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監督實施辦法》是為了強化水利行業監督管理,依法履行水利監督職責,規範水利監督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及水利部《水利監督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檔案規定,結合河北省實際,制定的辦法。
2024年1月8日,河北省水利廳印發《河北省水利監督實施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水利監督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24年1月8日
- 實施時間:2024年1月8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水利廳
《河北省水利監督實施辦法》是為了強化水利行業監督管理,依法履行水利監督職責,規範水利監督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及水利部《水利監督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檔案規定,結合河北省實際,制定的辦法。
2024年1月8日,河北省水利廳印發《河北省水利監督實施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水利監督實施辦法》是為了強化水利行業監督管理,依法履行水利監督職責,規範水利監督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及水利部《水利監督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檔案規定,結合河北省實際,制定的...
河北省水利廳 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強化水資源管理,規範監督檢查行為,確保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實,依據《地下水管理條例》《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水利部、河北省和省水利廳有關質量管理規定和考核制度。第六條 水利工程質量實行項目法人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制。第...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3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0年4月24日省水利廳印發的《河北省農村飲水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附屬檔案:1.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嚴重程度分類表 2.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清單 3.農村飲水安全問題...
《河北省水利風景區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水利風景區建設與管理,維護河湖健康生命,促進幸福河湖建設,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河北省河湖保護和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
2021年底,水利部印發《水資源調度管理辦法》,對水資源統一調度提出要求,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我省水資源調度管理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河北省水資源調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二、起草依據 1.《中華人民...
第一條、第二條,說明了《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終身責任制管理辦法》出台的依據、適用範圍。第三條—第八條,對監管責任、責任單位、責任人及其質量責任等進行了明確。第九條—第十二條,對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籤署、管理提出要求。
《河北省省級水利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河北省省級水利科技計畫項目管理,發揮科技創新對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的引領和支撐作用,參照《水利部重大科技項目管理辦法》(水國科〔2022〕122號)、《河北省省級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取水井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嚴重問題和出現頻次較多的一般問題,應向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印發問題整改清單,督促整改落實。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河北省水利廳負責解釋。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省水利廳負責廳直屬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和申請二級的非廳直屬水利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水利生產經營單位的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具體辦法由...
2023年12月19日,河北省水利廳、河北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聯合印發《河北省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發展歷程 2023年6月5日,《河北省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全文公布...
河北省水利廳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6年5月31日 抄送: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水利部安全監督司。河北省水利廳辦公室 2016年5月31日印發 方案正文 河北省水利廳安全生產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安委會關於安全生產攻堅行動部...
2021年12月17日,河北省水利廳、省政務服務辦公室聯合修訂印發《河北省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內容概述 《管理辦法》包含總則、項目申請與受理、項目審查與批准、項目實施和監督管理、附則等5個章節。總...
辦法頒布 《河北省取水許可制度管理辦法》已經1999年10月10日省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水資源統一管理,節約用水,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有關...
抄送: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水利部安全監督司。 河北省水利廳辦公室 2016年7月28日印發 [1] 參考資料 1. 北省水利廳安全生產委員會 關於印發《河北省水利廳標本兼治防範遏制 重特大事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政府[引用日...
《河北省水利廳實施行政許可制度規定》是河北省水利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4日。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許可程式,提高行政許可效率,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引黃水利用、輸水秩序管控、調度執行、水費繳納等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納入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成效考核。第二十六條 引黃工程沿線及受水...
第一條 為加強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充分發揮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的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實施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大中型水利、水電...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物價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的管理工作,並按照各自的職責,具體負責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的核定、調整工作,協調處理供水價格爭議,監督本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第五條 進行...
第二十一條 對本省行政區域外有管轄權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的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1997年3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同時廢止。檔案解讀 為適應水價管理工作...
《河北省水利廳外事工作管理暫行辦法》是河北省水利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河北省水利廳外事工作管理,促進水利科技對外交流與合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及《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第三十六條 妨礙水文工作人員正常...
《河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重新公布。河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1997年6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根據2002年9月2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6號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1年10月9日...
第一條 為加強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充分發揮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的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實施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大中型水利、水電...
省級水利建設基金年終如有結餘,專項結轉下年安排使用,不得挪作他用。結轉使用部分編入下年預算。五、監 督 省財政廳、省審計廳要監督水利建設基金徵收部門按規定及時、足額上繳省級水利建設基金。省財政廳、省計委、省審計廳要監督水利...
為了加強我市河道管理,保障行洪安全,發揮河道的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草案)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