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信息
關於印發《江西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贛建科設〔2022〕20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發展改革委,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經濟發展局,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贛州市城市住房服務中心:
《江西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已經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10月24日
方案全文
江西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控制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量增長,確保全省城鄉建設領域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目標,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和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堅持系統觀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樹牢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需要,在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底線的前提下,以綠色低碳發展為引領,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方式,大力發展高品質綠色建築,推進
城市更新行動和鄉村建設行動,構建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綠色發展新格局,為高標準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貢獻力量。
(二)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系統性思維,以城鎮為重點兼顧農村地區,穩妥有序、循序漸進控制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能源消費總量。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機製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協同推進各項工作。壓實各方責任,最佳化建築能源結構,提高建築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建築健康性、舒適性、功能性,建設高品質
綠色建築,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構建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
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體系。
(三)主要目標
到2030年前,全省城鄉建設領域
碳排放達到峰值。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建築節能、垃圾資源化利用、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穩步提高。用能結構和方式更加最佳化,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面積持續增長;城鄉發展建設方式
綠色轉型取得積極進展,“大量建設、大量消耗、 大量排放”基本扭轉。城市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增強,“城市病”問題初步解決,建築品質和工程質量進一步提高。綠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綠色低碳運行初步實現。
力爭到2060年,城鄉建設方式全面實現綠色低碳化轉型,系統性變革全面實現,美好人居環境全面建成,城鄉碳排放治理體系現代化全面實現,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建設綠色低碳城市
(一)最佳化城市結構和布局
1.構建生態宜居、職住比例合理、交通便利的新城新區。積極開展綠色低碳城市建設,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新增城市組團面積不超過50平方公里,平均人口密度原則上不超過1萬人/平方公里,個別地段最高不超過1.5萬人/平方公里。在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中要統籌考慮生態廊道、景觀視廊、通風廊道、濱水空間和城市綠道布局,組團間的生態廊道應貫通連續,保持城市生態安全距離,淨寬度不少於100米。促進各種交通方式綜合立體互聯、智慧銜接,構建“快速幹線+公交+慢行”的綠色高效出行體系,主城區道路網密度應大於8公里/平方公里。
2.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築。南昌市嚴格限制新建 250 米以上超高層建築,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除南昌市外其他市、縣嚴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
3.堅持從“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動
城市更新。不大規模、強制性搬遷居民,不改變社會結構,不割斷人、地和文化的關係。提倡分類審慎處置既有建築,推行小規模、漸進式有機更新和微改造,除違法建築和經專業機構鑑定為危房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建築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築,原則上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築面積不應大於現狀總建築面積的20%。倡導利用存量資源,鼓勵對既有建築保留修繕加固,改善設施設備,提高安全性、適用性和節能水平。鼓勵探索區域建設規模統籌,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市宜居度。
(二)建設綠色低碳社區
4.建設完整居住社區。按照《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配建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推動基礎設施綠色化、營造宜居環境、培育綠色文化等方式,推動社區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實現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到2030年地級城市的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達到60%以上。鼓勵縣城社區參照標準建設完整居住社區。
5.推進
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充分利用社區記憶體量房屋資源、空地等,重點加強嬰幼兒照護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社區足球場地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打造15分鐘社區便民生活服務圈。倡導綠色裝修,鼓勵選用綠色建材、家具、家電,減少使用一次性消費品和包裝消耗,逐步降低住宅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強度。探索零碳社區建設。
(三)提升綠色建築發展質量
6.持續深入開展
綠色建築創建行動。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築,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築全面建成星級綠色建築,力爭到2025年星級綠色建築占比達30%。積極鼓勵建設星級綠色居住建築,全省各設區市中心城區建成一批星級綠色居住小區,切實提高居住品質。
7.穩步提高民用建築節能標準。重點提高建築門窗等關鍵部品節能性能要求,推廣防火等級高、保溫隔熱性能好的建築保溫體系,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築本體達到75%節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築本體達到78%節能要求。統一建築節能計算方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施更高水平的節能要求。充分發揮信息系統管理作用,健全通報機制,壓實建設、設計、施工、檢測、監理、物業等各方參與企業責任,規範綠色建築設計、施工、運行、管理,實施綠色建築統一標識制度。加快淺層地溫能在居住建築中的套用面積,淺層地溫能建築套用面積大幅增長。鼓勵建設超低能耗、近零能耗、
零碳建築。
8.合理確定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技術路徑。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城市體檢、城市更新等工作,開展以節能、低碳改造為基礎,小區公共環境整治、小區市政基礎設施等改造內容統籌推進的綜合改造模式,對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築要應改盡改,改造後建築節能水平應達到現行標準規定。
9.提升城市
建築能效。推廣套用建設設施設備最佳化控制策略,提高採暖空調系統和電氣系統效率,鼓勵採用電梯智慧型群控等技術,到2030年實現建築機電系統的總體能效在現有水平上提升10%。探索開展公共建築能效提升重點城市試點,到2030年地級以上重點城市全部完成改造任務,改造後實現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推進大型
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工作,逐步實施公共建築能耗定額。
(四)推進綠色低碳住宅
10.降低住宅能耗。依據當地氣候條件,合理確定住宅朝向、窗牆比和體形係數,充分利用日照和太陽能,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間,鼓勵大開間、小進深,充分利用自然通風和天然採光。積極發展中小戶型普通住宅,限制發展超大戶型住宅。推行靈活可變的居住空間設計,減少改造或者拆除造成的資源浪費。
11.擴大標準化構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規模。推行設計選型和一體化集成設計,推廣少規格多組合設計方法,推動整體衛浴、廚房等模組化部品標準化套用。推動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倡導選單式全裝修、強化材料質量管控、開展“業主開放日活動”,嚴格驗收交付、統一信息公示、規範銷售展示和銷售契約、加強銷售監管,促進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
12.實現共用設施的共建共享。推進基礎設施補短板和更新改造專項行動,提高社區共用設施綠色、智慧型、協調、安全水平,加強住宅共用部位維護管理,延長住宅使用壽命。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提供居家養老、家政、托幼、健身、購物等生活服務,在步行範圍內滿足業主基本生活需求。
(五)提高基礎設施運行效率
13.助力城市
綠色交通。開展人行道淨化和腳踏車專用道建設專項行動,科學制定城市慢行系統規劃,強化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和路網薄弱地區道路建設(改造),打通“斷頭路”“瓶頸路”,因地制宜建設腳踏車專用道和綠道。
14.督促指導“景觀亮化工程”。嚴格控制公用設施和大型建築物等景觀照明能耗,嚴格控制景觀照明建設規模,堅決淘汰低效照明產品,到2030年LED等高效節能燈具使用占比超過80%,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數位化系統。
15.系統化全域推進
海綿城市建設。新建城區、開發區要全面實施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提高城市防災減災能力,增強城市韌性,老城區改造、道路建設水系治理要同步實施海綿城市建設。大力推廣透水建材鋪裝,著力建設雨水花園、小微濕地、下沉式綠地等雨水滯留設施,有效促進水資源循環利用,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平均可滲透面積占比達到 45%。大力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持續推進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推進管網分區計量,提升供水管網智慧型化管理水平,擴大直飲水試點,全面推廣節水型器具,力爭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8%以內。
16.推進
城市內澇治理,提高城市韌性。堅持規劃統籌、建管並重、多方共治的原則推進城市內澇治理試點工作,通過實施生態空間治理與修復、海綿城市建設、排水設施建設與改造、削峰調蓄設施與排澇通道建設、防洪提升與易澇隱患排除工程等工程,2030年各城市基本形成“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並舉、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基本消除防治標準內降雨條件下的城市內澇現象。
17.實施污水、垃圾治理攻堅。持續鞏固設區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紮實開展縣級
城市黑臭水體排查整治。深入開展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排查整治,大力推進污水管網錯接混接漏接、管網空白區、生活污水直排口治理,補齊城鎮污水管網短板,提高污水收集處理效能。實施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改造和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行動。持續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投放、分類收集、分類轉運、分類處理系統,到2030年城鎮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70%。
18.推進
城市園林綠化高質量發展,完善城市公園體系,加大林蔭停車場建設,推進中心城區、老城區綠道網路建設,加強建築屋頂、牆(面)體、棚架、橋體、硬質邊坡、窗陽台等立體綠化建設,提高鄉土和本地適生植物套用比例,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43.5%,城市建成區擁有綠道長度超過1公里/萬人。
(六)最佳化城市建設用能結構
19.提高建築電氣化實施比例。充分發揮電力在建築終端消費清潔性、可獲得性、便利性優勢,宜電則電,建立以電力消費為核心的建築能源消費體系。鼓勵既有建築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引導建築供暖、生活熱水、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到2025年建築用電占建築能耗比例超過55%。推動開展新建公共建築全面電氣化。推廣熱泵熱水器、電熱水器、高效電爐灶等替代燃氣產品,推動高效直流電器與設備套用。推廣生產用電動汽車和機械設備,到2030年建築垃圾電動車輛使用率達到20%。充分利用低谷電力。
20.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充分利用建築屋頂、牆體及附屬設施,推動新建建築太陽能光伏一體化套用,到2025年新建公共機構建築、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在城市大型商場、辦公樓、酒店、機場航站樓等建築推廣套用設備智慧型群控技術、淺層地溫能、空氣源等技術,到2025年累計新增地熱能和空氣能建築套用面積持續擴大。探索建設以“光儲直柔”為特徵的新型建築電力系統。
(七)實現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低碳建造
21.加快推進新型建築工業化。開展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評選,推廣裝配式建築新技術新工藝,實行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內的綠色建造。穩步推進裝配式鋼結構建築,開展綠色建造示範工程創建行動,政府投資醫院、學校等項目原則上應全部採用鋼結構建築,提高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比例,到2030年裝配式建築新開工面積占新建建築總面積的比例達到41%。推動鋼結構構配件標準化,助推鋼廠生產可直接使用的型鋼以及鋼結構構配件。提高預製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廣標準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
22.推行循環生產方式,推廣
綠色施工。加強施工現場
建築垃圾管控,建築廢物集中處理、分級利用,促進建築垃圾減量化,推廣建築材料工廠化精準加工、精細化管理,嚴格施工揚塵管控,實現工程建設高效益、高質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築工業化,到2030年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新建建築施工現場建築垃圾排放量不高於300噸/萬平方米,施工現場建築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下降20%。積極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監控重點能耗設備耗能,對多台同類設備實施群控管理。
23.積極推動
綠色建材套用。發布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套用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後技術公告,建立全省建材套用資料庫。積極開展綠色建材認證,發布綠色建材產品目錄,開展綠色建材套用示範工程,建立綠色建材溯源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全過程跟蹤採信機制,逐步提高綠色建材套用比例,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築全面推廣綠色建材。
(八)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
24.推廣節能低碳節水用品,推動
太陽能、
再生水等套用,鼓勵使用環保
再生產品和
綠色設計產品。倡導隨手關燈,電視機、空調、電腦等電器不用時關閉插座電源。深入推進塑膠污染治理,減少一次性塑膠製品使用。
25.加大林蔭路建設,開展行道樹補植更新復壯,消除缺株斷線,實現“有路就有樹,有樹就有蔭”的景觀效果,為人民民眾營造安全、綠色、舒適的出行環境。最佳化交通出行結構,引導公眾選擇公共運輸、腳踏車和步行等出行方式。
三、提升縣城綠色低碳水平
26.統籌發展與安全,堅持系統觀念。縣城建設要明確建設安全底線要求,充分藉助自然條件,融入自然,順應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河湖,不破壞原有的山水環境,保持山水脈絡和自然風貌。縣城建設應疏密有度、錯落有致、合理布局,建成區人口密度應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萬至1萬人,建成區的建築總面積與建設用地面積的比值應控制在0.6至0.8。鼓勵縣城新建多層住宅安裝電梯,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6層及以下住宅建築面積占比應不低於70%,新建住宅原則上最高不超過18層,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築的,應嚴格充分論證,並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
27.縣城
基礎設施建設低碳化。縣城基礎設施建設要適合本地特點,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態化方式為主,因地制宜推行大分散與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基礎設施分散式布局,統籌水電氣熱通信等設施建設,降低建設和運營維護成本。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打通步行道斷頭道路,連線中斷節點,最佳化過街設施,提高道路通達性。縣城內部道路紅線寬度不超過40米,廣場集中硬地面積不超過2公頃。打造適宜步行的縣城交通體系,建設連續通暢的步行道網路,鼓勵建設連續安全的腳踏車道,優先發展公共運輸。
28.推廣
可再生能源套用。提升縣城能源使用效率,大力發展適應當地
資源稟賦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開發利用生物質能、空氣源和水源熱泵等,降低傳統化石能源在建築用能中的比例。
四、打造綠色低碳美麗鄉村
29.營造自然緊湊鄉村格局。農房和村莊建設要尊重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態脈絡,不挖山填湖、不破壞水系、不拆傳統民居、不砍老樹、不蓋高樓。引導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完善、自然條件優越、公共服務設施齊全、景觀環境優美的村莊集聚,構建環境美品質優的鄰里空間,形成自然、緊湊、有序的農房群落。
30.開展農房風貌管控試點。探索建立新建、改擴建農房帶圖審批和按圖施工、依圖驗收制度,鼓勵和推廣農戶建房優先使用農房設計通用圖集或其它符合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技術標準規範的設計圖紙,建立農村房屋設計、審批、施工、驗收、使用等全過程管理制度,並使農房風貌與村莊自然環境、歷史文化要素和諧共生、美美與共。
31.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因地制宜有序推動綠色農房建設和既有農房節能改造,推出一批既富有地方特色、文化底蘊,又滿足鄉村生產生活實際需要、功能完善設施配套的農房設計圖集,提高農房設計和建造水平,鼓勵就地取材,推廣使用綠色建材,鼓勵選用裝配式鋼結構、木結構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推廣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設施設備,鼓勵炊事、供暖、照明、熱水等用能電氣化,推動農村用能革新。鼓勵農房屋頂、院落空地、農業設施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充分利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提供生活熱水,鼓勵使用太陽能灶等設備。
32.推進
生活垃圾治理低碳化。進一步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堅決防止城鎮垃圾下鄉,防止形成新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探索符合農村實際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政策和運行機制。傳承鄉村“無廢”的生產生活方式,倡導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推動源頭減量。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規章制度
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
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為目標,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不斷完善我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規章制度措施,推進城鄉建設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強與經濟結構形式、用能結構相近省市溝通交流,推動能源消費數據共享。
(二)構建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模式
以綠色低碳為目標,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
社會參與機制,健全“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城市自體檢、省級第三方評估、人居環境滿意度調查相結合的城市體檢評估長效機制。選擇一批縣市開展鄉村建設評價,在2023年之前形成可複製可借鑑的經驗。推動
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和
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發展等,加快城鄉建設數位化轉型。支持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推廣契約能源管理,探索節能諮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託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
(三)加強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
鼓勵引導龍頭企業帶動產業技術進步和創新能力提高,促進建築企業提質增效。構建建築企業和建設類職業院校相結合、政府推動與社會支持相結合的行業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適應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發展的需要。
鼓勵全省現有各類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企業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台對綠色低碳技術的支撐作用。建立科技項目成果庫,鼓勵科研院所、企業等主體
融通創新、利益共享,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鼓勵高校增設碳達峰碳中和相關課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四)加大財政金融扶持力度
六、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要充分認識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意義,始終把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全過程,要科學制定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細化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制定責任清單,層層落實。
(二)強化任務落實
各地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將各項任務落實落細紮實推進,及時總結好經驗好方法,並於每年11月底前將當年貫徹落實情況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
(三)強化宣傳推廣
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幹部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重要內容,提高綠色低碳發展能力。通過業務培訓、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提高設計、施工、運行相關單位和企業人才業務水平。配合開展好“全民節能行動”“節能宣傳周”等活動。編寫綠色低碳生活宣傳手冊,積極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減碳行動,形成社會各界支持、民眾積極參與的濃厚氛圍。開展減排自願承諾,引導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