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新立城水庫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新立城水庫水源地保護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按照水源地達標建設及中央環保督察要求,結合水源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新立城水庫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8年1月3日
  • 實施時間:2018年1月3日
  • 發布單位: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體目標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對水源地一級保護區進行綜合治理,保證城市供水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生態的可持續發展。
二、遵循原則
(一)統籌規劃,綜合治理。統籌考慮新立城水庫水源地綜合治理實施的各個環節,落實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污染治理、建設管理等綜合措施,開展土地退耕、居民搬遷、隔離防護、生態治理。
(二)突出重點,分步實施。以改善飲用水水源水環境質量為目標,重點解決新立城水庫水源地一級保護區隔離及整治,明確實施步驟和時限要求,確保綜合治理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三)明確職責,強力推進。明確水源地周邊屬地政府、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確保按時完成綜合治理任務。
三、綜合治理措施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情況,採取以下治理措施。
(一)封閉防護。沿一級保護區邊界221米高程對新立城水庫進行封閉防護。
(二)退耕征拆。對一級保護區封閉區域內的土地進行租用,年限至2026年,房屋進行征拆安置,企業進行關閉搬遷。
(三)生態治理。對退耕後的土地進行還林還草還濕;對水源地入河口及小流域進行綜合治理。
四、實施步驟
新立城水庫一級保護區綜合治理主要分三個階段實施:2018年3月末前完成前期工作,2018年年末前完成土地退耕、房屋拆遷、企業搬遷、封閉防護,2019年啟動生態治理工程建設。
(一)前期工作
1.發布通告。發布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綜合治理通告,對涉及區域進行航拍取證,嚴禁改變地表現狀行為,並做好政策宣傳及穩定工作。
2.勘測確界。勘查確認封閉區界線,包括一級保護區221米高程邊界地形圖測量基礎工作,確認界址坐標落地,設立邊界標識。
3.調查摸底。對一級保護區內土地進行勘測,進行土地性質和權屬確認,調查統計地上物,對房屋及附屬設施進行調查摸底,建立台帳。
4.提出補償意見。各屬地政府按照租用和拆遷補償政策標準進行初步評估,提出土地租用補償意見和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意見。
5.制定補償方案。對各屬地政府土地租用補償意見和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意見進行審核匯總,統籌制定土地租用補償方案和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方案。
(二)實施封閉
1.土地退耕。調整基本農田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土地租用補償資金,簽訂土地租用協定,實施土地退耕。
2.居民搬遷。落實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資金,妥善實施搬遷安置,對房屋及附屬設施予以拆除。
3.企業搬遷。對一級保護區內的企業依法進行關閉搬遷。
4.封閉防護。開展一級保護區封閉防護圍欄及界碑、界樁、警示牌項目建設。
5.封閉管理。對一級保護區進行封閉管理,包括對通過保護區的化學危險品車輛進行污染防控。
(三)生態治理
1.還林還草還濕。對退耕後的土地,因地制宜分別進行還林、還草、還濕,開展退耕還林和濕地工程建設。
2.開展治理工程。開展入河口及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
五、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新立城水庫一級保護區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水源地綜合治理工作。組長由副市長賈曉東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副秘書長譚景坤、市水利局局長呂鑫擔任。成員單位由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農委、市林業局、市法制辦、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等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負責具體協調和推進工作。
新立城水庫周邊屬地政府、新立城水庫管理局為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綜合治理實施主體,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全力推進。
市發改委負責對封閉防護及治理工程進行審批,爭取國家及省里項目資金支持。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土地租用和房屋拆遷補償費用及封閉防護、生態治理工程項目資金。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一級保護區土地性質和權屬確認,基本農田數量統計及土地利用規劃調整,對相關補償意見、方案及項目設計中涉及的國土資源方面的問題進行審定。
市環保局負責對保護區臨時性標識、保護區界標及防護圍欄的環保要求進行業務指導,對相關補償意見、方案和項目設計中涉及環保的問題進行審定,爭取國家環保資金對水源地綜合治理項目的支持。
市建委負責對房屋徵收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幫助協調、研究解決征拆疑難問題。
市交通局負責對一級保護區內公路防護網和交通警示牌進行指導。
市水利局負責具體協調推進綜合治理工作,爭取國家水利資金對綜合治理工程的支持。
市農委負責對土地退耕涉及的農村土地流轉及保護區有機種植項目進行政策指導,整合美麗鄉村、民生實事等政策和資金優勢資源向水源地保護區傾斜。
市林業局負責對土地退耕涉及的退耕還林、林地征(租)進行政策指導,對相關補償意見、補償方案和項目設計中涉及林業的相關問題進行審定。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對通過水源地保護區的裝載運輸油類或者公安機關交警部門具體監管許可權的劇毒危化品種車輛加強管理。
工作任務分解詳見附表。
六、資金渠道
長春市新立城水庫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土地租用補償費和房屋拆遷補償費由市、區(開發區)兩級按比例承擔,市里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按時完成且質量較好的地區予以獎補。治理資金通過防洪基金、水資源費等渠道解決。
七、有關要求
各屬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負責人員,按照方案確定的實施步驟、職責分工、時限要求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確保如期完成水源地綜合治理,保證長春市城市供水安全。

印發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長春市石頭口門水庫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長春市新立城水庫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月3日

政策解讀

  一、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石頭口門和新立城水庫是長春市兩大飲用水水源地,多年來為長春市的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優質源水保障。但受歷史遺留原因影響,兩大水源地一級保護區記憶體在大量耕地和房屋,農業面源污染以及人居生活污染嚴重,威脅城市供水安全。為切實加強水源地保護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及水源地達標建設要求,制定兩大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對水源地進行綜合治理。
  二、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提出的目標和任務
  目標是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對水源地一級保護區進行綜合治理,保證城市供水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生態的可持續發展。任務是對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的土地進行退耕、房屋進行拆遷、企業進行關閉搬遷,對一級保護進行封閉防護,開展生態和工程治理措施修復水源地生態環境。
  三、水源地一級保護綜合治理所涉及的範圍
  石頭口門水庫地跨長、吉兩市,情況較為複雜,依據法律法規,本著尊重歷史原則,採取分期分步進行治理,一期治理工程封閉治理的範圍是:無堤段沿一級保護區邊界190米高程封閉,有堤段沿圍堤和低洼易澇區治理邊界封閉,涉及長春市雙陽區奢嶺街道、九台區波泥河鎮和東湖鎮、長春新區空港經濟開發區、蓮花山生態旅遊度假區四家子鄉。新立城水庫沿一級保護區邊界221米高程封閉治理,涉及長春市朝陽區樂山鎮和永春鎮,淨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湖鎮。
  四、水源地一級保護綜合治理的實施步驟
  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綜合治理分三個階段實施,2018年3月末前完成勘測確界、調查摸底、提出補償意見、制定補償方案等前期工作;2018年年末前完成土地退耕、房屋搬遷、封閉防護,實施封閉管理;2019年啟動治理工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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