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廣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
- 印發時間:2022年11月
2022年1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廣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2022年1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廣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內容解讀針對嚴格源頭管控,防範新污染物產生,《方案》提出加強清潔生產和綠色製造、規範抗生素類藥品使用管理和強化農藥使用管理等多項舉措。其中,對使...
《廣西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2022年6月1日 方案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
《廣西土壤污染防治攻堅三年作戰方案(2018—2020年)》是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發布實施檔案,為深入貫徹落實《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堅決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到2020年,廣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南寧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已由南寧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於2021年7月14日通過,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21年11月20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污染防治條例》是2020年1月1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於2020年5月1日起實施。條例發布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污染防治條例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公 告(第十二號)《...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負責,應當加強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研究解決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第五條 自治區、...
畜禽養殖業科學、健康、可持續發展,切實改善城鄉生態環境,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根據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總體部署,針對當前全市畜禽養殖業減排工作存在的問題,結合“十二五”後兩年全市畜禽養殖業發展的需要,制定本實施方案。
《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是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制定的行動方案。2022年5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公布該方案,要求貫徹執行。發布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
《百色市大氣污染防治燃煤小鍋爐整治工作方案》意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等部門關於廣西壯族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燃煤小鍋爐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辦函〔2015〕43號),切實加強大氣污染綜合...
為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消除環境安全隱患,維護民眾環境權益,確保環境安全,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根據環境保護部《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年度實施方案編制指南(試行)》及《廣西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精神,結合我市...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部署、親自指導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形成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成為我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根本遵循。2021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時強調,要繼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
百色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自2021年11月22日百色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2022年3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 。全文 第一條 為了防治揚塵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
第四條 燃煤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應堅持調整能源結構、降低能源消耗與治理污染相結合的原則。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開發利用清潔能源,逐步減少煤的直接燃用。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綠化工作,提高綠化覆蓋率,改善空氣品質...
各縣(區)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詳見附表1—1。二、工作重點 (一)推進重點領域工程減排。1.全面完成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項目。按照《廣西“十二五”後兩年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桂污水垃圾〔2014〕13號)和自治區人民...
第一條 為了防治環境噪聲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公眾健康,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
防治條例 2013年11月22日南寧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2014年7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條例全文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鬱江流域水污染,保護和改善水環境,促進經濟...
南寧市邕江河段水體污染防治條例由1999年5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2002年12月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 2005年5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
這是廣西第一部規範海洋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對於保護和改善海洋環境,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該條例共7章45條,包括了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海洋生態保護、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海洋環境影響評價...
《固原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經固原市人民政府同意,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4月24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 真貫徹落實。全文 為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
《海東市2022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經海東市政府同意,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9月19日印發,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 實。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海東市大氣...
《西雙版納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經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同意,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1月17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 行。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雲南省...
南寧市邕江河段水體污染防治條例(第二次修正) (1998年7月30日南寧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9年5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2年12月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
南寧市邕江河段水體污染防治條例(修正)(1998年7月30日南寧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1999年5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1999年7月27日南寧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臨滄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經臨滄市人民政府同意,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3月26日印發,請認真貫徹 執行。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雲發〔2022〕20號)和《雲南...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化的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請各地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
第二十四條 對遭受嚴重污染、影響作物正常生長或者所生產的農畜產品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區域,可劃為農業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區。農業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區的劃定範圍和治理方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