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2015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計畫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2015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計畫的通知
  • 發文機關: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瓊府辦〔2015〕44號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瓊府辦〔2015〕44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有關單位:
《海南省2015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計畫》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3月25日
海南省2015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計畫
為做好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切實改善環境空氣品質,根據環境保護部《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計畫編制指南(試行)》、《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細則》、環境保護部與我省簽署的《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的有關要求,制定本計畫。

檔案全文

一、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年度目標
(一)以本地污染源有效防控為重點,完成國家量化考核工作任務,實現全省空氣品質不下降。全省各市縣可吸入顆粒物濃度保持在2013年水平,海口市細顆粒物濃度保持在2013年水平,三亞市細顆粒物濃度保持在2014年水平。全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4.20萬噸和9.80萬噸的“十二五”總量控制目標以內。
(二)落實市縣政府改善本轄區環境質量的主體責任,完善市縣政府大氣污染防控責任考核評估制度。
(三)各市縣政府制訂本轄區的大氣污染防治責任分工,健全大氣污染防控部門分工協同工作機制。
(四)以暢通公眾監督舉報途徑為重點,營造全社會防控大氣污染氛圍。 
二、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項目及投資
2015年我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項目包括燃煤工業鍋爐淘汰、工業二氧化硫治理、工業氮氧化物治理、工業煙粉塵治理、工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整治、加油站油氣回收、儲油庫油氣回收、黃標車淘汰、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改造、重點行業清潔生產、能力建設等11類。共投資86101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224萬元、省級財政資金6497萬元、地方財政資金19543萬元、業主單位自籌58837萬元。項目完成後,預計減少二氧化硫5370噸,減少氮氧化物16063噸,減少煙粉塵1331噸,減少(回收)油氣227噸。(各類項目清單詳見附表1至12)
三、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加大綜合治理力度,減少污染物排放。
1.燃煤小鍋爐淘汰。基本完成海口市和三亞市城市建成區範圍內的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任務,禁止新建燃煤鍋爐;其他市縣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配合單位:省質監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保護廳)
2.加快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完成華能海南發電有限公司海口電廠4號、5號、9號燃煤機組脫硝、除塵設施建設;完成華能海南發電有限公司東方電廠脫硝催化劑加層和流程最佳化等改造,完成海南金海漿紙業有限公司3號多功能燃料鍋爐脫硫脫硝設施建設和鹼回收鍋爐脫硝、除塵設施建設;完成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1#、2#號生產線脫硝設施改造;完成昌江華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華潤水泥(昌江)有限公司以及昌江鴻啟實業有限公司叉河水泥分公司脫硫建設和除塵改造。(責任單位:相關市縣政府;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
3.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開展石化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源摸底排查工作,制訂石化行業VOCS綜合整治實施細則,完成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LDAR泄漏檢測及修復消除項目建設;完成全省所有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收尾工作;加強機動車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燃料的違法行為;推廣使用水性塗料,鼓勵生產、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有機溶劑。(責任單位:相關市縣政府、洋浦開發區管委會;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4.控制城市揚塵污染。強化施工和道路揚塵環境監管,加強房屋建築、拆除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將全封閉圍擋、堆土覆蓋、灑水壓塵、使用高效洗輪機和防塵墩、料堆密閉、道路裸地硬化等揚塵控制措施納入建築施工管理。積極創建綠色工地,施工工地做到施工現場100%全封閉圍擋,工地堆土100%覆蓋或圍擋,拆除工程100%灑水。加強渣土運輸車輛管理,要求全部採取密閉措施,並逐步安裝衛星定位系統;推行道路機械化清掃等低塵作業方式,城市建成區主要街道原則上堅持每天兩次灑水降塵,減少道路揚塵污染;擴大城市建成區綠地規模,基本消除建成區裸地。(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配合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5.機動車污染防治。出台我省黃標車提前淘汰的補貼政策,給每輛提前報廢的黃標車以適當的資金補助,促進我省黃標車淘汰工作。爭取機動車環保標誌發放率提高到80%,加大對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的培訓和監督管理,保障機動車排氣污染物工況法檢測工作順利開展。(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6.淘汰黃標車。完成全省範圍內的2005年前註冊運營的黃標車淘汰任務,完成全省2.5萬輛黃標車的淘汰任務。(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配合單位: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
7.繼續開展檳榔加工行業污染整頓。萬寧市、瓊海市、定安縣基本完成傳統煙燻檳榔灶取締工作,推廣符合環保要求的檳榔初加工技術,引導發展綠色環保檳榔加工業。(責任單位:相關市縣政府;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農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最佳化產業結構布局,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加強產業政策在產業轉移過程中的引導和約束作用,嚴格控制生態脆弱或環境敏感地區建設“兩高”行業項目,認真清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完善產能退出機制,堅決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提高節能環保準入門檻,健全重點行業準入條件,不再審批鋼鐵、水泥(熟料)、電解鋁、平板玻璃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新建項目,擴改建項目實施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嚴格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將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是否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按照主體功能區規劃,合理確定產業發展布局,嚴禁隨意調整和修改城市規劃,對中心城區布局不合理的工業企業實施限期搬遷,實施海南益豐達醫療衛生用品有限公司海口醫療廢物處置項目搬遷,逐步改變歷史遺留的工業與居民區混雜的狀況,形成有利於大氣污染擴散的城市和區域空間格局。(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
(三)推行清潔生產,鼓勵節能降耗。
加快實施《海南省“十二五”清潔生產推行規劃》,根據環境保護部《重點企業清潔生產行業分類管理名錄》,開展水泥和平板玻璃行業4個項目的清潔生產審核,制定清潔生產審核工作計畫,督促重點企業按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計畫要求,確保清潔生產審核質量,加快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進度,按時完成評估驗收工作。(責任單位:相關市縣政府;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四)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供應。
控制全省煤炭消費量,禁止銷售和使用灰份高於20%、硫份高於1.5%、熱值低於4000大卡/千克的劣質煤炭和含硫率高於4%的石油焦;加快清潔能源供應點的供應能力建設,加大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供應;在農村推廣沼氣利用,提高全省清潔能源使用率;各市縣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和“秸稈禁燒區”的劃定和調整工作,並向社會公開。推廣秸稈綜合利用示範工程,減少焚燒對空氣品質的影響。(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農業廳)
(五)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加大環保執法力度。
1.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加強全省環境空氣品質預警預報能力建設,完成大氣灰霾成因、源解析與控制對策研究項目。完成全省縣級以上城市(鎮)、重點旅遊景區、重點工業園區的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建設,配齊運行管理人員,實現省級聯網和信息發布。完成機動車排污監管平台建設,實現機動車管理信息共享。(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財政廳、省公安廳)
2.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嚴格控制城市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排放,嚴格限制和規範建設城區露天燒烤,開展露天燒烤專項整治,嚴禁城市(鎮)及周邊地區廢棄物露天焚燒,以機場為中心15公里為半徑和區域、沿高速公路、鐵路兩側各2公里和國道、省道公路幹線兩側各1公里的地帶全面禁止秸稈焚燒;開展環保執法大檢查行動,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等執法機制創新,明確重點,加大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對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違法企業,要依法停產關閉。(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六)建立監測預警應急體系,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
發布《海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建立會商機制和大氣環境質量監測預警預報體系。加快完成省級和海口市、三亞市大氣環境質量監測預警預報系統建設和北部、西部沿海大氣污染防控監測體系建設,開展大氣污染物遠程輸送對我省大氣環境質量影響的研究,開展大氣環境質量過程的趨勢分析,加強會商研判,提高監測預警預報的準確度,及時發布監測預警預報信息。(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氣象局、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七)制訂大氣污染防治考核制度,規範指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制訂《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情況考核辦法》並印發實施,科學規範考核我省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
四、保障措施
(一)分解實施計畫。年度重點工作的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要按照本單位職責確定工作重點,完善政策措施,於2016年1月底前將2015年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工作計畫送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由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綜合併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計畫。各責任單位和配合單位應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各項任務的時間節點和責任人。
(二)完善工作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建立本行業大氣污染防治的調度、考核、通報機制,定期對本行業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調度、考核、通報。省生態環境保護廳定期對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通報,並會同監察等部門對工作不力的相關部門和市縣負責人進行約談,督促其落實整改。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的,以及干預、偽造監測數據和未能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加大資金投入。各市縣、省直有關部門根據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際,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強化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著力推進重點污染治理項目和區域空氣品質監測、監控能力建設以及黃標車淘汰財政補貼。
(四)出台政策措施。省生態環境保護廳會同省財政廳制訂並出台我省黃標車提前淘汰的財政補貼政策,加快機動車淘汰進度,確保完成2.5萬輛黃標車淘汰任務。
(五)營造宣傳氛圍。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通過刊發大氣環境保護公益廣告、開闢環境保護專欄等方式,廣泛宣傳大氣污染防治的重大意義,提高民眾環境保護意識,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大氣環境保護,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六)接受社會監督。各責任單位和各配合單位應開通多種舉報渠道,並在主要媒體和政府入口網站公開舉報方式,鼓勵公眾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嚴厲打擊污染大氣環境違法行為。
附屬檔案: 1.燃煤工業鍋爐淘汰項目清單
2.工業二氧化硫治理項目清單
3.工業氮氧化物治理項目清單
4.工業煙粉塵治理項目清單
5.工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整治項目清單
6.加油站油氣回收項目清單
7.儲油庫油氣回收項目清單
8.黃標車淘汰項目清單
9.重點行業清潔生產項目清單
10.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改造項目清單
11.能力建設項目(包括監測預警應急體系建設項目)清單
12.重點項目投資及成效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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