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促進郵輪遊艇產業加快發展政策措施工作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促進郵輪遊艇產業加快發展政策措施工作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
  • 屬性:通知
海口市、三亞市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海南省促進郵輪遊艇產業加快發展政策措施工作任務分解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促進郵輪遊艇產業
加快發展政策措施工作任務分解方案
為貫徹落實《海南省促進郵輪遊艇產業加快發展政策措施》(瓊府〔2015〕87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落實海南省促進郵輪遊艇產業加快發展政策措施工作任務分解事項的要求,相關部門各司其責,相互配合,協同推進,確保政策措施儘早發揮作用,促進我省郵輪遊艇產業加快發展。
二、任務分解
(一)加強郵輪遊艇旅遊國際國內合作。
1.廣泛加強與歐洲、美洲、澳洲、亞洲等沿海沿岸國家特別是東亞、東南亞及南亞等地區國家的郵輪旅遊合作,大力加強與天津上海青島廈門等國內主要郵輪港口城市的旅遊聯合,積極打造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郵輪旅遊經濟帶。
牽頭單位:省旅遊委。
配合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外事僑務辦、省海防與口岸辦。
2.成立中國—東協郵輪旅遊發展聯盟,實行相互通關便利化,為國內外遊客提供更多更好的系列旅遊目的地。
牽頭單位:省旅遊委。
配合單位:省海防與口岸辦、海口海關、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口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省公安邊防總隊、海南海事局。
(二)加大海口、三亞國際郵輪母港和遊艇公共碼頭建設力度。
3.擴能改造海口秀英港使其具有10萬噸級郵輪靠泊能力。
牽頭單位:海口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4.加快鳳凰島國際郵輪母港二期工程建設,計畫建設15萬噸級碼頭、22.5萬噸級等碼頭泊位共4個,建成後每年接待郵輪旅客 200萬人次,成為亞洲最大的郵輪母港之一。
牽頭單位:三亞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5.到2025年,全省計畫建設公共遊艇碼頭23個、泊位14325個,其中水上泊位8912個、陸地乾泊位5413個。
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三)創新郵輪遊艇口岸監管模式。
6.加快推進我省出入境郵輪遊艇管理信息系統項目建設和推廣套用,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通關模式和口岸監管協調機制,對國際郵輪進出境實行24小時通關保障,優先辦理國際郵輪、境外遊艇相關審批事項,優先安排國際郵輪的靠泊、離港作業和境外遊艇的進出。
牽頭單位:省海防與口岸辦。
配合單位:海口海關、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口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省公安邊防總隊、海南海事局。
7.根據船方邀請,經上級機關批准,對郵輪實施赴境外隨船辦檢,縮短郵輪通關時間。
牽頭單位:海口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省公安邊防總隊。
配合單位:海口海關、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南海事局。
(四)培育郵輪遊艇旅遊市場。
8.加強與國內外旅行社合作,積極擴大郵輪旅遊資源,創新郵輪旅遊新模式,打造針對國內外不同消費群體的郵輪服務品牌。
牽頭單位:省旅遊委。
配合單位:省商務廳、省工商局。
9.降低準入門檻,吸引社會資本進入遊艇旅遊市場,鼓勵發展適合大眾消費水平的中小型遊艇和公共遊艇服務。到2020年,實現全省郵輪遊艇企業和遊艇擁有量在現有的基礎上翻一番。
牽頭單位:省海防與口岸辦。
配合單位:省旅遊委、省交通運輸廳、海南海事局。
(五)鼓勵國內本土郵輪遊艇企業做大做強。
10.鼓勵國內本土郵輪遊艇企業,採取購買租賃、合作經營、註冊地改變等多種途徑,探索發展與國際郵輪遊艇企業的務實合作,實現互利共贏。到2020年,組建自主產權郵輪船隊,實現中國郵輪民族品牌零的突破。
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配合單位:省旅遊委、海南海事局。
(六)完善遊艇扶持政策。
11.允許經海關總署批准的專業擔保機構參與境外遊艇擔保業務。
牽頭單位:海口海關。
12.辦理非海南省住所自然人的遊艇登記申請。
牽頭單位:海南海事局。
13.明確先由本地船檢機構現場勘驗遊艇基本技術參數,接著由海事部門辦理識別號授予、船名核定、所有權登記,經船檢部門辦理遊艇檢驗後,再由海事部門辦理國籍登記。
牽頭單位:海南海事局、中國船級社海南分社。
14.認可香港驗船師出具的《單航次檢驗報告》;認可國外權威機構出具的CE(歐盟)和ABYC(美國遊艇協會)安全認證證書,作為進口遊艇辦理所有權登記時的船舶技術材料;免除境外遊艇進出海南省港口強制引航的要求,航行於海南省口岸間免除辦理海事進出口岸手續;遊艇檢驗證書失效時,允許原技術證書籤發地的驗船師繼續簽發有效的船舶技術證書或檔案。
牽頭單位:海南海事局。
15.加入海南遊艇俱樂部的港澳台籍遊艇,可封存原登記機關簽發的遊艇登記證書後,辦理臨時國籍登記。
牽頭單位:海南海事局。
配合單位:海口海關。
(七)開闢郵輪旅遊新航線。
16.允許境外旅遊公司依法在海南註冊設立經營性機構,開展郵輪國際航線服務業務。
牽頭單位:省旅遊委。
配合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海防與口岸辦、省工商局。
17.利用“亞洲郵輪聯盟”和中國—東協郵輪旅遊發展聯盟合作平台,進一步推動東南亞、台灣海峽周邊地區郵輪旅遊資源開發,聯合國內郵輪港口和各企業不斷開闢“一程多站”的國際郵輪新航線,將海南建成國際郵輪旅遊目的地。
牽頭單位:省旅遊委。
配合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海防與口岸辦、海口海關、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口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省公安邊防總隊、海南海事局。
18.探索方便旗船舶國內沿海多點掛靠,爭取早日開通大連/天津/青島/上海/寧波/廈門/台灣/廣州/深圳/香港—海口—三亞等以海南作為始發港的境內沿海郵輪航線。
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配合單位:省海防與口岸辦、海口海關、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口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省公安邊防總隊、海南海事局。
(八)設立海南郵輪遊艇產業投資基金。
19.海南省政府授權投資主體成立郵輪遊艇產業投資基金,吸引有實力的企業和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郵輪泊位、遊艇公共碼頭及相關配套設施等。海南郵輪遊艇產業投資基金將採取股權或債權的方式投資到項目公司,作為項目資本金對項目進行投資。設立海南郵輪遊艇產業投資基金理事會,作為基金的最高投資決策機構和議事機構,負責對外投資事項的決策。海南郵輪遊艇產業投資基金具體合作事宜、基金章程、實施細則和操作辦法等,由海南省政府授權的投資主體牽頭,商省旅遊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府金融辦及基金關聯方洽談制定。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
配合單位:省旅遊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海防與口岸辦、省政府金融辦。
(九)制定實施郵輪旅遊補貼政策。
20.對以我省為母港、訪問港的郵輪航次及組織國際郵輪遊客入境我省的旅遊企業進行補貼,資金由省級財政和相關市縣共同負擔。
牽頭單位:省旅遊委。
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海口市、三亞市政府。
(十)實施社會引資者引進郵輪遊艇項目獎勵辦法。
21.根據《海南省招商引資獎勵辦法》規定,凡社會引資者引進符合《海南省促進產業發展指導目錄》規定的允許類和鼓勵類的郵輪遊艇產業項目,投資額達到規定標準且項目投入運營後,可向項目所在地市(縣)招商主管部門申報招商引資獎勵。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十一)取消七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22.取消船舶港務費、特種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護航費、船舶臨時登記費、船舶煙囪標誌或公司旗註冊費、船舶更名或船籍變更費、船舶國籍證書費、廢鋼船登記費等。
牽頭單位:海南海事局。
(十二)發展郵輪遊艇教育培訓和會展產業。
23.建立海南省國際郵輪遊艇人才培訓中心,支持省內高校開設郵輪遊艇旅遊相關專業,對目前急需的郵輪遊艇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可從國外引進。
牽頭單位:省教育廳。
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4.採取政府主導、行業推動、企業組織、社會參與等多種方式,海南省政府每年組織召開一次海南國際旅遊島郵輪遊艇產業發展大會,支持在海南舉辦中國郵輪產業發展大會、世界遊艇盛典等會議會展及國內外高水平的遊艇、帆船賽事活動,帶動海南郵輪遊艇會展業發展。
牽頭單位:省海防與口岸辦、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
配合單位:海口市政府、三亞市政府、省旅遊委、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
三、工作要求
各有關單位要根據責任事項分工落實到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工作聯絡人,明確時間進度安排,確保按時間進度有序推進。各牽頭單位要將責任事項的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和工作建議報送省海防與口岸辦,各配合單位要將有關工作落實情況及時報送牽頭單位和省海防與口岸辦,由省海防與口岸辦匯總報省政府。
各牽頭單位要將各項工作的落實進展情況,每2個月向省海防與口岸辦報告一次,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省政府督查室會同省海防與口岸辦負責跟蹤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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