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嶺市農用地土壤污染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有效遏制我市農用地土壤污染趨勢,使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市政府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專項整治行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鐵嶺市農用地土壤污染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1月15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月15日
  • 發布單位: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

全文

一、總體要求
全面強化監管執法。對鐵嶺縣、開原市、昌圖縣、西豐縣等產糧(油)大縣,以及城市建成區等監管區域,重點監測土壤中鎘、汞、砷、鉛、鉻等重金屬和多環芳烴、石油烴等有機污染物,重點監管有色金屬礦採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製革等行業。
將土壤污染防治作為環境執法的重要內容,充分利用環境監管格線,加強土壤環境日常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違法違規存放危險化學品、非法運輸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及有毒有害物質、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行為。
二、整治原則
(一)堅持屬地化管理原則。各縣(市)區政府是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措施,強化監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實。
(二)堅持條塊結合工作原則。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等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和任務分工,指導、督促各地區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專項整治工作。
三、整治內容
(一)開展農業生產環境安全整治。
1.嚴守生態紅線,切實加大保護力度。根據我市劃定的生態紅線,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除法律規定的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讓外,其他任何建設項目不得占用。市政府將對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減少或土壤環境質量下降的縣(市)區,進行預警提醒並依法採取環評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配合)
2.防控企業污染。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製革等行業企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配合)
3.全面落實嚴格管控。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二)開展污染源防控和整治。
1.工礦污染整治。嚴防尾礦庫事故引發污染,嚴格控制現有尾礦庫數量,全面整治歷史遺留、廢棄、無主尾礦庫,完善覆膜、壓土、排洪、堤壩加固等隱患治理和閉庫措施。(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配合)加強對涉重金屬行業的污染防控。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並落實相關總量控制指標。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整改後仍不達標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業、關閉,並將企業名單向社會公開。(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2.農業污染整治。合理使用化肥農藥,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污泥、工業廢物直接用作肥料。加強廢棄農膜回收利用,嚴厲打擊違法生產和銷售不合格農膜的行為。(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嚴格規範鐵嶺縣、開原市、西豐縣等生豬生產大縣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防止過量使用,促進源頭減量。(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3.生活污染整治。整治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深入學習“五指分類法”,擴大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範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
依法加強鐵嶺市境內廢鉛酸蓄電池的環境監管,探索廢鉛酸蓄電池收集、貯存、轉移新模式。(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四、工作安排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9年2月底前)。
摸清底數,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遼寧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遼政發〔2016〕58號)要求,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和市農業農村局要配合省政府相關部門完成相關工作,對省地質礦產調查院在我市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土壤採樣工作予以支持。各有關部門要在做好我市農用地詳查配合工作的同時,根據省生態環境廳統計的數據結果,掌握我市農用地土壤污染面積、分布情況,分析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按照省組織開展的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要求,以耕地為重點,將污染程度為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等三個類別的農用地分別採取相應整治措施,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專項整治階段(2019年3月—2020年8月)。
2019年3月—2019年10月,根據我市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結果,對農業生產環境安全領域進行整治。2020年1月—2020年8月,切斷污染源,對各類污染源進行重點整治。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9年11月—2020年10月)。
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根據專項整治階段性任務分階段進行驗收。整治任務完成的地區,要向牽頭單位(責任單位)提出驗收申請,由生態環境部門備案,經驗收合格的可通過限期治理,驗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達標。專項整治第一階段考核驗收時間
為2019年11—12月,第二階段考核驗收時間為2020年9—10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根據《鐵嶺市生態環境委員會及其職責規定》(鐵委發〔2018〕23號),市生態環境委員會土壤環境管理專業委員會統籌全市農用地土壤污染專項整治工作,要定期組織召開專項整治工作聯席會議,統一研究部署和督促推進我市農用地土壤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聯席會議由分管副市長召集,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由原市環保局副局長孫英偉同志兼任。
(二)嚴格落實責任。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要依法嚴格審批項目,各司其職,建立規範的審批制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建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從審批、管理、執法各個環節制定行之有效、規範有序的工作程式,建立部門協作機制,加強監督管理,加大執法力度。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區要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和新聞媒體的作用,對違法單位公開曝光,形成廣大市民積極配合、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圍。

印發的通知

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鐵嶺市農用地土壤污染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鐵嶺市農用地土壤污染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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