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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014500815/2021-081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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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西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 |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西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江西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規劃內容
第一章 開啟美麗中國“江西樣板”建設新征程
第一節 “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成效
“十三五”時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省上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定不移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取得了歷史性成績,人民民眾生態環境獲得感明顯提升,美麗中國“江西樣板”建設邁出堅實步伐。
——環保重視程度前所未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在全國首創成立由省委書記和省長為“雙主任”的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出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責任制,全省齊抓共管、聯防聯治的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基本形成,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更加堅定。實現了11個設區市省級環保督察全覆蓋,一大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得到解決,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明顯增強。
——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改善。通過實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0年,全省設區市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為94.7%,細顆粒物平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較2015年下降了28.6%,空氣品質達到二級標準的設區市由0個增加到10個;全省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94.7%,提高13.7個百分點,長江幹流江西段Ⅱ類水質比例由2015年的66.7%提高到100%,消滅了V類及劣V類水。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總量累計分別下降4.8%、4.7%、15.0%、12.2%。全省森林覆蓋率達63.1%,生態環境狀況指數(EI)為優,生態環境質量位居全國前列。
——基礎設施短板加快補齊。全省110座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基本完成提標改造,累計建成城鎮污水管網2萬多千米。省級以上開發區均建有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並基本建成了一體化監控平台;累計建成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29座,日處理能力達到2.6萬噸;全省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年處置能力分別達到48.5萬噸和4.7萬噸;建成了由186個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和287個水質自動監測站構成的全省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路。
——綠色轉型升級明顯提速。全省三次產業結構由2015年的10.2∶49.9∶39.9最佳化為2020年的8.7∶43.2∶48.1。2020年,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比重分別達22.1%、38.2%。強化“三線一單”和規劃環評巨觀管控,推進化工園區和“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每萬元生產總值用水量、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較“十二五”末分別下降了33.54%、18.3%和22.25%。綠色發展指數連續四年穩居中部六省首位,生態旅遊、休閒康養等綠色產業快速發展,綠色經濟含量進一步提升,“生態+”和“+生態”逐漸融入經濟發展全過程。
——深化改革創新成果豐碩。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國率先試點“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環評、統一監測、統一執法”的流域監管執法改革,山水林田湖草保護修復、全流域生態補償、環境治理體系、河長制湖長制林長制等改革走在全國前列,撫州生態價值轉化、綠色發展“靖安模式”、廢棄礦山修復“尋烏經驗”等成為全國典範。
第二節 生態環境保護機遇與挑戰
“十四五”時期,是我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生態文明建設新進步的起步開局時期,全省生態環境保護面臨一系列新機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西提出的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殷切期望,是新發展階段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最大動力和根本遵循;黨中央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願景的提出,為江西在這場綠色變革中實現進位趕超、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了新的歷史契機;江西自然稟賦優良,具備構建天藍、地綠、水清優美生態環境得天獨厚的優勢;“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階段性成效,為生態環境保護實現更高目標奠定了堅實基礎;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為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同時,也要清醒看到,我省生態環境保護仍然面臨諸多矛盾和挑戰:思想認識不夠深刻,重發展輕保護思想依然存在;對標對表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基本實現目標,生態環境質量仍然存在較大差距;面對碳達峰、碳中和艱巨任務,統籌發展和保護的難度加大;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矛盾仍然突出,部分地區、領域生態環境問題依然嚴重;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政策等還不夠健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強。
綜合判斷,我省生態環境保護總體上處於大有可為但充滿挑戰的重要戰略機遇期。要站在“兩個大局”的戰略高度,深刻認識我省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增強機遇意識和風險意識,保持戰略定力,錨定2035年高標準建成美麗中國“江西樣板”遠景目標,落實碳達峰目標、碳中和願景,堅持不懈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提高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江西篇章,描繪好新時代江西改革發展新畫卷。
第二章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主要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面向美麗江西建設目標,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更加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大力實施碳排放達峰行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不斷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助推江西高質量跨越式發展,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實現生態文明建設新進步,為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江西篇章奠定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還自然以寧靜、和諧、美麗。
堅持綠色低碳發展。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對經濟發展的最佳化促進作用,堅持不懈推動綠色低碳發展,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江西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堅持以人為本。聚焦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集中攻克老百姓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不斷增強人民民眾對生態環境改善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堅持系統思維。保持戰略定力,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寬廣度。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堅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推動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
堅持改革創新。深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相關領導體制、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加大技術、政策和管理創新力度,形成與治理任務、治理需求相適應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為打造美麗中國提供“江西樣板”。
第三節 主要目標
展望2035年,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後穩中有降,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生態環境質量保持全國前列,高標準建成美麗中國“江西樣板”。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綠色低碳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顯著提高;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穩定恢復,藍天白雲、綠水青山成為常態。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
“十四五”期間,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更大進步,美麗中國“江西樣板”建設取得新進展,生態環境保護主要目標:
——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推進,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強度進一步下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降低14.5%、19.5%。全社會生態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綠水青山和金山銀山雙向轉化通道更加順暢,綠色發展水平走在全國前列。
——生態環境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環境空氣品質穩步提升,設區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4%,全面達到二級標準;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地表水國考斷面達到或好於Ⅲ類水體比例為 95.5%,監測斷面水質實現“減四保三爭二”;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污染風險得到進一步管控;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不斷提升,城鄉人居環境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保持全國前列。
——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穩步提升。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進一步最佳化,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得到有效監管,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機制更加健全,森林覆蓋率保持穩定,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生態屏障更加牢固。
——環境安全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鞏固提升,危險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環境風險得到有效控制,核與輻射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環境應急處置能力持續增強。
——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制度不斷完善,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建立,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短板加快補齊,生態環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第三章 堅持創新引領,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抓住新的歷史性機遇,以綠色低碳發展為引領,以布局最佳化、結構調整和效率提升為著力點,培育綠色新動能,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第一節 完善綠色低碳發展機制
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減少人類活動對自然生態空間的占用。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建立動態更新和調整機制,加強“三線一單”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套用。不斷健全環境影響評價等生態環境源頭預防體系,對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等專項規劃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準入。
完善巨觀治理環境政策。出台落實推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調整最佳化的環境政策。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推進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兩個正面清單”制度化、規範化,落實環評審批提質增效,為基礎設施、交通水利等重點建設項目開闢綠色通道,持續改善營商環境。加強能耗“雙控”管理。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制度,強化節能審查事中事後監管,嚴控高耗能高排放項目。
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開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建立生態產品信息監測系統。探索制定全省統一的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體系、技術規範和核算流程,開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與評估,完善生態產品價值評估機制。深入推進生態產品產業化利用,打造“江西綠色生態”品牌,暢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多元化路徑。全面開展生態產品市場交易,推動資源環境權益交易,探索開展土地、礦產、森林、濕地等自然資源整體收儲,穩步推進土地使用權、礦業權、林權等自然資源權益交易。以撫州國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為引領,以省級各類相關試點為支撐,加快構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政策制度體系。
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深入推進國家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在全省濕地保護區、濕地公園、重要濕地探索生態補償試點,進一步探索對重要區位生態公益林、天然林進行差異化補償。全面開展以縣域為基本單元的省內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積極推進江西廣東東江、江西湖南淥水、安徽江西昌江等流域跨省生態補償。
統籌推進區域綠色發展。大南昌都市圈以加強生態環境協同共治、源頭防治為重點,強化生態網路共建、環境聯防聯治。贛江新區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探索城市資源循環利用模式,積極開展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先行先試”,圍繞科產城人融合,全面提升城市人居環境水平。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加強贛江以及羅霄山脈、武夷山脈等重要山體的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快綠色振興發展,實現生態富民。贛東北地區加強信江、饒河、樂安河流域和鄱陽湖沿岸生態修復,強化環境治理和保護。贛西地區加快推動產業綠色轉型發展,建設國家海綿城市先行區。
積極開展對外交流合作。深化生態環境國際合作,推動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推進開展生態環境技術、生態環境治理機制、生態環境理念和生態環境文化等多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採取“走出去、引進來”、組織和參與國際論壇及展會等多種形式,加強與國際環保組織和各國之間的生態環境聯繫與合作,攜手打造綠色絲綢之路。
第二節 加快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推進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在電力、鋼鐵、建材等重點行業實施減污降碳行動。推進有色行業發揮資源優勢,延伸拓展產業鏈條,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打造全國有色金屬產業重要基地。石化行業推進石油化工等重點領域鏈式發展、精深發展,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和產業集群整治。鋼鐵行業以結構調整、集群集約、綠色轉型為重點,支持和推進企業兼併重組,推進廢鋼鐵利用產業一體化,提升技術工藝和節能環保水平。建材行業大力發展非金屬礦物及製品、新型綠色建材等新興成長產業,推進企業聯合重組,培育發展一批龍頭企業和產業基地。提升有色、化工、陶瓷、印染、農副食品加工等行業集聚水平。
加快落後低效產能淘汰。嚴把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準入關,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加大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煤炭等重點行業落後產能排查力度,重點排查落後產能相關工藝技術裝備。嚴格執行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等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進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煤炭等行業落後產能淘汰。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
提升行業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嚴格實行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構建多層次資源高效循環利用體系。強化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管理,建立水資源剛性約束機制。完善能效、水效“領跑者”制度。加強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探索建立生態修復與開發建設占補平衡機制。健全礦產資源開發生態保護制度,提高礦產資源開發綜合利用水平。開展重點行業和重點產品資源效率對標提升行動,加強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設備研發推廣。加強園區循環化改造,積極推進國家級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和循環經濟示範市(縣)建設。支持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建設。
壯大綠色環保戰略新興產業。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融合化、集群化、生態化發展,加快壯大新能源、新材料綠色環保等產業。推進第五代移動通信(5G)、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綠色環保產業的深度融合創新,不斷探索“網際網路+”創新綠色產業模式。鼓勵通過合作、兼併、重組等方式做大做強環保產業,培育一批專業化骨幹企業,扶持一批專特優精中小企業,推動環境治理向“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發展。充分發揮華贛環境集團等生態環保領域投資運營平台作用,推動綠色節能環保產業成為全省新興支柱產業。發揮省環保產業協會作用,助力推動全省綠色環保產業高質量發展。
第三節 推動能源和交通清潔低碳
最佳化能源供給結構。堅持節約能源優先,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控制化石能源總量,加快煤炭減量步伐。因地制宜發展光伏、風電、生物質能、氫能、地熱能等新能源,穩妥推進核能綜合利用,進一步提升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規模、裝機占比和發電量占比,促進非化石能源成為能源消費增量的主體。強化電力調峰能力建設,大力發展抽水蓄能。積極引入區外優質電力,最佳化提升電力輸送網路。加快油氣管道和油氣儲備設施建設,完善能源產供儲銷體系。
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全面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推動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費比重持續下降,“十四五”期間煤炭消費占一次能源比重下降到58%以下。合理控制煤電建設規模和發展節奏。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鼓勵現有自備燃煤機組改為公用或清潔能源替代。
推動能源清潔化替代。加大電能替代力度,深入推進“以電代煤”“以電代油”工程。加快工業、建築、交通等用能領域的電氣化、智慧型化發展,加強清潔能源供應保障,推行清潔能源替代。對以煤、石焦油、重油等為燃料的鍋爐和工業窯爐,加快使用清潔低碳能源以及工廠餘熱、電力熱力等進行替代。積極擴大天然氣利用範圍,鼓勵發展天然氣分散式供能系統,加大民生用氣保障力度。
最佳化交通運輸結構。最佳化城市物流基礎設施布局,加強重要港區與高速公路、鐵路貨運通道、工礦企業、綜合物流樞紐之間的公路和鐵路連線,實現大宗貨物及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向鐵路和水路有序轉移。推動鐵路運能提升,加快幹線鐵路建設改造,提高鐵路綜合利用效率。大力發展九江幹線樞紐港與贛江、信江及其支流航道沿線港口之間的水水聯運,支持發展江海直達和江海聯運。
推動交通運輸綠色發展。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推進老舊機動車提前淘汰更新,鼓勵老舊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替換為清潔能源車輛。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推進淘汰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深入實施公共運輸優先戰略,推進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使用,推進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高污染、高耗能客船淘汰和老舊運輸船舶更新改造,推進新增和在用營運船舶套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
第四節 大力推進綠色技術創新
提升生態環境科技創新能力。依託全省重點骨幹環保企業、優勢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強生態環境領域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和科學觀測研究站建設。加強生態環境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探索建立生態環保科技獎勵制度,強化高校生態環境相關專業學科建設,加大科研院所生態環境創新團隊建設,加快推進生態環保智庫基地建設。持續推進長江生態保護與修復聯合研究,提升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科學化和精準化水平。
推進綠色技術創新成果套用。在應對氣候變化、資源循環利用、生態保護與修復、土壤與地下水防控、危險廢物協同處置、重金屬污染治理、水華風險與新污染物環境健康風險防控、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流域綜合治理、環境應急等重點領域開展技術集成與套用示範攻關,形成一批生態環境保護適用技術成果和典型示範經驗。積極開展流域水體重金屬、總磷等污染物環境基準研究。深化低碳能源推廣、原材料替代、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技術研發和套用。持續開展各類污染防治、清潔生產、生態修復、資源再生等先進技術遴選,加強推廣套用和技術指導。建立健全綠色技術轉移轉化市場交易體系,積極搭建生態環境科技工作平台,促進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套用。
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制定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方案,依法推進清潔生產。以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紙、原料藥、電鍍、農副食品加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鉛蓄電池製造等行業為重點,穩步深入推進重點行業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全面強化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監督管理。鼓勵其他重點行業企業開展自願性清潔生產審核。積極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模式創新試點。推進稀土行業清潔生產審核試點。探索開展園區整體清潔生產審核試點,與開發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協同推進開發區整體清潔生產審核。
第四章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圍繞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目標和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願景,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制定實施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降低碳排放強度,積極落實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協同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
第一節 實施碳排放達峰行動
制定實施全省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將應對氣候變化要求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能源、產業、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規劃。制定並實施全省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確保完成碳排放達峰目標任務。推動能源領域和高耗能行業制定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鼓勵其他行業開展碳達峰行動。加強達峰目標過程管理,加強對地方的指導,強化形勢分析與激勵督導,確保達峰目標如期實現。
推動各地制定達峰行動方案。各設區市制定本區域碳達峰行動方案,落實全省碳達峰目標任務要求。落實以碳排放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統籌確定各設區市碳排放強度和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對設區市政府開展目標完成情況的評估考核。鼓勵綠色發展基礎好、積極性高的地區率先達峰。
推動重點行業制定達峰行動方案。完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煤炭消費總量和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抑制高碳投資。推動鋼鐵、建材等重點行業制定碳達峰目標,儘早實現碳排放達峰。鼓勵大型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納入碳市場交易的企業制定碳達峰行動計畫,實施碳減排示範工程,推行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
第二節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控制工業行業二氧化碳排放。開展火電、鋼鐵、建材、化工、有色領域工藝綠色化改造。推動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顯著下降。加大對二氧化碳減排重大項目和技術創新套用的扶持力度。探索制定二氧化碳減排企業排名制度,對碳排放管理先進企業給予激勵。
控制交通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發展低碳交通,不斷提高營運車輛和船舶的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套用比例,到2025年,營運車輛和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4%和3.5%。加大交通領域節能低碳技術開發與推廣,實施交通工具低碳排放標準,執行新生產汽車二氧化碳排放限額,持續降低新生產汽車的燃料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量。
控制建築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築中綠色建築面積占比達到100%,新建建築全部實施65%的節能標準,穩步推進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鼓勵建築屋頂套用光伏技術。逐步開展城鎮既有建築和基礎設施節能改造。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低碳建造,大力推廣綠色建材,鼓勵使用裝配式建築。
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能源、建材、化工領域工業過程排放的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開展油氣系統甲烷控制工作。推動含氟溫室氣體和氧化亞氮排放控制,推廣六氟化硫替代技術。加強農田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控制。加強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實施溫室氣體和污染物協同控制。推進落實工業、農業溫室氣體和污染減排協同控制方案,減少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加強污水、垃圾等集中處置設施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探索開展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相關標準研究。
第三節 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管理
主動適應氣候變化。落實《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在農業、林業、水資源、基礎設施等領域和重點區域積極開展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深化九江市適應氣候變化試點建設。加強氣候變化風險評估與應對,開展不同氣候情景下江西省氣候變化影響評估工作。
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融合。健全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工作機制,完善應對氣候變化基礎數據統計調查制度。推進企事業單位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數據的統一採集、相互補充、交叉校核。研究將應對氣候變化要求納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探索開展氣候投融資工作。落實國家低碳產品政府採購、企業碳排放信息披露等相關制度。
推進碳市場建設。建立完善重點行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質量控制、報告和核查體系。積極做好碳排放權交易的註冊登記、配額分配、清繳工作。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適時引入配額有償分配。推進碳金融和碳市場定價機制,探索開發氣候友好型的綠色金融產品。配合國家建立健全碳市場抵消機制,積極儲備一批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加強森林、濕地、農田碳匯建設,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適時納入碳市場交易體系。
開展綠色低碳試點示範。持續開展國家級低碳城市、低碳園區建設,紮實推進低碳縣(市、區)、低碳旅遊景區試點示範。探索近零碳排放示範工程建設,積極創建零碳園區、零碳社區、零碳校園,推進井岡山市、崇義縣上堡梯田景區等碳中和試點建設。推動產品碳足跡、碳標籤與低碳產品認證等。
第五章 加強協同控制,提升大氣環境質量
以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為主線,深化工業廢氣污染防治,加強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持續推進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讓“藍天白雲、繁星閃爍”成為常態。
第一節 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
協同開展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治。推動全省細顆粒物濃度持續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污染上升趨勢。制定出台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措施,明確控制目標、路線圖和時間表。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區域傳輸和污染氣象條件特徵分析,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治理,強化分區分時分類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推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動態更新和成果套用。南昌、九江、萍鄉、鷹潭、贛州、吉安和撫州等城市率先開展臭氧源解析工作。
完善協作機制促進空氣品質全面達標。推動各地各部門壓實大氣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持續開展省內聯防聯控,加強與周邊省份有關城市的聯防聯控。推進大氣環境質量全面達標,未達標設區市編制實施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確定空氣品質達標路線及重點任務;已達標設區市鞏固改善空氣品質。到2025年,力爭全省11個設區市空氣品質全面達到二級標準。持續推進縣(市、區)大氣污染防治攻堅,逐步增加細顆粒物和臭氧濃度雙達標縣(市、區)數量。
最佳化污染天氣應對體系。持續加強環境空氣品質預測預報能力建設,開展中長期環境空氣品質形勢分析與評估,進一步提升細顆粒物、臭氧預報準確率。加強部門合作,搭建大氣環境監測預報預警一體化共享平台。完善“省—市—縣”三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開展全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實施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管理,完善應急減排差異化管控機制。完善應急減排信息公開和公眾監督渠道。
第二節 深化工業廢氣治理
實施重點行業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深度治理。持續推進鋼鐵、水泥行業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力爭全省鋼鐵企業完成改造。推進陶瓷、磚瓦、有色等行業污染深度治理。推動6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氣鍋爐實施低氮改造。嚴格焦化、水泥、磚瓦、有色等行業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管控。督促重點涉氣排放企業逐步取消煙氣旁路,因安全生產無法取消的,安裝線上監管系統及備用處置設施。
大力推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嚴格石化、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全過程管控。開展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揮發性有機物儲罐排查,以常溫常壓罐為重點進行治理。逐步取消石化、煤化工、製藥、農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企業非必要的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排放系統旁路,生產系統必需及國家標準規範要求的除外。推進開發區因地制宜推廣建設涉揮發性有機物“綠島”項目,探索建設集中塗裝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等。大力推進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油墨、膠粘劑和清洗劑。加強汽修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
加強其他涉氣污染物綜合治理。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HFCs)環境管理,實施含氫氯氟烴(HCFCs)淘汰和替代。探索開展惡臭投訴重點企業和園區電子鼻監測。強化多污染物協調控制,推進工業煙氣中三氧化硫、汞、鉛、砷、鎘以及二惡英等非常規污染物的治理。加強生物質鍋爐排放管控,對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到鍋爐排放標準的生物質鍋爐依法處理。
第三節 提升城市大氣污染防治精細化管理水平
推進“四塵”精細化管控。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將綠色施工納入企業資質評價、環保信用評價。推進低塵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加大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渣土車實施全密閉運輸,強化綠化用地揚塵治理。強化城市裸露地面、粉粒類物料堆放以及大型煤炭和礦石碼頭物料堆場揚塵控制,基本完成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
強化“三煙”污染防治。開展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嚴控露天燒烤行為,城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應安裝高效油煙淨化設施,推廣使用高效淨化型家用吸油煙機,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推進公共煙道的建設或改造。嚴格管控城市露天焚燒行為,突出管住焚燒垃圾、焚燒枯枝落葉及祭祀焚燒等行為。鞏固提升煙花爆竹禁燃禁放成效,加強禁燃宣傳,嚴厲懲處非法銷售和違規燃放行為。
加強“三氣”污染治理。持續開展新生產機動車、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深入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加強在用車環保檢測和達標監管,全面推進實施機動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修制度(I/M制度)。嚴格執行汽柴油標準,加強油品綜合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黑加油站”和非標油生產企業。力爭全面完成港口碼頭岸電設施改造。鞏固燃煤鍋爐整治成效,依法嚴把準入關,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不再審批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加大城區工業企業日常監管力度,確保廢氣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
第六章 深化“三水”統籌,鞏固水生態環境質量
以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核心,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兩手發力,持續推進水污染源頭治理,統籌“五河兩岸一湖一江”全流域綜合治理,努力實現“清水綠岸、魚翔淺底”。
第一節 加強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系統治理
持續強化水資源管理。建立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用水,大力推進農業、工業、城鎮等領域節水。加強生態流量管控,研究制定生態流量重點河湖名錄,保障河湖生態用水需求。加快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單一水源供水的縣級城市基本完成應急水源或備用水源建設。加快推進城市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強化農村水源地保護,基本完成鄉鎮級水源保護區劃定、立標以及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加強農村供水基礎設施建設,到2025年,基本建成城鄉供水一體化工程體系。
鞏固提升水環境質量。深化流域分區管理體系,最佳化水功能區劃與監督管理,建立完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體系。持續削減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在鄱陽湖、仙女湖等重點區域實施總磷等污染物排放控制,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2022年6月底前,縣級以上城市完成黑臭水體排查,並制定整治方案,統一公布黑臭水體清單、負責河長及達標期限,定期向社會公開治理進展。到2025年,設區市建成區實現長治久清,縣級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統籌區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態環境監管要求,推進地表水與地下水協同防治。
積極推動水生態保護修復。開展重點江河湖庫水生態調查評估,實施一批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推進土著魚類和土著水生植物恢復,促進河湖水生態健康。加強河湖岸線管理,強化岸線用途管制,在“五河”及長江幹流、重要支流和重點湖庫周邊劃定生態緩衝帶,試點實施重點水域生態緩衝帶恢復工程。積極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強化美麗河湖示範引領,到2025年,建成一批具有示範價值的美麗河湖。
第二節 深化水污染治理
加強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繼續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按照“一口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實施分期分批分類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單,推進入河排污口規範化建設,開展日常監督管理。對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進行重點標註實行動態管理。
狠抓工業污染防治。持續提升工業企業治污水平,強化“散亂污”企業整治。加強石化、化工、印染、造紙、採礦、農副產品加工等行業綜合治理。加大現有開發區整治力度,提升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能力和水平,推進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完善污水管網建設。加強特徵因子監測,規範監控平台運行,提升開發區環境管理水平。
推進城鎮污水收集處理。加快補齊城鎮污水管網短板,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較2020年提升5個百分點以上。開展老舊破損和易造成積水內澇問題的污水管網、雨污合流制管網診斷修復更新,循序推進管網錯接混接漏接改造。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提質增效,現有污水處理能力不能滿足需求的城市和縣城,加快補齊處理能力缺口,實現生活污水處理能力全覆蓋。統籌規劃、有序建設,穩步推進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分類施策降低合流制管網溢流污染,因地制宜推進合流制溢流污水快速淨化設施建設。加強再生利用設施建設,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推進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置,到2025年,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
加強船舶水污染排放監管。推進港口碼頭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設施建設,落實船舶污水垃圾等接收、轉運、處置聯合監管機制。強化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環境風險防範,嚴厲打擊化學品非法水上運輸及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非法排放行為。到2025年,港口、船舶修造廠完成船舶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船舶壓載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的接收設施建設,做好港口接收設施與城市公共轉運處置設施有效銜接。
第三節 推進流域綜合治理
持續推進長江共抓大保護。貫徹落實長江保護法和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有關要求,深入實施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攻堅行動,深化“五河兩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治理,深入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化工污染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以及尾礦庫污染治理工程。持續推動小水電清理整改。強化長江沿線整治與岸線生態修復,努力構建長江經濟帶江西綠色生態廊道。全面落實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要求。
加強鄱陽湖水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深入實施鄱陽湖綜合治理工程,加強總磷污染治理,持續改善鄱陽湖水質。加強濱湖區污染控制,推進“五河”流域上中下游、江河湖庫、左右岸、乾支流協同治理,加強治污、治岸、治漁,堅決打擊非法采砂行為。加強鄱陽湖候鳥重要棲息地、重要濕地、以長江江豚為代表的珍稀瀕危物種生境等保護。加強鄱陽湖流域水資源統籌協調,推進鄱陽湖生態保護設施建設,保障枯水期生態用水。
加強“五河”及東江生態保護治理。贛江流域加強全流域工業、城鎮、農業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重點加強贛江贛州段、南昌段和袁河(仙女湖)等區域污染治理,力爭贛江幹流水質達到Ⅱ類。撫河流域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加大源頭區生態保護力度,重點加強撫河下游段污染治理。信江流域強化對流域上游有色金屬冶煉、醫藥化工等行業污染控制和風險管控,重點加強信江中上游段污染治理。饒河流域加強區域重金屬、重化工污染防治和風險防範,重點加強樂安河中下游段污染治理。修河流域加強水生態保護和水源涵養林建設,重點加強柘林湖水質保護。東江流域強化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和面源污染防治,重點保障下游供水水質安全。
推進流域污染聯防聯控。制定實施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實施差異化治理,力爭在“有河有水、有魚有草、人水和諧”上實現突破。持續推進贛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管體制改革。建立流域統籌、區域落實、協同推進工作機制,開展重大生態環境監督管理事項流域會商。強化流域上下游各級政府各部門協調,實施聯合監測、聯合執法、應急聯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跨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機制,加強研判預警、攔污控污、信息通報、協同處置、糾紛調處、基礎保障等工作,防範重大生態環境風險。加強重點飲用水水源地河流、重要跨界河流以及其他敏感水體風險防控。
第七章 推進系統防治,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
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有序推進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協同控制土壤和地下水環境污染風險,推進重金屬及尾礦污染綜合整治,實現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確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第一節 加強土壤污染源管控與安全利用
推進土壤污染源系統防控。將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等相關規劃,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和風險合理規劃土地用途。加強耕地污染源頭控制,識別和排查耕地污染成因。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充分利用土壤污染狀況普查成果,探索實施分級分類分區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督促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履行定期開展自行監測、污染隱患排查等法定義務。
持續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跟蹤機制,動態調整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對優先保護類耕地實施嚴格保護,對劃分為永久基本農田的集中區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持續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對安全利用類耕地因地制宜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到2025年,安全利用面積達到國家下達的任務要求。加強嚴格管控類耕地監管,鼓勵採取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還草、退耕還濕、輪作休耕等措施,確保措施全面落實。
有序實施建設用地風險管控與治理修復。落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製度。動態更新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信息,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動監管,健全污染地塊違法再開發利用的聯防聯控機制,依法加強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重點圍繞影響耕地和農產品質量的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以及影響變更為住宅、公共服務與公共管理用地安全的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和涉重金屬行業企業地塊,實施分類管控。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轉化,落實土壤污染防治和風險管控措施。加強重點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中騰退土地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嚴格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搬遷改造過程中拆除活動的環境監管。探索在產企業邊生產邊管控的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模式和污染地塊“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
第二節 實施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
推動地下水環境分區管理。完成省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區劃,明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治理區和優先防控區,探索建立地下水分級分區管控機制。整合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水利等部門地下水監測井,健全相關部門間地下水環境信息共享機制,以化工園區、生活垃圾填埋場、危險廢物填埋場等地下水環境調查為重點,逐步完善地下水監測管控網路體系建設。
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開展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補給區及供水單位周邊區域環境狀況和污染風險調查評估。劃定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優先實施風險管控。對化學品生產企業、工業聚集區、尾礦庫、礦山開採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周邊區域,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與風險評估。到2023年,基本完成一批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到2025年,完成一批其他污染源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推進地下水污染管控與修復。以化工園區和離子型稀土礦山開採區為重點,推進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阻止地下水污染羽擴散,加強風險管控後期地下水環境監管。完成豐城市圍里廢品市場地下水修復、豐城市廢棄煤礦封井回填等國家試點任務。探索開展典型污染物的地下水污染修復,持續推進可能引起地下水串層污染的報廢礦井、鑽井封井回填工作。
第三節 推進重金屬及尾礦污染綜合整治
持續推進重點區域重金屬減排。嚴格重點區域涉重金屬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施“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原則。持續更新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全口徑清單。耕地周邊銅鉛鋅冶煉企業按國家要求執行顆粒物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標準。聚焦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流域和突出問題,推動實施一批重金屬減排重點工程。
加強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推動銅鉛鋅冶煉行業企業提標改造。強化有色、鋼鐵、硫酸等行業企業廢水總鉈治理。以上饒、鷹潭、贛州等有色金屬產業集中地區為重點,深入推進重點河流、湖庫、水源地、農田等環境敏感區域周邊涉重金屬企業污染綜合治理。繼續開展樂安河流域、信江流域等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修復治理,持續推進大余浮江河、崇義小江、南康赤土河等重點小流域重金屬污染綜合整治示範。開展涉重金屬礦區歷史遺留固體廢物整治。
開展尾礦庫污染治理。建立尾礦庫分級分類環境管理制度,加強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嚴格新(改、擴)建尾礦庫環境準入,實施“一礦一策”污染治理。提升尾礦庫環境治理設施運行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尾礦庫環境預警監測體系,強化尾礦庫及周邊環境質量監測。
第八章 防治農業農村污染,推進美麗鄉村建設
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強化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留住“鳥語花香、田園風光”。
第一節 加強種植業面源污染防治
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深入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化行動,加大氮磷超標重點湖庫、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周邊等敏感區域減施力度。完善化肥農藥使用量調查統計制度,加強農業投入品規範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統,推進農業綠色轉型,提高利用效率。
推進農業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在種養密集區域,探索整縣推進畜禽糞污、秸稈、廢舊農膜、農村垃圾等廢棄物全量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秸稈全量化綜合利用,落實秸稈還田離田支持政策,到2025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強化農膜源頭減量和回收利用,建立健全農膜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和長效機制,探索可降解農膜套用示範。
強化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編制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制定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目標任務,明確監督指導和保障措施。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督指導試點工作。開展重點流域、區域農業面源污染負荷評估,編制農業面源污染控制清單,推動優先控制單元農業面源污染治理。依據國家農業面源污染調查監測評估體系,探索建設農業面源污染監測“一張網”。
第二節 強化養殖業污染防治
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編制實施縣域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規範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與管理。堅持種養結合、循環發展,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綠色種養循環農業等項目,鼓勵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戶對糞污進行收集、貯存,並就地就近還田利用。到2025年,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力爭達到90%。
推進水產養殖污染防治。最佳化水產養殖空間布局,依法清理禁養區的水產養殖,推廣生態健康養殖模式,加快推進水產養殖節水減排。開展水產養殖尾水治理試點示範。推進規模化水產養殖企業尾水資源化利用,加強水產養殖尾水排放監管。
第三節 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實現源頭減量。完善“戶分類、村收集、鄉轉運、區域處理”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推廣城鄉環衛“全域一體化”第三方治理。
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有序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優先治理水源保護區、黑臭水體集中區域、鄉鎮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鄉結合部、旅遊風景區等六類村莊生活污水問題。健全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行標準規範,強化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長效化運行維護,鼓勵農村污水處理採用投建管運一體化模式。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基本普及農村衛生廁所,加強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有條件的地方一體化推進農村改水、改廁與生活污水治理。
實施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推進農村水系綜合治理,實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態修復、水系連通等工程,提升農村水環境質量,基本消除較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持續推進上猶、瑞金農村黑臭水體試點治理,動態更新農村黑臭水體清單並逐步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整治。建立健全農村黑臭水體排查發現機制,對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體進行監測評估,實現農村黑臭水體長效監管。深入開展村莊清潔和綠化行動,鼓勵開展美麗宜居村莊示範創建。
第九章 加強保護與修復,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積極開展生態文明示範創建,強化生態保護監管,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促進自然生態系統質量整體改善。
第一節 加強生態系統保護
完善生態安全螢幕障體系。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加強生態功能重要區域保護。以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為重點,加快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全面加強沿長江生態保育與修復帶,鄱陽湖、贛江源—東江源核心生態保護區,贛東—贛東北、贛西—贛西北、贛南山地森林生態屏障建設,築牢“一帶雙心五河三屏”的生態保護格局。
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科學劃定自然保護地保護範圍及功能分區,加快整合歸併最佳化各類自然保護地。初步建成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到2025年,自然保護地總面積達到2800萬畝。嚴格管控自然保護地範圍內非生態活動,穩妥推進核心區內居民、耕地、礦權有序退出。加強自然保護區規範標準化建設,提升自然保護區管理能力。
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加強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棲息地、遷徙通道保護修復,力爭長江江豚、黑麂等省級自然保護區晉升為國家級。到2025年,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率達到95%以上。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網路,推進生物多樣性關鍵區和生物多樣性優先區域開展生物多樣性調查、觀測和評估。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動物,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行為。推進生物遺傳資源保護與管理,加強外來物種入侵防控。
第二節 推進生態系統修復
加強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在贛南山地源頭區、贛中丘陵區、贛北平原濱湖區等特色生態單元,探索打造不同類型、各具特色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體示範區,持續支持贛州完成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複試點,積極申報撫州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生態保護修復項目。開展國土綠化行動,進一步推深做實林長制,推進低產低效林改造、重點防護林工程和重點區域森林“四化”建設。堅持自然恢復為主,加大濕地保護和修復力度,強化濕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監管,到2025年,濕地保護率提高到62%。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輪作制度,鞏固退耕還林成果,有序開展退圩還湖還濕。科學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推進城市生態系統修復。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科學規劃布局城市綠環綠廊綠楔綠道,推進城市生態修復和功能完善。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見綠、500米入園”的要求,加強城市公園綠地、區域綠地、防護綠地等建設,完善城市綠地系統。加強城市山體河湖等自然風貌保護,開展受損山體、廢棄工礦用地修復。實施城市河湖生態修復工程,系統開展城市江河、湖泊、濕地、岸線等治理和修復,恢復河湖水系連通性和流動性。
強化礦山開採污染防治與生態修復。紮實推進礦山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抓好突出問題整改。落實礦山生態修復任務,加強環境污染監管,加強重有色金屬礦區歷史遺留問題綜合治理。大力發展綠色礦業,加快綠色礦山建設,提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水平。
第三節 強化生態保護監管
強化生態保護監督。制定出台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辦法和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辦法。加快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台建設,實現與國家平台互聯互通。推進生態保護紅線地面觀測場建設。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基礎調查和人類活動遙感監測,依法依規發現、移交、查處各類生態破壞問題並監督保護修復情況。以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為重點,強化綜合執法,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林業、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加強業務指導,完善執法信息移交、反饋機制。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行動,加強對重要區域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監督管理。
推進績效考核和督察問責。對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保護修復和管理情況開展督察,加強對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生態保護修復履責情況、開發建設活動生態環境影響監管情況的監督。對突出生態破壞問題及問題集中地區開展專項督察。加大對擠占生態空間和損害重要生態系統行為的懲處力度,對違反生態保護管控要求,造成生態破壞的單位和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開展生態系統保護成效監測評估。統籌開展全省生態狀況、重點區域流域、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縣域重點生態功能區五大評估。每五年開展一次全省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每年完成一次縣域重點生態功能區和省級自然保護區人類活動遙感監測評估。推進省級自然保護區保護成效評估工作。推動重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工程實施落地,加強監測評估成果綜合套用。
推進生態文明示範建設。加強生態文明示範創建的培育、指導,精心打造一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和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開展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創建。加快推進省級生態市縣、“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省級實踐創新基地和省級生態鄉(鎮)建設,到2025年,省級生態市縣、“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省級實踐創新基地創建比例分別力爭達到50%、25%,省級生態鄉(鎮)突破1000個。加強生態文明示範創建的動態監管和評估。
第十章 強化風險管控,嚴守環境安全底線
牢固樹立環境風險防控底線思維,健全環境風險管理和應急體系,強化危險廢物和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管控,提升核與輻射安全保障水平,切實維護環境安全。
第一節 強化環境風險預警防控與應急
加強環境風險預警防控。實施健康江西戰略,開展公民環境與健康素養調查和提升活動。加強重點流域、化工園區、涉危涉重企業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實施分類分級風險管控,協同推進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污染綜合防治、風險防控與生態修復。積極推動化工園區環境預警設施建設,探索推廣有毒有害氣體預警體系建設,逐步推進裝置級、企業級、園區級重大危險源線上監控及事故預警系統建設。全面推進“南陽實踐”實施,編制流域“一河一策一圖”環境應急回響方案,完善“南陽實踐”成果套用長效機制。
健全環境風險應急體系。建立環境風險源、環境敏感區、應急物質儲備等基本信息資料庫和環境應急指揮平台,提升環境應急專業化和信息化水平。2022年底前完成縣級及以上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實施企業環境應急預案電子化備案。強化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建設省級環境應急實訓基地,完善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及技術支撐體系,健全環境應急物資緊急調用及補償機制。
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強化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督促企業落實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全面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淘汰和限制措施,推廣套用綠色替代品和替代技術。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準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含量限值。根據國家新污染物清單,加強石化、塗料、紡織印染、橡膠、農藥、醫藥等行業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按要求淘汰、限制、減少國際環境公約管控化學品。
第二節 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
提升危險廢物收集與利用處置能力。總量控制、適度超前布局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高標準建設一批危險廢物焚燒設施及剛性填埋場,保障高氯、高氟、高鹽、含砷、含鉻等特殊類別危險廢物安全利用處置。支持大型建材企業集團跨區域統籌布局開展危險廢物水泥窯協同處置,適度發展生活垃圾焚燒飛灰預處理後水泥窯協同處置。深入推進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許可證豁免管理,開展企業集團內部共享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試點。積極推進小微企業、實驗室及社會源危險廢物收集平台和貯存庫建設。
補齊醫療廢物處置與應急能力短板。開展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收集效能評估及符合性排查。加快推動一批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擴能提質改造,補齊處置能力短板。最佳化跨區域處置協作機制,推進醫療廢物焚燒處置能力區域共享,依託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實現化學性廢物無害化處理。加強醫療廢物分類管理,做好源頭分類。各縣(市、區)建成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並覆蓋農村地區。建立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平台。統籌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生活垃圾焚燒設施以及其他協同處置設施等資源,建立醫療廢物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清單並動態更新,完善處置物資儲備體系,保障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
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持續推進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完善危險廢物監管體系,提升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運營水平。動態更新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加強危險廢物監管能力與應急處置技術支持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技術支撐體系。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建設,鼓勵重點單位開展危險廢物全過程跟蹤管理。深入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
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體系,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建設,逐步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強生活垃圾填埋場監管,強化問題排查整治。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推行生產企業“逆向回收”等模式。以尾礦、冶煉廢渣、脫硫石膏等為重點,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開展非正規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排查整治。加強白色污染治理,強化塑膠污染全鏈條防治。
第三節 保障核與輻射安全
強化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監管。嚴格核技術利用項目行政許可,提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強化事中事後監管。規範國家核技術利用監管系統套用。加強高風險移動源輻射監管,及時送貯廢舊放射源,加強城市放射性廢物庫管理。持續開展核與輻射安全隱患排查,嚴防放射源輻射事故發生。
防範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輻射安全風險。健全伴生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監管制度,完善相關監管名錄。督促企業落實輻射環境安全主體責任,推動輻射監測和信息公開。適時對重點監管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企業開展監督性監測。鼓勵引導伴生放射性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處置技術研究,推進伴生放射性固體廢物集中處置示範。
加強輻射事故應急能力建設。完善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健全輻射事故應急體系。提升輻射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創新應急演練方式,夯實應急基礎建設,大力提升基層輻射事故應急實戰水平。
第十一章 深化改革創新,健全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全面加強黨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領導,完善生態文明領域統籌協調機制,構建生態文明體系,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一節 健全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機制
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完善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省委、省政府對全省環境治理負總體責任,市縣黨委和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治理承擔具體責任。全面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落實各級政府生態環保責任。加強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深入實施河長制湖長制林長制。健全部門協作機制,堅持管發展的、管生產的、管行業的部門必須按“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工作,履行好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推進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一步完善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相關規定,對失責失察、失職瀆職的相關單位和個人,嚴肅追責問責。
完善約束性指標管理。完善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管理,將環境質量、主要污染物總量、能耗強度、碳排放強度、森林覆蓋率等納入約束性指標管理,分解到設區市,建立評估考核體系,強化考核結果套用。各設區市科學合理制定落實方案。
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緊扣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緊扣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突出問題,倒逼產業結構轉型升級、能源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將應對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納入督察範疇。規範開展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加強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銜接互補,完善派駐監察體制機制,強化日常監察。組織對省直相關部門開展探討式督察,對省屬國有企業開展探索式督察,拍攝製作全省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警示片,不斷健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問題整改銷號工作機制,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第二節 完善生態環境法治體系
加強生態環境地方立法。研究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水污染防治等地方性法規,探索制定應對氣候變化、贛江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等地方性法規,加快修訂環境污染防治條例、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鼓勵設區市先行探索生態環境治理領域的立法,為全省提供制度經驗。及時清理與國家法律和政策不相符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
完善生態環境標準體系。組織開展重點標準制修訂工作,完善水、大氣、土壤、固廢等具有江西地方特色的環境標準體系。支持社會團體、企業制定“江西綠色生態”產品和服務標準,強化標準引領作用。開展重要地方標準實施評估工作。鼓勵開展各類涉及環境治理的綠色認證、低碳認證、“江西綠色生態”認證活動。
推進生態環境司法聯動。實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在高級人民法院和具備條件的中級、基層人民法院調整設立專門的環境審判機構,完善全省生態環境資源民事、行政、刑事“二合一”“三合一”歸口審理模式。推進省內重點流域和重點區域環境資源法庭建設,構建地域管轄和流域(區域)管轄相結合的環境資源審判體系。探索建立“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審判結果執行機制。推動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與行政處罰、刑事司法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進行銜接。
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梳理,持續推動重要案件辦理。制定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鑑定收費指導意見,規範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鑑定秩序。推動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納入有關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的制修訂內容。
第三節 完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
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基礎上,持續做好新增污染源發證登記,切實提高排污許可證核發質量。推動建立與環境影響評價、總量控制、生態環境執法、自行監測、生態環境統計、應對氣候變化等生態環境管理制度銜接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執法監管,加強自行監測、執行報告等監督管理,逐步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環境全要素、全周期管理,全面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基本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
完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圍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實施排污總量控制,加強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推進依託排污許可證實施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分配、監管和考核。推動非固定源減排,實施非固定源減排全過程調度管理,強化統計、監管、考核。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減排工程,著力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統籌考慮溫室氣體協同減排效應。健全污染減排激勵約束機制。深化生態環境統計制度改革,強化數據質量控制,拓展統計數據分析套用,堅決防範統計造假弄虛作假。
健全環境治理信用體系。建立健全環境治理政務失信記錄,依法納入政務失信記錄並歸集至相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規逐步向社會公開。完善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管理辦法,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建立完善排污企業和生態環境社會化服務機構黑名單制度,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聯合懲戒。完善環保信用評價異議申訴、信用修復機制,激勵失信主體主動糾錯,保障企業合法權益。落實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
第四節 發揮市場機制激勵作用
規範開放環境治理市場。依法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治理與服務投資、建設、運行。規範市場秩序,減少惡性競爭,堅決防範惡意低價中標,加快形成公開透明、規範有序的環境治理市場環境。支持環保管家、排污者付費、園區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小城鎮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試點、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等創新發展。
建立環境權益交易市場。積極推進用能權、排污權、水權有償使用與交易,完善確權、登記、抵押、流轉等配套管理制度。建設排污權交易平台,在重點區域和流域開展排污權交易。推廣契約能源管理、契約節水管理等服務模式。推動建立生態產品與環境權益的市場化轉換機制。
完善生態環境經濟政策。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推進綠色稅收。落實國家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機制以及差別化電價政策,全面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畫累進加價制度。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積極參與國家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基金運作,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加快建設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鼓勵在贛企業積極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環境高風險領域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加快建立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第五節 提升生態環境監測監管能力
健全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體系。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增強市、縣級執法力量,配齊配強執法隊伍,強化屬地執法,探索推進縣級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局隊站合一”。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機構序列,統一保障執法用車和裝備。創新執法方式,加強遙感衛星、紅外、無人機、無人船等新技術新設備運用。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動監控為主的非現場監管執法體系。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執法監督機制。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分類監管辦法,提高執法精準度。進一步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採取包容審慎監管方式。落實鄉鎮(街道)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完善格線化環境監管體系。
完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統一規劃、高質量建成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路。最佳化調整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聲等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定。建設細顆粒物與臭氧協同控制監測網路。建設省域溫室氣體監測網路。建立健全生態質量監測網路,提升生態遙感監測能力。規範排污單位和開發區污染源自行監測,完善污染源執法監測機制,提升測管融合協同效能,開展排污許可自行監測監督檢查。督促重點排污單位安裝揮發性有機物、總磷、總氮、重金屬等特徵污染物線上監控設備。加強全省應急監測裝備配置,定期開展應急監測演練,增強實戰能力。建立防範和懲治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工作機制,強化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管。
建設智慧高效的生態環境信息化體系。全面加強生態環境網路安全及運維體系建設,提高生態環境網路安全及運維能力。通過深化江西省生態環境大數據平台項目成果,推進生態環境大數據資源中心二期建設,設計、改造、升級一批生態環境大數據智慧型監管套用,提升生態環境科學決策水平。建設生態環境綜合管理信息化平台,提高生態環境管理業務協同效率,大幅提升生態環境公共服務能力。進一步完善我省線上審批監管平台,推廣線上線下相融合的生態環境政務服務模式。
第十二章 開展全民行動,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
積極弘揚生態文化,普及生態文明知識,開展全民綠色行動,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風尚。
第一節 提高生態環保意識
加強生態文明教育。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職業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幹部培訓體系。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安排,培養青少年生態文明行為習慣。在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培訓班開設生態文明教育課程。推動各類職業培訓學校、職業培訓班積極開展生態文明教育。推進環境保護職業教育發展。開展生態環境科普活動,創建一批生態文明教育基地。
繁榮生態文化。加強生態文化基礎理論研究。加大生態文明宣傳產品的製作和傳播力度,結合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打造生態文化品牌。鼓勵文化藝術界人士積極參與生態文化建設,加大對生態文明建設題材文學創作、影視創作、詞曲創作等的支持力度。開發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的網路文學、動漫、有聲讀物、遊戲、廣播電視節目、短視頻等。利用世界環境日、世界水日、植樹節、濕地日、野生動植物日、愛鳥周、全國節能宣傳周等,廣泛開展宣傳和文化活動。
第二節 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
開展綠色生活創建活動。廣泛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築等創建行動,推廣減碳行動激勵機制,推行《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範(試行)》。到2025年,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取得顯著成效。
倡導綠色生活方式。倡導綠色消費,積極踐行“光碟行動”,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等陋習,紮實開展限塑行動。鼓勵飯店、景區等推出綠色旅遊、綠色消費措施。在機關、學校、商場、醫院、酒店等場所全面推廣使用節能、節水、環保、再生等綠色產品。加大對生活垃圾分類意義的宣傳,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鼓勵綠色出行,加強城市綠色公共運輸建設,完善城市公共運輸服務體系。推進綠色生活設施建設。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強化聲環境功能區管理,營造寧靜和諧的生活環境。
第三節 推進生態環保全民行動
發揮政府機關作用。黨政機關要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強化能耗、水耗等目標管理,健全節約能源資源管理制度。縣(市、區)以上黨政機關要率先創建節約型機關。推行綠色辦公,加大綠色採購力度。
落實企業生態環境責任。加強企業環境治理責任制度建設,推動企業從源頭防治污染,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生產工藝技術,積極踐行綠色生產方式,減少污染物排放,履行污染治理主體責任。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排污企業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相關環境信息。鼓勵企業設立企業開放日、環境教育體驗場所、環保課堂等多種方式向公眾開放,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公益活動。
充分發揮各類社會主體作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應積極動員廣大職工、青年、婦女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加大對環保社會組織的引導、支持和培育力度。推動環保社會組織提供環保公益性服務更加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科學化,提升社會組織參與現代環境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商會的橋樑紐帶作用,強化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廣泛發展生態環保志願服務項目和志願者隊伍。引導具備資格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鼓勵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將生態環境保護納入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等規章制度。
強化公眾監督與參與。推進環境政務新媒體矩陣建設,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推進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社會開放。完善生態環境公眾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暢通環保監督渠道。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舉報獎勵,激發公眾參與環保熱情。加強生態環境輿論監督,鼓勵新聞媒體對各類破壞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和跟蹤。健全環境決策公眾參與機制,保障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
第十三章 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第一節 明確職責分工
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本規劃確定的目標指標、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並公布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重點任務。加強本規劃與各類規劃、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銜接協調,推動規劃落地落實。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落實方案計畫,強化部門協作和地方指導。
第二節 加大投入力度
落實生態環境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要求,增強生態環保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持續加大財政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投入力度,統籌生態環境領域各類資金,重點支持綠色產業發展、應對氣候變化、生態環境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環境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提升等方面。加強環保投資項目儲備,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支持。探索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拓寬投融資渠道,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價格等政策,引導和鼓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保領域。大力發展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引導更多綠色金融資源對環境保護重點項目的支持。
第三節 強化宣傳引導
加大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力度。積極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政策、法規制度、進展成效、實踐經驗宣傳與交流。完善例行新聞發布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召開新聞發布會主動發布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進展和成效,並對熱點輿情問題進行回應。持續開展江西最美環保人系列活動。加強深度報導和伴隨式採訪,大力宣傳生態環境保護先進典型。把政務新媒體作為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布的重要平台,加強與新聞媒體互動,形成線上線下相同步、相協調的工作機制。
第四節 推進鐵軍建設
持續深化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改革,統籌推動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綜合執法改革、事業單位改革全面落地見效。全面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監察執法機構能力標準化建設。開展“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推薦省政府及時獎勵對象,健全完善正向激勵、容錯糾錯、盡職免責機制。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多途徑引進各類急需人才。繼續強化業務培訓、比賽競賽、掛職鍛鍊,著力提升基層生態環境隊伍素質能力。注重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中培養鍛鍊幹部、在急難險重任務中歷練考驗幹部、在工作實踐的先鋒模範中甄別遴選幹部,加快打造生態環境保護鐵軍。深入推進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壓實“兩個責任”,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建立完善政治巡察機制,維護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第五節 加強實施評估
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相關部門圍繞本規劃目標指標、重點任務等,對規劃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測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出現的問題,推動規劃任務落實。加大對規劃落實情況的督查力度,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別對規劃執行情況開展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規劃實施情況向省政府報告,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