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湖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由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工作方案》明確了六個方面的主要任務,其中提出,2023年年底,將完成全省首輪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和首批環境風險優先評估化學物質詳細信息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
  • 發布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內容解讀
新污染物指的是對生態環境或人體健康存在風險,尚未納入管理或者現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風險的污染物。新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徵,在環境中即使濃度較低,也可能具有顯著的環境與健康風險,其危害具有潛在性和隱蔽性,其治理難度大、技術複雜程度高。
《工作方案》以有效防範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為核心,以科學評估、精準施策、標本兼治、夯實基礎為原則,實施調查評估、分類治理、全過程環境風險管控,加強制度和科技支撐保障,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到2025年,完成國家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環境信息調查、監測及環境風險評估,落實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完成一批高關注、高產(用) 量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確定一批重點管控新污染物補充清單,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控機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
《工作方案》明確了六個方面的主要任務,一是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機制,推動全面落實新污染物治理屬地責任,成立省新污染物治理專家委員會,強化新污染物治理技術支撐;二是開展環境調查監測和風險評估,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輪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和首批環境風險優先評估化學物質詳細信息調查。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體系;三是嚴格源頭管控,防範新污染物產生。嚴格執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加強產品中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四是強化過程控制,減少新污染物排放。規範抗生素類藥品使用管理,推進農藥減量增效;五是實施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環境風險。在長江流域和重點飲用水源地周邊,開展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工程;六是加強能力建設,夯實新污染物治理基礎,加大科技支撐力度,加強新污染物相關新理論和新技術等研究。
《工作方案》制定了系列保障措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將納入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內容,全省各地區要在此方案發布後3個月內,制定相應實施方案,省生態環境廳等相關部門將加強新污染物治理監督執法,並積極開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傳教育,引導公眾科學認識新污染物風險,公眾也可以通過多種渠道舉報涉新污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