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武漢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專項行動方案》是2021年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方案。

基本介紹

印發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武漢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6月28日
武漢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貫徹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部署,進一步推進長江大保護十大標誌性戰役,全面溯源整治和規範我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長江生態環境質量,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長江大保護十大標誌性戰役為依託,深入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併一批、規範整治一批”的原則,制訂長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對部分立行立改問題進行整治。通過2至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效,到2025年底之前建立比較完善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溯源。在前期排查、監測及初步溯源長江入河排污口的基礎上,查清污水來源,確認排污口整治責任主體,制訂整治方案,明確取締、合併、規範等工作任務,按照國家、省相關要求組織對排查確認的1842個長江武漢段入河排污口進行溯源、分類、命名、編碼,設定排污口標誌牌。
(二)分類整治。堅持實事求是、分類施策,穩妥有序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嚴格整治標準,實行清單式、銷號式管理,持續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建立長效機制。加大對遺留問題的整治力度,強化監管信息化建設,查漏補缺,防止問題反彈。
三、責任分工
(一)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管委會,下同)是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二)市生態環境局統籌負責工業企業排污口、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農業農村排污口等整治工作,指導各區制訂實施方案,制定相關排污口整治標準,督導整治進度,會同各區人民政府進行整治驗收。
(三)市水務局統籌負責溪流、溝渠、河港、雨洪徑流排污口等整治工作,指導各區制訂實施方案,制定相關排污口整治標準,督導整治進度,會同各區人民政府進行整治驗收。
(四)市交通運輸局統籌負責港口碼頭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指導各區制訂實施方案,制定港口碼頭排污口整治標準,督導整治進度,會同各區人民政府進行整治驗收。
(五)市應急管理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長江入河排污口相關應急處置信息共享工作,指導各區建立完善排污口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
(六)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各區提供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範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產、畜禽養殖等資料,配合開展溯源整治工作。
(七)市城鄉建設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中涉及建築工地資料的收集工作,指導各區完成相關建築工地生活污水、施工廢水、含油廢水等未規範處置問題的整治工作。
(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提供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中所需相關資料。
四、工作步驟
(一)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2021年9月底之前)。按照“統招分簽”方式,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項目統一招標(各區初步溯源契約內含有溯源整治內容的除外),各區根據招標結果與中標公司簽訂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契約並落實專項工作經費。溯源工作主要內容包括:通過運用人工檢查、技術排查、資料核查等各種方法,採取無人機航拍、地面檢查等多種形式,查清長江入河排污口對應的排污單位及其隸屬關係,確認責任主體,建立責任主體清單。對有明確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的排污口,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相同的,由其作為責任主體;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不一致的,按照“損害擔責”的原則由使用權人作為第一責任主體,所有權人應當配合第一責任主體進行整治。對難以分清責任主體的排污口或者無法溯源的,由區人民政府作為責任主體。做到有口必查,應查盡查,確保排污口排查無遺漏。
(二)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命名、編碼與標誌牌設定工作(2021年12月10日前)。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類規則(試行)〉〈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試行)〉〈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標誌牌設定規則(試行)〉的通知》(環辦執法函〔2020〕718號)的要求,由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命名、編碼和標誌牌設定工作。標誌牌製作和安裝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統一進行招投標並組織實施。
(三)制訂長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21年12月20日前)。各區在排查、監測、溯源工作的基礎上,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併一批、規範整治一批”的原則,組織制訂整治方案,明確整治目標、整治措施、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
(四)整治部分立行立改問題(2021年12月底之前)。各區要不等不靠,對長江入河排污口責任單位明確、整治工作能夠及時解決的,應當立行立改。整改工作任務完成後,各區要及時組織填報長江入河排污口信息系統排污口整治信息,建立整治銷號制度,持續推進分類整治。
(五)開展各類排污口整治工作(2025年12月底之前)。各區組織整治本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對符合排污口管理要求、達標排放的,要加強日常監管;對一時難以完成整治的,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施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各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組建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專班,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強化整治工作經費保障,紮實推進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各區、各部門和單位於2021年7月底之前將排污口溯源整治專項工作聯繫人名單報送市生態環境局。
(二)強化協調督辦。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完善生態環境、水務、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機制,督導各區人民政府整合長江入河排污口相關數據和信息,並按照要求報送。同時,不定期組織對各區整治重點工作進行督辦檢查,實行“每月一調度、每季一分析”,強化考核評估,確保整治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三)增強公眾參與。各區、各部門和單位要加強生態文明理念宣傳,引導公眾投身美麗河湖建設,加大對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增強公眾對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意識。建立完善公眾監督舉報機制,鼓勵公益組織、社會公眾舉報排污口違法行為,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協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落實信息公開。各區要在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平台開設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專欄,定期更新排污口整治進展情況。各排污單位應當通過標誌牌、顯示屏、網路媒體等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排污口相關信息。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