2011年我局將《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長安組團控制性詳細規劃》、《福州市“十二五”近期建設規劃》、《福州市城市抗震防災專項規劃(2010-2020)》等規劃草案在我局網站上予以公示。同時對《福州市山體保護規劃》在報刊及網路上予以公示,開設專欄,廣泛徵求公眾意見。
(二)行政審批事項公開情況
我局行政許可審批的“一書兩證”名稱、辦理依據、辦理條件、申請材料目錄、辦理流程、辦理時限、受理部門等信息均在我局一樓辦事大廳以大幅公示牌及紙質材料形式予以公示,且在我局網站也予以長期公示。對行政許可審批“一書兩證”結果的信息在我局網站公示,並予以定期更新,方便公眾查詢。
(三)重大公共政策決策過程、政策解讀及執行公開情況
我局已將出台的一些規劃法律法規予以公示,如在本局網站公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等。同時對相關政策解讀的發文也予以公示,如2011年公布了《〈城鄉規劃法〉與〈城市規劃法〉之比較》、《城鄉規劃強制性內容有哪些?》、《城鄉規劃原則》等。
(四)政府管理相關的公共信息公開情況
對本機關單位的職責、內設機構、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時在網站公示,並進行實時更新。對規劃編制、審批、變更修改等環節我局進行公示公開,使規劃權力運行置於陽光之下。一是規劃成果公開,我局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對經過批准的城鄉規劃和相關圖紙在網路媒體和福州市城市規劃展示館臨時館公開;二是所有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都在施工現場將規劃總平面圖進行公示,直到建設項目工程竣工,接受民眾的監督;三是建設單位要求修改總平面圖或者調整規劃設計條件的,都進行審批前在現場和報刊,以及本局網站上公示,廣泛徵求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四是制定《福州市城鄉規劃局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並在福州市網上行政處罰及執法監察系統內公布。對行政處罰我局已實行網上審批,行政處罰的全過程上網即可查詢,讓行政權力真正做到公開透明,規範運行。
(五)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情況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有政府網站、辦事大廳、建設工地現場、福州市城市規劃展示館臨時館、報刊等新聞媒體。在我局網站開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並不斷充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充分發揮政府網站與公眾交流溝通的“橋樑”作用。利用報刊等媒體發布一些重要的規劃管理信息,如利用報刊和電視等新聞媒體發布清理違法建設相關的信息。在我局辦事大廳設立了資料提供點和查詢點,在福州市城市規劃展示館臨時館公示一些規劃圖紙,並在建設項目工地現場公示項目規劃審批信息,便於民眾了解在建項目的審批情況。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機制
為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中設立了1個信息申請受理點,指定多名工作人員負責日常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並組織政府信息工作人員參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同時組織全局人員參加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培訓及考試。
(七)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配套制度
結合我局實際,制定了《福州市城鄉規劃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細則(試行)》、《福州市城鄉規劃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試行)》等,規定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受理點、受理程式及處理方式方法等,確保每個步驟順利銜接,按時提供可公開的政府信息。凡公民的依申請公開,可以當場答覆的,當場予以口頭答覆並提供相關的政府信息,當場答覆不了的,送相關業務處室予以書面答覆。對依申請公開的書面答覆,我局均嚴格按照處長審核--辦公室主任審核—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簽發的流程運轉。2011年我局還對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的目錄進行了相應的修改和完善。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本局2011年度共製作、產生政府信息4833條,其中主動公開的信息73條,作為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有3093條。自2003年以來至2011年底,我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725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我局2011年度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3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的主動公開信息73條。
在新增的主動公開信息中,機構職能類的信息1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1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工作動態類26條,占總體的比例為36%;應主動公開的其它信息1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人事任免9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2%;業務工作35條,占總體的比例為49%。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
在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局採用多種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作用,在“福州市規劃局”網站發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並及時更新。2、一些重要的規劃信息和工作動態在報刊上發布,如規劃變更(調整)方面的公示不僅在局網站上公布,且在報紙上也進行公布。3、依法在建設工地公示項目的總平面圖。4、利用福州市城市規劃展示館臨時館公示相關的規劃編製圖紙等。目前我局最常用的公開形式是網站公開,也是一直以來最受歡迎的公開渠道,2011年我局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為40077人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一)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基本情況
我局2011年度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96件,其中通過公開受理視窗提交的申請有33件,通過網上提交的申請有42 件,通過信函提交的申請有21件。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以來至2011年底,我局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604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絕大部分是涉及業務類信息,主要是查詢規劃許可檔案類。
(二)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1年度我局受理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96件已全部答覆完畢。“同意公開”的53件,占總數的55%,主要涉及規劃業務類信息。“同意部分公開”的4件,其它答覆類即“非本機關政府信息”、“信息不存在”、“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有36件,“不予公開”的答覆件3件。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原因
2011年度我局受理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中有3件屬“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其中1件涉及國家地理信息保密原則的要求,不予公開;另2件屬正在內部討論、研究過程中的信息,不予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1年度我局未對申請人收取相關的政府信息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以來至2011年底,本局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0件,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進一步改進和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數量有待加強,還需不斷總結經驗並向其他單位學習。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1、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和規範政府信息公開行為。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暫行辦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暫行規定》、《福建省城鄉規劃信息公開暫行辦法》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加大公開力度,不斷拓展和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加強我局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學習,增強按照規定審核依申請公開和主動公開信息的規範辦事意識。
2、加強檔案歸檔管理。絕大部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是申請公開審批項目的檔案,包括圖紙等,為此,我局將進一步加大對項目審批類信息檔案的有效整理,為社會提供完整、準確、清晰的規劃信息。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一)主動公開情況說明
2011年度我局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未包括我局網站公布的“一書兩證”審核結果的信息和建設項目規劃變更(調整)方面的公示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說明
在下列附表中體現的依申請公開答覆數總數共96條,其中同意公開答覆數53條,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4條,否決公開答覆數3條,其它答覆數36條,即系“信息不存在”、“非本部門掌握”、“申請內容不明確”等。其它答覆數36件只包括在“對申請的答覆總數”,未體現在具體的答覆類型中。
(三)附表(歷年累計統計期限是從2003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2011年度
| 歷年累計
|
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73
| 1725
|
其中:1、網站公開
| 條
| 73
| 1725
|
2、政府公報公開
| 條
| 0
| 0
|
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96
| 604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33
| 482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2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42
| 90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21
| 30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96
| 604
|
其中:1、同意公開答覆數
| 條
| 53
| 535
|
2、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條
| 4
| 7
|
3、否決公開答覆總數
| 條
| 3
| 5
|
行政複議數
| 件
| 0
| 0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
行政申訴數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