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方案的通知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現將《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為進一步改善全市環境空氣品質,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根據《吉林省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細則》(吉政發〔2013〕31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空氣品質為目標,以全面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為手段,建立完善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機制和大氣污染防治考核機制,通過紮實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決影響我市環境空氣品質的燃煤、揚塵、機動車排氣和秸稈焚燒等突出問題,持續改善城市空氣品質。
二、工作目標
2015年,全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控制值為100微克/立方米,較2014年濃度均值下降15%左右。榆樹市、農安縣、德惠市、九台區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穩定達到二級標準;其他環境空氣評價指標年均濃度有所下降。
三、工作任務和職責分工
(一)加快能源結構調整
1.控制煤炭消費總量。4月30日前,編制完成能源結構調整實施方案(送審稿),協調各縣(市)區、開發區按照長春市能源結構調整實施方案,根據本地區實際,制定各自的能源結構調整實施方案。把煤炭減量替代作為通過節能評估的前提條件,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用能設備達到一級能效標準。2015年,全市煤炭占總能耗的比例不高於78%,煤炭消耗量不高於1714萬噸標煤。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加快氣源保障性工程建設。加快推進中石油天然氣東北大幹網建設,建設外環高壓燃氣管網20公里,改造市內燃氣管網150公里,提高長春市氣源保障能力。積極推動雙陽區10億立方米調峰儲氣庫和長春市天然氣公司、燃氣公司5000立方米、10000立方米液化天然氣儲罐工程建設。2015年,調峰儲氣設施投入使用。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配合單位:雙陽區政府、綠園區政府、德惠市政府
3.實施工業煤炭消費總量控制。4月30日前,制定《長春市2015年工業節能降耗工作指導意見》。2015年,工業煤炭消費總量不高於2012年;全市單位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5%以上。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4.積極發展綠色建築。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綠色建築的行動方案和實施意見。所有新建建築嚴格執行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對長春市規劃區域內的新建住宅、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築、20000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築,執行一星級綠色建築評價標準。
責任單位:市建委
5.供熱計量改造。牽頭制定本年度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計畫。2015年,完成供熱計量改造505萬平方米,長春地區熱計量收費面積達到1400萬平方米,改造老舊管網總量達到200公里,熱計量改造和老舊管網改造完成省里下達的任務指標。
責任單位:市公用局
(二)加強燃煤污染控制
1.強化熱源能力建設。全面排查全市供熱需求,調整城區熱源建設規劃,明確新建、擴建、改建熱源項目投資主體、進度安排,並組織推進實施,為淘汰燃煤採暖小鍋爐創造條件。2015年,新增集中供熱能力500萬平方米。
牽頭單位:市公用局
配合單位:市規劃局、市土地局、市建委、市環保局,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全面推進燃煤小鍋爐淘汰。按照《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長府通告〔2014〕3號)要求,全面淘汰四環路以內10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公用局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3.推進煤炭清潔利用。通過提高煤炭洗選比例,限制銷售和使用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質煤炭等措施,提高煤炭清潔利用水平。2015年,制訂《長春市商品煤質量管理實施細則》,並積極組織實施。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新建煤礦同步建設煤炭洗選設施,提高原煤入選率。2015年,吉林省宇光營城礦業有限公司洗煤廠洗選設施穩定運行;完成華安礦業有限公司洗煤廠洗選能力擴建工程,洗選能力由12萬噸/年增加到40萬噸/年,全市原煤入選率不得低於66%的全國平均水平。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環保局,雙陽區政府、九台區政府
(三)加強工業污染防治
1.實施工業煙粉塵除塵系統提升工程。2015年,治理或改造全市用於冶煉、鑄造的沖天爐;完成鑄造行業煙塵收集系統升級改造;完成水泥、商混等重點行業物料儲運系統、料庫密閉化改造。全市工業企業煙粉塵排放達標率達到95%以上。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2.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設施建設。完成大唐熱電發展有限公司3、4、5號機組脫硝設施建設,全市20萬千瓦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全部建成脫硝設施,污染物排放達到《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要求。按照新的《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對10噸以上燃煤鍋爐脫硫、除塵設施逐步進行升級改造,對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的燃煤鍋爐予以限期整改治理。完成每小時10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脫硫設施建設。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3.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加快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認真落實環保部《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方案》(環發〔2014〕17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長春市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方案》,對石化、有機化工、家具、表面塗裝、包裝印刷、汽車維修等行業涉及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企業進行分類治理。完成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安監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市交通運輸局
(四)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
1.加快淘汰黃標車。加大對新車註冊及轉入車輛管控力度,低於國Ⅳ標準的車輛不得辦理登記註冊和轉入落籍。加大黃標車淘汰工作力度,四環路以內實施黃標車限行措施,完成48個路口的78面禁止駛入標誌的設定安裝工作,對違反限行規定的黃標車依法予以處罰。擬定黃標車淘汰補貼方案,鼓勵提前淘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註冊營運的黃標車。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市環保局、市財政局
2.加大機動車污染防控力度。制定《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實施方案》,分解落實新能源汽車推廣任務,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2015年,推廣新能源汽車2133輛。加強步行、腳踏車交通系統建設,提升步行和腳踏車交通設施的配置率和完好率。
牽頭單位:市交通局
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建委、市規劃局
3.嚴查“冒黑煙”機動車。健全完善協作機制,強化聯合執法,加大對機動車尾氣排放的路檢路查頻次,限期治理機動車尾氣排放超標車輛,堅決杜絕尾氣超標車輛上路行駛。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
4.達標油品供應。2015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國家第四階段標準車用汽、柴油。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等行為。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環保局
(五)城市揚塵污染控制
1.建築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全面落實《長春市建設工程現場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工地環境管理的規定》,細化對施工圍擋、物料覆蓋、車輛沖洗等防塵降塵措施的管理,實現建築工地格線化管理。
2015年,完成20家企業的視頻對接系統,實現與一、二級管控平台的對接。全市建成區90%以上建築工地,達到施工現場主體封閉、工地沙土覆蓋、路面硬化、車輛沖洗等標準化管理要求。縣級以上城市70%建築施工現場達到工地沙土全覆蓋、路面全硬化、車輛全沖洗、圍擋全封閉、密目網全包圍。
牽頭單位:市建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渣土運輸車輛應採取密閉措施,並逐步安裝衛星定位系統。2015年年底前,完成城區四環路以內渣土運輸車輛封閉改造;80%以上重載貨運車輛、半掛車安裝衛星定位系統。進一步提高城市精細化清掃保潔水平,擴大機械化清掃除塵和洗掃作業面,減少道路揚塵和城市二次揚塵。人民大街等55條主要街路清掃保潔100%實現機械化作業;次要街路基本實現機械化作業。
牽頭單位:市市容環衛局、市交通局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3.擴大城區綠化面積。2015年,新植街路15條,新建大塊綠地21宗,彩化項目24個,綠化彩化面積86公頃;“兩橫三縱”快速路綠地恢復面積60公頃;重點路橋綠化面積36.26公頃;城市綠道建設33公里;林蔭道建設26.61公里;軌道客車園區公共綠化工程27公頃;公園連道建設工程6.64公里;四環路圃地形式綠化面積約50公頃。
責任單位:市園林綠化局
4.提高城市周邊森林覆蓋率。2015年,營造林3000公頃,綠化美化村屯50個。其中:農防林更新改造造林600公頃,完成中幼林撫育2000畝。國有場圃完成造林育苗85公頃,統籌安排以往造林綠化工程補植建設。
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六)加大面源綜合治理力度
1.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按照省政府出台的《關於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的通告》(吉政明電〔2013〕16號)要求,嚴格落實縣(市、區)政府負總責、鄉(鎮)政府具體實施的秸稈禁燒責任制,組織開展禁燃秸稈專項整治行動,有效減緩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對環境空氣品質的影響。3月31日前,制定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嚴格的禁燒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進一步強化督查檢查,落實秸稈禁燒責任制,嚴厲查處露天焚燒行為。同時,加大政策扶持和科研開發力度,積極推進秸稈顆粒燃料產業化、秸稈造紙等工程項目,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
2015年,實施保護性耕作240萬畝,示範推廣秸稈腐熟還田技術30萬畝,新增戶用沼氣4000戶。全市秸稈還田利用率由12%提高到15%。
牽頭單位:市農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全面推進餐飲服務業綜合治理。全面取締餐飲服務業燃煤大灶,限期改用電、氣等清潔能源。加大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力度,全市建成區大型以上餐飲服務經營場所以及單位食堂大灶高效油煙淨化設施安裝率達到95%。新建大、中型餐飲服務經營場所應同步建設高效油煙淨化設施,已安裝高效油煙淨化設施的要加強維護管理,實現長期穩定運行。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3.露天燒烤綜合治理。清理取締違規露天占道燒烤和大排檔,精細化管理街路及主要街路、重點商圈無違規露天占道燒烤經營現象。
責任單位:市市容環衛局
4.加大煙花爆竹禁燃力度。全面落實《長春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開展禁燃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查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健立完善禁燃工作長效管理機制。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配合單位:市安監局、市工商局、市市容環衛局、市環保局、市氣象局
(七)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
1.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嚴格執行國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行業準入條件,不斷最佳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嚴禁建設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編制2015年度審批、核准、備案工業項目清單,完善控制新增產能項目工作檯賬。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環保局
2.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嚴格執行環保、能耗、安全、質量等標準,明確落後產能淘汰任務,倒逼產業轉型升級。根據工信部公告2015年工業行業淘汰落後和過剩產能企業名單及省工信廳淘汰落後產能工作安排,確定2015年度重點行業落後產能淘汰項目清單,制定淘汰任務具體工作進度安排,定期調度進展情況,做好“十三五”期間淘汰落後產能計畫的基礎性工作。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
3.污染企業退城入園。對布局不合理的重點污染企業,尤其是城區內現有重污染企業,制訂年度搬遷改造方案,明確搬遷時間、地點、規模及工藝改造等方案。
4月30日前,制定《長春市寬城鐵北老工業區搬遷改造年度實施方案》。12月31日前,完成一汽鑄造有限公司特種鑄造廠、一汽鑄造有限公司有色鑄造分公司、一汽鑄造有限公司鑄造一廠、一汽鑄造有限公司技術中心等企業搬遷改造。啟動長春市四通水泥有限公司等17家企業搬遷改造工作。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八)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1.啟動園區循環化改造工作。6月30日前,啟動國家級園區和省級園區循環化改造工作。12月31日前,制定全市國家級和部分省級工業園區、開發區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推行清潔生產。按照《清潔生產促進法》和環保部《關於深入推進重點企業清潔生產的通知》(環發〔2010〕54號)要求,編制本年度水泥、石化等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企業清單,及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年度實施計畫,並按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加大中高費方案的實施力度,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清潔生產技術、工藝和裝備,全面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制定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污強度的年度下降目標。2015年底前,重點行業60%以上的企業完成清潔生產審核。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九)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1.落實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將空氣品質改善的年度目標任務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發布城市空氣品質狀況;按照相關信息公開要求,主動公開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重污染行業企業環境信息、監督監測數據信息。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2.加大環保執法力度。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嚴控火電、水泥、鑄造、石化等重點行業企業污染物排放,依法處罰各類大氣環境違法行為,確保工業企業各類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3.強化預測預警。環保、氣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溝通合作,建立完善會商研判機制,做好重污染天氣過程的趨勢分析,提高空氣品質指數(AQI)和重污染天氣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及時發布監測預警信息。2015年,完成大氣超級自動監測站建設;購置細顆粒物(PM2.5)實時線上源解析設備,為研究我市大氣複合污染特徵、霧霾形成機理,提出改善空氣品質措施建議,提供更加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氣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任務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全市大氣污染防治總體部署,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畫,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分解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明確年度控制指標、重點工作任務和具體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
(二)嚴格目標考核,強化責任追究
大氣污染防治考核工作列入市政府2015年度績效考核,並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未通過年度考核的,市政府予以通報批評,並約談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人。
(三)加大資金投入,推動重點工程
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資金,同時加大市、區兩級財政投入,採取“以獎代補”等方式,對涉及民生的淘汰燃煤小鍋爐、淘汰黃標車等重點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資機制,拓寬社會融資渠道。
(四)強化督查督辦,推進工作進展
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對各項重點工作進行調度、督辦,定期通報重點工作進展,及時解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各地、各部門要密切配合,積極行動,形成聯防、聯控、聯治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五)鼓勵全民參與,營造良好氛圍
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環保教育,積極提升市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導民眾積極投身大氣污染防控,真正形成全民參與、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大氣污染防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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