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打造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重要戰略支點,按照省第十五次黨代會部署要求,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長期目標和短期目標、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堅持和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以下簡稱能耗雙控)、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進一步健全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推動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實現節能降碳減污協同增效、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十四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為更高標準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提供有力支撐,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到2025年,全省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力爭達到14.5%,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2.73萬噸、1.41萬噸、8.41萬噸、0.55萬噸。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更加健全,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新突破。
二、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一)重點行業綠色升級工程。出台我省打造全國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高地實施意見,啟動新一輪技術改造。以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為重點,推進節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按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和“三線一單”要求,嚴禁準入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工業項目。嚴格落實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產能減量置換政策。加大節能技術裝備產品推廣力度,培育一批工業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打造一批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產品,推動重點行業綠色化發展。推進鋼鐵、水泥、焦化行業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完成2390萬噸鋼鐵產能超低排放改造。加強行業工藝革新,實施塗裝類、化工類等產業集群分類治理,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和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改造。推進新型基礎設施能效提升,加快綠色數據中心建設。“十四五”時期,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2%,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8%。到2025年,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合成氨等重點行業產能和數據中心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的比例超過30%。(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園區節能環保提升工程。引導工業企業向開發區集聚,推動開發區能源系統整體最佳化和污染綜合整治,鼓勵工業企業、開發區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以省級以上開發區為重點,推進供熱、供電、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對進水濃度異常的污水處理廠開展片區管網系統化整治,加強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集中貯存和處置,推進建設區域性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推動揮發性有機物、電鍍廢水及特徵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綠島”項目建設。到2025年,符合條件的省級以上開發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推動建設一批節能環保試點園區,園區節能環保水平顯著提升。(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城鎮綠色節能改造工程。推動低碳城市、海綿城市、韌性城市、“無廢城市”創建,建立城市體檢評估制度。全面提高建築節能標準,實施綠色建築標識認定製度,加快發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築。推動城鎮老舊小區基礎設施改造,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建築光伏一體化建設。實施綠色高效製冷行動,以建築中央空調、數據中心、商務產業園區、冷鏈物流等為重點,更新升級製冷技術、設備,最佳化負荷供需匹配,提升製冷系統能效水平。實施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工程,推進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管網分區計量,提升管網智慧型化水平。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綠色高效製冷產品市場占有率大幅提升,力爭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9%以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物流節能減排工程。推動綠色鐵路、綠色公路、綠色港口、綠色航道、綠色機場建設,有序推進充換電、加注(氣)、加氫、港口機場岸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實施綠色出行“續航工程”,加大新能源車輛推廣套用力度。大力發展智慧型交通,加快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大力發展鐵水、公鐵、公水等多式聯運,鼓勵重型柴油貨車更新替代。全面落實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標準,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加強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加強船舶清潔能源動力推廣套用,推動船舶岸電受電設施改造,提高岸電使用效率。提升鐵路電氣化水平,推廣低能耗運輸裝備,提高綠色鐵路承運比重。加快綠色倉儲建設,加快標準托盤、標準周轉箱(筐)等物流載具推廣套用,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實施快遞包裝綠色治理,促進快遞包裝循環使用。到2025年,公共運輸中新能源汽車占比達到72%,水路和鐵路貨運量占比達到15%,全省新建、改建、擴建碼頭(油氣化工碼頭除外)岸電覆蓋率達到100%。(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南昌鐵路局、省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程。推進農村能源轉型發展,加快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套用。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建立健全農藥追溯管理體系。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開展加厚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範推廣,加快廢舊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深入推進規模養殖場污染治理,因地制宜推廣種養結合模式,提升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質量。推進農村廁所革命,進一步提升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實施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建立健全農村黑臭水體排查發現機制,基本消除較大面積的農村黑臭水體。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爭達到40%,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農膜回收率達到85%,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均達到43%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綠色防控、統防統治覆蓋率分別達到55%、50%,水產養殖污染得到有效管控。(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省鄉村振興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持續推進公共機構節能,積極推廣公共機構低碳積分制(綠寶碳匯),推廣大型會議、活動碳中和。加快公共機構既有建築圍護結構、中央空調、照明、電梯等用能系統和設施設備節能改造,鼓勵採用能源費用託管等契約能源管理模式。大力推廣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率先採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基礎設施安裝條件。推行能耗定額管理,全面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到2025年,80%以上的縣級及以上機關建成節約型機關,創建10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和30家省級水效領跑者,打造100家綠色辦公、垃圾分類、制止餐飲浪費等節能現場教學點。(省管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七)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工程。持續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紮實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推行污水“廠—網—河(湖)”、垃圾“收—運—處”一體化運行維護模式。加強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強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提升船舶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及危險廢物等處置能力。科學有序推進化工污染治理,加強沿江化工項目整治提升,提升沿江化工產業清潔生產水平,推動沿江化工產業綠色低碳發展。推進尾礦庫污染治理,嚴格尾礦庫項目準入,加強尾礦庫污染防治和閉庫治理,健全尾礦庫監測預警體系。到2025年,長江幹流江西段和贛江幹流水質保持II類標準。(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省情,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進現役煤電機組節能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制定我省煤電機組升級改造實施計畫。推進瑞金二期、豐城三期、信豐電廠、新餘二期等已核准清潔煤電項目建設,支持應急和調峰電源發展。加強散煤和分散小鍋爐治理,嚴格控制新上燃煤鍋爐,加大落後燃煤鍋爐和燃煤小熱電退出力度。加快天然氣推廣利用,提升用氣總量。統籌推進煤改電、煤改氣,全面提升生產生活終端用能設備的電氣化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8.3%左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程。推進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鼓勵企業實施溶劑型工業塗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清潔原料替代。深化石化、化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開展涉揮發性有機物儲罐排查,全面提升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對易揮發有機液體儲罐實施改造,對浮頂罐推廣採用全接液浮盤和高效雙重密封技術,對廢水系統高濃度廢氣實施單獨收集處理。探索建設集中塗裝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等。到2025年,完成國家下達的溶劑型工業塗料、油墨、膠粘劑使用量削減比例要求。(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於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推動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路。加快補齊城鎮生活污水收集管網短板,有序推進管網錯接混接漏接改造,加快補齊處理能力缺口,推行污水資源化利用和污泥無害化處置。加大垃圾資源化利用,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到2025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4000公里,污水處理設施(含建制鎮)新建和改造規模85萬立方米/日,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3.6萬噸/日左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節能減排控制制度
(一)最佳化完善能耗雙控制度。堅持能效最佳化和保障合理用能相結合,強化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管理,有效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加強能耗雙控政策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的銜接。以能源產出率為重要依據,綜合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發展定位、產業結構和布局、能源消費現狀、節能潛力、能源資源稟賦、環境質量狀況、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和規劃布局、上一個五年規劃目標完成情況等因素,科學分解各設區市“十四五”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實行基本目標和激勵目標雙目標管理,並設定年度目標。根據地區生產總值增速目標和能耗強度降低基本目標確定年度能源消費總量目標,經濟增速超過預期目標的地區可相應調整能源消費總量目標。落實好國家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納入能耗雙控考核、能耗強度目標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考核、能耗強度降低達到激勵目標免予考核等政策。適時對各地能耗雙控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確有必要時,按程式對相關目標作出適當調整。(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統計局、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根據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政策規定,對在建、擬建、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開展評估檢查,建立項目清單,明確處置意見,嚴禁違規項目建設、運行,堅決拿下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加強對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和結果執行的監督評估,對審批能力不適應的依法依規調整上收審批權。引導和督促金融機構認真落實金融監管要求,完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融資政策。(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牽頭,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市場監管局、江西銀保監局、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作為加快綠色低碳發展、推動結構最佳化調整、提升環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進實施重點減排工程,形成有效減排能力。最佳化總量減排指標分解方式,按照可監測、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則,結合各地承擔的污染治理任務和減排潛力將重點工程減排量下達地方,污染治理任務較重的地方承擔相對較多的減排任務。落實總量減排核算技術要求,加強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制度銜接,建立重點減排工程調度信息化平台,提升總量減排核算信息化水平。落實國家總量減排考核要求,強化總量減排監督管理,重點核查重複計算、弄虛作假特別是不如實填報削減量和削減來源等問題。(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四、健全節能減排政策機制
(一)健全法規標準體系。根據國家立法進程,適時修訂《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加強資源節約與利用、污染防治、應對氣候變化、綠色生產與消費等重點領域地方標準制修訂。鼓勵各地、各部門依法制定更加嚴格的節能環保標準。推動制定《江西省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江西省揮發性有機物大氣綜合排放標準》。深入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司法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經濟政策。各級財政加大節能減排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強化政府綠色採購,逐步提高各級預算單位在政府採購項目中的綠色產品比重。健全綠色金融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信貸,支持重點行業領域節能減排,推動碳減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在轄區內精準落地,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支持有條件的國家級新區和設區市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綠色貸款財政貼息、獎補、風險補償、信用擔保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快綠色債券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積極推廣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政企保”合作模式,探索建立銀保協同機制。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細化配套措施。落實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機制。推動市縣落實城鎮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銀保監局、江西證監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市場化機制。推進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加強用能權交易與碳排放權交易的統籌銜接。培育和發展排污權交易市場,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擴大排污權交易試點範圍。指導做好省內綠色電力證書相關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持續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契約能源管理,積極推廣節能諮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託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規範開放環境治理市場,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廣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環境託管服務等新模式。強化能效標識管理制度,推行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統計監測能力建設。嚴格落實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全面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耗線上監測系統建設和套用。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完善工業、建築、交通運輸等領域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最佳化污染源統計調查範圍,調整污染物統計調查指標和排放計算方法。推行政府主導、企業共享的工業園區統一環境監測,構建覆蓋排污許可持證單位的固定污染源監測體系。加強工業園區污染源監測,推動在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點排污單位安裝線上監控監測設施。加強統計基層隊伍建設,強化統計數據審核,防範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升統計數據質量。(省統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節能減排隊伍建設。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按照上下對口的原則,建立健全全省上下貫通的節能監察體系,壓實執法主體責任。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設定能源管理崗位和負責人。加強縣級及鄉鎮基層生態環境監管隊伍建設,重點排污單位設定專職環保人員。擴充節能領域專家庫。加大政府有關部門及監察執法機構、企業、諮詢機構等節能減排工作人員培訓力度,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方式提高業務水平。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標準,鼓勵開展節能環保領域新職業培訓。(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上來,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系統觀念,明確目標責任,制定實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完成全省“十四五”節能減排各項任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將本地區節能減排目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及年度計畫充分銜接,進一步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和重點單位責任,科學合理分解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切實強化責任落實。省屬企業要帶頭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鼓勵實行更嚴格的目標管理。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工作指導,推動任務有序有效落實,及時防範化解風險,重大情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監督考核。開展“十四五”設區市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加強激勵,對工作不力的地區加強督促指導,考核結果經省人民政府審定後,交由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對設區市人民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能耗雙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考核權重,加大對能評未批先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管控等情況的考核整治力度。統籌目標完成進展、經濟形勢及跨周期因素,能耗強度目標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考核,並結合國家要求,留有適當彈性。繼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把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壓實減排工作責任。完善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深化例行督察,強化專項督察。(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省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全民行動。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增強全民節約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營造綠色低碳社會風尚。推行綠色消費,加大綠色低碳產品推廣力度,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宣傳月、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通過多種傳播渠道和方式廣泛宣傳節能減排法規、標準、知識以及經驗做法。開展先進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和成果轉移轉化。發揮行業協會、商業團體、公益組織的作用,支持節能減排公益事業。暢通民眾參與生態環境監督渠道。開展節能減排自願承諾,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管局、省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