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提質增效行動方案

《湖北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提質增效行動方案》是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進一步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座談會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持續推進長江高水平保護,加快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結合湖北省實際,特制定的方案。

2024年2月29日,《湖北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提質增效行動方案》發布。

基本介紹

發布通知,方案全文,

發布通知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提質增效行動方案》的通知
鄂政辦發〔2024〕9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提質增效行動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4年2月29日

方案全文

湖北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提質增效行動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進一步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座談會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持續推進長江高水平保護,加快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的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及省委十二屆四次、五次全會工作部署,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整體推進、系統施策,堅決扛牢共抓長江大保護的政治責任,持續鞏固工作成果,全面提升長江生態環境保護質效,以流域綜合治理為基礎統籌推進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紮實推動小流域綜合治理,聚焦重點問題集中攻堅,著眼長遠完善長效機制,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動。加快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2024年底前完成95%的整治任務,驗收銷號比例達到80%以上。加快推進重點支流、重點湖泊水庫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級清單入河排污口整治和其他流域範圍內入河排污口排查。(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相關市、州、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具體實施,以下不再重複)
(二)城鎮污水系統治理行動。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70%以上,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高於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規模占比達到90%以上,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縣級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0%;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達到95%以上。(牽頭單位:省住建廳)
(三)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行動。進一步補齊我省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短板,持續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船舶水污染物實現達標排放、依法處置,船舶水污染物轉運處置率達95%以上,基本完成全省600總噸及以上內河乾散貨船和多用途船的改造工作,船舶靠港岸電使用量穩步提升,載運化學品船舶依法依規洗艙作業。(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四)森林和濕地生態保護修復行動。全面鞏固國土綠化和濕地保護修復攻堅提升行動成果,圍繞流域治理,高質量推進重點區域國土綠化和森林、濕地資源保護修復。到2025年,完成荒山綠化30萬畝,實施森林質量提升200萬畝,開展重要濕地生態修復1.5萬畝,晉升國家濕地公園1處,新增國家重要濕地1—2處,開展小微濕地試點建設20處,推進全省9616萬畝公益林和天然林資源嚴格保護和分級管理,持續推進打擊毀林毀草毀濕專項行動,推進林地和濕地綜合監測,實現重點區域功能更完備、結構更穩定、質效更顯著的森林、濕地生態系統。(牽頭單位:省林業局)
(五)農藥化肥減量增效和養殖污染治理行動。強化農藥化肥減量和養殖污染治理,到2025年底,力爭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穩定在55%以上,水稻、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統防統治覆蓋率穩定在45%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穩定在90%以上,水稻、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化肥利用率達到43%以上,化肥使用量(折純量)比2020年減少4%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穩定在98%以上。推進水產健康養殖,實施連片池塘尾水治理。(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六)重點湖庫及消落區綜合整治行動。在三峽水庫和丹江口水庫人口密集的城集鎮消落區,實施岸線綜合整治,確保岸坡穩定,改善消落區環境。推進試點湖泊綜合整治,嚴禁非法侵占湖泊水域岸線,確保湖泊面積不萎縮。開展洪湖、梁子湖、斧頭湖水質提升攻堅,持續改善湖泊水環境質量。(牽頭單位:省水利廳)
(七)礦山生態修復治理行動。促進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生態系統功能恢復改善,實現源頭保護與全過程修復治理,完成國家下達我省“十四五”期間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任務,持續加強生產礦山生態修復治理。2024-2025年累計完成全省歷史遺留礦山修復治理任務1981公頃,其中,2024年完成修復治理任務1295公頃,2025年完成修復治理任務686公頃。(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八)磷石膏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推進磷石膏源頭減量,加快磷石膏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強化磷石膏綜合利用技術攻關,建立健全磷石膏製品標準體系,按照“控制增量、消化存量、逐步平衡”的原則,推進磷石膏綜合利用,2025年,新產生的磷石膏全部實施無害化處理,全省磷石膏綜合利用率達到65%以上。強化磷石膏庫安全環境監管,推動磷石膏庫“一庫一策”治理。持續推進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完成關改搬轉剩餘清單任務。(牽頭單位:省經信廳)
(九)健全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行動。圍繞持續改善流域生態環境質量,深入推進跨省和省內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不斷豐富流域生態補償內容,最佳化補償方式,完善補償標準,加快建立長江幹流、漢江流域跨省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以及重點流域跨市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持續推動已建跨省和省內補償機制有效運行和逐步完善。(牽頭單位:省財政廳)
(十)完善綠色激勵機制行動。實施綠色能源消費促進行動,鼓勵綠色電力消費。加大綠色金融支持力度,加快“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建設。加大綠色低碳產品採購力度。充分發揮價格機製作用,完善分時電價政策,出台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充電優惠政策,降低充電費用25%。加快碳交易市場建設,加強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制定年度配額分配方案,有序推動核查、配額分配等,保障年度履約率達到90%以上。(牽頭單位:省發改委)
三、工作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湖北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提質增效行動工作專班,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相關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專班辦公室設在省生態環境廳。十大提質增效行動分別成立專項工作小組,落實牽頭抓總責任,制定專項行動計畫,明確年度任務、措施、責任、時限清單,強化工作督促指導。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是十大提質增效行動的實施主體,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完善工作機制,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二)強化協同推進。要加強部門齊抓共管,協同聯動,加強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季調度、半年通報、年評估”工作機制,加強工作進展情況調度,各專項牽頭單位對專項行動推進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明查暗訪,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責任,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實施通報批評和督辦問責。
(三)強化宣傳引導。湖北日報、湖北廣播電視台等媒體要加大全省長江大保護工作宣傳力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報送工作動態信息,及時選樹先進典型,總結推廣經驗做法,要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暢通民眾監督渠道,營造全面關注、全民參與、全力推動長江大保護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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