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

《江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由江西省人民政府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22年7月8日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贛府發〔2022〕17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江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7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檔案全文

江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全面落實《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紮實推進全省碳達峰行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化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黨代會部署要求,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範風險”的總方針,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長遠目標和短期目標、政府和市場的關係,聚焦“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目標,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循環經濟降碳行動、科技創新引領行動、固碳增匯強基行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碳達峰試點示範行動“十大行動”,完善統計核算、財稅價格、綠色金融、交流合作、權益交易“五大政策”,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達峰工作,推動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發展走在全國前列,全力打造全面綠色轉型發展的先行之地、示範之地。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明顯最佳化,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提高,煤炭消費增長得到有效控制,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和能源供應系統加快構建,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套用取得新進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有利於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8.3%,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指標,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占比大幅提高,重點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走在全國前列,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新能源占比大幅增加,煤炭消費占比逐步減少,綠色低碳技術實現普遍套用,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全面建立。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國家確定的江西省目標值,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三、重點任務
(一)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也是碳排放的主要來源。要堅持安全平穩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1.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有序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合理控制石油消費,大力實施化石能源消費減量替代。統籌煤電發展和保供調峰,做好重大風險研判化解預案,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大力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積極推進現役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和供熱改造“三改聯動”,推動煤電向基礎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並重轉型。推進瑞金二期、豐城三期、信豐電廠、新餘二期等已核准清潔煤電項目建設,支持應急和調峰電源發展。統籌推進煤改電、煤改氣,推進終端用能領域電能替代,推廣新能源車船、熱泵、電窯爐等新興用能方式,全面提升生產生活終端用能設備的電氣化率。嚴格控制鋼鐵、建材、化工等行業燃煤消耗量,保持非電用煤消費負增長。加快全省天然氣的發展利用,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最佳化天然氣利用結構,優先保障民生用氣,支持車船使用液化天然氣作為燃料。(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大力發展新能源。以規劃為引領,加大新能源開發利用力度,大力推進光伏開發,有序推進風電開發,統籌推進生物質和城鎮生活垃圾發電發展。堅持市場導向,集中式與分散式並舉,創新“光伏+”套用場景,積極推進“光伏+水面、農業、林業”和光伏建築一體化(BIPV)等綜合利用項目建設。積極對接國家核電發展戰略,穩妥推進核電。加大地熱能勘查開發力度,因地制宜採用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多種清潔能源與天然氣、電力耦合供熱。鼓勵利用可再生能源電力實現建築供熱(冷)、炊事、熱水,推廣太陽能發電與建築一體化。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 達到0.6億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力爭達到150萬千瓦左右。(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林業局、省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推動能源基礎設施可持續轉型,建立健全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最佳化提升能源輸送網路,加快構建“1箇中部核心雙環網+3個區域電網”的供電主網架、“十”字形輸油網架、多點互聯互通“縣縣通氣”的輸氣網架。加快能源基礎設施智慧型化改造和智慧型系統建設。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加快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引導自備電廠、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路、虛擬電廠等參與系統調節,建設堅強智慧型電網。鼓勵投資建設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智慧型微電網。加強贛南等原中央蘇區、羅霄山脈片區和其他已脫貧地區等區域農網改造。積極引入優質區外電力,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加快拓展清潔能源電力特高壓入贛通道,推進閩贛聯網工程。加強源網荷儲協調發展、新型儲能系統示範推廣套用,發展“新能源+儲能”,推動風光儲一體化,推進新能源電站與電網協調同步。推動電化學儲能、抽水蓄能等調峰設施建設,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納和存儲能力。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100萬千瓦。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力爭達到1000萬千瓦,全省電網具備5%左右的尖峰負荷回響能力。(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全面深化能源制度改革。持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探索建設江西電力現貨市場,豐富交易品種,完善交易機制,擴大電力市場化交易規模、交易多樣性和反壟斷性。穩步推進省級天然氣管網改革,加快以市場化方式融入國家管網,推動管網基礎設施公平開放。探索城鎮燃氣特許經營權改革。創新能源監管和治理,完善能源監測預警機制,做好精準科學調控。(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國資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工業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領域之一,對全省實現碳達峰具有重要影響。要加快工業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推進重點行業節能降碳。
1.推動工業低碳發展。最佳化產業結構,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產能,打造低碳產業鏈。聚焦航空、電子信息、裝備製造、中醫藥、新能源和新材料等優勢產業,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融通供應鏈。強化能源、鋼鐵、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屬、紡織、造紙、食品等行業間耦合發展,推動產業循環連結,支持鋼化聯產、煉化一體化、林紙一體化等模式推廣套用。鼓勵龍頭企業聯合上下游企業、行業間企業開展協同降碳行動,構建企業首尾相連、互為供需、互聯互通的產業鏈。建設若干製造業高質量發展中心,培育一批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企業。大力實施數字經濟做優做強“一號發展工程”,推進制造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疊代升級,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推廣協同製造、服務型製造、智慧製造、個性化定製等“網際網路+製造”新模式。最佳化工業能源消費結構,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套用比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鋼鐵行業碳達峰。深入推進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嚴格執行產能置換政策,嚴禁違規新增產能,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產能,最佳化存量。依託重點骨幹企業,重點開發先進制造基礎零部件、新能源汽車、高端裝備、海洋工程等用鋼和其他高品質特殊鋼技術和產品。推進上下游產業鏈整合,提高產業集中度和產業鏈完整度。促進工藝流程結構轉型,推進風能、太陽能、氫能等清潔能源替代。推廣綠色低碳技術與生產工藝,有序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開展非高爐煉鐵技術示範,完善廢鋼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推進廢鋼鐵利用產業一體化,提升技術工藝和節能環保水平,積極發展全廢鋼冶煉。(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加快銅、鎢、稀土等產業生產工藝流程改造,推廣綠色製造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推進清潔能源替代,提升餘熱回收水平,推動單位產品能耗持續下降。推進有色金屬行業集中集聚集約發展和生產智慧型化、自動化、低碳化,建設以鷹潭為核心的世界級銅產業集群和以贛州為核心的世界級特色鎢、稀土產業集群,打造以新余、宜春為核心的全球鋰電產業高地。加快再生有色金屬產業發展,提高再生銅、再生鋁、再生稀貴金屬產量。引導有色金屬生產企業建立綠色低碳供應鏈管理體系。(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峰。堅持綠色、高端、多元發展方向,做優水泥等傳統基礎產業,做強玻璃纖維、建築陶瓷等特色優勢產業,大力發展非金屬礦物及製品、新型綠色建材等新興成長產業。加快推進低效產能退出,嚴禁違規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引導建材企業向輕型化、集約化、製品化轉型。因地制宜提升風能、太陽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高電力、天然氣消費比重。做好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加強原料、燃料替代,推廣新型膠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新型建材產品,開展木竹、非碳酸鹽原料替代。提高水泥生料中含鈣固廢資源替代石灰石比重,鼓勵企業使用粉煤灰、工業廢渣、尾礦渣等作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開展全省砂石資源潛力調查評價,最佳化開採布局和產業結構,形成綠色砂石供應鏈。對建築陶瓷等高碳低效行業開展提升整治行動,引導陶瓷行業有序發展,重點發展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高端陶瓷、精品陶瓷。加大節能技術裝備推廣使用力度,開展能源管理。(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動石化化工行業碳達峰。最佳化產業布局,推進化工園區達標認定和規範建設,提高產業集中度和化工園區集聚水平。鼓勵石化企業和化工園區建設能源綜合管理系統,實現能源系統最佳化和梯級利用。嚴格項目準入,落實國家石化、煤化工等產能控制政策,深入推動煉化一體化轉型,鼓勵企業“減油增化”,有效化解結構性過剩矛盾。鼓勵企業以電力、天然氣作為煤炭替代燃料。加大富氫原料使用,提高原料低碳化比重,推動化工原料輕質化。加強有機氟矽材料套用開發,發展高端專用化學品和精細化學品,最佳化氯鹼產品結構,著力提升石油化工、有機矽、氯鹼化工、精細化工等優勢產業鏈。鼓勵企業實施清潔低碳生產升級改造,全流程推動工藝、技術和裝備升級,推進餘熱余壓利用和物料循環利用。到2025年,原油一次性加工能力控制在0.1億噸,主要產品產能利用率穩定在80%以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
(三)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加快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在城市更新和鄉村振興中落實綠色低碳要求。
1.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倡導低碳規劃設計理念,推進城鄉綠色規劃建設,科學合理規劃城市建築面積發展目標。實施綠色建設、綠色運行管理,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建設綠色城市、生態園林城市(鎮)、“無廢城市”。推進城市安全體系建設,大力實施海綿城市建設,完善城市防洪排澇系統,提高城市防災減災能力,打造適應氣候變化的韌性城市。實施綠色建築創建行動,加大綠色建材推廣套用,推行施工管理和綠色物業管理。加快推進新型建築工業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重點推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推動建材循環利用。建立健全綠色低碳為導向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制,落實建築拆除管理制度,杜絕大拆大建。持續推動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加快城鎮污水管網建設,全面提升城鎮污水處理能力。(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提升建築能效水平。嚴格落實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市政基礎設施等領域節能降碳標準。加強建築節能低碳技術研發套用,引導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築、零碳建築發展,推動高質量綠色建築規模化發展。加快推進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節能改造。嚴格執行綠色建築標準,發展高星級綠色建築。提升城鎮建築和基礎設施智慧型化運行管理水平,強化建築能效監管,推行建築能效測評標識。加快推廣契約能源管理服務模式,降低建築運行能耗。建立公共建築能耗限額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大力最佳化建築用能結構。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築一體化套用。因地制宜推行淺層地溫能、燃氣、生物質能、太陽能等高效清潔低碳供暖。充分利用工業建築、倉儲物流園、公共建築、民用建築屋頂等資源實施分散式光伏發電工程。提高建築終端電氣化水平,探索建設光伏柔性直流用電建築。鼓勵發展分戶式高效取暖,逐步提高採暖、生活熱水等電氣化水平。到2025年,城鎮建築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建築、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管局、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農村建設和用能低碳轉型。構建農村現代能源體系,因地制宜有序推動綠色農房建設和既有農房節能改造。推進以光伏為主的農村分散式新能源建設,提高農村能源自給率。加強農村電網升級改造,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積極推廣節能環保農用裝備和灶具。因地制宜發展農村沼氣,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以農業廢棄物為原料,建設規模化沼氣或生物天然氣工程,推進沼氣集中供氣、發電上網。(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省農業農村廳、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加快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系統,打造智慧型綠色物流,確保交通運輸物流領域碳排放增長保持在合理區間。
1.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擴大電力、氫能、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新能源、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的套用。推廣套用新能源汽車,逐步降低傳統燃油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比例,推動公共運輸、物流配送等城市公共服務和機場運行車輛電動化替代。推廣電力、氫燃料為動力的重型貨運車輛。加快老舊船舶更新改造,發展電動、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積極推進鄱陽湖氫能動力船舶套用。到2025年,公車、出租汽車(含網約車)新能源汽車分別達到72%、35%。到2030年,營運車輛、船舶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分別下降10%、5%。(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管局、省郵政管理局、省能源局、省公安廳、南昌鐵路局、省機場集團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統籌綜合交通基礎設施布局,重點推進鐵路、水路等多種客運、貨運系統有機銜接和差異化發展,推動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獨立發展向綜合交通運輸一體化轉變。發展智慧型交通,依託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最佳化客貨運組織方式,推動大宗貨物和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加快綜合貨運樞紐集疏運網路和多式聯運換裝設施建設,逐步實現主要港口核心港區鐵路進港,暢通多式聯運樞紐站場與城市主幹道的連線,提高幹支銜接能力和轉運分撥效率。減少長距離公路客運量,提高鐵路客運量。加大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力度,打造高效銜接、快捷舒適的公共運輸服務體系。完善城市慢行系統,引導公眾選擇綠色低碳交通方式。到2030年,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的城市綠色出行比例不低於70%。(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南昌鐵路局、省機場集團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堅持將綠色節能理念貫穿到交通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管理、養護全過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快速公交系統等大容量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現代化綜合立體交通網布局。積極謀劃綠色公路、綠色港口、生態航道,推進工礦企業、港口、物流園區等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快打造贛州國際陸港、九江紅光國際港、南昌向塘國際陸港等多式聯運示範工程,推動贛粵運河和浙贛運河研究論證。開展交通基礎設施綠色化提升改造,持續推動鐵路電氣化改造,完善充換電、配套電網、加氣站、港口、機場岸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適度超前、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高速公路和城鄉公共充電網路,完善住宅小區居民自用充電設施。鼓勵在港口、航運樞紐等區域布設光伏發電設施,加快推進港口岸電設施和船舶受電設施改造,推動交通與能源領域融合發展。到2030年,民用運輸機場場內車輛裝備等力爭全面實現電動化。(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南昌鐵路局、省機場集團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打造智慧型綠色物流。推進物流業綠色低碳發展,促進物流業與製造業、農業、商貿業、金融業、信息產業等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綠色流通主體。最佳化物流基礎設施布局,推進多式聯運型和乾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推行物流裝備標準化,提高水路、鐵路貨運量和貨櫃鐵水聯運量。支持智慧型化設備套用,推動物流全程數位化,培育智慧物流、共享物流等新業態,打造智慧型交通、智慧型倉儲、智慧型配送等套用場景。發展壯大現代物流企業和產業聚集區,支持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設,全面推行“網際網路+貨運物流”模式,釋放物流空載力。加快構建集約、高效、綠色、智慧的城鄉配送網路,推進城市配送業態和模式創新。“十四五”期間,貨櫃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15%。到2030年,水路和鐵路貨運量占比達到23%。(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郵政管理局、省供銷聯社、南昌鐵路局、省機場集團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節能降碳增效行動。落實節約優先方針,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嚴格能耗強度控制,加強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推動能源消費革命,建設能源節約型社會。
1.增強節能管理綜合能力。加強對各地區能耗雙控目標完成情況分析預警,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統籌項目用能和碳排放情況綜合評價。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線上監測系統建設,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和目標責任,推動高耗能企業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健全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建立跨部門聯動的節能監察機制。開展節能監察行動,加強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節能事中事後監管,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監管、階梯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大力培育一批專業化的節能診斷服務機構和人才隊伍,全面提升能源管理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強化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常態化監管,實行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深入挖掘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節能潛力,加大節能改造和落後產能淘汰力度。全面排查在建項目,推動在建項目能效水平應提盡提。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嚴格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準入管理。對於產能已飽和的行業,新建、擴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應嚴格落實國家產能置換政策;產能尚未飽和行業新建、擴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要按照有關要求,對標行業先進水平提高準入門檻;推進綠色技術在能耗量較大新興產業中的套用,提高能效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金融監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銀保監局、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實施重點城市節能降碳工程,開展建築、交通、照明、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推進先進綠色建築技術示範套用,推動城市綜合能效提升。實施園區節能降碳工程,推動園區制定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要求的相關措施,鼓勵和引導有需求、有條件的園區加快推進集中供熱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能源系統最佳化和梯級利用,引導打造節能低碳園區。實施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工程,嚴格落實行業能耗限值,推動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和數據中心等開展節能降碳改造,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實施重大節能降碳技術示範工程,推廣高效節能技術裝備,推動綠色低碳關鍵技術產業化示範套用。(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全面提升電機、風機、水泵、壓縮機、變壓器、換熱器、鍋爐、窯爐、電梯等重點設備的能效標準。推廣先進高效產品設備,加快淘汰落後低效設備。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審查和日常監管,強化生產、經營、銷售、使用、報廢全鏈條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全面落實能效標準和節能要求。(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促進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最佳化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科學謀劃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切實避免低水平重複建設。最佳化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結構,推廣分散式儲能、“光伏+儲能”等多樣化能源供應模式。提升通訊、運算、存儲、傳輸等設備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落後設備和技術。積極推廣使用高效製冷、先進通風、餘熱利用、智慧型化用能控制等綠色技術,推動現有設施綠色低碳升級改造。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管理,將年綜合能耗超過1萬噸標準煤的數據中心全部納入重點用能單位線上監測系統。(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循環經濟降碳行動。抓住資源利用這個源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最佳化資源利用方式,健全資源利用機制,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充分發揮減少資源消耗和降碳的協同作用。
1.推進開發區(園區)循環化發展。以提升資源產出率和循環利用率為目標,最佳化園區產業布局,深入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園區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促進廢物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使用,推進工業餘壓餘熱、廢氣廢液廢渣的資源化利用,實現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推廣鋼鐵、有色金屬、石化、裝備製造等重點行業循環經濟發展模式。深入推進開發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共享平台建設,全面提升開發區管理服務水平。加強低碳工業示範園區、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建設。到2030年,省級以上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水平。實施礦產資源高效利用重大工程,著力提升礦產資源合理開採水平,提高低品位礦、共伴生礦、難選冶礦、尾礦等的綜合利用水平。穩步推進金屬尾礦有價組分高效提取及整體利用,探索尾礦在生態環境治理領域的利用。支持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築垃圾、農作物秸稈等大宗固廢大摻量、規模化、高值化利用,替代原生非金屬礦、砂石等資源,加大在生態修復、綠色開採、綠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領域的利用。加強鋼渣等複雜難用工業固廢規模化利用技術研發套用,在確保全全環保前提下,探索磷石膏在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材料等領域的套用。推動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推行廢棄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推廣瀝青刨銑料再生利用技術。全面實施秸稈綜合利用行動,完善收儲運系統,加快推進離田產業化、高值化利用。鼓勵開展大宗固廢和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建設。到2025年,秸稈年綜合利用率達到95%。(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資源循環利用。建立健全廢舊物資回收網路,統籌推進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與生活垃圾分類網點“兩網融合”,依託“網際網路”提升回收效率,實現線上線下協同,推動再生資源應收盡收。完善廢棄有色金屬資源回收、分選加工、再生利用和銷售網路,深化新余、貴溪、豐城國家級“城市礦產”示範基地建設,推動再生資源規範化、規模化、清潔化利用。加強廢舊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葉片等新興產業廢棄物循環利用。促進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文辦設備等再製造產業高質量發展,建設若干再製造基地。加強資源再生產品和再製造產品推廣套用。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完善廢舊家電回收利用網路。到2025年,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廢鋅、廢紙、廢塑膠、廢橡膠、廢玻璃9種主要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量達到0.4億噸,到2030年達到0.8億噸。(省商務廳、省供銷聯社、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紮實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建立涵蓋生產、流通、消費等領域的各類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機制,鼓勵使用可循環、可再生、可降解產品。加快健全覆蓋全社會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系統,全面實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加強塑膠污染全鏈條治理,推進快遞包裝綠色化、減量化、循環化,整治過度包裝。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設施建設,提高資源化利用比例,探索廚餘垃圾資源化利用有效模式。到2025年,城鄉生活垃圾分類閉環體系基本建成,城鎮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提升至70%。(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郵政管理局、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科技創新引領行動。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引領作用,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創新能力,推進綠色低碳科技革命。
1.加快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推廣套用。實施省級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專項,加快能源結構深度脫碳、高效光伏組件、生物質利用、零碳工業流程再造、安全高效儲能、固碳增匯等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推動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實現重大突破。聚焦可再生能源大規模利用、節能、氫能、永磁電機、儲能、動力電池等重點領域深化研究。瞄準儲能電池中關鍵基礎材料,集中力量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積極發展氫能技術,推進氫能在工業、交通、建築等領域規模化套用。鼓勵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合理制定碳達峰碳中和技術路線圖,在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等重點行業實施全流程、集成化、規模化示範套用項目。完善綠色技術目錄,加大綠色低碳技術推廣,開展新技術示範套用。(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教育廳、省科學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攻關和套用。加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研發力度,針對碳捕集、分離、運輸、利用、封存及監測等環節開展核心技術攻關。加強成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在全省電力、石化、鋼鐵、陶瓷、水泥等行業的套用。開展全省碳封存資源分布及容量調查,適時啟動碳封存重大工程。鼓勵開展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技術研發及套用,積極探索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的產業化發展路徑。(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教育廳、省科學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生態。採取“揭榜掛帥”等創新機制,持續推進低碳零碳負碳和儲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將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與轉化套用納入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相關績效考核。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承擔綠色低碳重大科技項目,完善科研設施、數據、檢測等資源開放共享機制。建立區域性市場化綠色技術交易綜合性服務平台,創新綠色低碳技術評估、交易機制和科技創新服務,促進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引進和轉化。加強綠色低碳技術智慧財產權保護與服務,完善金融支持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機制,健全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機制,完善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扶持政策,推動綠色技術供需精準對接,推進“產學研金介”深度融合。(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國資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支持綠色低碳創新平台建設。全面推進鄱陽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深入實施國家級創新平台攻堅行動、引進共建高端研發機構專項行動,扶持節能降碳和能源技術產品研發重大創新平台和新型研發機構。發揮省碳中和研究中心、南昌大學流域碳中和研究院等創新平台作用,積極爭創國家科技創新平台。推動創新要素向科創城集聚,支持贛州、九江、景德鎮、萍鄉、新余、宜春、鷹潭立足本地優勢創建科創城。依託中科院贛江創新研究院、國家稀土功能材料創新中心,全面提升有色金屬領域創新能力。引導有色金屬、建材等行業龍頭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業共建綠色低碳產業創新中心、協同創新產業技術聯盟。(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科學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碳達峰碳中和人才引育。深入實施省“雙千計畫”等人才工程、開展組團赴外引才活動,著力引進低碳技術相關領域的高層次人才,培育一批優秀的青年領軍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鼓勵省內重點高校開設節能、儲能、氫能、碳減排、碳市場等專業,構建與綠色低碳發展相適應的人才培養機制,引進培育一批碳達峰碳中和專業化人才隊伍。探索多渠道師資培養模式,加快相關專業師資培養和研究團隊建設,聚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科學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固碳增匯強基行動。堅持系統觀念,積極探索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
1.鞏固生態系統碳匯成果。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控生態空間占用,嚴禁擅自改變林地、濕地、草地等生態系統用途和性質。嚴控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盤活城鄉存量建設用地。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大力推廣節地技術和模式。進一步完善林長制,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加強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爭創井岡山國家公園,加大森林、濕地、草地等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加強生物多樣性與固碳能力協同保護,防止資源過度開發利用,穩定固碳作用。科學使用林地定額管理、森林採伐限額,嚴格憑證採伐制度,加強森林火災預防和應急處置,提升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加強外來物種管理,實施松材線蟲病疫情防控攻堅行動,穩定森林面積,減少森林資源消耗。(省林業局、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性出發,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科學挖掘造林綠化潛力,持續推進國土綠化,推動廢棄礦山、荒山荒坡、裸露山體植被恢復。科學開展森林經營,充分發揮國有林場帶動作用,採取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復、森林撫育等措施,最佳化森林結構,提高森林質量,提升森林碳匯總量。加快建設城鄉貫通綠網,推進濕地沙化、石漠化和紅壤丘陵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加大鄱陽湖濕地、武功山山地草甸等保護修復力度,全面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到2030年,全省活立木蓄積量達到9億立方米。(省林業局、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生態系統碳匯基礎支撐。依託和拓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系統,利用好在贛的國家野外台站監測基礎和林草生態綜合監測評價成果,建立健全全省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制度。開展森林、草地、濕地、土壤等碳匯本底調查、儲量評估、潛力評價,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加強典型生態系統碳收支基礎研究和鄉土優勢樹種固碳能力研究。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將碳匯價值納入生態保護補償核算內容。按照國家碳匯項目方法學,推動生態系統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CCER)開發,加強生態系統碳匯項目管理。(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農業減排固碳。以保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為根本,全面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推行農業清潔生產,大力發展低碳循環農業。加強農田保育,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推動秸稈還田、有機肥施用、綠肥種植,提高農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加農業碳匯。實施化肥農藥減量替代計畫,規範農業投入品使用,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機肥和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技術。開展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與利用設施提檔升級行動,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促進糞肥還田利用。到2025年,累計建成高標準農田3079萬畝,主要農作物農藥化肥利用率達43%,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力爭達到90%。(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綠色低碳全民行動。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把綠色理念轉化為全民的自覺行動。
1.加強全民宣傳教育。加強綠色低碳發展國民教育,將生態文明教育融入教育體系,生態宣傳內容列入思政教育、親職教育,開展生態文明科普教育、生態意識教育、生態道德教育和生態法制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傳統新聞媒體和網路、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打造多維度、多形式的綠色低碳宣傳平台。加強對公眾的生態文明科普教育,開發綠色低碳文創產品和公益廣告。深入開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省生態文明宣傳月等主題宣傳活動,不斷增強社會公眾綠色低碳意識。(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管局、省氣象局、省婦聯、團省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倡導綠色低碳生活。堅決遏制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著力破除奢靡鋪張的歪風陋習,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減少一次性消費品和包裝用品材料使用量。開展綠色低碳社會行動示範創建活動,持續推進節約型機關、綠色(清潔)家庭、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築等創建活動,把綠色低碳納入文明創建及有關教育示範基地建設要求,總結宣傳一批優秀示範典型,大力營造綠色生活新風尚。完善公眾參與制度,發揮民間組織和志願者的積極作用,鼓勵各行業制定綠色行為規範。倡導綠色消費,增加綠色產品供給,暢通綠色產品流通渠道,推廣綠色低碳產品。擴大“江西綠色生態”標誌覆蓋面,提升綠色產品在政府採購中的比例。(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管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委宣傳部、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婦聯、團省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引導企業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強化環境責任意識,加強能源資源節約利用,提升綠色創新水平。重點行業龍頭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要制定實施企業碳達峰實施方案,發揮示範引領作用。重點用能單位要全面核算本企業碳排放情況,深入研究節能降碳路徑,“一企一策”制定專項工作方案。相關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要按照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省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江西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領導幹部培訓。把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幹部教育培訓體系重要內容,分階段、分層次對各級領導幹部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專題培訓,深化各級領導幹部對碳達峰碳中和重要性、緊迫性、科學性、系統性的認識。加強全省各級從事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領導幹部培養力度,掌握碳達峰碳中和方針政策、基礎知識、實現路徑和工作要求,增強綠色低碳發展本領。(省委組織部、省委黨校、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碳達峰試點示範行動。統籌推進節能降碳各類試點示範建設,以試點示範帶動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1.組織開展城市碳達峰試點。以產業綠色轉型、低碳能源發展、碳匯能力提升、綠色低碳生活倡導、零碳建築試點等為重點,深入推進以低碳化和智慧化為導向的“綠色工程”。鼓勵引導有條件的地方聚焦優勢特色,創新節能降碳路徑,開展碳達峰試點城市創建。支持鄉鎮(街道)、社區開展低碳試點創建,加快綠色低碳轉型。到2030年,爭取創建30個特色鮮明、差異化發展的碳達峰試點城市(縣城)。(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市、縣〔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創建碳達峰試點園區(企業)。組織實施一批碳達峰試點園區,在產業綠色升級、清潔能源利用、公共設施與服務平台共建共享、能源梯級利用、資源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處置等方面打造示範園區。支持有條件的開發區依託本地優勢產業開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示範,推進能源、鋼鐵、建材、石化、有色金屬、礦產等行業企業建設標桿企業,探索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工程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有關市、縣〔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深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充分挖掘綠色生態資源優勢和品牌價值,以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核心,以產業化利用、價值化補償、市場化交易為重點,積極爭取全省域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持續提高生態產品供給能力,探索兼顧生態保護與協調發展的共同富裕模式。深化撫州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國家試點,鼓勵婺源縣、崇義縣、全南縣、武寧縣、浮梁縣、井岡山市、靖安縣等地創新探索,總結推廣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模式。支持因地制宜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探索,打造一批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示範基地。(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省金融監管局,有關市、縣〔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開展碳普惠試點。加強碳普惠頂層設計,聚焦企業減碳、公眾綠色生活、大型活動碳中和、固碳增匯等領域開展試點,形成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全社會廣泛參與的碳普惠機制。以公共機構低碳積分制為引領,開展碳普惠全民行動,建立碳幣兌換等激勵機制,鼓勵醫療、教育、金融等機構和商超、景區、電商平台創建碳聯盟,積極納入碳普惠平台。(省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體育局、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教育廳、省金融監管局、省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政策保障
(一)建立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按照國家統一規範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有關要求,建立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辦法。加強遙感技術、大數據、雲計算等新興技術在碳排放監測中的套用,探索建立“天空地”一體化碳排放觀測評估技術體系,開展碳源/碳匯立體監測評估,推廣碳排放實測技術成果。利用物聯網、區塊鏈等技術實施監測與數據傳輸,進一步提高碳排放統計核算水平。深化“生態雲”大數據平台套用,建立完善統計、生態環境、能源監測及相關職能部門的數據銜接、共享及協同機制,構建碳達峰大數據管理平台,實現智慧控碳。(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統計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財稅、價格政策支持。統籌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碳達峰重大行動、重大示範和重大工程。完善綠色產品推廣和消費政策,加大對綠色低碳產品採購力度。強化稅收政策綠色低碳導向,全面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循環利用等領域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規定的企業綠色低碳技術研發費用給予稅前加計扣除。完善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發展綠色金融。深化綠色金融改革創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金融機構、行業組織和企業設立碳基金。拓寬綠色低碳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鼓勵發行綠色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碳金融產品,推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發展。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項目庫,加強項目融資對接,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清潔能源、節能環保、裝配式建築等領域的支持,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碳排放權、用能權抵押貸款產品。發揮綠色保險保障作用,鼓勵保險機構將企業環境社會風險因素納入投資決策與保費定價機制。積極推進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引導金融機構做好相關風險監測、預警、評估與處置工作。(省金融監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財政廳、江西銀保監局、江西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綠色低碳交流合作。開展綠色經貿、技術與金融合作,持續最佳化貿易結構,鞏固精深加工農產品和勞動密集型產品等傳統產品出口,大力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的綠色產品貿易。鼓勵戰略性新興產業開拓國際市場,提高節能環保服務和產品出口,加強綠色低碳技術、產品和服務進口。積極開展綠色低碳技術合作交流,持續開展國家級大院大所產業技術及高端人才進江西活動,進一步深化綠色低碳領域合作交流層次與渠道。(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省外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發展環境權益交易市場。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相關工作,嚴格開展碳排放配額分配和清繳、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加強對重點排放單位和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管。積極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探索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建立健全用能權、綠色電力證書等交易機制,培育交易市場,鼓勵企業利用市場機制推進節能減污降碳。實行重點企(事)業單位碳排放報告制度,支持重點排放企業開展碳資產管理。利用好森林、濕地、草地、生物質、風能、太陽能、水能等自然資源,開發碳匯、可再生能源、碳減排技術改造等領域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支持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用能權、排污權、用水權、林業碳匯等交易平台。(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財政廳、省林業局、省市場監管局、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組織實施
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各項工作的整體部署和系統推進,研究重大問題、制定重大政策、組織重大工程。各成員單位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領導小組工作要求,紮實推進相關工作。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統籌協調,定期對各地區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督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各設區市、各部門要按照《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和本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與重點任務,抓好貫徹落實和工作年度評估,有關工作進展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各類市場主體要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主動實施有針對性的節能降碳措施,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各設區市要科學制定本地區碳達峰行動方案,經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平衡、審核通過後,由各設區市自行印發實施。(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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