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

池州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8月14日印發池州市“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14日
  • 發布單位:池州市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

全文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打造“三地一區”部署要求,大力推進節能減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打造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示範區,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秘〔2022〕106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全面落實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推動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實現節能降碳減污協同增效,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確保完成省下達的“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推動全面綠色轉型邁上新台階,為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力爭下降16.5%,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4項主要污染物減排量分別累計達到773噸、40噸、2949噸、1609噸,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達到行業標桿水平,力爭更多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高水平保護與高質量發展協同並進,在重點領域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制度性安排和舉措成效,成為在全省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示範區。
三、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一)重點行業綠色升級工程。開展工業能效提升行動,對鋼鐵、化工、有色金屬、建材等行業重點用能單位開展“一企一策”節能診斷,對標國際先進或行業先進水平,提出“十四五”期間節能降耗項目計畫,常態化調度推進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推動石灰石加工行業轉型升級,加快推進“上大壓小”“產能整合”“減量置換”,壓減石灰加工企業數量和總產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到2025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20%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5%,建成省級綠色工廠10家。(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園區節能環保提升工程。“一園一策”制定循環化改造方案,支持池州高新區按照國家級示範試點標準實施循環化改造,打造循環發展全省乃至全國先進典型,到2025年,全市省級以上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推動能耗大戶加快實施餘熱發電和余壓利用項目,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實施蒸汽梯級利用項目。結合九華電廠二期項目,建設東部產業新城綜合能源服務智慧中心,積極發展低成本集中供熱和低成本工業氣體業務,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敷設長輸供熱管道。(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加強園區污水處理和循環再利用,建成池州市電子信息產業園污水處理廠二期、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污水處理廠二期,加快推進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項目。(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持續開展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強化固廢、危廢信息化監管,督促指導企業做好固廢、危廢申報登記,嚴格執行危廢轉移聯單制度。加快推進東至經開區配套完善危險廢物集中貯存、預處理和處置設施建設。(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三)城鎮綠色節能改造工程。深入推動省級裝配式建築示範市建設,加快打造長三角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全面推行綠色建築標準,全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築全面按照綠色建築標準設計建造,開展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工作。實施城鎮既有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節能改造專項行動,開展建築屋頂光伏行動,推廣光伏建築一體化套用。鼓勵新建建築優先採用綠色建材,促進綠色建材產業發展。支持發展分散式冷熱多聯供能源站等城市能源高效利用新技術。到2025年,全市星級綠色建築占比達到30%以上,城鎮新建建築中裝配式建築比例超過30%,新建公共機構建築、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高質量編制完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城市建成區新建住宅停車位配建充電設施比例不低於30%、公共停車場配建充電設施比例不低於35%,並100%預留安裝條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物流節能減排工程。加快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推動運輸方式協同聯動,推進池州港江口港區大宗礦石多式聯運示範工程創建。(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廣套用新能源公車,持續鞏固“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示範城市”創建成果。到2025年,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新能源及清潔能源車輛比例超過80%。全面實施輕型車和重型車國六B排放標準。到2025年,新能源和國六標準貨車保有量占比力爭達到40%,柴油貨車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左右。(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推進城市郵政快遞車輛電氣化替代。到2025年,新增城市快遞配送車輛新能源比例超過50%。(市郵政管理局負責)
(五)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程。因地制宜發展農村沼氣,建設規模化沼氣、生物天然氣工程。實施秸稈資源化利用提升五年行動計畫,建設秸稈標準化收儲中心。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建立健全農藥包裝廢棄物、農膜回收利用體系。推進畜禽養殖標準化建設,推廣糞污全量收集還田利用、專業化能源利用、固體糞便肥料化利用、異位發酵床、污水肥料化利用五大經濟實用技術模式。實施池州市“十四五”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改造廁所4.1萬戶,完成172個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5%,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達43%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85%以上、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5%、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30%。(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
(六)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做好公共機構契約能源管理示範項目技術改造工作,指導各縣區推進契約能源管理工作,完成省下達的契約能源管理目標任務。全市公共機構應示範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全面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到2022年底,確保90%的市級和70%縣級機關完成創建目標任務,力爭完成100%市級和90%縣級黨政機關節約型機關創建。(市管局負責)
(七)煤炭減量替代和清潔高效利用工程。嚴控新上涉煤項目,對因國家重大戰略、能源保供和產業鏈安全等要求而確需新上煤炭消費項目的,嚴格履行能評審查手續,嚴格落實煤炭等量或減量替代。重點壓減非電力行業用煤,將減煤目標分解落實到重點耗煤企業,督促落實減煤措施。現有熱電聯產機組供熱管網覆蓋範圍內,嚴禁新上燃煤鍋爐和低效燃煤小熱電。加快涉礦企業清潔能源替代,加快推進生物質潔淨能源項目,加快具備條件的石灰爐窯“煤改氣”升級改造。加快殷匯-石台支線、大渡口-東至支線天然氣管道項目建設,配合做好合肥廬北至池州高壓天然氣管線工程(池州段)、川氣東送二線建設,推動牛頭山LNG加注碼頭項目。到2025年,力爭全市煤電機組供電煤耗降低至270克標煤/千瓦時,保持散煤治理基本清零成果。(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八)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積極創建綜合能源改革創新試點市,分區域整合資源,加快推進風光儲(風光水火儲)一體化新能源基地建設。加快推進石台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力爭開工貴池棠溪抽水蓄能電站。多元高效利用生物質能,加快推進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二期項目建設,確保在2023年底前實現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謀劃推進竹類生物質綜合利用聯產項目,打造竹資源綜合循環利用中心。積極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支持合成氨和燒鹼企業安全高值高效利用副產氫氣,支持利用低谷電和電網無法消納的可再生能源製取氫氣,支持氫氣儲運設施和加氫站建設。到2025年,力爭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達到30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8.2%,力爭達到20%。(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配合)
(九)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工程。統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網點與廢舊物資回收網點“兩網融合”,建立健全“兩網融合”全覆蓋推進+標準化收運體系,在主城區建設一批再生資源資源回收筒點及一座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形成“前端分類投放、中端分類收運、末端分類轉運”全閉環兜底運作。(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快推進池州高新區20萬噸鋰電池回收及綜合利用等項目,建設新能源動力電池循環利用產業園,力爭打造鋰電池回收行業標桿。(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加強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貯存、轉運、處置利用工作監督檢查。(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十)科技創新與套用工程。充分利用高校院所、行業協會等創新資源,發揮現有創新平台和企業作用,推動節能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綠色共性關鍵技術和相關裝備設施攻關,積極參與節能減排領域省級科技計畫項目。支持甲醇制氫、鎂基固態儲氫材料、碳捕集利用封存(CCUS)、高密度儲能、新能源鋰電等關鍵技術攻關。依託中建材非金屬礦物材料產業研究院,加強裝配式建築材料、再生骨料強化等綠色節能建材產品研發。推進新材料等重點新興產業加快新能源利用、低能耗工藝流程技術、高效反應合成等先進綠色低碳技術的推廣套用力度,支持企業採用先進綠色低碳技術裝備,進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市科技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
(十一)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工程。修訂市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動態更新重污染天氣應對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清單,督促低績效企業開展提標改造,對整改不達標的企業依法整合搬遷或有序退出。推動水泥、鋼鐵、燃煤發電機組、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打造美麗長江(池州)經濟帶,持續強化長江入口排污口管控,強化水環境綜合治理,提升水生態環境。鞏固城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加快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推動鄉鎮政府駐地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質增效。到2025年,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9%,國家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長江幹流水質穩定達到Ⅱ類,全面消除劣V類斷面,全面消除農村黑臭水體。(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
(十二)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整治工程。嚴格執行塗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確保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符合標準的產品,對相關產品進行產品抽樣檢驗檢測。支持企業加大力度,提高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行業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力度。推進《2021-2023年VOCs綜合治理年度項目清單》89個項目加快落實。組織各工業園區制定揮發性有機物“一園一案”,督促VOCs年排放量大於1噸的企業“一企一策”制定綜合治理方案。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塗料、溶劑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15%,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下降20%。(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工程。加快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儘快投運天堂湖污水處理廠,啟動實施青陽縣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持續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專項行動,結合老舊小區改造,改造混錯接雨污管網,提升污水收集率,減少溢流。推進污泥無害化資源利用,推動主城區清溪及城東污水處理廠、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污水處理廠、青陽污水處理廠污泥用於能源企業摻燒。建成投產廚餘垃圾處置項目。加快開展生活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強化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置。建立健全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協調推動醫療廢物中轉站、醫療污水廢水處理、醫療廢物焚燒底渣填埋場等設施建設。到2025年,主城區污水處理廠污泥回收利用率達100%,市、縣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9%以上,全市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網156公里,新增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能力8萬立方米/天,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政策機制和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市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正確處理好經濟成長與節能減排的關係,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計畫,細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各項目標任務。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對本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將本地區節能減排目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和年度計畫,分解落實到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和重點用能單位。重點用能單位要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實行更嚴格的目標管理,將“十四五”和年度節能目標責任落實到能源管理負責人和車間、班組。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每年4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工作總結和當年工作計畫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二)全面落實節能減排制度。開展“十四五”縣區及管委會能耗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實施年度評價、中期評估、五年考核,按照各地能耗強度水平區別下達各地“十四五”及年度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強化年度能耗強度完成情況監測預警,未完成年度目標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說明。(市發展改革委負責)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將“十四五”四項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分解下達至各縣區、管委會,開展全市主要污染物摸底排查,測算污染物排放總量,謀劃減排項目,解決全市項目建設污染物排放總量需求;加強總量減排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制度銜接,提升總量減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科學運用“十四五”節能減排評價考核結果,考核結果經市政府審定後,交由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市委組織部負責)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行綠色消費,每年組織開展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低碳日等主題活動,支持節能減排公益事業。(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對照《安徽省“兩高”項目管理目錄(試行)》,建立“兩高”擬建、在建、存量三張項目清單,對清單項目實施台賬管理。加強“兩高”項目分類處置,堅決查處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對擬建項目,強化源頭管控,嚴格進行必要性、可行性論證,產品能效必須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必須按要求落實能耗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對在建項目,對能效水平低於行業能耗限額準入值的,按規定停工整改,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達到先進水平;對存量項目,加快淘汰落後產能,通過改造升級挖掘節能減排潛力。(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四)落實政策和標準。認真落實省有關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等工作安排及相關財政、稅收、金融等政策,做好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節能減排相關標準規範宣貫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完善以市場為導向的節能減排政策體系,根據實際需要開展單位產出能耗效益評價,積極推廣綜合能源服務、契約能源管理等模式,積極參與用能權、碳排放權、綠色電力證書等交易,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能力建設。加強節能減排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市統計局負責)對重點用能單位開展能源計量審查,加強重點用能單位和“兩高”項目能耗線上監測系統建設。(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健全市、縣(區)節能監察體系,配齊節能監察機構力量,提升節能監察專業化能力,常態化開展節能監察,提升節能監察約束力。(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加強基層生態環境監管隊伍建設,提升基層環保人才隊伍能力水平。(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附屬檔案:1.“十四五”各縣區及管委會能耗強度降低目標
2.“十四五”主要行業和部門節能指標
3.“十四五”各縣區及管委會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

解讀

2022年8月14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池州市“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根據“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現由池州市發展改革委對此政策作如下解讀: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決策部署,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打造“三地一區”戰略目標和《安徽省“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要求,根據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實施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十四五”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了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的關鍵時期,必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紮實推進節能減排工作,實現節能降碳減污協同增效,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2022年6月下旬,市發展改革委組建工作專班,正式啟動《實施方案》起草工作。7月初,形成《實施方案》初稿,經多輪對接和修改後,7月15日,形成《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向各縣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徵求意見建議,7月22日,市政府聯繫副秘書長再次召集有關單位進行討論,根據此次討論反饋意見再次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實施方案(送審稿)》。7月25日,《實施方案》經過公平競爭審查和合法性審查,8月14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印發《實施方案》。
四、工作目標
到2025年,全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力爭下降16.5%,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四項主要污染物減排量分別累計達到773噸、40噸、2949噸、1609噸,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達到行業標桿水平,力爭更多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高水平保護與高質量發展協同並進,在重點領域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制度性安排和舉措成效,成為在全省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示範區。
   五、主要任務
圍繞落實全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實施13項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一)重點行業綠色升級工程。開展工業能效提升行動,圍繞鋼鐵、化工等重點行業對標開展“一企一策”節能診斷,提出節能降耗項目計畫,推動實現規上工業節能目標。
(二)園區節能環保提升工程。推動工業園區能源系統整體最佳化和污染綜合整治。推進供熱、污水處理等公共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加強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集中貯存和處置設施建設。
(三)城鎮綠色節能改造工程。鼓勵採用綠色建材,推行綠色建築標準,積極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建築光伏一體化建設。進一步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充電設施。
(四)交通物流節能減排工程。加快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推進池州港江口港區大宗礦石多式聯運示範工程創建。推廣套用新能源公車,持續鞏固“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示範城市”創建成果。
(五)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程。加快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套用。推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秸稈綜合利用,加快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深入推進規模養殖場污染治理。整治提升農村人居環境。
(六)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推廣契約能源管理,積極做好公共機構契約能源管理示範項目技術改造。機關公務用車示範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全面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
(七)煤炭減量替代和清潔高效利用工程。嚴控新上涉煤項目,嚴格落實煤炭等量或減量替代。重點壓減非電力行業用煤,將減煤目標分解落實到重點耗煤企業。加快涉礦企業清潔能源替代,推動天然氣管道項目建設,保持散煤治理基本清零成果。
(八)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積極創建綜合能源改革創新試點市,分區域整合資源,加快推進風光儲(風光水火儲)一體化新能源基地建設,大力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費量。加快推進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加快推進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二期項目建設,積極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
(九)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工程。統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網點與廢舊物資回收網點“兩網融合”。建設新能源動力電池循環利用產業園,加強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貯存、轉運、處置利用工作監督檢查。
(十)科技創新與套用工程。充分利用高校院所、行業協會等創新資源,發揮現有創新平台和企業作用,推動節能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綠色共性關鍵技術和相關裝備設施攻關,積極參與節能減排領域省級科技計畫項目。支持企業採用先進綠色低碳技術裝備。
(十一)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工程。修訂市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督促低績效企業開展提標改造,對整改不達標的企業依法整合搬遷或有序退出。推動水泥、鋼鐵、燃煤發電機組、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打造美麗長江(池州)經濟帶,持續強化長江入口排污口管控,強化水環境綜合治理。
(十二)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整治工程。嚴格執行塗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支持企業提高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行業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力度。組織各工業園區制定揮發性有機物“一園一案”,督促VOCs年排放量大於1噸的企業“一企一策”制定綜合治理方案。
(十三)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工程。加快推進天堂湖污水處理廠等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推動污泥通過摻燒實現無害化資源利用,持續推進老舊小區污水管網改造提升城鎮污水處理水平;建成投用生活垃圾處置項目,有效補齊我市垃圾分類末端處置設施短板;積極推動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建設。
  六、創新舉措
一是結合九華電廠二期項目,謀劃打造東部產業新城綜合能源服務智慧中心。二是建設新能源動力電池循環利用產業園,力爭打造鋰電池回收行業標桿。三是統籌全市新能源建設和管理,爭創綜合能源改革創新試點市等。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各縣區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落實重點用能企業主體責任。二是全面落實節能減排制度,完善能耗雙控考核。三是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建立“兩高”項目管理台賬,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四是落實政策和標準。建立完善節能減排政策體系,積極推廣新模式。五是加強線上監測系統建設和基層監管隊伍建設。
   八、下一步工作考慮
及時評估《方案》實施成效,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方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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