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鄉規劃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漳政辦[2008]20號)的要求,由漳州市城鄉規劃局編制完成

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概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2008年5月起我局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本局領導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成立了城鄉規劃信息中心工作領導小組,並專門成立了信息化辦公室,具體負責政府信息的發布和管理,及時對公民依申請公開及意見箱進行受理,落實和制定相關政策。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順利開展。
同時,為了使局信息公開工作人員能跟上形勢發展的需求,掌握最新的信息公開知識和要求,我局積極開展信息公開崗位培訓,如利用區域網路廣泛開展自學,組織相關人員參加信息公開培訓等。
此項工作開展以來,我局制訂了《漳州市城鄉規劃局信息公開管理暫行規定》和《漳州市城鄉規劃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並嚴格按此執行。同時,針對工作變化和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和更新。在認真梳理我局信息的基礎上,編制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並在我局入口網站上依法公開了應主動公開的信息,增強了規劃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規劃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廣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為社會公眾對規劃工作的廣泛監督提供了條件,在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服務政府、陽光政府進程中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今年,我局對2003年以來的政府信息進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對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均進行了公開。主要包括信息公開指南、主要職能、工作動態、辦事指南、規範性檔案、審批動態和規劃計畫等類別。
在主動公開信息中,為了方便民眾了解信息,我局通過多種方式發布信息。
(一)選用信息化手段,在入口網站開闢專欄進行發布
按照政府信息網上公開要求,在領導的高度重視和積極推動下,在廣泛聽取各科室的意見和建議後,2008年9月,我局順利完成了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的第二次全面改版工作,並著重從豐富網站內容方面進一步開展工作,梳理髮布了2003年以來的政府信息,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截止到2008年底,共發布信息1396條,其中,業務類信息(審批動態)1310條,占總體的比例為93.8%;工作動態類信息28條,占總體的比例為2%;辦事指南類的信息17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2%。
(二)以其他方式進行發布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除在本局入口網站上公開以外,還以電子郵件、觸控螢幕、政務公開欄、上報市檔案館圖書館等形式同時開展政府信息工作。
通過觸控螢幕,及時公開工作流程、辦事指南等信息,2008年公布18條。
我局還積極向市檔案館、圖書館上報更新政府信息,2007年初至2008年底累計上報主動公開信息量為387條。
在主動公開信息中,我局始終堅持 “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在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把規劃方面的政策、法規、審批動態、新聞動態等及時通過各種渠道對外公布。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08年,我局受理依申請公開3件。
從申請的渠道來看,3件都是通過我局入口網站提交的申請。
從申請的內容看,其中2件涉及到規劃業務方面的內容,屬於我局職能範圍,我局按照申請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做了回復,其中1件諮詢的問題不在我局職能範圍內,建議其諮詢相關職能部門,並已答覆申請人。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目前,我局還沒有涉及到政府信息公開收費的問題。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08年度沒有發生針對我局的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也沒有收到各類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申訴案(包括信訪、舉報)。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技術性和業務性很強的工作,2008年,我局通過積極努力、認真細緻、紮實負責的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了新的進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實際工作中對《條例》的理解還不夠深刻、把握不夠到位;二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三是宣傳力度不夠。
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局下階段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加強《條例》學習,進一步提高依法辦理申請信息的能力
認真學習《條例》,全面、準確把握《條例》的精神實質,是我們作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礎。實行政府信息公開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和技術性很強的系統工程,沒有對《條例》的正確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因此,我們要不斷加強對《條例》學習和理解,確保《條例》全面、正確、有效實施。
2、認真梳理,逐步擴大公開內容
我局將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3、加強宣傳,通過電視、廣播、報紙、雜誌、網路、宣傳欄等手段,使社會公眾進一步了解信息公開的建設意義和發展現狀,引導其正確行使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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