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池州市政府同意,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5月10日印發池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方案,請認真組織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5月10日
- 發布單位: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經池州市政府同意,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5月10日印發池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方案,請認真組織落實。
經池州市政府同意,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5月10日印發池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方案,請認真組織落實。1全文為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
經池州市政府同意,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5月10日印發池州市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請認真組 織落實。全文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1〕47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
《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是2023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全文 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強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公眾健康,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
2022年1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廣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內容解讀 針對嚴格源頭管控,防範新污染物產生,《方案》提出加強清潔生產和綠色製造、規範抗生素類藥品使用管理和強化農藥使用管理等多項舉措。其中,對使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過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企業,依法實施強制性...
《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是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制定的行動方案。2022年5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公布該方案,要求貫徹執行。發布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22〕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統籌推進我省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結合江西省實際,制定的工作方案。發布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
池州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8月14日印發池州市“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全文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打造“三地一區”部署要求,大力推進節能減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打造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示範區,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
實施方案 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3〕37號)精神,切實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努力改善空氣品質,保障廣大人民民眾身體健康,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一、總體目標 到2017年,全省空氣品質總體改善,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優良天數逐年...
《湖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由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工作方案》明確了六個方面的主要任務,其中提出,2023年年底,將完成全省首輪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和首批環境風險優先評估化學物質詳細信息調查。內容解讀 新污染物指的是對生態環境或人體健康存在風險,尚未納入管理或者現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風險的...
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制定本清單。2022年12月29日生態環境部令第28號公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版),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清單...
2023年,淮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淮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總體要求、主要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四個部分。(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有效防範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為核心,以健全體系、提升能力、摸排風險、重點防控、分類...
《臨夏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已經臨夏回族自治州政府同意,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18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 落實。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
《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於2023年12月15日正式印發。修訂信息 當前,國內外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國際公約管控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來源。2023年12月15日,《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到...
方案全文 貴州省“十四五”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要求,切實加強我省新污染物治理,保障我省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民眾身心健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奮力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出新績,經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
2.開展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制定新污染物專項環境調查監測工作方案。在重點地區開展新污染物環境質量監測試點。依託有關設區市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工程建設,在重點行業、典型工業園區開展新污染物排放調查監測試點;在此基礎上,逐步向土壤、地下水、排放源等領域延伸,推進新污染物環境監測網路建設。2023年底前,完成新...
《江蘇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是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要“開展新污染物治理”。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動全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2022年12月...
《大理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經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2月20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 貫徹落實。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
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10月9日印發蘇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方案,請認真 貫徹執行。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結合《江蘇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推動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2〕95號)、《中共西雙版納州委 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西發〔2022〕24號)精神,加強新...
《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是為加快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體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要求,結合北京市實際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23年5月13日印發實施。印發信息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
《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是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要求,結合福建省實際,制定的工作方案。發布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隴南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經隴南市政府同意,隴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2月15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 組織實施。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23〕3號),加強新...
《甘南藏族自治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經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同意,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6月26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 落實。 全文 為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23〕3號),加強新污染物治理,提升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
《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方案》是為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統籌推進全省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工作,結合實際而制定的方案。2022年12月3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公布《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方案》,要求貫徹落實。發布通知 吉林省...
《重慶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是為切實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要求,結合重慶市實際,制定的工作方案。2023年4月6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重慶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堅持黨對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全面領導。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新污染物治理屬地責任。各市人民政府是落實本方案的主體,於2023年4月底前組織制定本市新污染物治理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明確部門分工,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省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加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5年對本方案...
方案全文 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本市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所列物質的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到2025年,本市新污染物治理體系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明顯增強,完成本市高關注、高產(用)量、高環境檢出率...
《河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強全省新污染物治理,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結合河北省實際,制定的工作方案。2022年12月,由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方案全文 河北省新污染物治理...
《臨滄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經臨滄市人民政府同意,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3月26日印發,請認真貫徹 執行。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雲發〔2022〕20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