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廣西“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發〔2022〕24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西“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檔案全文
廣西“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33號)要求,大力推動節能減排工作,結合廣西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貫徹落實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落實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以下簡稱能耗雙控)、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進一步健全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推動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實現節能降碳減污協同增效、生態環境質量保持優良,確保完成廣西“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區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學需氧量重點工程減排量、氨氮重點工程減排量、氮氧化物重點工程減排量、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不低於4.62萬噸、0.32萬噸、1.44萬噸、0.87萬噸。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更加健全,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
三、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一)重點行業綠色升級工程。以鋼鐵、有色金屬、建材、製糖、石化化工、造紙等行業為重點,推進節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廣高效精餾系統、高溫高壓乾熄焦、富氧強化熔煉等節能技術,鼓勵將高爐—轉爐長流程煉鋼轉型為電爐短流程煉鋼。推進鋼鐵、水泥、焦化行業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重點實施柳州、防城港、貴港、梧州、北海、玉林等市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加強對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企業的監管。到2025年,全區完成6家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和評估監測。加強行業工藝革新,實施塗裝類、化工類等產業集群分類治理,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和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改造。推進新型基礎設施能效提升,加快綠色數據中心建設。“十四五”時期,全區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8%,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到2025年,通過實施節能降碳行動,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煉油、乙烯、合成氨、電石等重點行業產能和數據中心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的比例超過30%。(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大數據發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園區節能環保提升工程。引導工業企業向園區集聚,推動全區工業園區能源系統整體最佳化和污染綜合整治,鼓勵工業企業、園區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選擇典型產業園區開展節能改造,推動園區內企業能源梯級利用、原料與產品耦合。以自治區級及以上工業園區為重點,推進供熱、供電、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對進水濃度異常的污水處理廠開展片區管網系統化整治,加強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集中貯存和處置,推動揮發性有機物、電鍍廢水及特徵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綠島”項目建設。到2025年,力爭全區建成5家以上節能環保示範園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城鎮綠色節能改造工程。全面推進城鎮綠色規劃、綠色建設、綠色運行管理,大力推進綠色、低碳產品認證,推動使用財政性資金投資建設的黨政機關辦公建築以及大型公共建築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築標準,鼓勵其他項目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築標準設計、建設和運營。推動低碳城市、韌性城市、海綿城市、“無廢城市”建設,支持南寧、柳州、桂林、貴港、百色等市創建“無廢城市”。推動新建居住建築執行65%節能標準、新建公共建築執行72%節能標準,大力推動城鄉建築套用太陽能發電。穩步推進新型建築工業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逐步提高裝配式建築在新建建築中的比例。實施綠色高效製冷行動,以建築中央空調、數據中心、商務產業園區、冷鏈物流等為重點,更新升級製冷技術、設備,最佳化負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製冷系統能效水平。實施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工程。到2025年,全區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城鎮綠色高效製冷產品市場占有率大幅提升。(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物流節能減排工程。推動綠色鐵路、綠色公路、綠色港口、綠色航道、綠色機場建設,完善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區、客運樞紐、物流園區、公交場站、機場等區域汽車充換電、加氣、加氫等設施。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重點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換電站建設及運營、“八桂充”平台綜合運維、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及回收網點建設。推進交通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環衛清掃等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比例。加快推進鋼鐵、煤炭、礦石、糧食等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大力發展鐵水、公鐵、公水等多式聯運。實施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加快推動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快速公交系統等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桂林、貴港等市創建公交都市。全面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標準,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深入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鼓勵重型柴油貨車更新替代。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加強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推廣智慧型化、輕量化、高能效、低排放的營運車輛,鼓勵和引導技術落後和高耗低效營運車輛有序退出。持續推進內河船型標準化,推動船舶靠港使用岸電,鼓勵有條件的內河船舶實施液化天然氣(LNG)動力系統更新改造。提升鐵路電氣化水平,推廣低能耗運輸裝備。以科技賦能促進綠色交通發展,開展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樞紐和綜合交通運輸“數據大腦”建設,積極運用大數據最佳化運輸組織模式。加快綠色倉儲建設,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加快標準化物流周轉箱推廣套用。推動快遞包裝綠色化、減量化、循環化,引導電商企業、郵政快遞企業選購使用獲得綠色認證的快遞包裝產品。到2025年,全區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30%左右,鐵路、水路貨運量占比進一步提升。(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廣西郵政管理局,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廣西機場管理集團,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程。最佳化農村可再生能源結構,推動農村發展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農村能源利用水平。改進農業農村用能方式,加強農村電網建設,完善配電網及電力基礎設施。推動光伏發電、農業生產加工、休閒觀光旅遊有機結合,大力推進“光伏+”模式,建設一批農光互補、牧光互補、漁光互補等集中式光伏電站,推進“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建設一批屋頂分散式光伏項目。因地制宜發展農林生物質能,推進“千家萬戶用氣行動”,積極推進分散式生物質能源示範套用。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裝備,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漁船安裝含油污水處理設備、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和垃圾存儲回收設施。加快先進適用、節能環保、安全可靠的農機和漁船推廣套用,最佳化農機裝備結構,推進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和農業綠色發展。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推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推廣秸稈打捆直燃、成型燃料等技術。開展秸稈沼氣工程建設。加強塑膠污染治理,加快推進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利用。深入推進規模養殖場污染治理,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治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能力,基本消除較大面積的農村黑臭水體。到2025年,全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爭達到40%,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6%以上,主要農作物化肥利用率達到41.5%以上,主要農作物農藥利用率達到43%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綠色防控、統防統治覆蓋率分別達到55%、45%。(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牽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市場監管局、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機構既有建築圍護結構、供熱、製冷、照明等設施設備節能改造,鼓勵採用能源費用託管等契約能源管理模式。率先淘汰老舊車,加大新能源汽車配備使用力度,率先採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持續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務用車中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鼓勵公共機構內部充換電設施設備向社會公眾開放。推行能耗定額管理,全面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到2025年,全區80%以上的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達到節約型機關創建要求,爭創全國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80家以上、全國公共機構能效領跑者10家以上。(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工程。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加大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和污染治理力度。以水泥、焦化等行業以及工業鍋爐、爐窯為重點,著力提升生產裝備、工藝和治理水平,持續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完善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正面清單,以石化化工、塗裝、醫藥、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實施差異化減排。著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持續打好碧水保衛戰,紮實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和工業、農業面源、船舶、尾礦庫等污染治理工程,實施深度節水控水行動,建設節水型灌區、企業、居民小區,示範引領農業、工業、生活等各領域節水,發揮機關、醫院、高校等單位表率作用,持續開展節水改造,推動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加強西江、灕江等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西江幹流總體水質保持優良,灕江幹流水質穩定達到Ⅱ類。(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水利廳牽頭,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立足廣西以煤炭消費為主的實際,堅持先立後破,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統籌推進存量煤電機組節煤節能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持續推動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持續最佳化煤炭消費結構,積極開展散煤綜合治理和燃煤小鍋爐整治。推動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等重點用煤行業以工業餘熱、電廠餘熱、清潔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熱(蒸汽)。推進園區集中供熱能力建設,在工業園區、熱負荷集中區有序規劃建設和改造背壓式熱電聯產機組。大力發展生物質供熱,探索推動核電機組向工業園區供熱。積極引導用熱企業向園區布局,鼓勵現有用熱企業關停分散供熱鍋爐並搬遷入園。持續降低煤電企業特別是燃煤自備電廠發電煤耗,加大能耗高、污染重的煤電機組整改力度,有序淘汰煤電落後產能。嚴格規範燃煤自備電廠運行管理,除國家政策允許的領域外,禁止新(擴)建燃煤自備電廠。到2025年,全區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30%以上。(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程。推進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推動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塗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深入實施重點行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加強源頭減排、過程控制和末端治理,落實“一企一策”,全面提升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通過採用全密閉、連續化、自動化生產技術,以及使用高效工藝和設備等,減少工藝過程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和逸散,提高揮發性有機物集中收集和綜合治理效率。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內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引導開展油氣回收改造。加快萬噸級及以上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治理。到2025年,全區溶劑型工業塗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個百分點、10個百分點,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降低20%。(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於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推動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路。加快實現全區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產廢情況的總體匹配。規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轉運和處置,加強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收集轉運能力建設,實現各縣(市、區)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設施全覆蓋。推進城市生活污水管網建設和改造,實施混錯接管網改造、老舊破損管網更新修復,加快補齊處理能力缺口,推行污水資源化利用和污泥無害化處置。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逐步推動建築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區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5000公里以上,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33萬噸/日,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2.5萬噸/日,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達到85%以上。(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節能減排政策機制
(一)落實能耗雙控制度。堅持節能優先,強化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管理,有效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加強能耗雙控政策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的銜接。以能源產出率為重要依據,綜合考慮發展階段等因素,合理確定各設區市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對各設區市“十四五”能耗強度降低實行基本目標和激勵目標雙目標管理,由設區市科學合理分解到每年,並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各設區市根據地區生產總值增速目標和能耗強度降低基本目標確定年度能源消費總量目標,經濟增速超過預期目標的設區市可相應調整能源消費總量目標。通過節能技術改造和淘汰落後低效產能騰出的能耗空間,由各設區市自行安排。對能耗強度降低達到自治區下達的激勵目標的設區市,其能源消費總量在當期能耗雙控考核中免予考核。“十四五”時期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能耗總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納入各設區市能耗雙控考核。爭取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有序實施自治區重大項目能耗單列政策。加強節能形勢分析預警,適時開展中期評估,對高預警等級地區加強工作指導。推動科學有序實行用能預算管理,最佳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各設區市要加快制定“十四五”時期用能預算與節能挖潛實施方案,統籌能耗要素指標支持高質量項目建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作為加快綠色低碳發展、推動結構最佳化調整、提升環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進實施重點減排工程,形成有效減排能力。最佳化總量減排指標分解方式,按照可監測、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則,將重點工程減排量下達各設區市,污染治理任務較重的地方承擔相對較多的減排任務。按照國家要求,明確重點工程減排範圍,改進總量減排核算方法,加強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制度銜接,提升總量減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完善總量減排考核體系,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強化總量減排監督管理,依託主要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統,重點核查重複計算、弄虛作假特別是不如實填報削減量和削減來源等問題。(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根據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政策規定,對在建、擬建、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以下簡稱“兩高一低”)項目開展評估檢查,建立工作清單,明確處置意見,嚴禁違規“兩高一低”項目建設、運行,堅決拿下不符合要求的“兩高一低”項目。加強對“兩高一低”項目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和結果執行的監督評估,對審批能力不適應的依法依規調整上收審批權。對年綜合能耗5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兩高一低”項目加強工作指導。嚴肅財經紀律,指導金融機構完善“兩高一低”項目融資政策。(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法規標準。推動制定廣西生態文明促進條例、廣西綠色建築發展條例,修訂《廣西壯族自治區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計量條例》等法規,完善《廣西壯族自治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廣西公共機構契約能源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分級審批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版)》等。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制定修訂一批節能標準,深入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開展綠色交通標準規範制定修訂工作,完善船舶排放控制區管控要求,進口非道路移動機械執行國內排放標準。(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司法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經濟政策。綜合運用規劃、土地、金融、稅收、價格等政策,引導和鼓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節能減排領域。加大節能減排支持力度,統籌安排資金支持節能減排工作,重點支持工業企業節能技術改造、工業固廢綜合利用、工業綠色製造示範體系建設;安排節能減排(建築節能)專項資金,支持民用建築低成本節能改造或新建工程以及技術先進、效益顯著的科研項目。研究對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的地區給予獎勵。逐步規範和取消低效化石能源補貼。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費用全區各級財政投入分擔機制。擴大政府綠色採購覆蓋範圍。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節能減排以及綠色低碳循環產業的支持力度,加快信貸產品創新,擴大信貸產品投放規模,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積極推進環境高風險領域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綠色基金。建立綠色擔保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引導各承銷商主動對接企業融資需求,加大企業債券承銷力度,重點支持符合條件的清潔能源企業發債。落實落細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強化電價政策與節能減排政策協同,持續完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機制,擴大實施範圍、加大實施力度,落實落後“兩高”企業的電價上浮政策。建立健全城鎮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保監局,廣西證監局,廣西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市場化機制。創新有償使用、用能預算管理、投融資等機制,培育和發展節能減排要素指標交易市場。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逐步建立排污權、用能權、水權等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推動能源要素向優質項目、企業、產業及經濟發展條件好的地區流動和集聚。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為用戶提供節能諮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託管等“一站式”契約能源管理綜合服務。建立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第三方機構信用監管制度,依法依規將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廣西)。探索培育以契約能源管理交易為特色的資產交易平台。鼓勵有條件的合格投資者按市場化方式發起設立科創、產業投資基金,投資節能服務相關產業。推行節能低碳、環保電力調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建立健全可中斷負荷電價機制,實施廣西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持續推進環境治理模式創新,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廣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環境託管服務等新模式。推行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積極推動重點龍頭企業申請低碳和綠色產品認證,在預拌混凝土、裝配式建築、人造板、木地板、陶瓷磚(板)、建築塗料等企業中重點推動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在水泥、陶瓷磚(板)、建築鋁型材等企業中重點推動低碳產品認證。(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統計監測能力建設。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監督和審查,推動企業建立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嚴格實施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線上監測系統建設和套用,重點用能企業應接入能耗線上監測系統,新建項目能耗線上監測系統應與主體工程同步投產。開展污染源統計工作,規範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督促排污許可證持證單位嚴格落實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制度。加強污染源執法監測,深入推進執法監測機制最佳化增效。推動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點排污單位以及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單位安裝線上監控監測設施。加強統計基層隊伍建設,強化統計數據審核,防範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升統計數據質量。(自治區統計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壯大節能減排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性強、職責明確的節能執法監察隊伍。完善自治區、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強化人員力量保障,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設定能源管理崗位和負責人。加強縣級及鄉鎮基層生態環境監管隊伍建設,重點排污單位設定專職環保人員。加大政府有關部門及監察執法機構、企業等節能減排工作人員培訓力度,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方式提高業務水平。(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工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節能減排的決策部署,堅持系統觀念,明確目標責任,狠抓工作落實。各設區市要制定“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各項任務。全區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科學明確下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重點單位責任。要科學考核,防止簡單層層分解。國有企業要帶頭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鼓勵實行更嚴格的目標管理。自治區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工作指導,推動任務有序有效落實,及時防範化解風險,重大情況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牽頭,自治區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監督考核。開展“十四五”設區市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對工作成效顯著的設區市加強激勵,對工作不力的設區市加強督促指導。考核結果按程式交由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對設區市人民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能耗雙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考核權重,加大對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推動能源資源最佳化配置措施落實情況的考核力度,統籌目標完成進展、經濟形勢及跨周期因素,最佳化考核頻次。繼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把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壓實減排工作責任。健全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不斷深化督察工作,將節能減排工作納入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點範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牽頭,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全民行動。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增強全民節約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營造綠色低碳社會風尚。深化綠色家庭創建活動,推行綠色消費,加大綠色低碳產品推廣力度,組織參加世界環境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通過多種傳播渠道和方式廣泛宣傳節能減排法規、標準和知識。加大先進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和推廣力度。發揮行業協會、商業團體、公益組織的作用,支持節能減排公益事業。暢通民眾參與生態環境監督渠道。開展節能減排自願承諾,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生態環境廳、機關事務管理局、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