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特向社會公布本部門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潮州市城鄉規劃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統計期限: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一、概述
2013年,潮州市城鄉規劃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結合城鄉規劃工作特點,以提高規划行政效能、增強規劃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為目標,進一步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機制,保障了規劃管理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及時、準確、有序地開展。
一年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不斷加大,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等工作開展順利。
1、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
按照陽光政務的要求,我局進一步加強公開載體建設,進一步規範並充實局公眾網版面,完善機構設定、規划動態、規劃公示、規劃審批、規劃成果、政策法規、規劃監察、規劃服務8個基本欄目和信息查詢、局長信箱、規劃諮詢、規劃投訴4個互動平台建設,設定“黨務公開”專欄,建立“網上辦事大廳”、“雙信息平台”連結,拓寬、細化公開信息內容,落實專人及時更新信息,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效開展,更好服務全局中心工作。
2、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對局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進行了認真梳理和仔細審查,針對政府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著力進行整改,及時制定了市規劃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目錄,確定了信息公開的具體內容;建立信息公開發布審核制度,並嚴格實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年度報告制度、首問負責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形成了政府信息及時更新與發布、網上意見及時處理與反饋的長效機制。
3、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
結合工作職能,以滿足公眾對規劃信息服務的需求為目標,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加大了規劃編制、用地規劃設計、規劃修改調整及項目選址、用地規劃、工程規劃和規劃竣工驗收等行政許可信息的批前公示和批後公告力度,著力增強規劃工作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遵循“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要求,以潮州市城鄉規劃局網站主要平台,及時準確公布相關政府信息。2013年我局通過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21條,其中,機構設定類1條,工作動態類信息38條,規劃公示類信息65條,行政審批類信息94條,政策法規類信息3條,規劃監察類信息4條,規劃服務類信息2條,網民互動信息14條。
在加強局網站建設維護的同時,積極參與“網上政府、網上潮州”政府公眾信息網、潮州市網路問政平台、潮州市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等政府網站的維護工作,主動公開各類信息。去年在這三個網站平台上共發布信息184條,其中,建設項目審批信息67條,網上互動信息56條,有效擴展規劃信息的發布範圍,加大城鄉規劃工作宣傳力度。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去年,我局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電子郵件依申請公開1份,在規定時間內給予答覆,申請人對我局的回覆表示滿意。
為滿足建設單位及廣大市民對城鄉規劃管理信息的查詢需求, 2013年我局各業務科室共接待查詢4件次,共受理並答覆單位及民眾來電諮詢106件次,內容涉及城鄉規劃政策法規、城市規劃信息及建設項目規划行政許可等諸多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3年,我局沒有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依申請信息公開的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3年,我局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政複議,也未發生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件和申訴。
六、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仍存在一定問題,一是部分科室對信息公開重要性認識不足,信息公開報送還不夠主動、及時,公開內容不夠全面;二是在政府信息公開宣傳上力度不足,部分市民對依申請公開的程式和方法不了解,未能通過依申請公開渠道獲得所需信息。為此,我局將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努力改進:
1、提高思想認識,規範公開工作流程。
要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業務培訓,正確把握好公開與保密之間的關係,提高局系統幹部職工對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要進一步健全信息收集、審核、報送、公開運行流程,並對局機關以及局屬各單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再進行梳理,及時提供,確保信息發布的及時、全面、系統,方便公眾查詢。
2、推進網上辦事平台建設,提升網站服務能力和水平。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網上政府”、“網上潮州”建設的部署和要求,以推進“陽光規劃”,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務水平為目標,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強化網上辦事及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確保入口網站成為規劃部門與社會公眾溝通的重要平台。
3、拓展公開形式,增強公開效果。
要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正確引導社會公眾正確行使知情權;要進一步拓展信息公開形式,對民眾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除通過網站及新聞媒體公開信息外,要探索規劃現場公開公示等其它信息公開的方法方式,讓民眾更直接了解城鄉規劃;要加強與公眾互動,認真答覆市民諮詢,依法依規做好依申請公開的各環節工作,為公眾提供更好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