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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黑龍江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構建新發展格局,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長期目標和短期目標、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落實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以下簡稱能耗雙控)、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進一步健全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推動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讓綠色成為高質量發展最靚麗的底色,讓低碳成為黑龍江最鮮明的特質。
到2025年,全省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7.14萬噸、0.2萬噸、5.02萬噸、0.74萬噸。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更加健全,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
二、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一)重點行業綠色升級工程。加快發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產業,積極布局數字經濟、生物經濟等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大力發展寒地冰雪、高端裝備、新材料、節能環保等產業,促進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加力建設“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實踐地。以鋼鐵、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為重點,推進節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到2025年,完成930萬噸鋼鐵產能超低排放改造。加強綠色低碳工藝革新和數位化轉型,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和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改造,建設一批綠色工廠。推進新型基礎設施能效提升,加快綠色數據中心建設,將哈爾濱建成全國大數據中心重要基地。“十四五”時期,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0%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7%。〔省工信廳、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級及以下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市級及以下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園區節能環保提升工程。引導工業企業向園區集聚,推動工業園區能源系統整體最佳化和污染綜合整治,規劃布局分散式新能源,推進以分散式“新能源+儲能”為主體微電網的試點示範,加強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集中處理設施建設。以省級以上工業園區為重點,推進供熱、供電、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提高能源、水、土地等資源利用效率。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促進產業循環連結。到2025年,具備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建成一批節能環保示範園區。(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城鎮綠色節能改造工程。倡導綠色低碳規劃設計理念,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強化綠色施工管理,推動低碳城市、韌性城市、海綿城市建設,支持哈爾濱市申建國家“無廢城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示範城市”。全面提高建築節能標準,鼓勵低碳和近零能耗建築技術套用,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對2000年以前非節能建築“應改盡改”,加快推進被動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築發展,積極推動建築用能電氣化和低碳化。因地制宜推動清潔取暖和智慧供暖,實施清潔燃煤、煤改電、煤改氣以及生物質、地熱能、太陽能、風能、工業餘熱等供暖方式。落實國家綠色高效製冷行動要求,提升建築中央空調、數據中心、商務產業園區、冷鏈物流等領域製冷系統能效水平。實施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築100%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全省清潔取暖率提高到75%。(省住建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改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工信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物流節能減排工程。推動綠色鐵路、綠色公路、綠色港口、綠色航道、綠色機場建設,加快完善綠色交通配套基礎設施,積極擴大電力、氫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在交通領域套用。全面落實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標準。積極推廣低碳交通運輸工具,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環衛清掃等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比例,鼓勵重型柴油貨車更新替代,加快內河船舶綠色升級,推進既有鐵路電氣化改造。積極最佳化調整運輸結構和組織方式,大力發展智慧型交通,推進鐵水、公鐵、公水等多式聯運,持續推動大宗貨物公轉鐵,加快哈爾濱國際航空貨運樞紐建設。實施現代物流運行體系建設行動,加快發展綠色物流和綠色倉儲,推動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城市、骨幹冷鏈物流基地、綠色物流園區建設,加快哈爾濱臨空經濟示範區、跨境電商邊境倉、海外倉建設,構建以哈爾濱為中心、面向俄羅斯輻射歐洲及北美的國際物流樞紐。全面推廣綠色快遞包裝。到2025年,城市公交領域新能源汽車占比達到72%,鐵路、水路貨運量占比進一步提升。(省交通運輸廳、省發改委牽頭,省工信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民航黑龍江監管局、省郵政管理局、黑龍江海事局、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省機場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程。推進農村能源消費升級,加快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套用,有序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探索可再生能源套用新示範、新模式。推廣農用電動車輛、節能環保農機和漁船,推進節能農業大棚、農房節能改造和綠色農房建設。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推進科學施肥、合理用藥、秸稈綜合利用和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深入推進規模養殖場污染治理,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持續整治提升農村人居環境,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體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鄉村綠化美化等,建立日常運行管護機制,開展“龍江民居”試點村建設。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40%,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農藥使用量減少5%,主要農作物化肥利用率達到43%,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5%,廢舊農膜回收率達到88%,綠色防控、統防統治覆蓋率分別達到60%、65%。(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改委、省鄉村振興局、省林草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工信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公共機構領域能效提升工程。實施《黑龍江省“十四五”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規劃》,紮實推進綠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綠色辦公等“十大行動”。重點實施公共機構既有建築圍護結構、供熱、製冷、照明等設施節能降碳改造,積極推廣公共機構太陽能光伏以及地源、水源、空氣源熱泵技術套用,率先採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提高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充電基礎設施數量,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建設連線光伏發電、儲能設備和充放電設施的微網系統,實現能源高效利用。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推行套用契約能源管理、契約節水管理,實施公共機構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全面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全省不低於80%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建成節約型機關,建立健全常態化、長效化機制。到2025年,創建4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遴選4家公共機構能效領跑者。(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工程。深化哈大綏重污染天氣聯防聯控,強化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監督機制。制定“十四五”空氣品質改善規劃,明確控制目標、路線圖和時間表,科學謀劃PM2.5和臭氧協同治理項目。深入開展全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提升新區、新城、污水直排、污水處理廠長期超負荷運行等區域生活污水處理能力,加快推進齊齊哈爾、哈爾濱、綏化、牡丹江等市污水管網未全覆蓋地市管網設施建設。持續推進工業、農業面源、船舶、尾礦庫等污染治理工程。加強重要支流污染治理,實施安肇新河、鶴立河、蜚克圖河等劣V類水體水污染防治項目,全面開展松花江幹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到2025年,PM2.5濃度哈爾濱市力爭達標、綏化市達標,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65%左右,松花江幹流水質達到良好。(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改委、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黑龍江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制定能源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逐步降低煤炭消費比重。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省情,堅持先立後破,推動煤炭和新能源最佳化組合,將傳統能源逐步退出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礎上。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加快煤電由主體性電源向調節性、支撐性電源轉型。大力推動煤電機組節能降耗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能夠滿足電力和熱力需求的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增煤電規模。以節煤減煤為重點,深入實施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堅行動,推進工業領域燃煤清潔化替代,開展天然氣大用戶直供,組織哈爾濱新區“煤改氣”試點建設。到2025年,煤炭消費比重下降到60%左右,哈爾濱、齊齊哈爾、大慶、綏化4市散煤用量分別減少50%。(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信廳、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程。推進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以包裝印刷、工業塗裝等行業為重點,提高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低(無)的綠色原輔材料替代比例,持續開展源頭替代、過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的揮發性有機物全過程綜合整治。深化石化化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開展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揮發性有機物物質儲罐排查,除因安全生產等原因外,按照國家要求,推動取消非必要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排放系統旁路。鼓勵塗裝類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統籌規劃建設集中塗裝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收中心。加強汽修行業、餐飲等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推進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治理。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塗料、溶劑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15%,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降低20%。(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於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推動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路。持續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加強城鎮生活污水管網建設,實施混錯接管網改造、老舊破損管網更新修復,加快補齊處理能力缺口,不斷提升污水和污泥資源化利用率及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加大垃圾資源化利用,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重點推進垃圾焚燒發電、餐廚垃圾處理、建築垃圾處理等項目建設,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到2025年,新建改造排水管網1500公里,新增提標污水處理能力30萬噸/日,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縣級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理率均達到100%。(省發改委、省住建廳、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節能減排控制制度
(一)最佳化完善能耗雙控制度。抓住碳達峰關鍵期、視窗期,落實能效優先和保障合理用能相結合、普遍性要求和差別化管理相結合、政府調控和市場導向相結合、激勵和約束相結合、全國一盤棋統籌謀劃調控等工作原則,強化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管理,科學分解各市(地)“十四五”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實行基本目標和激勵目標雙目標管理,並分別設定年度目標。根據地區生產總值增速目標和能耗強度降低基本目標確定年度能源消費總量目標,經濟增速超過預期目標的地區可相應調整能源消費總量目標。落實好國家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納入能耗雙控考核、能源消費總量調整及能耗強度降低達到激勵目標免予考核等政策。(省發改委、省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嚴格能耗雙控管理。加強節能形勢分析預警,對高預警等級地區加強工作指導。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制度,推動能源要素向單位能耗產出效率高的產業、項目、產品傾斜。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實施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支持國家重大項目建設。結合全省實際探索建立用能預算管理體系,適時編制實施方案,最佳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嚴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建立健全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加強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管控,儘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嚴把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以下稱“兩高”項目)準入關,嚴格落實國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產能置換、納入國家有關領域產業規劃、產業政策、準入標準等要求,對在建、擬建、建成的“兩高”項目開展評估檢查,建立工作清單,明確處置意見,實施動態監管,嚴禁違規“兩高”項目建設、運行,堅決拿下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未達到能耗強度降低基本目標進度要求的地區,在節能審查等環節要落實能耗等量減量替代要求。對年綜合能耗5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兩高”項目加強工作指導。嚴肅財經紀律,落實“兩高”項目融資政策。(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牽頭,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省市場監管局、黑龍江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推進實施重點減排工程。最佳化總量減排指標分解方式,污染治理任務較重的地方承擔相對較多的減排任務。實施基於環境質量改善的區域、流域排污總量控制,實施一批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減排工程,著力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形成有效減排能力。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加強總量減排考核核算,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強化總量減排監督管理,重點核查重複計算、弄虛作假特別是不如實填報削減量和削減來源等問題。(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四、健全節能減排政策機制
(一)認真落實法規標準。貫徹落實節約能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及民用建築節能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電力需求側管理等辦法,加大宣傳貫徹力度。結合省情實際,研究制定修改有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對標國內國際先進水平,制定修訂一批節能標準,深入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推動居民消費品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制標準和涉揮發性有機物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推廣套用。(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司法廳、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完善經濟政策。各級財政加大節能減排支持力度,用好用活用足國家政策,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研究對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的地區給予獎勵。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逐步規範和取消低效化石能源補貼。以中央財政擴大對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政策支持範圍為契機,加大全省向上資金爭取力度。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費用負擔機制。擴大政府綠色採購覆蓋範圍。及時梳理節能減排領域稅收優惠政策,發布稅收優惠政策指引。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參與完善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技術和排放量計算方法,在相關條件成熟後,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根據我省實際,研究提出將揮發性有機物納入環境保護稅徵收範圍的有關意見建議。強化電價政策與節能減排政策協同,嚴格執行國家高耗能行業差別電價、階梯電價、分時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有序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和按供熱量收費。落實“誰污染、誰付費”政策導向,按照補償處理成本併合理盈利原則,構建污水、垃圾處理費價格形成機制並實施動態調整,具備條件的城市近郊區探索建立受益農戶污水處理付費機制。積極發展綠色金融,落實《黑龍江省綠色金融工作實施方案》,完善綠色金融標準和綠色企業項目庫,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基金、綠色債券、綠色保險業務,支持重點行業領域節能減排,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促進有條件的節能減排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推進符合條件的環境高風險領域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綠色貸款財政貼息、獎補、風險補償、信用擔保等配套支持政策。(省發改委、省財政廳、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黑龍江銀保監局、黑龍江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穩妥完善市場化機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逐步推動用能權有償使用,適時參與用能權交易,加強用能權交易與碳排放權交易的銜接協調,推動能源要素向優質項目、企業、產業及經濟發展條件好的地區流動和集聚。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全面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契約能源管理,積極推廣節能諮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託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強化能效標識管理制度,擴大實施範圍。引導企業研發生產綠色設計產品,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參與綠色產品標準制定。規範開放環境治理市場,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廣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環境託管服務等新模式。發揮碳匯資源戰略價值,開展創新實踐試點,統籌抓好碳匯項目謀劃開發,防止資源碎片化、變相壟斷。加強龍粵、深哈跨省合作交流,對標國家自願減排交易相關政策,積極推動我省更多的碳匯項目特別是林草碳匯項目上市交易。(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電力公司、省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統計監測能力建設。嚴格落實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健全電力、鋼鐵等行業能耗統計監測和計量體系。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落實工業、建築、交通運輸等領域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探索建立城市基礎設施能源消費統計制度,最佳化污染源統計調查範圍,調整污染物統計調查指標和排放計算方法。最佳化監測網站布局,補齊監測網路短板,推動不同部門監測數據和監測點位資源共享,實現傳統監測向現代監測轉變。構建覆蓋排污許可持證單位的固定污染源監測體系,加強工業園區污染源監測,推動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點排污單位安裝線上監控監測設施。加強統計基層隊伍建設,強化統計數據審核,防範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升統計數據質量,確保統計數據“真、準、全”。(省統計局、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信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節能減排能力建設。按照上下對口原則,健全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加強節能監察、縣級及鄉鎮基層生態環境監管隊伍建設。強化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節能減排工作指導,推進專業力量建設。加大政府有關部門及監察執法機構、企業等節能減排工作人員培訓力度,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方式提高業務水平。落實國家節能環保領域新職業標準,引導新職業規範健康發展。(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信廳、省人社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節能減排工作落實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正確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節能減排的重大決策部署,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系統觀念,明確目標責任,制定具體落實舉措,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完成全省“十四五”節能減排各項任務。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將本地區節能減排目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及年度計畫充分銜接,進一步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和重點單位責任,科學合理分解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切實強化責任落實。中省直企業要帶頭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鼓勵實行更嚴格的目標管理。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工作指導,定期調度各地、各單位落實節能減排任務進展情況,推動任務有序有效落實,及時防範化解風險,重大情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直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嚴格監督考核。全力做好國家對省政府“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單位GDP能耗、碳排放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完善考核措施,增加考核權重,加強指標約束。組織開展“十四五”市級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加大對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推動能源資源最佳化配置措施落實情況的考核力度,統籌目標完成進展、經濟形勢及跨周期因素,最佳化考核頻次,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加強激勵,對工作不力的地區加強督促指導,考核結果經省政府審定後,交由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市級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繼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把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壓實減排工作責任。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健全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機制。(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全民行動。堅持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增強全民節約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營造綠色低碳社會風尚,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推行適度消費、理性消費、綠色消費,加大綠色低碳產品推廣力度。組織開展世界環境日、全國節能宣傳周、綠色出行宣傳月、綠色家庭親子行等主題宣傳活動,通過多種傳播渠道和方式廣泛宣傳節能減排法規、標準、知識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等典型示範。加大先進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和推廣力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業團體、公益組織的作用,積極調動社會力量,加強協調配合,支持節能減排公益事業。暢通民眾參與生態環境監督渠道。開展節能減排自願承諾,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