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方案》是為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統籌推進全省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工作,結合實際而制定的方案。
2022年12月3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公布《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方案》,要求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吉政辦發〔2022〕42號
-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30日
《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方案》是為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統籌推進全省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工作,結合實際而制定的方案。
2022年12月3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公布《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方案》,要求貫徹落實。
《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方案》是為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統籌推進全省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工作,結合實際而制定的方案。2022年12月30日,吉林省人民...
吉林省落實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畫實施方案 《吉林省落實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畫實施方案》,是吉環發〔2019〕3號檔案。
《吉林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推動綠色發展、建設美麗中國“吉林樣板”的目標要求,協同推進減污降碳,實現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根據...
由吉林省生態環境廳於2023年2月24日印發實施。方案全文 吉林省“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21〕40號)、生態環境部等部門印發的《“十四五”時期“無廢...
《吉林市環境空氣污染防治辦法》於2003年10月22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3年11月13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46號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防治環境空氣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空氣品質,保障人民身體健康,...
《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是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制定的行動方案。2022年5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公布該方案,要求貫徹執行。發布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方案的通知》是長春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單位 長春市人民政府 ...
長春市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工作方案是長春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28日印發的工作方案。長春市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吉林省清潔土壤行動計畫的通知》(吉政發〔2016〕40號),切實加強土壤...
《吉林省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已由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05年9月1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二00五年九月十四日 吉林省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 (2005年9月14日吉林省第十屆...
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第三十五條繳納排污費或者被處以警告、罰款的單位和個人,並不免除消除污染、排除危害和賠償損失的責任。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吉林市環境保護局組織實施。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枯水期污染源限量排污方案限量排污。第十四條 東遼河流域水污染糾紛,由當地人民政府協商解決。跨行政區域的水污染糾紛,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協商解決或由其共同的上級人民政府協調解決。第十五條 東遼河流域發生水污染事故...
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鐵嶺市農用地土壤污染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鐵嶺市農用地土壤污染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鐵嶺市人民...
將 《吉林省環境保護 “十二五”規劃》、《吉林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 “十二五”規劃》、 《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 《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 (2011—2015年)》、《鴨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 (2011—2015年...
4治理挑戰 5治理思路 6治理方案 7科學問題 定義 播報 編輯 新污染物不同於常規污染物,指新近發現或被關注,對生態環境或人體健康存在風險,尚未納入管理或者現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風險的污染物。 [1] 特點 播報 編輯 新污染物...
《方案》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深化大氣污染防治“一微克”行動,聚焦燃煤、工業、秸稈、揚塵、柴油貨車治理,推動空氣品質持續改善。力保完成“環境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要達到80%以上”這一目標。一是推進能源消費清潔化。加快淘汰燃煤小...
市、縣(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流域水環境保護相關規劃,制定有關產業結構調整、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農業農村污染控制、水資源保護與水生態修復等專項計畫方案。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
一是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二是與國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上位法保持一致。三是我省於2003年頒布實施的《吉林省城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已經實施19年,一些規定已經不適應我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
為切實加強水源地保護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及水源地達標建設要求,制定兩大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對水源地進行綜合治理...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11月 27日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保障公眾健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
(五)對污染防治設施及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安裝、運行、維護以及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等要求;(六)對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制定監測方案、建立台賬記錄、公開環境信息等要求;(七)對間歇性、季節性或者特殊時期排放的特別控制要求;(八)有...
(1)《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國發〔2015〕17號);(2)《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交水發〔2015〕133號);(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進一步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制定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和方案,抓住源頭,綜合治理,有效提高空氣品質;進一步加大節能減排力度。把化解產能過剩、轉變發展方式與治理大氣污染緊密結合起來,堅決推進燃煤發電機組改造、燃煤鍋爐污染治理等,大力實施風電、...
按照國家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總體要求和環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環發〔2011〕148號),根據《吉林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實施方案》(吉政發〔2012〕5號)、《吉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
《固原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經固原市人民政府同意,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4月24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 真貫徹落實。全文 為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
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制定本清單。2022年12月29日生態環境部...
為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國發〔2016〕31號)和《黑龍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實施方案》(黑政發〔2016〕46號)精神,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力度,改善土壤環境質量,保障土壤生態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全文 一、總體要求...
(2008年5月29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松花江流域水污染,保護和改善水質,保障生活、生產用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
為全面貫徹落實《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吉林省清潔空氣行動計畫(2016—2020年)的通知》(吉政發〔2016〕23號)和《省市聯動“長吉平”三市共治大氣污染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突出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和重點時段,重拳治理霧霾,堅決打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