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設施設備配置》是2017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設施設備配置
- 外文名:Configuration of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for community day-care centers for the elderly
- 標準號:GB/T 33169-2016
- 標準類別:產品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設施設備配置》是2017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設施設備配置》是2017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2016年10月13日,《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設施設備配置》發布。2017年5月1日,《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設施設備配置》實施...
第十四條 社區養老服務驛站生活用房主要包含老年人休息室、公用衛生間、公共餐廳。(1)老年人休息室不應與電梯井道、有噪聲振動的設備機房等貼鄰布置。根據驛站規模大小和老年人需求設定床(椅)位,且平均使用面積每張達到5平方米。老年人使用的床和家具應符合老年期生理功能需求,可使用帶頭枕可仰臥功能的座椅。(...
第四條 日間照料中心應該按照民政部《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準》、《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設施設備配置》(GB/T 33169-2016)、《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標準設計樣圖》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相關要求設計建設,符合消防審驗、無障礙、衛生、環保和實用的規定要求。第五條 日間照料中心統一按照“XXX社區(村、...
對社會資本投資新建、自有產權房屋改建、租賃房屋開辦的社區日間照料機構(不含使用政府無償或低償提供用房和養老機構內設的),建築面積750平方米以上,符合《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準》(建標〔2010〕143號)、《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設施設備配置》(GB/T33169-2016)、《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服務基本...
地方標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規範》(DB36/T 1639-2022)規定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術語和定義、服務內容和要求、服務場所和設施設備、服務機構和人員、服務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督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江西省範圍內的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日間照料中心、老年助餐點等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機構。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
6.建立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標準化體系 制定《營口市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全面推行關於養老服務的國家、行業和省地方標準。落實《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服務基本要求》和《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設施設備配置》,開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標準化整改行動。實施對縣(市)區年度工作評估,評估結果作為下一年...
老城區、已建居住區應當按照每百戶不低於15平方米建築面積配備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占地面積較小的已建居住區可統籌多個小區鄰近設定集中配建;鼓勵將配建指標進行適度集中,結合老年人服務需求和服務用房狀況,將社區養老服務站點升級打造為具備日間照料、助餐配餐、短期托養、精神慰藉、文化娛樂、上門服務等綜合功能的街道...
本辦法所稱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區生活照料、康復護理、文體娛樂等服務的房屋、場地及其開展服務所配置設備。本辦法所稱公共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是指政府投資建設和公建配套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第四條 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應當以居家老年人的需求為導向,堅持黨政領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
從2017年起,安康市啟動居家養老示範社區建設。在中心城區設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統一配備“六室一校”,即休息室、配餐室、閱覽室、文體活動室、健身康復室、醫療保健室、老年人學校。 安康市是首批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市。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5家機構被設立為省級醫養結合示範基地,18家機構被設立為市級...
一、社區婦女保健的概念 127 二、社區婦女保健的基本任務 128 三、社區婦女各期保健與護理 128 四、計畫生育技術 136 第三節社區老年人保健與護理 138 一、社區老年人保健的概述 138 二、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點 139 三、社區老年人保健的基本任務 142 四、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設施設備配置 142 五、社區老年...
主要內容:辦法所稱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農村幸福院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是指2013年至2015年由財政部安排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開展的農村幸福院設施修繕和設備用品配備等工作。農村幸福院,是指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管理,為農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娛樂等照料服務的公益性活動場所。包括農村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托老...
社區養老院應依照《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標準》(GB╱T50340-2003)的相關要求建設。(一)床位規模。30張(含)床位以上,每張床位綜合建築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二)建築面積。綜合建築面積不低於900平方米。(三)消防設施。建有消防通道,配建(置)防火、防盜等設施設備;樓層超過兩層或設定在二樓以上的,設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使用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是指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日間照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驛站、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站等為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場所及附屬設施。第四條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和配置居家養老...
3.應與周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康復護理機構等醫療機構合作提供相關服務。4.搭建社區康養服務平台,鼓勵組織醫生、專家等開展義診、健康養生講座等志願活動。(五)綜合服務區 1.在入口設定接待諮詢辦事區或服務台。為老年人提供引導、諮詢、服務申請受理等“一站式”服務。2.設定調度監管區。配置必要的網路信息設備,...
第二十一條 鼓勵養老院、敬老院以及其他各類養老機構設立固定的學習場所,配備教學設施設備,通過設立老年課堂、舉辦講座、展示學習成果等形式,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勵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老年教育活動。第二十二條 老年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按照國家...
第九條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建設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應當按照市民政局建設標準統一設施名稱,配置設施設備,配備與服務、運營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中心一般不少於3名,站點一般不少於2名),確保中心(站)正常運作。第十條 各鎮街可根據本區域實際建設社區養老綜合體、社區養老院、日間託管...
(二)明確建設要求。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建設應符合《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築設計標準》的相關要求。按標準配建消防設施設備和電梯,且至少一台為醫用電梯,完善相關功能配套,符合“三有三能六達標”要求。建設過程中既可以是新建或利用閒置資源改建,又要確保手續齊全,既要實用適用,又要避免鋪張豪華。(三)明確資金支持...
——“微健康”。依託社區綜合為老服務中心(分中心)的醫養結合、體養融合功能,為居民區老年人開展健康指導、輔助檢查、運動健康等服務。 ——“微顧問”。設定在居民區層面的服務站應配置養老顧問,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政策諮詢、資源連結等服務。設定在小區層面的服務站可藉助信息化設備提供智慧型養老...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是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以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為目標,面向所有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和社會參與等設施、組織、人才和技術要素形成的網路,以及配套的服務標準、運行機制和監管制度。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應以居家為基礎、...
首先,要有合適的場地。新建的要完善有關建設審批手續,並取得房地產證;利用自有房屋或者租賃房屋改擴建的應具有房地產證或租用5年以上的房屋租賃協定書及房地產證;養老設施符合《老年養護院建設標準》和《老年人建築設計規範》規定,工程質量和消防安全驗收合格。同時,設備設施、人員配備、服務管理等符合《老年人社會...
第二十七條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提供符合老年人需求特點的公共信息服務;提供智慧型服務的,應當尊重老年人的習慣和選擇權,保留並完善傳統服務方式。第二十八條 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從業人員,規範服務...
第十八條 區(市)、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養老服務發展專項規劃,綜合考慮社區老年人數量、服務半徑等因素,設定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點、農村幸福院等(以下統稱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區(市)、鎮人民政府應當通過招標或者其他公開的方式,選擇家政、物業等企業或者其他社會組織舉辦、運營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第十九...
支持適合老年人的智慧型化產品、健康監測可穿戴設備、健康養老移動套用軟體(APP)等設計開發。打通養老服務信息共享渠道,推進社區綜合服務信息平台與戶籍、醫療、社會保障等信息資源對接,促進養老服務公共信息資源向各類養老服務機構開放。 [1] (十)建立醫養結合綠色通道。 建立醫療衛生機構設定...
強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建設。針對公共衛生、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提升公辦養老機構應急保障能力,增設隔離功能,改造消防設施,配備必要的物資和設備,加強工作人員應急知識培訓,輻射帶動周邊養老機構完善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工作機制。(三)加強特殊困難老年人保障 完善...
第二十五條 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組織應當配備與服務項目相適應的設施設備、場所和工作人員;制定服務細則,明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以及收費標準等,並在顯著位置公示,接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服務對象和社會公眾監督。第二十六條 建立健全居家養老的扶持政策。對長期需要由家屬居家照護的失智、失能老年人,所在地民政行政主管...
(三)日間照料、臨時托養等服務;(四)關懷探訪、生活陪伴、心理諮詢、情緒疏導等精神慰藉服務;(五)家庭照護技能培訓、康復輔助器具租賃等家庭支持服務;(六)老年教育、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有益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服務;(七)法律諮詢等其他服務。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應當根據服務區域居家老年人的...
條例規定,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統籌利用養老服務、醫療衛生等資源,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推進覆蓋城鄉的綜合性養老服務中心、老年日間照料機構、養老服務站、助餐點等設施建設,推動養老服務機構向社區、家庭延伸。《條例》共八章八十三條,主要從設施規劃與建設、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醫養康養服務、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