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

《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切實做好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工作,根據《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結合《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制定的實施方案。

2022年11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三部門聯合印發《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
  •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10日
  • 發布日期:2022年11月15日
內容解讀,印發通知,方案全文,

內容解讀

一、制定《實施方案》的背景及意義是什麼?
我國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有色金屬行業是國民經濟建設的重要基礎產業,是建設製造強國的重要支撐,也是我國工業領域碳排放的重點行業。《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制定有色金屬等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實現碳達峰。《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明確將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作為重點任務之一。
近年來,有色金屬行業快速發展,形成上下游貫通的完整產業鏈,重點品種冶煉及壓延加工產能產量全球過半,冶煉技術成熟,單位產品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但受產業規模大、用電結構依賴火電、減碳技術缺乏革命性突破、循環經濟體系不夠完善等影響,碳達峰、碳減排任務依然艱巨。制定《實施方案》有利於全行業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找準方法路徑,加快綠色低碳轉型,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
二、有色金屬行業碳排放的特點如何?
有色金屬行業碳排放特點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冶煉是碳排放核心環節。有色金屬產業鏈長,涉及礦山採選、冶煉及壓延加工,其中冶煉環節碳排放約占全行業碳排放總量的90%。二是鋁是碳排放重點品種。有色金屬碳排放集中在鋁、銅、鉛、鋅、鎂、工業矽等,其中鋁的碳排放占全行業75%以上。三是用電是碳排放主要來源。用電導致的間接排放約占全行業碳排放總量70%,其次是燃料燃燒排放和過程排放。
三、《實施方案》總體要求是什麼?
全行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強化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長遠目標和短期目標、政府和市場的關係,按照“雙輪驅動、技術創新、重點突破、有序推進”的工作原則,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最佳化冶煉產能規模、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強化技術節能降碳、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建設綠色製造體系為著力點,提高全產業鏈減污降碳協同效能,加快構建綠色低碳新發展格局,確保如期實現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
四、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的目標設定依據是什麼?
《實施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兩個碳達峰關鍵時期,提出了2025年前和2030年前的階段性目標。
“十四五”時期是有色金屬行業深度調整產業結構,加快構建清潔能源體系,研發套用綠色低碳技術的關鍵時期,重點品種要依據能效標桿水平持續推進節能改造升級,降低碳排放強度。《“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提出2025年我國再生有色金屬產量達到2000萬噸,其中再生銅、再生鋁和再生鉛產量分別達到400萬噸、1150萬噸、290萬噸。因此,《實施方案》提出,2025年前,有色金屬產業結構、用能結構明顯最佳化,低碳工藝研發套用取得重要進展,重點品種單位產品能耗、碳排放強度進一步降低,再生金屬供應占比達到24%以上。
“十五五”時期我國將建立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到2030年形成非化石能源規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的能源生產消費格局,隨著電解鋁產能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區轉移,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進一步提高,有色金屬行業用能結構大幅改善,產業綠色發展體系基本形成。因此,《實施方案》提出,2030年前,有色金屬行業用能結構大幅改善,電解鋁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達到30%以上,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產業體系基本建立。
五、為什麼要最佳化冶煉產能規模?
冶煉是有色金屬行業碳排放核心環節,最佳化冶煉產能規模是實現碳達峰的重要手段。近年來,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聯合開展清理整頓電解鋁違法違規項目專項行動,關停、叫停大批違規建成、在建產能,堅持產能總量約束,嚴格落實產能置換,嚴控新增產能取得明顯成效,下一步要持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鞏固化解電解鋁過剩產能成果。同時,銅、鉛、鋅、氧化鋁等品種也存在冶煉產能盲目擴張風險,工業矽、鎂等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亟待提升。為此,《實施方案》提出,緊盯能耗高、碳排放量大的冶煉環節,鞏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果,在電解鋁行業前期工作基礎上,研究差異化減量置換政策;對於消費需求增量有限的銅、鉛、鋅、氧化鋁等重點品種,強調防範冶煉產能無序擴張;對於消費潛力較大的工業矽、鎂等行業,強化政策引導,促進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動態平衡。發揮能耗、碳排放、環保等約束作用,通過提高新建和改擴建冶煉項目準入門檻,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由“以量謀大”向“以質圖強”轉變。
六、如何促進有色金屬產業結構最佳化調整?
聚焦有色金屬行業品種多、集中度低、質量效益水平有待提升等問題,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一是引導行業高效集約發展。發揮行業規範條件和自律公約作用,最佳化要素資源供給,鼓勵企業實施兼併重組和減碳戰略合作,提高行業集中度,利用規模效應降低單位產品碳排放。二是強化產業協同耦合。推動上下游產業協同發展和跨行業耦合,促進要素資源共享,實現資源、能源價值最大化。三是加快低效產能退出。以節能降碳為導向,修訂完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淘汰有色金屬行業落後工藝技術裝備,加快落後產能依法依規退出,為地方和企業高質量發展騰出空間,集聚資源培育產業發展新動能。
七、如何通過技術創新實現行業節能降碳?
技術創新是推進節能降碳的重要動力。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發展,需要充分發揮綠色低碳領域科技創新的支撐與引領作用,引導重點行業領域工藝技術裝備升級,布局前沿技術研究,鼓勵原始創新,加強創新成果推廣套用,推動節能降碳技術不斷實現新突破。為此,《實施方案》提出,制定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技術發展路線圖,明確2030年前重點技術研發、套用推廣方向;強化企業綠色低碳創新主體地位,鼓勵企業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打造重大節能降碳改造示範套用,帶動行業整體能效水平提升;支持行業龍頭企業建設有色金屬低碳創新載體,集合優勢力量開展共性關鍵技術、前沿引領技術攻關和示範套用,推動企業持續最佳化工藝流程;通過技術研發一批、儲備一批、套用一批,為有色金屬行業節能降碳提供持續動力。
八、為什麼要推進清潔能源替代?
我國有色金屬行業用燃料和用電結構偏化石能源,單位產品碳排放量大。以用電量最大的電解鋁為例,60%以上產能採用燃煤自備電,產品碳排放強度遠高於國外使用清潔能源的同類型產品,用電導致的間接排放占電解鋁碳排放量的85%,占有色金屬行業排放總量的50%以上。為此,要推動有色金屬行業以氣代煤、以電代煤,控制化石能源消費,鼓勵電解鋁等企業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區有序轉移,推動燃煤自備電向網電轉化,從源頭上降低單位產品碳排放。
九、如何建設綠色製造體系?
建設有色金屬行業綠色製造體系需要在三個方面持續發力。一是發展再生有色金屬產業。充分挖掘“城市礦山”資源價值,利用再生有色金屬能耗低、碳排放少的特點,在滿足終端消費的前提下,通過替代原生冶煉產品降低碳排放。以鋁行業為例,再生鋁單位產品能耗、碳排放分別為電解鋁的5%、2%,且隨著我國廢鋁快速回收期臨近及廢鋁進口標準逐步完善,再生鋁產量及消費占比將穩步增長,按照2025年再生鋁產量1150萬噸測算,將有效減少碳排放1億噸以上。二是加快實現清潔化生產。建立綠色低碳的供應鏈管理體系,實施清潔生產改造,採用綠色高效的運輸方式,實現產品生產全流程低碳化。三是促進產業數位化轉型。通過建立具有工藝流程最佳化、動態排產、能耗管理、質量最佳化等功能的智慧型生產系統,構建全產業鏈智慧型製造體系,利用信息化、數位化和智慧型化技術,提升能源精細化管理水平,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
十、如何推進《實施方案》貫徹落實?
《實施方案》提出6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統籌協調。明確各有關部門、地方政府、行業龍頭企業職責分工,強化貫徹落實。二是強化激勵約束。實行差別化政策,支持企業開展綠色低碳技術攻關和改造升級。三是加強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利用融資、債券、期貨、基金等多種金融手段,推動綠色低碳項目落地和企業可持續發展。四是健全標準計量體系。逐步完善碳排放相關的核算核查、評價、技術、管理服務等標準和計量體系,制修訂重點品種能耗限額標準。五是完善公共服務。建設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公共服務平台,鼓勵企業組建低碳發展聯盟,推動協同降碳。六是加強示範引導。發揮企業和園區等試點項目的引領帶動作用,推廣經驗做法,為行業綠色低碳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印發通知

關於印發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科技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應急部、人民銀行、國資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統計局、銀保監會、證監會、能源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局),有關協會,有關中央企業:
現將《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生態環境部
2022年11月10日

方案全文

有色金屬行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產業,是建設製造強國的重要支撐,也是我國工業領域碳排放的重點行業。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切實做好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工作,根據《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結合《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長遠目標和短期目標、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圍繞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總體目標,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最佳化冶煉產能規模、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強化技術節能降碳、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建設綠色製造體系為著力點,提高全產業鏈減污降碳協同效能,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發展格局,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
(二)工作原則。
堅持雙輪驅動。堅持政府和市場兩手發力,完善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多措並舉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堅持技術創新。發揮技術創新的支撐引領作用,加強產學研用協同,強化創新能力建設,推動有色金屬行業低碳零碳技術開發,增強關鍵共性技術供給,推廣套用先進適用技術。
堅持重點突破。強化全流程、全過程碳減排理念,緊盯能耗量大碳排放量大的大宗品種、冶煉等關鍵環節、大氣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脆弱重點區域,精準施策突破碳達峰瓶頸問題,帶動全行業能效和碳減排水平提升。
堅持有序推進。統籌考慮碳達峰工作與有色金屬行業平穩運行、保障有效供給、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關係,尊重規律,實事求是,科學有序推進碳達峰工作。
(三)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有色金屬產業結構、用能結構明顯最佳化,低碳工藝研發套用取得重要進展,重點品種單位產品能耗、碳排放強度進一步降低,再生金屬供應占比達到24%以上。“十五五”期間,有色金屬行業用能結構大幅改善,電解鋁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達到30%以上,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產業體系基本建立。確保2030年前有色金屬行業實現碳達峰。
二、重點任務
(一)最佳化冶煉產能規模。
1.鞏固化解電解鋁過剩產能成果。堅持電解鋁產能總量約束,嚴格執行產能置換辦法,研究差異化電解鋁產能減量置換政策。壓實地方政府、相關企業責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將嚴控電解鋁新增產能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要內容。(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牽頭,生態環境部參加)
2.防範重點品種冶煉產能無序擴張。防範銅、鉛、鋅、氧化鋁等冶煉產能盲目擴張,加快建立防範產能嚴重過剩的市場化、法治化長效機制。強化工業矽、鎂等行業政策引導,促進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動態平衡。(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高行業準入門檻。新建和改擴建冶煉項目嚴格落實項目備案、環境影響評價、節能審查等政策規定,符合行業規範條件、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清潔運輸、污染物區域削減措施等要求,國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應滿足超低排放要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須同時符合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A級、煤炭減量替代等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
4.引導行業高效集約發展。強化低碳發展理念,修訂完善行業規範條件,支持制定行業自律公約,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和規範發展,促進要素資源向綠色低碳優勢企業集聚。完善國有企業考核體系,鼓勵企業開展兼併重組或減碳戰略合作。推動有色金屬行業集中集聚發展,提高集約化、現代化水平,形成規模效益,降低單位產品能耗和碳排放。(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5.強化產業協同耦合。鼓勵原生與再生、冶煉與加工產業集群化發展,通過減少中間產品物流運輸、推廣鋁水直接合金化等短流程工藝、共用園區或電廠蒸汽等,建立有利於碳減排的協同發展模式,降低總體碳排放。到2025年鋁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支持有色金屬行業與石化化工、鋼鐵、建材等行業耦合發展,鼓勵發展再生有色金屬產業,實現能源資源梯級利用和產業循環銜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快低效產能退出。修訂完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強化碳減排導向,堅決淘汰落後生產工藝、技術、裝備,依據能效標桿水平,推動電解鋁等行業改造升級。完善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引導電解鋁等主要行業節能減排,加速低效產能退出。鼓勵優勢企業實施跨區域、跨所有制兼併重組,推動環保績效差、能效水平低、工藝落後的產能依法依規加快退出。(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技術節能降碳。
7.加強關鍵技術攻關。研究有色金屬行業低碳技術發展路線圖,開展餘熱回收等共性關鍵技術、氨法煉鋅等前沿引領技術、原鋁低碳冶煉等顛覆性技術攻關和示範套用。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聯合開展低碳技術創新和國際技術合作交流。圍繞綠色冶金等重點領域,建設有色金屬低碳製造業創新載體。(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8.推廣綠色低碳技術。大力推動先進節能工藝技術改造,重點推廣高效穩定鋁電解、銅鋶連續吹煉、蓄熱式豎罐煉鎂等一批節能減排技術,進一步提高節能降碳水平。對技術節能降碳項目開展安全評估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應急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 節能低碳技術重點方向
鋁:重點推廣鋁電解槽及氧化鋁生產線大型化技術、鋁電解能源管理關鍵技術、新型穩流保溫鋁電解槽節能技術,重點研發氧化鋁無鈣溶出、赤泥固碳除鹼、鋁冶煉中低位餘熱回收利用、原鋁低碳冶煉等技術。
銅:重點推廣低品位銅礦綠色循環生物提銅技術、綠色高效短流程大型浮選裝備成套技術、氧氣底吹連續煉銅技術、銅鋶連續吹煉技術、雙爐連續煉銅技術、陽極爐純氧燃燒技術、廢雜銅低碳處理技術,重點研發銅火法冶煉中低位餘熱利用等技術。
鉛鋅:重點推廣鋅精礦大型焙燒技術、液態高鉛渣直接還原技術、以底吹為基礎的富氧熔池熔煉技術、複雜多金屬鐵閃鋅礦綠色高效煉鋅新技術、鋅二次資源萃取關鍵技術,重點研發難選冶難處理鉛鋅複合礦熔池熔煉、鉛冶煉低碳還原、氨法煉鋅、鋅加壓濕法冶金等技術。
鎂:重點推廣大直徑豎罐雙蓄熱底出渣鎂冶煉技術,重點研發鎂冶煉還原劑替代、再生鎂提純等技術。
矽:重點推廣大型礦熱爐生產技術、餘熱回收發電技術,重點研發全密閉爐型、新型還原劑等技術。
其他品種:重點推廣短流程鎳冶煉技術,重點研發離子型稀土礦綠色高效浸萃一體化新技術、海綿鈦顛覆性製備等技術。
(四)推進清潔能源替代。
9.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推進有色金屬行業燃煤窯爐以電代煤,提升用能電氣化水平。在氣源有保障、氣價可承受的條件下有序推進以氣代煤。推動落後自備燃煤機組淘汰關停或採用清潔燃料替代。嚴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領域以外新(擴)建燃煤自備電廠,推動電解鋁行業從使用自備電向網電轉化。支持企業參與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和氫能、儲能系統開發建設。加強企業節能管理,嚴格落實國家強制性節能標準,持續開展工業節能監察,規範企業用能行為。(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鼓勵消納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勵企業在資源環境可承載的前提下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區有序轉移,逐步減少使用火電的電解鋁產能。利用電解鋁、工業矽等有色金屬生產用電量大、負荷穩定等特點,支持企業參與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微電網建設,支持具備條件的園區開展新能源電力專線供電,提高消納能力。鼓勵和引導有色金屬企業通過綠色電力交易、購買綠色電力證書等方式積極消納可再生能源,確保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高於本區域最低消納責任權重。力爭2025年、2030年電解鋁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別達到25%、30%以上。(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建設綠色製造體系。
11.發展再生金屬產業。完善再生有色金屬資源回收和綜合利用體系,引導在廢舊金屬產量大的地區建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布局一批區域回收預處理配送中心。完善再生有色金屬原料標準,鼓勵企業進口高品質再生資源,推動資源綜合利用標準化,提高保級利用水平。到2025年再生銅、再生鋁產量分別達到400萬噸、1150萬噸,再生金屬供應占比達24%以上。(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構建綠色清潔生產體系。引導有色金屬生產企業選用綠色原輔料、技術、裝備、物流,建立綠色低碳供應鏈管理體系。對標國際領先水平,全面開展清潔生產審核評價和認證,實施清潔生產改造,推動減污降碳協同治理。提高有色金屬企業廠外物料和產品清潔運輸比例,最佳化廠內物流運輸結構,全面實施皮帶、軌道、輥道運輸系統建設,推動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淘汰國四及以下廠內車輛和國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基於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綠色低碳發展理念,開展工業產品綠色設計,引導下遊行業選用綠色有色金屬產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快產業數位化轉型。統籌推進重點領域智慧型礦山和智慧型工廠建設,建立具有工藝流程最佳化、動態排產、能耗管理、質量最佳化等功能的智慧型生產系統,構建全產業鏈智慧型製造體系。探索運用工業網際網路、雲計算、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技術加強對企業碳排放線上實時監測,追蹤重點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建立行業碳排放大數據中心。鼓勵企業完善能源管理體系,建設能源管控中心,利用信息化、數位化和智慧型化技術加強能耗監控,完善能源計量體系,提升能源精細化管理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統籌推進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工作,細化落實各項任務舉措。各地區要提高認識,壓實工作責任,嚴格執行環保、節能、安全生產等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地實際提出落實措施。有色金屬企業要強化低碳發展意識,結合自身實際明確企業碳達峰目標和路徑,行業龍頭企業體現責任擔當,統籌兼顧企業發展和碳達峰需要,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做好行業表率。(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參加)
(二)強化激勵約束。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加大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技術攻關力度,支持有色金屬企業開展低碳冶煉、綠色化智慧型化改造。探索開展低碳績效評價,鼓勵地方對採用引領性綠色低碳新技術、新工藝的企業給予差別化政策。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繼續實行電解鋁等冶煉產品進口暫定零關稅。完善電解鋁、工業矽等進出口政策。研究將有色金屬行業重點品種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通過市場化手段,形成成本梯度,促進行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金融支持。持續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加快研究制定轉型金融標準,健全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台作用,加強碳排放等信息對接,支持有色金屬行業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轉型升級。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前提下向具有顯著碳減排效應的重點項目提供高質量金融服務。發展綠色直接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企業上市融資、掛牌融資和再融資。有序推動綠色金融產品研發,支持發行碳中和債券、可持續發展掛鈎債券等金融創新產品。鼓勵社會資本設立有色金屬行業低碳發展相關的股權投資基金,推動綠色低碳項目落地。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健全企業碳排放報告與信息披露制度,鼓勵重點企業編制低碳發展報告,完善碳排放信用監管機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標準計量體系。建立健全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目標的有色金屬行業碳排放標準計量體系。研究制定重點領域碳排放核算、產品碳足跡等核算核查類標準,低碳產品、企業、園區等評價類標準,低碳工藝流程等技術類標準,監測方法、設備等監測監控類標準,碳排放限額、碳資產管理等管理服務類標準。制修訂重點品種的能耗限額標準。建立完善有色金屬行業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等綠色製造標準體系。開展關鍵計量測試和評價技術研究,逐步建立健全有色金屬行業碳排放計量體系。推動建立綠色用能監測與評價體系,建立完善基於綠證的綠色能源消費認證、標準、制度和標識體系。及時調整更新各類能源的碳排放係數,推進有色金屬行業碳排放核算標準化。強化標準實施,完善團體標準採信機制,推進重點標準技術水平評價和實施效果評估,推動有色金屬行業將溫室氣體管控納入環評管理。加強低碳標準國際合作。(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統計局、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公共服務。建設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公共服務平台,面向重點領域提供產業諮詢、碳排放核算、技術驗證、分析檢測、綠色評價、人才培訓、金融投資等專業服務,支持行業龍頭企業積極參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結合有色金屬行業特點和需求,組織開展碳排放核算、交易、管理等專業化、系統化培訓,加強碳排放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提升企業碳資產管理水平。鼓勵企業參與組建低碳發展聯盟等行業組織,通過技術交流、資源共享、產業耦合等方式推動協同降碳。(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示範引導。支持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企業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對試點企業和園區給予支持,遴選公布一批低碳示範技術,培育一批標桿企業,打造一批標桿園區,為全行業提供可操作、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發揮輿論宣傳引導作用,傳播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加大低碳技術、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等典型案例宣傳力度,推廣先進經驗與做法。發揮行業協會支撐政府、服務企業作用,做好政策宣貫落實,通過多種形式增進行業共識,推動行業自律。加強信息公開,及時發布行業動態,積極回應輿情熱點和民眾合理關切,為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發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有關部門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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