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方案

《吉林省“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方案》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21〕40號)、生態環境部等部門印發的《“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環固體〔2021〕114號)和《中共吉林省委關於忠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快建設生態強省的決定》,加快推進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全面提升城市發展與固體廢物統籌管理水平,按照國家“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要求,結合吉林省實際制定的方案。由吉林省生態環境廳於2023年2月24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方案
  • 印發機關:吉林省生態環境廳
  • 印發日期:2023年2月24日
  • 施行地區:吉林省
方案全文
吉林省“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21〕40號)、生態環境部等部門印發的《“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環固體〔2021〕114號)和《中共吉林省委關於忠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快建設生態強省的決定》,加快推進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全面提升城市發展與固體廢物統籌管理水平,按照國家“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厚植生態優勢、推動綠色發展,全方位推行綠色生產和綠色生活方式,統籌城市發展與固體廢物管理,大力推進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發揮減污降碳協同效應,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建設綠色吉林、美麗吉林提供重要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重點先行、全域推進。以納入國家“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名單的長春市、吉林市為重點,先行開展“無廢城市”建設,清晰定位目標任務,完善保障措施,精準發力,探索建立可複製、可推廣的建設模式;其他市州立足各自城市功能定位、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特點等實際,開展“無廢城市”建設。
  堅持減污降碳、協同共治。將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總抓手,充分發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一頭連著減污、一頭連著降碳的重要作用,系統謀劃、統籌推進全域“無廢城市”建設。
  堅持黨政同責、部門聯動。堅持將“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落實到“無廢城市”建設全過程;加強各部門各領域統籌銜接,釐清各部門職責,建立橫向聯通、上下貫通、銜接有序、務實高效的部門聯動工作機制,發揮集中優勢,形成工作合力。
  堅持廣泛宣傳、全民參與。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無廢城市”建設理念,積極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格局。發動民眾,依靠民眾,形成全社會戶戶知曉、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長春市、吉林市全面完成國家“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任務,其他9個地市(包括長白山管委會和梅河口市)基本達到國家“無廢城市”建設標準。
  二、主要任務
  (一)大宗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提質增效工程
  全面降低產生強度。以“三線一單”為抓手,嚴格項目準入,嚴控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上馬,實現源頭減量,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總量趨零增長。加快探索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工業固體廢物減量化路徑,“一行一策”制定清潔生產改造提升計畫。鼓勵吉林市建設化工行業固體廢物源頭減量示範工程,引領帶動重點行業綠色協調發展。(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實施。以下任務及保障措施除另有說明外,均涉及地方各級政府,不再重複列出。)
  提升資源化利用能力。依託現有的大宗固體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和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骨幹企業,推動大宗固體廢物在提取有價組分、生產建材、築路、生態修復、土壤治理等領域的規模化利用。鼓勵支持火電、鋼鐵行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吉林市加快推進粉煤灰綜合利用示範工程,通化市推廣鋼鐵行業 “固廢不出廠”示範項目,提高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率。加快國家級長春寬城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和白山市、吉林蛟河經濟開發區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基地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
  推進“無廢”礦區建設。全面推進綠色礦山、“無廢”礦區建設,推廣尾礦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環境友好型井下充填回填,減少尾礦庫貯存量。鼓勵吉林市、白山市、延邊州等地以礦山企業為重點開展“無廢”礦區建設。(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和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水平。全面科學評估危險廢物產生規模與處置能力匹配情況及設施運行情況,編制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規劃。進一步提升危險廢物企業規模化發展、專業化運營水平,提升集中處置基礎保障能力。鼓勵石油開採、石化、化工、汽車等產業基地、大型企業集團根據需要自行配套建設高標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鼓勵化工等工業園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貯存、預處理和處置設施。在環境風險可控前提下,開展“點對點”定向利用豁免試點。建立與遼寧、黑龍江、內蒙古等省(區)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白名單”管理機制,並定期更新。加強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土壤地下水污染預防和風險管控,督促企業依法落實土壤污染隱患排查等義務。(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提升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危險廢物全過程智慧型監管平台功能,完成《吉林省危險廢物可追溯管理系統》和《吉林省危險廢物視頻監控智慧型分析平台》建設,實現危險廢物全過程、全生命周期跟蹤管理和重點涉廢企業智慧型監控視頻分析,並做好與國家平台對接,最終形成一套適用範圍廣、操作方便易用、數據運行穩定的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系統。(省生態環境廳負責,不涉及地方各級政府)
  全面提升收運儲專業化水平。以廢礦物油、廢鉛蓄電池、實驗室廢物等為重點,開展小微企業、科研機構、學校等產生的危險廢物收集轉運服務。鼓勵長春市、吉林市建設工業園區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試點工程。鼓勵長春市、四平市、白山市建設小量危險廢物集中收運儲一體化服務體系試點工程。(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三)醫療廢物處置平戰結合工程
  建立醫療廢物源頭管理體系。鼓勵利用電子標籤、二維碼等信息化技術手段,對藥品和醫用耗材購入、使用和處置等環節進行精細化全過程跟蹤管理,鼓勵醫療機構使用具有可追溯功能的醫療用品,確保醫療機構廢棄物可追溯。(省衛生健康委組織實施)
  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建立村、鎮、縣階梯收集轉運,統一集中處置醫療廢物的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實現醫療廢物“應收盡收”。鼓勵各地對現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進行綜合評估,推動提質改造,進一步提高醫療廢物處置效率,儘量減少二次處置。
  完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體系。充分吸取新冠肺炎疫情中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工作暴露出的問題,組織修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預案。將醫療廢物應急轉運能力儲備納入應急處置預案,提前建立臨時徵用運力清單,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車輛,確保運力不足時,能夠第一時間啟用應急儲備運力。按照相關要求和實際需求對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設施進行改造,並適時組織應急演練。
  (四)城市建築垃圾綜合利用工程
  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大力發展節能低碳建築,落實建設單位建築垃圾減量化主體責任,將建築垃圾減量化相關費用納入工程概算。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建項目為重點,鼓勵有條件地區使用裝配式建築,有序提高新建綠色建築比重。推行全裝修交付,減少施工現場建築垃圾產生量。到2025年,城鎮新建民用建築中綠色建築面積占比達到100%,星級綠色建築持續增加,裝配式建造方式占比穩步提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
  推動建築材料循環利用。推行建築垃圾源頭減量,建立建築垃圾分類管理制度。各地落實施工現場建築垃圾分類、收集、統計、處置和再生利用要求。鼓勵建築垃圾再生骨料及製品套用於建築工程和道路工程。推動在土方平衡、林業用土、環境治理、燒結製品及回填等領域大量利用經處理的建築垃圾。開展存量建築垃圾治理,對堆放量較大、較集中的堆放點,經治理、評估達到安全穩定要求後,進行生態修復。(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工程
  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置能力建設。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能力。提升城市垃圾中轉站建設水平,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提高生活垃圾焚燒處置能力,進一步規範生活垃圾填埋場管理,減少甲烷等溫室氣體排放。到2023年底,生活垃圾日清運超過300噸的地區,要加快發展以焚燒為主的垃圾處理方式,基本實現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到2025年,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68%以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立廚餘垃圾全鏈條、整體性處置利用體系。有序開展廚餘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提升廚餘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加強餐廚垃圾收運處置監管。到2025年,地級城市基本能夠滿足生活垃圾分類後廚餘垃圾處理需求。(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高市政污泥無害化處置水平。現有處置能力不能滿足需求的地區要加快補齊缺口,逐步壓減填埋規模,規範過程管理。在實現污泥穩定化、無害化處置前提下,有條件的地區要穩步推進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
  (六)農業固體廢物集中處理工程
  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發展生態養殖,建立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模式,促進農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引導鼓勵農民採用增施有機肥、秸稈還田等技術,推進化肥農藥合理施用。著力構建廢舊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體系,探索不同地區有效回收模式和機制,落實農藥生產經營者和使用者回收責任。到2025年,廢舊農膜回收率達到85%,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到80%。(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畜牧業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面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按照合理盈利原則,探索建立以鄉鎮、村、企業或經紀人為主體的秸稈收集儲存體系。加大秸稈資源化利用先進技術和新型市場模式的集成推廣,推動形成長效運行機制。堅持農用優先,持續提高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五化”利用能力。(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畜牧業管理局、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高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在全省同步統籌開展“收儲運體系建設提升、社會化服務組織培育、源頭減量、有機肥替代化肥、信息化管理提升”等十大行動,主推“1+3”,即“一主三輔”(就地就近肥料化還田利用為主,能源化、飼料化和基料化為輔)技術模式,全面提升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力爭到2025年規模化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穩定在97%以上,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5%以上。(省畜牧業管理局負責)
  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構建城鄉融合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體系,推動城鄉環衛制度並軌。有序推進農村可回收垃圾資源化利用、易腐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納、有毒有害垃圾單獨收集貯存和處置、其他垃圾無害化處理。以鄉鎮或行政村為單位建設一批農村有機廢棄物綜合利用處置設施,探索就地就近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路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工程
  推進“城市礦產”基地建設。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推進垃圾分類收運與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促進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統籌規劃布局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和區域交易中心,支持金屬冶煉、造紙、汽車製造等龍頭企業與再生資源回收加工企業合作,建設一體化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紙等綠色分揀加工配送中心。推動再生資源產業集聚發展,鼓勵再生資源領域小微企業入園進區。各地要優先支持綜合實力強、經營信譽好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建設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示範工程,積極培育再生資源品牌回收省級示範企業。依託處置企業建設電子廢物回收、利用、處置示範工程。建設白色泡沫塑膠無害化處理示範工程。以五金器件製造廠、鑄造廠、高爐鋼廠為重點建設廢鋼再利用示範工程。推進長春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建設。
  推行生產者延伸制度。暢通家電生產消費回收處理全產業鏈條,完善廢舊家電回收處理管理制度和支持政策,鼓勵家電回收企業與家電銷售企業建立合作管理,利用銷售企業配送、安裝、維修等渠道,開展廢舊家電回收新業務,提高家電回收率。鼓勵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市場化、專業化、集約化發展,鼓勵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梯級利用電池生產企業建立廢舊動力電池回收網路;鼓勵白城市建設退役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試點工程。(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行“網際網路+”模式。鼓勵“網際網路+二手”模式發展,強化網際網路交易平台管理責任,加強交易行為監管,為二手商品交易提供標準化、規範化服務,鼓勵平台企業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專業經營商戶,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推動線下實體二手市場規範建設和運營,鼓勵建設集中規範的“跳蚤市場”。鼓勵在各級學校設定舊書分享角、分享日,促進廣大師生舊書交換使用。鼓勵社區定期組織二手商品交易活動,促進轄區內居民家庭閒置物品交易和流通。(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塑膠污染全鏈條治理。服務性行業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落實國家、省塑膠製品禁限要求。將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製品工作納入節約型機關創建評價指標,限制使用一次性塑膠辦公用品。加快快遞包裝綠色轉型,推廣可循環綠色包裝套用。推動快遞包裝綠色產品認證,引導寄遞企業優先採購使用認證產品。加強包裝操作規範化建設,推進產品包裝、銷售包裝和快遞包裝一體化、減量化。“十四五”期末基本實現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膠包裝袋、塑膠膠帶、一次性塑膠編織袋,電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裝。(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作步驟
  (一)制定實施方案
  長吉兩市以循環經濟為突破口,東部地區結合綠色礦山建設,西部地區以綠色農業為特色,結合城市發展階段、資源稟賦、產業結構、國民經濟等實際情況,制定“十四五”期間“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以指標體系為基礎量化目標清單,以目標落地為導向設定任務清單,以科技創新為驅動形成項目清單,以實施主體為抓手制定責任清單,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相關要求、碳達峰碳中和等重大戰略以及城市建設管理有機融合,明確任務措施,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按國家《“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相關要求,長春市、吉林市印發實施方案,同時報送省生態環境廳和生態環境部備案;11月底前,其他城市印發實施方案,報送省生態環境廳備案。
  (二)組織開展“無廢城市”建設
  各地政府作為“無廢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應建立專門工作機制,制定責任清單、任務清單和項目清單,逐級細化分解各項任務,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加強工作調度、督導和考核,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
  (三)開展“無廢城市”評估總結
  建設期間,各地政府對“無廢城市”建設總體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進行年度總結,形成總結報告,並於每年11月底前報送省生態環境廳。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級有關部門適時對各地“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評估,總結成效經驗,推動創新舉措形成制度化要求,加強推廣套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地政府負責領導當地“無廢城市”建設實施工作,要將此項內容列入年度工作計畫,納入績效目標管理考核,成立“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抓好落實,形成工作機制,完善保障措施。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各有關部門,按照具體責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密切關注重點工作的進展,加強協調指導,強化跟蹤督促,確保“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全面落實。 
  (二)完善工作機制
  建立部門會商機制。對“無廢城市”建設過程中的重點工作、重大項目、重要問題實行部門會商,通過常態化會商機制,最佳化工作程式,提升行政效能,打通重大問題從決策到執行“最後一公里”。
  建立技術幫扶機制。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相關部門調配技術力量,成立“無廢城市”專家庫和技術幫扶組,為各地“無廢城市”方案編制和建設過程提供跟蹤式技術指導,及時解決各地難題,確保“無廢城市”建設順利進行。
  建立定期調度機制。對各地“無廢城市”建設進展情況進行定期調度,督促各地對標對表按時完成各項任務目標,確保“無廢城市”取得實效。
  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將各地“無廢城市”建設成效納入生態強省建設考核體系、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內容。
  (三)加大政策扶持
  建立健全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保障體系。統籌市域範圍內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布局,鼓勵跨區域合作,加強設施共建共享。將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建築垃圾、再生資源、工業固體廢物、農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等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及無害化處置設施納入環境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範圍,保障設施用地和資金投入。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於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路。(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立健全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技術標準體系。積極引領固體廢物相關標準制定,完善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標準與資源化產品標準,推動上下游產業間標準銜接。建立健全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標準體系,使用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產物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用途和標準。加快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技術推廣套用,加強固體廢物利用處置技術模式創新。探索廢氣、廢水、固體廢物一體化協同治理解決方案。(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省科學技術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不涉及地方各級政府)
  建立健全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市場體系。最佳化市場營商環境,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無廢城市”建設工作。落實有利於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的稅收、價格、收費政策。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制度,鼓勵具備條件的城市,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積極推進非居民廚餘垃圾處理計量收費制度,發揮價格槓桿作用,促進廚餘垃圾源頭減量。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無廢城市”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強“無廢城市”建設的市場化投融資機制和商業模式探索,深化政銀合作,更好發揮社會資本的市場配置作用。提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政府採購支持力度。相關城市研究完善政策體系,結合財力統籌安排資金,支持區域固體廢物集中處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建設完善多元化投入渠道,充分吸引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健全綠色金融體系,推廣套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工具。
  (四)強化監督執法
  建立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化監管體系。整合各部門現有固體廢物管理平台,統一固體廢物統計範圍、口徑、分類和方法,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領域數據共享,形成高效監管格局和服務模式,基本實現固體廢物管理信息“一張網”。(省生態環境廳、省政務服務和數位化建設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不涉及地方各級政府)
  建立健全固體廢物環境監管體系。實行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增強固體廢物管理信息透明度。深化固體廢物分級分類管理、生產者責任延伸、跨區域處置生態補償等制度創新,提升綜合管理效能。健全環保信用評價體系,推動將工業固體廢物重點產生單位和利用處置單位納入環保信用評價管理。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全面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環境監管模式,建立健全固體廢物環境污染問題發現機制。開展區域內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治理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核發,督促和指導企業全面落實固體廢物排污許可事項和管理要求。(省生態環境廳、吉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不涉及地方各級政府)
  建立危險廢物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完善與遼寧、黑龍江、內蒙古等省(區)聯防聯控合作機制,加強危險廢物管理信息共享與協調合作,依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跨省非法收集、轉移、運輸、傾倒、利用和處置等違法犯罪活動,對跨省涉危險廢物重大案件,開展聯合調查會商和掛牌督辦;對跨省涉危險廢物突發環境事件,開展協同調查處理。推動省內跨區域、多層級聯動執法,統籌省市縣三級執法力量,針對行政區域交界處、重點流域上游、鄉村及偏遠地區開展聯合執法,重點打擊跨區域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不涉及地方各級政府)
  (五)抓好宣傳引導
  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把建設綠色吉林、美麗吉林轉化為全體公民自覺行動。面向學校、社區、家庭、企業開展生態文明教育,通過創建“無廢園區、無廢集團、無廢校園、無廢小區、無廢市場”等活動,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化,“無廢”理念得到廣泛認同,積極探索創新宣傳方式,增強宣傳實效。鼓勵公民和社會組織積極舉報環境問題,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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